【导语】芳华读后感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8篇优秀的芳华读后感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芳华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范文(精选)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走心的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严歌苓《芳华》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1
看完《芳华》,感悟极深。
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2
《芳华》是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3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4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文革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5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6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平凡背叛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
“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
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
“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
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
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7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
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8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中国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中国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中国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中国人。中国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中国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平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芳华》精选读后感
看了小说也看了电影,看完陷入极度的悲伤之中。电影里的结局说:之后的他看起来那么知足,那么冷静。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在那个时代,刘峰的善良只剩一个人的苟延残喘。那个年代,好人好像就不配拥有青春!他那么善良的对待一切,命运又是怎样对待他的?从一个处处都是标兵的楷模到最后变成被处处欺负的戴着假肢的残疾人,前后的反差令人痛心疾首!在那个盲目几乎病态的社会,好人好像就变成了一种病态,可善良并不被善待。所有人都习惯了刘峰的好,可他也是个凡人,他不是圣人,为什么连一点烟火气都不允许他有?我们总说一个人对集体影响多么糟糕,很少有人看到一个集体对一个人的影响,集体对人的影响是从精神上灵魂上碾压的,是终生的无法释怀的影响!我相信若一个集体是善待个人的,那么这个人一定会倍加珍惜这个集体!
只有小曼最珍惜他。小曼,刘峰都是被那个时代那个集体所毁掉的人!小曼的一生可以说是十分令人悲伤的,父亲的早逝,母亲的`改嫁,新组建的家庭所带来的痛苦,当兵入伍后的心酸,到后来的精神出现问题。读完后悲伤心疼充满了整个心房!这就是为什么小曼最能珍惜理解刘峰,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一个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的重要。
佛语有言:“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
只有众善够重,诸恶才能被诛。如果这个世界还不够好,不是说做好人没好报,只能说我们的善良还太少太单薄。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
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
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能力!愿所有人都拥有善良的能力。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范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走心的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严歌苓《芳华》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看完《芳华》,感悟极深。
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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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芳华读后感1
昨天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今早看了一遍冯小刚改编的电影《芳华》。慢慢梳理思绪,觉得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其实都在向人们诉说着一场人性归位的故事。
故事是从1976年开始的。那年我三岁。对那个时代,我虽然没有直接感性的认识,但通过文学、影视作品及长辈的言谈,还是不算很陌生。读小说的时候,一个概念经常闪烁在我的脑海里——变形。我在小说的第66页页脚处,情不自禁地写下“当代《变形记》”五个字。相较卡夫卡用现代主义手法写成的《变形记》而言,严歌苓没有用夸张、变形的手法记叙处在那个特殊时期的人们思想、性格的变形,而是直接用人物形象的方式记录着。
刘峰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他尽已所能帮助所有的人,于是他被推举为模范、标兵,参加各种表彰活动,出席各种报告讲座。难得的是他的人性没有多大变形,他既没有因为这些荣誉而自我膨胀,为自己去捞好处,给自己的人生加分,也没有因为这些外在标签式的东西去刻意拔高自己,为难自己,而是按照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他甚至为林丁丁而放弃上大学的机会。这是十分难得的,几乎达到了庄子笔下宋荣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的境界。证明他的人性没有扭曲的事件是他向林丁丁表白。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情感,他的举动也是正常人的正常行为,算不上光辉,但却是人性高扬的表现。
人性扭曲的是旁人。“触摸事件”中,林丁丁是无辜的。她接受不了刘峰的爱,不是她水性扬花,尽管她周旋在干事和大夫之间,那也是青春少女的正常情怀;也不是她看不起刘峰,尽管她希望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 ;而是因为幻灭。刘峰在她心目中就是神,就是圣人,她怎么也接受不了一个闪耀着圣人般光洁的人竟然也有常人的情=欲。
自己心中供奉的某种东西坍塌,那种痛苦和震撼是巨大的。我在师范读书时,偶然发现我的同班同学中有人勾结校外人员到宿舍偷东西,我的心中就有类似的感觉,那应该算是我第一次正视人间的恶与丑。1997年,也就是
二十年前。我生病了,一位学生来我房间问题,看我正在挂吊瓶,她当时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因为在她心目中,老师怎么可能会生病呢?我记叙这些,读者可能会哑然失笑。是的,一个人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认识社会,认识人性的。在没有全面客观充分认识的时候,我和我的学生就是这样单纯,或者说纯洁,当然说傻也对。当年的林丁丁也是这样。 如果是林丁丁一人无法接受光环下的刘峰,那也是正常的,因为爱情这事不能勉强,人人都有爱的权利,人人也都有不爱的权利,无可厚非。造成刘峰命运转折的原因是当时的人们人性扭曲了。人们人性的扭曲,是因为当时社会是扭曲的。刘峰拥抱林丁丁,怎么看都是私人行为,怎么定性是林丁丁的事,林丁丁可以一笑了之,可以叫男朋友来揍刘峰一顿,甚至可以告刘峰性骚扰,但无论如何都不关旁人的事。影响刘峰命运的,不是林丁丁,而是旁人——上面政工部门上纲上线地调查,下面的战友无穷无尽地揭发——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诅咒那些得到过刘峰帮助而现在落井下石的人,包括刘峰花30块钱给他打了一对沙发的炊事班马班长。那时,批判刘峰是大势所驱,有幻灭感的人绝对不是林丁丁一个,在那种风气影响下,不做出点什么,似乎显得自己另类。这种从众心理,加重了对刘峰的伤害。反倒是何小曼在刘峰临走时的送别,让人看到了温情,电影和小说都用旁白的形式告诉大家:“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
刘峰从神坛上走下,但走过头了。他爱的是1978年的林丁丁,在林丁丁的那一声“救命啊”中,他对林丁丁产生了怨恨。他带着一颗向死的心,希望成为一个被歌颂的英雄,让身为独唱歌手的林丁丁不得不传唱他的英雄事迹。这是一种报复心理。但我们不能报怨他,要知道刘峰比我们高大高尚多了,如果我处在刘峰的环境中,也许彻底沦落了,或者上吊自杀,或者一下子崩溃;
而刘峰没有——他选择了承受。
刘峰的人性回归是在结尾,他能坦然面对生活,接受战友的资助,包括何小曼对他的关怀。电影改编得更为出彩。当何小曼(电影里叫何小萍)问他过得好不好时,他说:“什么叫好?跟那些战死的战友相比,我能说不好吗?”此时的刘峰,真是尝尽世味百态后“绚烂之极的平淡”,是一个真正而大写的平凡的人。
我们不要责怪那群青春激荡的年轻人!他们对何小曼的欺负,对刘峰的调侃,都是少不更事,或者说年少轻狂。想想我们自己,从十几岁激扬文字的岁月到如今大腹便便的中年,谁没有做过随波逐流的事?谁没说过从众的话?即使到了今天,我们有时也不得不说一些违心的话做一些违心的事,因为我们是人,得生存,得获得大众的认可;而我能做的,是尽量不做违心的事不说违心的话,如果不得不做不说那就尽量少做违心的事,少说违心的话。
故事中另一个人性归位的主角是何小曼。何小曼因为童年的不幸,让她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她一心想逃离自己的家庭,以期获得尊重,但她的性格造就了她的猥琐,而这种猥琐使她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何小曼这个人物的塑造上,小说比电影深刻得多,也细腻得多。我们同情何小曼,但没有必要过分苛责哪些捉弄、刁难、歧视、欺侮何小曼的战友,他们主要是年少不懂事。无论是小说《芳花》还是电影《芳华》,都没有坏人,没有丧心病狂的人,有的是普通的人,平凡的人,他们说了伤害别人的话,做了伤害别人的事,都不是苦心孤诣地设计,而是大势所趋,随性而为,随众而为。好在有刘峰,刘峰让何小曼的人生打上了亮色。 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何小曼的生母。在小说里,何小曼的生父是自杀身亡的,自杀的原因是父亲被打入右倾后母亲的鄙视,他付不起为女儿买油条的几毛钱——钱全被母亲管死了。我记得我的母亲在世时,经常给我们念叨父亲被下放回家时,母亲是如何无限接纳父亲的。我的母亲是文盲,是凭着自己的本能做了那些保护自己的丈夫和儿女的事,这种本能叫善良。 当然,何小曼的母亲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那个时代比之更过分的事多了去了,所以何小曼的悲剧与其说是家庭悲剧造成的性格悲剧,不如说是社会悲剧。何小曼参军,并没有摆脱童年的魔咒,她受到环境的欺压,是自己的性格造成的。何小曼在演出时装病,只是希望获得一种受宠的感觉,或者说是替刘峰报复当时的文工团。她上前线,意外成了英雄,人生一下子从最低谷走上了巅峰,这种强烈的反差让她精神错乱——此时,她的人性扭曲达到了极致。
何小曼是善良的,所以她才会不适应。换个角度说,正因为她生病住进精神病院,我们才觉得她是可亲可近的,她是跟我们一样平凡而朴实的人。电影里,她在草坪上独舞,让我泪流满面,此时的她真正找到了自己。电影的结尾,她终于向刘峰说出了“抱抱我”的要求时,我也是泪流满面的。在刘峰受到处分前往伐木场的时刻,两颗苦难的心走在一起,那是正常不过的。遗憾的是,那时的刘峰刚从圣人被打落在地,还没有完全回归人性,所以没有给何小曼机会,也没有给自己机会。
何小曼表白十年后,把刘峰从死神哪里拉了回来,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都向人们昭显了人性的光彩:他们过得很平淡,但很平和。 很多人评价《芳华》尺度过大,其实细细咀嚼,无论是严歌苓,还是冯小刚,都不是以揭露人性的阴暗为主要目的。人性是复杂的,加缪在《局外人》里强调:“人性之复杂经常会超出人的预期,如果不想承受恶果,就不要去做任何试探人性的事情,不要诱惑,也不要挑战。”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们也不要指责。如果我们身处哪样的时代,哪样的环境,我们能比他们好多少? 看了《芳华》后,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感叹“好人没有好报”。其实,“好人好报”是对社会、对人性没有全面认识而发出的美好憧憬。在这个世界上,好人跟好报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因为世事难料,偶然因素太多;但“多行不义必自毙”,“天作孽,犹可赎;自作孽,不可活”却是真理。
《芳华》里没有坏人,他们不是冷漠,不是自私,只是少不更事。
小说和电影各有所长,小说更深刻,更细致,更贴近生活真实,电影更温情。建议大家还是读读小说。
小说芳华读后感2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小说芳华读后感3
偶然的机会,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晒书单,书店结账时放在收银台处,于是顺手拿来。
开会开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团的爱情故事。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刘峰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很多时候,我们期望美好的人就应该有美好的结局,因为他善良,他未来就会很好,因为他付出了,他就会过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生活不会因为你付出就一定给你回报,因为你善良就给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点感觉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种体会,好像在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我老妈也给我说过,你要坚强,你要长眼色,我也没办法,但是为了你我嫁给他了,我要养活咱们两。
可是再难也就过去了。如果让我回忆初中,我一点也不想回忆,好像那个房子就承载我全部的初中回忆,老妈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从六年级搬过去,到初中毕业毅然决然的填报志愿去姥姥家那边的重点高中。有时候都很佩服自己,总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让自己后来都很佩服的决策。
好在我逃离了那个初中,逃离了那个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来,我的一切都变得独立,我已经不恨任何人,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会像小曼一样,非要渴求别人的关怀,母亲的关怀。自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没有和我有任何亲昵的动作,我想这可能和我姥姥爷爷的教师家庭有关系,他们也不是特别亲昵。
但是我妈有另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认为对的事情,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记得有张照片,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胸前挂了一大把钥匙,我那时候就能一个人回家开门了。
从学前班开始,我妈就没送过我,因为小学放学是5点半,老妈下班是6点,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开门,那时候住在单身楼,门很高,我得爬上门口旁边的煤气灶。说实话那时候很羡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书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无忧无虑的跑,真的很羡慕,现在都记得那种羡慕的感觉。可是我从来没有过。
写完这一段,我突然发现从大学毕业我就选择不回去,到现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回去了。
当然小曼极端了,我不会,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二点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视,赶出家门,什么也没得到时,豁然开朗。其实从那时候开始,男人的认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要漂亮,我们还得能干。有用。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关系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应该是互相牵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门,为什么还能得到豪门的尊敬?因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干,还会得到尊敬么?容貌与荣誉,都终将是过去。我们所有人都活在现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业一样重要。
事业的提升带来视野的提升,视野的提升带来交际圈的提升,交际圈的提升带来优质的感情,优质的感情永远都是对等的交换,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对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别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彻底的平等,因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担过多的东西,可是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给孩子好的教育,想给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无谓的牺牲。
家庭主妇是最累的而且是无偿的工作,为什么要做这么不划算的买卖?
豁然开朗。
经济独立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小说芳华读后感4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小说芳华读后感5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 平凡 背叛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
“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
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
“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
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 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
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 。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电影《芳华》读后感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诬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平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
芳华电影读后感500字1
历史的每个阶段,都有它的标签,或是太平盛世,或是朝代更迭,或是马革裹尸,或是歌舞升平。在和平年代,透过大屏幕走进历史,沉下心来,也能嗅到几分历史的气息。
那是个激昂澎湃的年代,《芳华》里的主人公们生活的场景看似平和,但周遭环境处处透露压抑感,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观众:现在是战争时期,生存问题依然面临威胁。平凡朴实的老好人刘峰,淳朴坚韧的农村女孩何小萍,一心想往高处攀爬的林丁丁、心高气傲的郝淑雯、理性善良的萧穗子……每个人物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人性有正直也有扭曲。
电影里有主角和配角之分,亦有正邪之分,然而站在剧中人物的立场上,每个人都是生命的主角,如若大家都通过自我的目光去审视人性,似乎能得出千百种答案。无论是追逐富裕还是平淡,宣扬正义还是崇尚邪恶,修成高雅还是沦为俗人,人所求的大抵都是一个活着——以自己最想要的姿态活着。在走向未来的路上,极少有人能得偿所愿,或多或少留有遗憾,如同上天跟人开了个没有营养的玩笑。
影片很短,只有两个多小时,它又很长,承载了一段冗长的岁月。在荧屏里,它是小圈子的人生百态,在历史中,它是大社会的时代缩影。到了快完结的阶段,更多的故事却还没讲完,只因旁观者无法窥见他人全貌,当局者也无法评判自我得失。虽然不幸的事总在发生,但每个人都还是在努力坚强地活着,这就是人生。
电影很仁慈,仿佛把战争的残酷性隐藏了大半,那个时候的人们既不能掌握自己的生命,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他们在时代的齿轮里艰难独行,他们看不见前路,却从未泯灭追寻的勇气。没有谁的人生是不辛苦的,但生活中和平年代的人们,已经比前辈先烈们幸福了很多很多。所以,既然生而有幸,便更好地活着吧。
芳华电影读后感500字2
分了三次才看完冯小刚的《芳华》,之前被炒得很热的一代人的青春和情怀,整部片子平稳细腻甚至有些压抑。
在豆瓣电影上看了一个问题:“在这部电影中哪一个细节最打动你?”
那个细节最打动我,应该是精神有问题的苗苗独舞的那一段,一个从来不被爱,从来被压抑的女孩内心的火热和生命力在这一个瞬间蓬勃而出。一个从来没有被善良对待过得人更容易识别善良。苗苗一直以来就没有被善待过,所以,当刘峰习以为常的向对别人一样对她好的时候,她能很快的感知到这份好,当然她也贪恋这份好。是啊,哪个人的心里不渴望被爱,只是有些人心里安全,所以遇见喜欢人能很好地信任别人,有些人心里没有那么安全就会带着小心翼翼最后还是伤人伤己,这感情中滚雪球效应是如此的明显。我也要自己把自己的内心填不起来,让它越来越完整饱满。从别人那里借来的温暖始终是照不亮自己的内心,一舟只载一人行,其实想想自己一直都是被爱着的呢,何必要让天性的悲观部分坏了自己。要相信暗示的力量。
还有一个部分,快结尾的时候,何小萍问刘峰:“你过得好吗?”刘峰说:“那要看和谁比,要是和躺在这里的这些兄弟比,那就是太好了”都说幸福与不幸福是很大的程度是取决于比较的对象,如果一个人内心对于到达幸福的设定值低一点,那么就应该能更容易感到幸福吧。
说实话,相比于这部电影,我更喜欢之前看过的《无问西东》,那里面有更多爱与正能量的传递,这里面也有,只是这里面的两个主角活得都很压抑。不过,这也是人物本身的性格和内心强大程度不一样,这里面的两个主角,都是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压抑自我甚至忽略自我内心的人,而《无问西东》里面的主角们不管是在那个年代做出的决定基本都是遵从自己本心的。确实,有很多时候,内心是有张明确的地图,我们觉得不快乐恐怕是我们忽视了倾听内心的声音,或者没有勇气和力量去将内心的声音变成行动,变成现实吧。
最后,就这部电影的两个主角不太顺畅的遭遇,我只想说“善良必须有刺”。
芳华电影读后感500字3
《芳华》虽已是去年的老电影,可再次观看时,心中还是五味杂陈,有着说不出的滋味。
这部电影实属良心作品。它包含着文工团中文艺兵们一起训练一起生活时的愉快;包含着何小平翩翩起舞时的优美和战场上救助战士们时的勇敢无畏;它有着战场上战争的冷酷无情,也有战士们的坚毅与誓死守卫;还有着六七十年代人们最美的年华。
当然,它包含了令人向往的美好回忆,但也带着让人避之不及的阴暗一面。何小萍初到文工团时遭人排挤,烂好人刘峰最终落得残疾、受人欺负的结局。我不禁地想:为什么好人总得不到好报呢?反而是那些存有私心,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过得滋润呢?难道正应了'坏人吃香的喝辣的爽死,好人吃糠咽菜的穷死”这句俗语?但其实啊,不是说好人做不得,但也需有个度,像刘峰这“烂好人”,大家都把他的好当做了理所应当,也就造成了如今的情况。
在电影的最后,刘峰和何小萍相互依偎在一起,衣着虽简朴面容却带笑。这也许就说的是好人看穿了虚名,得到了真正平淡的幸福吧!不信,那你瞧: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的改变。倒是刘峰和何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仅以此谈,献给我心目中的《芳华》。
芳华电影读后感500字4
《芳华》那是个血气方刚的年代,而关于青春,关于爱,关于责任被真实的记录。那个叫刘峰的‘活雷锋’,最后成了整部电影的痛,在文工团甘愿做最下等的工作,照顾好所有人,上战场宁守着死去的战友也不自救,革命情义之高远胜所有人,但是他的结局,断一条胳膊,贫穷、生活困难,最后与何小萍未结婚在一起,没有子孙后代,凄凉悲苦的过完残生。
陈灿,一个红二代,没有上过战场,也没有什么兄弟情意,靠着父辈的光辉,人生一片坦途,结婚,生子,开公司,做老板人生走向顶峰。陈灿和刘峰人生的鲜活对比,无疑这就是冯氏黑色幽默的又一高深境界。
有原则的刘峰,最后在凄寒悲苦中渡过自己的余生,有背景的陈灿最后在荣华富贵中渡过一生,虽然都是活着,但是价值和意义的不同震撼了后人。给后人留下:有一个有背景的爹一直就是所有人的梦想吧!
何小萍的孤苦与悲戚,刘峰的孤独与徘徊,如果不是冯大导演开恩,估计结束时也不会有最后一幕:“你能抱抱我吗?”如果不能,他们想当然的在孤独苦闷中历经数年,然后了此残生。
也正因为这最后的一幕,电影得到升华,让所有观众又看到了希望,相比陈灿和郝淑雯,刘峰和何小萍后半生过的不好,但是他们过的踏实,且来之不易!而萧惠子考上了大学,人生也很美满,写了这本名为《芳华》的书,也有了这部电影。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认同世界的不公平,也不得不对一些事情表现出愤怒,但以事无补,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自然界的丛林法则从没有丢弃,弱肉强食,能者生存,诡者生存。老实如刘峰,荣誉大到‘活雷锋’但是因为这份荣誉自己不能向常人一样喜欢一个人,或者爱一个人;荣誉光环退掉后,还是个平凡人,比起那些如陈灿一直把自己藏的很好,从没有人知道自己是某司令员的儿子,直到这个秘密被曝光,才展示自己能力与实力的人,刘峰就像个小丑,他是被这个社会用来评价和笑话的。
最后,写了这么多,感谢冯导又带给我们一部精彩的电影,豆瓣评分9.1,让我们又一次回到那个激情澎湃的年代,虽然80后90后理解不了所谓的___,理解不了上山下乡,战争带来的伤痛,但是能理解阶级斗争,因为人类社会就从未终止过食物链上的游戏,也从没有放弃过爱、喜欢、责任、担当,还有妒忌、伤害、抢夺!
芳华电影读后感500字5
《芳华》展现的不是一个人的青春,而是一群人的青春。一群正值芳华的青葱少年,满腔热血,本应去享受爱情萌动的心悸而忐忑。隔着一个时代往回看,感觉很不一样。
一群十几岁的年轻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去面对鲜血和生命的消逝。残酷的现实不断的伤害着他们的身体和心灵。面对时代巨大的变化,他们在迷茫,徘徊,又在坚持。一边失落着,一边怀念着。一边天涯海角的寻找着。当市场经济到来的时候,一切的一切又回到来的重新的起点。一个怀揣梦想热爱生活的年轻人,一个在战争中对生死淡然处之的英雄。
那个年代出了很多英雄,也出了很多极恶之人,结果英雄终于还是经不住真理的考验,恢复了本来的丑恶和地位,所谓的极恶之人却能脱颖而出,为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你把最好的芳华献给了你的祖国,却承受了被抛弃的命运;你本身是个热爱自由的人,你本身也向往爱情,你本身天真烂漫,却把芳华送给了战场…你本身可以变得更好,你只是活错了时间……
不管是林峰还是小曼,于他们而言,爱就是,我喜欢你,我愿意为你,至始至终,保留那颗初心,不管你如何对我,但我知道我的心想怎么对你。不计较得失,不计较过往,只想单纯的守住那段美好,回报那点你为我。人性是时代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人是有思维的,也是有思想的,人类集体思维和思想推动时代变化、发展和进步,因此,应该是人性冷漠让时代变得残酷和冷漠。
所以,人,不论在哪个时代,内心不能没了自己!时代大环境下的人们,非常容易迷失自我,总是迫使自己相信大众观点都是对的,无法反驳的,可是当你回首的时候,你会发现原来都是背叛了自己。
《芳华》让我们在眼泪中唏嘘中,深深缅怀自己终究早已逝去永不复返的青春,花样年华、情窦初开、飞扬文字、指点江、中流击水、豪情万丈……谁的青春不芳华?“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
芳华电影读后感500字6
如果非要给《芳华》写一句观后感,我觉得没有“人性”“历史”什么的,唯有“命运”。
看到前面部分何小萍被集体排斥甚至被欺负的时候,我都有点不忍心再看下去。但是不忍又能如何,这人世间上有很多这样命运的人。在当事人看来,这份压抑难以承受,觉得自己也够善良,为什么到哪里都不受待见?在当事人之外的人看来,她无疑是有缺陷的人,是另类,言行都让人嫌弃。
其实我不想说起周易的,因为也显得很另类,但是我感觉这个解释是最科学的。比如八字官杀重而无力承受的人,活着就是有压抑感,压力大口舌事多;比劫多而无用的人,不容易有朋友;伤官见官,容易和领导有冲突等等。
这剧最后的时候,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有“残缺”的人聚在了一起,我想这美好的结局应该是剧情的需要了。
不想说人性,林丁丁当时如果不举报,也许这辈子被命运之神打上叉叉的就是她,可是剧情如果不是那么发展的,是刘峰飞黄腾达了,而林丁丁沦落了,那人性就有了吗?只能说是命运了,而且林丁丁的所谓的人性不完美,才让她活得很滋润,而完美的刘峰,老天必定也要让他的一生有残缺。
芳华岁月流逝,留下一串串故事。自古以来,最美的故事不是因为完美,而是因为不完美。
芳华小说读后感1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的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后,好多的细节都变得模糊,唯独这句话像从书里的文字海洋升腾起来,逐渐变大,越发的清晰!你看过了书,或者看过了电影,都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刘峰是一个好人!书中写道:“他补过墙壁或天花板,他堵过耗子洞,他钉过门鼻儿,他拆换过过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碰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法子:找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好人,那么热心肠的好人,书中的“我”为什么会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个可怕的生物,其复杂性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对《芳华》的评论,有好有坏,褒贬不一。有的说《芳华》就是个拧巴的故事,逻辑不通;也有说《芳华》向我们展示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记忆!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对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就觉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墙头草,呵呵!
其实读严歌苓的作品总感到一股压抑感,也许她经历的那个时代对于我们来说有点遥远,总是隔着一层朦胧迷雾,而她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在那个价值观有些扭曲的时代吧!那时候的人吧,说纯真也真是纯真,为了一根木头,就因为是国家的公有财产,可以放弃生命。说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随时都会让亲人付出一生。
已经读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节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现在想起来还不是滋味,就是那个15岁的小兵。15岁,还是一个少年,为了能吃饱饭当了兵。还不知道当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战场,牺牲了!这应该不是个例,当年的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该有多少个这样的少年生命终结在最年轻的时候。我不知道是该感叹当时特殊的国情,还是感叹当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价值取向!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什么刘峰如此好的人,却让大家觉得这样的人太完美不真实,希望在同样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尾巴。果不其然,刘峰的一个爱的举动惹下了大麻烦。触碰了爱的人,别人觉得恶心,就连被爱人本身也恶心的不行。作者借用那个特殊时代写出了人性中卑劣阴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怀疑,太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个时代,还是借那个时代批判人性呢。说实话读了她的几部作品,并不是太喜欢。总是觉得作者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持悲观态度的人,也许是女性的多愁善感,也许是她的经历,让她对周围的世界是一种疏离和怀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芳华》,我觉得作品给出的是深深的失望,我看不到一点希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美大结局,但是无论政治意识怎样变化,经济生活怎样迅猛发展,人们还是会接纳善良的,相信老祖宗的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
芳华小说读后感2
分两个上午看完《芳华》,久违了两年前看慕容雪村大哥的痛快,对人物命运下场的好奇与臆断在见到“完”字时才告别自己的一厢情愿。细想起来这些个小说人物没有谁命运的河流是直的,有些轻轻拐弯,有些沉默蜿蜒。那个年代一切都很单调,所以命运就常常开他们玩笑。他们都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头来平淡才是真,都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最后发现生活其实是自己的。几十年的沧海桑田,一代人芳华将逝,善良的人依然善良,背叛过善良的人终认识到善良的稀贵与艰辛。
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承受的生命之重与之轻,刘峰的下场可能跟我们但愿的结局不那么契合,我们会觉得好人如果都不能有好下场那做好人还有什么意义?这至少说明我们是有热度的公民。但或许这也正是我们的夙愿和局限,刘峰的超越在于他其实早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摔得遍体鳞伤但依然选择做个好人,因为做好人不是为了好报而是那样做是对的。这可能就是罗曼·罗兰口中的英雄主义,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此书我最大的体会是“向刘峰同志学习”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所努力的方向。
刘峰捡回一条命算不算上苍的眷顾?前两天去看了《至爱梵高》,挺想看哭来着但就是哭不出来。当妓女告诉他我想要一只你的耳朵,当他望着乌鸦吃他的午餐露出满足的笑容,回来路上暗想这是个多么渴望被他人需要的人,多么渴望成为一个giver,但不幸的是周围世界却抛弃了他。有些人,他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他。刘峰比梵高幸运多了,有那么多人需要他。
刘峰被叫去谈话的时候我觉得特别荒唐,但不找他又能找谁呢?可能是那个年代出了问题吧。不久前我们给了他那么多溢于言表的赞美和感激,现在又无情地通通收回,这赞美是发自真心的吗?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会在塑造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社会需要一位骑士。正如黑格尔说一个民族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可是我们都允许街头小霸王放下屠刀,怎么就不能宽恕英雄走下神坛,走到人群中来。如果我们都不爱戴他包容他,还有谁会爱他呢?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要有七情六欲啊。
最后的追悼会不该是那个样子,小曼为这个男人写了首诗都来不及念给他,饱含了一个少女几十年来最甜美的心际。这个辛酸慌张的男人怎么就不允许他从容一次?说什么谦让,不是说不占生活便宜的人上帝不会让他吃亏吗?想来想去,我猜这样是为了让读者更深刻的记住他吧。
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署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芳华小说读后感3
鲜少走进电影院的我,带着喉腔满满的哽塞和酸楚观看完电影《芳华》,一种未了的情结又让我捧起了严歌苓的原著。
谁人无少年,哪个不留恋青春的美好?小说展现的不仅是一个人的青春,更是一群人的青青,一代人的青春。我想小说和电影之所以能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鸣,从情怀上来讲,它也是我们每个人的青春。小说中的“芳华”,虽然也闪耀着所有关于青春的回忆的温暖的金色光芒,但更多的是关于人生、关于命运的无奈和沉重。
在第一人称萧穗子娓娓道来的回忆中,我们了解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文工团,在“红楼”中那如火如荼的一段青春岁月。而这些人当中,一个人物的命运最令人唏嘘。刘峰,大家也叫他雷又锋,出身贫苦,来到文工团后,分外珍惜眼前的所有,除了刻苦练功外,基本上他能看到的活,他能做到的事,他都毫无怨言地去做,虽然这大都不是他分内的事。对生活的热爱,也让他成为一个“能人”,做饭、钉地板、修电器手表、做沙发……但就是这样的一个“积极分子”,却因为那一个在他那样的“先进分子”身上就被极端放大了的“触摸”事件,命运开始进入不断的被抛弃——先是被“处理”下放连队,接着遇到中越开仗,战争中失去了一只手臂,回到社会上又成了一个满面尘灰的“谋食者”,之后又遭遇了妻子离去、罹患绝症等,这番人生际遇旁观者已是不忍卒睹,但却从没有看到刘锋的悲观、沉沦或是放弃。
许多人在看完电影后纠结于“触摸”事件对刘峰的残酷、与何小萍(小说中为何小曼)的恋情不够完美(其实小说比电影更“狗血”)、为什么好人没好报等等,但细细一想,人生哪有那么多的是非分明、花好月圆和心想事成?这不是悲观,而是这人生本就如四季气象,既有春暖花开,也有秋风凄冷,既有一路顺风,也会有泥泞坎坷。这世界有时会对人温柔以待,有时却会板起他冰冷的面孔。刘峰面对世界给他的一个又一个的冷脸,从来都是坚守自我,不计个人得失,不计过往,毅然奋力向前,虽然他走得跌跌撞撞,头破血流,令人心酸,但他前行的身影是挺直的,是高大的,是足以令我们仰视的。刘峰从没有过抱怨,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曾经拿奖拿到手软的辉煌过去,命运给他的每一个“现在”他都是在认真对待。他最终的结局凄凉,他的追悼会只有三个人来参加,不论在谁看来,真算不上一点点成功的人生,但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是已是无怨的了吧,他满足于自己的“活着”,他会尽力帮助任何需要帮助的人,他会为自己带给别人哪怕一丁点的麻烦而不安。这不是他内心没有自己,而是他从来没有迷失自我!在那个把背叛当做正义的年代,只有他,留给每个人多年后关于青春、关于人性最温暖的慰藉!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开篇诗中写到:“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人生本就是快乐和痛苦相生相成,快乐中感谢生命对自己的眷顾,痛苦中也要感谢生命让自己的人生经历可以如此厚重。小说中的刘峰没有这样说过,但他面对生命或是高潮或是低谷的从容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管是什么。
想想现在的我们,好像生活中也总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房子不够大,车子不够好,感情遇到考验,灾难,疾病,死亡……社会日益纷繁复杂,作为大多数普通人一员的我们,生存所要面对的考验也更加严峻,但是,如果你足够热爱生命,你会发现,你的人生,更多的还是美好。因为,比起生死,一切都是小事。
所以,不论是怎样的境遇,哪怕不被这世界温柔幸福以待,我们也要选择内心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行,即使前行的道路再多艰难,也要为自己点亮一盏灯,让心灵永远看得见回家的路!
芳华小说读后感4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 平凡 背叛“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 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 。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芳华》读后感1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读后感2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3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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