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高一读后感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8篇优秀的高一读后感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一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这天,我读完了《神秘岛》这本书,读完后,我深受启发。这本书主要讲了:史密斯、史佩莱、纳布、潘克洛夫和赫伯特从美军的战俘营中乘轻气球逃到了一万公里以外的一个荒岛上,他们齐心协力,开垦土地,种上庄稼,养上家畜,并勇敢地抵御住了海盗的猛烈进攻,还见到了一向在暗中帮忙他们的尼摩船长
可正当他们离开小岛时,火山爆发了,并引起了一场大爆炸,船被毁了,他们只好坐在一块石头上,15天后,他们得到了救援,并回归了祖国。是什么是他们能在荒岛上生存下来?是什么让他们战胜了武器先进的海盗?答案只有六个字:勇敢、团结、友爱。我们能够想一下:如果他们不勇敢,海盗来了,他们都躲在屋里,那么等待着他们的,就是死亡;如果他们不团结,各人干各人的,不能将力量聚集在一齐,那他们也将必死无疑;如果他们不友爱,互不关心,只顾自我,互不帮忙,对人冷漠,就更不会受到年老的尼摩船长的帮忙,那他们不是战败于海盗,就是被野兽当成了大餐吃,也不会得到救援,那他们就会因饥渴而死。
所以,如果他们没有做到勇敢、团结、友爱,那他们谁也不可能活着离开荒岛,即使他们再有本事,再有知识,都没有用!只有大家团结一致,把大家的知识、本事结合在一块儿,就能创造奇迹。在这本书中,我最敬佩一个人,他就是45岁的联邦参谋长――史密斯先生。在艰苦创业、改造小岛、建设畜栏、抗击海盗等重大事件中,他都为伙伴出谋划策。
因为他,大家才用上了放大镜;因为他,大家采用上了砖头;因为他,大家才用上了陶罐……他太聪明了,什么都会干:大家想吃面包,他就自我种小麦,给大家做面包;要过冬了,大家需要穿棉衣过冬,他就剪了羊毛,给大家做棉衣。总之,没有什么能难住他。之所以史密斯能有求必应,是因为他有着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他那渊博的知识正是从我这么大是积累的。从此刻起,我要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在班上做一个团结同、关心朋友、尊敬师长的好学生。
高一神秘岛读后感范文800字左右
高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精选)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精选),欢迎大家分享。
高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早在小学时就读过几章,写的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初读时极不耐烦,想事因为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而且极其生动形象,耐人寻味。
之所以深刻,首先是因为这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有着缺点,而非那完美的人物,哪怕是书中的主人公。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这却给了我极大的兴趣。因为凡是人,终究是有弱点的。我不喜欢完美的主人公,那会让我觉得他是神而不是人。
其次,书中的时代背景造就了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
最后,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先入为主的观念是多么不可取的。要真真正正了解一个人,必须要经过长久的观察和接触。第一面的印象虽然很重要,但是只要在真正接触后,才可以对一个人下评论。就如书中的伊丽莎白,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她的头脑,才会使她迟迟不得领悟,而被骗子韦翰迷住,不过所幸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高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
如果,你出生在一个歧视女性的时代,你会自卑吗?会抱怨吗?会自暴自弃、一蹶不振吗?也许你会,但这本《傲慢与偏见》的主人公伊丽莎白却不会。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一生极其坎坷。她出生在一个穷牧师家庭,受尽了世人的歧视。每天,她都要干农活、做家务,即使这样,她还时不时受到富家小姐的讽刺与嘲笑。朋友背叛了她,家人蒙骗了她,就连她朝夕相处的好朋友也利用她来获得万贯家产。但伊丽莎白没有被击垮,也没有被打败,她始终怀着一颗向往幸福的心,去抗争,去追求,最后终于得到了幸福。
是啊,只要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就能获得成功吗?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数学题,做完基础练习,还有一道思考题。我嘴巴一撇,像发现了“瘟神”,立马避而不见——思考题很难。
正当我慢吞吞地收拾书包时,脑海中浮现出《傲慢与偏见》给我的启示:“抗争!向困难挑战!'一股力量从我的身体中迸发出来,好似自己被打通了脉络,豁然开朗。我鬼使神差地从书包里抽出刚才没有完成的数学练习册,拿起笔,一遍遍的演算起来。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我的额头沁出了豆大的汗水。啊,算出来啦!我惊喜得说不出话来了,心里想:我不可能那么快就解开呀!再验算一遍吧。于是我怀着激动又紧张的心情再次拿起笔,哆哆嗦嗦地在纸上重新演算。“耶,对啦!”结果正确,我高兴地叫出了声。
我又陷入了沉思:如果我刚才没有拿起笔,鼓起勇气去和思考题挑战,而是惧怕困难,胆小懦弱,岂不是失去了成功后的喜悦和自豪?多亏了《傲慢与偏见》,没错,我们必须和困难抗争!
最近电视上经常报道有中小学生压力太大,又被人讥笑,不堪受辱,自寻短见。我再次想起了《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她过着比我们穷苦百倍的生活,却始终热情开朗、乐观向上。伊丽莎白勇于生存,善于生存,所以成为了生活的强者。
勇于抗争,勇于生存!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险境,只要怀揣着勇气与信心,便会战胜困难!
高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
经常看小说,却没想过看名著。正能量的读书活动让我在学业结束后的闲暇时间里对它们有了兴趣。看到这个月书单的第一时间就告诉自己:我要读《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19世纪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最著名的小说,原名《最初的'印象》。故事围绕小乡绅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其中以二女儿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为主线,用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与好友的婚事作为陪衬以衬托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
书中的女主人公性格活泼调皮,聪明机智,善于思考问题。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威克姆的谗言而对男主人公达西产生了偏见且因达西自身的傲慢让她极没好感甚至厌恶。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伊丽莎白对达西不再存在偏见,达西也在伊丽莎白的强烈言辞下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克服了自己的傲慢,让两个年轻人重新认识最终走在了一起美满幸福的生活。它告诉我们:不管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应该存在偏见,都应该抛开一些片面的东西去客观看待。网络是个交际的平台,我们在上面交友、关注着自己感兴趣的新闻、打发自己的闲暇时光。可是有太多的营销博恶意的散布着别人的消息影响名人艺人在路人眼中的初印象,让网民对名人艺人产生偏见,不看他给予别人的正能量,就只一味的谩骂误解他的一举一动,对名人艺人造成或大或小的伤害。我觉得这种行为是极其可耻让人讨厌的,不说名人艺人也是人,有自己的生活,但是他给我们消遣,从各个方面为我们带来欢乐我们就应该心存一份感激,而不是因为一些无意的错误就自动屏蔽他的好肆意的骂!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我们不在当事人身边,他们是一个怎样的人我们无法接触无从了解,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存一点自己的想法不要随便就被人引导,也不要存在偏见去看一个人一件事,客观一点,有话说,可以,善意一点,毕竟与你无关,他也没碍着你什么。或许这也是为什么我看到这个书名就想要读它,我想要从这里证实我的观点,确实也如此:少一些偏见,多一些心平气和,大家都愉快。
同时,从夏洛特与柯林斯只有物质没有爱情的婚姻、莉迪亚和威克汉姆把婚姻当做儿戏丝毫不考虑物质生活的婚姻与伊丽莎白与达西在爱情与物质兼具的幸福美满婚姻形成强烈的对比,告诫我们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一段婚姻,不能只有爱情或物质,要全面考虑,只有两方面都考虑到我们才能真正的获得幸福。身边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所以这也一直都是我的观点。
都说:如果你没瞎,就别从别人嘴里认识我。社会这么大,少一点偏见,少一点傲慢,少一点自以为是的声张正义,多动动脑换位思考思考,我们身边的“环境”就会越来越好,身心都能愉快,不是吗?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三国演义中的一些人物,也给我许多启示。那些贪财,贪色的人,最终一定不会有好结果。董卓与吕布之所以会兵刃,还不是让一个小女子貂婵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董卓便是败在了自己的好色上。曹操也有点好色,张绣投降后,曹操在营中寻乐,便找了张绣老婆来玩弄,后来张绣当然恼火,便暗算曹操,曹操幸亏命大,否则也被张绣结果了。
曹操修了铜雀台后,还要把东吴的“二乔”放于台上,于是便让孔明用这点激了周瑜,让周瑜决心出兵打曹操,曹操才有赤壁一败。三国中还有一些卖主求荣的一些人,也得不到好结果。与之相反的则是关羽了,他不贪财也不好色,得到了曹操的敬佩,也得到了千千万万读者的敬佩。若不是因为他一点点的骄傲,以及刘封的见死不救,他也不会死得那么早了。所以,我又知道了,为人不能贪财色,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刚正不阿的人。
三国演义中,还可以学到许许多多的东西,比如研究历史的规律,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毛泽东就曾经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原因大致也在这吧。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
上海市松江一中
原高(12)班
郑成
近日去新华书店,在书之海洋中,惋叹自己太渺小,忽逢一薄书者,名曰《茶馆》,置于书山中,其渺小程度同吾也,吾大喜,捧书而视,受益无穷于其中,故有感如下:
书名为《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www.diyixinde.com)。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颠覆,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拉皮条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拉皮条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当局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高一读茶馆800字读后感作文
高一读后感
高一读后感1
竖立在人生的海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雪一般无休止飘落,一层又一层纷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的残红消逝的瞬间,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围绕着两个兄弟的故事,他们是幻雪神山的王子——释与卡索,他们同父异母,但却有着藕断丝连般的亲情,当他们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卡索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卡索解开长袍抱紧释。当卡索感到突然的寒冷,释总会问“哥,你冷吗?”然后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卡索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卡索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此时他感到真切的温暖。但这温馨的一切,到了卡索240岁生日时,释却意外要求代替卡索成为幻雪神山的王,望着释坚定地表情,卡索,父王,所有的巫师,都对释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仅是灵力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于是,释杀害了巫师,放火烧了神殿,直至后来被卡索杀死,复活的释看着卡索自杀。一个个看似无可饶恕的罪行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我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曾经见到过,在流亡凡世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微笑是多么温暖,多么好看。”我的心顿时被红莲般的火焰解冻了,一个如孩子般多么单纯的理想,只为了让他得到自由,不惜背上邪恶的罪名,甚至犯下轻浮的罪行。也许,在他做这些事时,他是多么的痛苦,毕竟他曾经是在卡索怀里,连血都害怕的孩子,但为了他,心目中的神,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宁愿武装自己的心灵,宁愿装出倔强坚定地性格,只希望他能自由幸福,但到最后却被最爱的哥哥用寒冷刺骨的冰锥刺穿胸膛,自己的梦想没得到理解,在他安然闭上眼睛的瞬间,像个婴儿熟睡,是那样的宁静,甚至没有死亡时一丝的痛苦,与怨恨。甚至死,也要为他的哥哥付出自己的一切。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但爱的轰轰烈烈,只要有那一丝记忆,就可以天长地久。一个人生时所有的信念,即使死后,也会随着灵魂飘荡,存活在这个人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空灵的故事,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与熟悉。暮然回首,我手心的那一丝温暖依旧留存,曾经有多少爱我,关心我的人开心的拉住我的手,用手里的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不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我的童年,在幼儿园,每当顽皮的我在结实温暖的床铺熟睡,老师总会轻声来到床前,脱去外面的衣服,为我盖上被子,夜夜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外婆总会用她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年老的她甚至用她如变形如山峦般的背,背起我,让我感觉更贴的近星星,然后不知疲倦的数着,每当我数的高兴时,却不知,外婆被憋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还洒下那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太多的记忆在心海里荡漾,一次次拍打着我的心灵。这些人,如同释一般,无时无刻在为卡索付出着。在付出的时候,可能消耗了自己的青春,生命,可能会是短暂的痛苦,甚至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便陨落了,但只要为了爱的人,之前的生命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遥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的生活,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因为“幸福是生生不息,却又难以触及的远”
凝望着樱花漫天飞舞,端详着红莲静默的绽放,守望着凡世起伏的喧嚣,使我不得不相信——生命,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为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也要付出。人第一次真正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许就是付出之后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砰砰”抑制不住的心跳声,然后转化为欣然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的付出!
我把痛苦与死亡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生活。
高一读后感2
捧一本书坐在阳台上,就着河边的清风,翻开高尔基老先生的《在人间》。
书是在父亲的书箱里找到的,九八年出版,在红色的封面上是依旧光亮的“在人间”三个字,磨破的书角流露出岁月的痕迹。书页的翻动声格外好听,是书上了年纪所特有的,有些字词上用红笔标注着拼音,或者是读音相同的字,父亲说是为了给我讲故事而写的,同时也是让我学会说话。指尖的感觉将我带入另一个世界。
阿廖沙正在林间设置捕鸟网,鸟网细而结实,一般的鸟很难挣脱。而在他的鸟笼里,有着几只漂亮的羽雀,淡淡的毛和几个翠绿的斑点。看到这里,我回想起那次去老家爷爷给我的礼物——一只可爱的斑雀。斑雀是爷爷在河边的芦苇荡里抓到的,听说我回来就特意留了下来,给我解闷。在那个假期,我有者这个小伙伴,天天带出去绕着村子转两圈,再和几个伙伴去田间嬉戏。当我从外面回到爷爷家里,爷爷就会给我泡上一壶大麦茶,喝起来格外舒畅。
“奶奶,帮我弄一杯白开水来。”我坐在阳台朝里屋叫道。
“你这不听话的娃……”
很羡慕阿廖沙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去赚取零花钱,可以用来做好多好多的事情,为自己,也为疼爱自己的奶奶。但把这事放现在来讲,可是要去警察叔叔那里接受教育的,因此也就显得格外珍贵,也是同样作为孩子的嫉妒之处。记得今年的奶奶的生日,还处于北风呼啸的季节,春天的到来还需些时日。我去超市里给奶奶买了一双手套,厚厚的还加绒,想必十分暖和。当奶奶看到的时候,却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感觉,她的眼里是晶莹的泪花。原来奶奶也是会流眼泪的,在以前再苦的日子,她也只是默默地为家里人做家里的事。
合上书,是一种怎样的体会?我还在成长,他们却在一天天老去,并最终会离我而去。我能做些什么?又还能再做些什么?就这样陪陪你吧,看看你做饭,听听你唠叨。你的姿势也和舞台上的演员一样优美,你的声音好似一支曲子,绕着房梁挥之不去。安静地弄起手中的画笔,留下此时此刻的你。
生是起点,死是终点,中间的过程叫做人间,你在我也在,用点滴时光,和你一起在人间
高一读后感3
20xx年5月12日14时28分,中国人永远无法忘记的特殊时刻,一个让人痛彻心扉的时刻。
我在电视上和报纸上看到过许多英勇的少年救出许多的同学。其中,我在报纸上看到啦一位这样英勇的少年。
许中政、男、9岁、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新建小学三年级学生。
地震后,许中政在废墟下被挤在桌椅架起的空墟里,受啦一点轻微的皮外伤。他带头唱起啦《国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他们越唱越有勇气。正是这些歌声让他们对自己充满啦勇气和信心。歌声从废墟中传出,消防管兵讯速赶来,从洞口递进啦两瓶矿泉水。许中政却把水递给啦同学。
许中政不畏自己的干渴把水递给啦同学,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真直得我们学习啊!
一百年前,维新建将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一文里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
正是这些少年英雄事迹,让我们知道啦什么是勇气,他们的坚强让所有人为之感动,他们的精神让我们看到灾后重建的希望,他们的行为更足以为所以青少年的榜样。
这些英雄少年们真是我们少年的好榜样,他们的不畏自己的生命去救别人的这种高贵的品质令人们十分感动和敬佩,他们是国家的骄傲,是国家的希望!
高一读后感4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因这样一句话,我认识了余华,邂逅了《活着》。心想,这书究竟囊括了怎样的一个人以怎样的姿态去度过这以笑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贫瘠的想象力在自我思维的匣子里打转,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书的刹那隐约流淌在了笔尖。
相比于其他的大部头,这本拥有着从漫漫长夜中孕育出的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说:“我决定写下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福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身上,折射出了中国近几十年来的动荡与变迁;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人的隐忍与苦楚;从他身上,更折射出一种几近乎英雄般的气势与荡气回肠。
福贵是一个英雄么?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伴随着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发愁的庄稼人,也伴随着他从徐家浩大家业、人丁兴旺,走到最后只有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陪伴。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历经多少磨难,才能把心与身投放回天地间,而人究竟需要多强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苦负担。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很多人追问。有的人似乎找到了,而有的人似乎还在寻找的路上。
“人是为活着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人活着,若被赋予沉重的意义,那总有一日会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摧残得形如枯搞。人简单地活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不为他人而活,因为命运能够轻易地从我们身边剥夺一切。我们亦可能在某一天变得一无所有,唯有活着的精神是属于自己的。于是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福贵经历了他父母的死,他儿子的死,他妻子的死,他女儿、女婿、孙儿的死,变得孑然一身,他有时伤心,但他说过更多的是踏实。因为他的亲人全都先他而去,再当他死时,他便谁也无需担心了。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而他还活着,在经历风浪悲痛之后。旁观者也许会认为他是幸存,可他是真真实实地活着,这一生,就有了一切的意义。
作华自序说《活着》亦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着《活着》,泪不在面颊上,不在眼眶里,而是静静地汇成小溪,流淌在殷红的心尖上。书中历史场景下的福贵与村民们浓缩成千万农民百姓的缩影。那人民公社与大跃进,真切地重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看见了百姓们的无奈和百姓们在看到家中锅与粮食均被充公却不能置一言的血泪。生计与粮食全被公家收走,则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权,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余华给我们展示了几十年前真实地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也给了我们更多的需要读者去探寻的含义。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或可收笔,而过几天再听一听福贵讲他的故事,体会活着的意义。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引书的结尾为尾——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降临。”
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的最好归宿。
高一读后感5
莎士比亚以四大悲剧闻名遐迩,《哈姆雷特》更是莎士比亚精神的最典型的作品。其中所提出的某些理念,不知解放了多少受难于宗教的人们,解放了当时人们的思想。
这部作品中的主角哈姆雷特可以看做是莎士比亚思想的化身,哈姆雷特身上具有的优秀品质和高尚精神正是人文精神的核心意义。剧中哈姆雷特的话语点醒了很多囚禁于思想中的迷茫之人,更提出了“生存还是毁灭”这一人生问题。在得知父亲死了之后,他思考了很多,却意外地看到了自己以前没发现的事物。
故事开始之际,哈姆雷特在看到自己母亲被情欲所惑,背叛父亲嫁给自己叔父时,哈姆雷特不禁发出“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的感叹。这句话就十分鲜明地表现出当时女人被困于家庭之中,无法摆脱这一命运的悲痛,同时凸显出哈姆雷特身上的解放思想。听过自己所尊敬的父亲的鬼魂的述说后,发现“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世代”时,他就毫不犹豫的承担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为完成这一重任,他不惜抛弃自己深爱的女子,装疯卖傻,他恶毒的叔父不相信他真疯,就派大臣前去试探,在监狱中哈姆雷特明白了“世界就是一座大监狱,里面有很多监房和囚室,丹麦就是最坏的囚室”的道理。甚至可以说,他的“疯”不是真疯,这只是他对当时社会的透彻审视,但这一理念却不被人接受,而被人当成了疯子。
他解放了自己的思想,当时的黑暗社会却困住了他的身体,当他并不放弃自己的理念,依旧追求自己心灵的洗涤,即使在面对杀父仇人时,他依旧保持内心的纯洁,任然想光明正大的杀死仇人,这正是他思想的高尚之处。而与他相对的就是他叔父克劳迪斯。克劳迪斯为了王位不惜杀死自己的兄长,是当时社会皇室黑暗的典型人物,他不仅阴险狠辣、弑兄篡位,还娶了兄长的妻子乱了人伦。而且他还屡次三番的想谋害哈姆雷特,再看那部哈姆雷特特意准备的舞台剧时的慌乱的神情,正是他的罪恶所在。明知不应该这么做,却任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做出那不可饶恕的罪行。这会有罪恶感,但他依然不愿放手,依然愿意沉沦与黑暗的污垢之中。
如今的社会虽然不混乱,但其中依然存有犯罪与贪婪,其中有些行为甚至比以前更为过分。现在的文明社会的背后任有这黑暗的一面,金钱、权利、女人都是人们所追求的,愿意从中解脱的人有多少,而真正能从中解放出来的人又有多少呢。
正因如此,我们才更该努力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出一份力,在生活中寻找意义,在生活中活出自己,在生活中获得解放。
高一读后感6
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时,我才知道爱是无私的,爱是伟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真正的享受到爱,感受到爱。书中人与人之间流露出的真情实感,让我感动不已!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四年级男孩儿安利柯以日记的方式,从四年级10月份开学的第一天一直写到第二年的7月份,记录了他身边各种感人的小故事,记录了他在生活中一点一滴所积累的爱,他一天感受一点,一天反思一点,每天都在爱的世界里成长。
书中的每文章都非常感人,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清扫烟筒的小孩,把清扫烟囱赚来的三十个铜币从破了的口袋里掉了,他无法回家,于是路过的同学都用对自己有用铜币来帮助他,没有带钱的同学就把自己的鲜花赠送给他,我觉得这一段是最感人的,这让我感到了一个人要是有了一颗无私爱心,就会是一个拥有一切高尚品质的人。在《爱的教育》这本感人的书中,处处都是这种拥有高尚品质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深刻体会到同学之间、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应该学会宽恕别人、学会理解别人,我们自己遇到困难时总想获得别人的帮助,而我们平时遇到有困难的`人时也应该尽力地去帮助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有时虽然是微小的,但它是无私的、珍贵的、非凡的。
我相信,只要我们人人都献出一点爱,我们的世界将会永远充满爱!
高一读后感7
在寒假里,我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此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海明威。它主要由于这本书的成就而荣获一九五四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海明威本人也认为这是他“这一辈子所能写的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的故事非常简单,写一位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立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把它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据说这是根据真人真事写的。海明威终于他一贯的写作方法,细致地描写人物的行动,诸如出海前的准备工作,出海后如何下饵,鱼上钩后如何跟他周旋,最后如何把它杀死了绑在船边,以及如何和一条条鲨鱼搏斗的整个过程,都丝丝入扣细细道来,使这些外在的事件表现出内在的涵义。
老人圣地亚哥,尽管一开头就处于不利的地位,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认为“倒了血霉”,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作失败者,他“消瘦而憔悴”,手上有“刻得很深的伤疤”,没钱买吃食,得靠那孩子给他送来,然而它的英勇正在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去钓大鱼。等到真的钓了一条大马林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等到鲨鱼一再来袭时,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尽管结果鱼肉都被要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老人在第一条鲨鱼咬去了大约四十磅鱼肉后想:“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道出了本书的主题。从这方面看,本书并不是什么寓言,而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力作。
海明威在原来的故事中加了一个男孩子。他五岁起就常陪老人一起出海钓鱼。这孩子马诺林除了用同情和崇拜来使读者觉得老人的伟大以外,还提供了一更复杂的主题:回归。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见到他过去的自我。所以,独立在海上的那三天里,他经常念叨着:“但愿那孩子在这儿就好了。”没说一边,他就能重振精力来应付这艰苦的考验。
综上所述,《老人与海》在短短的篇幅中融合了复杂的层次,把他们交织在一起,可以说做到了浑然一体,天衣无缝。是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高一读后感8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高一读后感9
《彼得·潘》主人公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孩子,他穿着用树叶和树浆做成的衣服,一张嘴的里面有珍珠般的小乳牙。——彼得。潘!
小说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教会了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约翰、迈克尔如何在空中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然后,她和她的弟弟们跟着彼得飞到了永无岛,历险就连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凶恶的海盗、漂亮的美人鱼。但是,达林太太很伤心,到最后,温迪还是选择长大,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作恶多端,他凶恶无比。因为彼得砍掉了他的右胳膊,所以,他用一个铁钩来杀人。小说中写道:一次,一个笨手笨脚的海盗不小心碰了一下他,就只听一声撕裂,一声惨叫,那个海盗的尸体便被踢到了一边。胡克却连嘴里的雪茄都没拿掉过。从这里我深刻地体会到海盗船长的残酷,没有人性。“战争”在不断地爆发着,海岛已无宁静之日。但尽管不幸事件接踵而至,彼得·潘却总能大显身手,化险为夷,想出巧计搭救出伙伴们。
彼得潘出生7天就讨厌长大而出逃,他和小仙子们住在一起,肯德辛公园是他们常玩的地方。但是,彼得却飞到了一个远离本土的岛上,带领着一帮遗失的孩子,住在地下的家里,与最坏的海盗詹姆斗争,与人鱼说笑,但是他们缺少一位母亲,所以彼得把达林太太的3个孩子诱惑到永无乡来,大女儿温迪成了小母亲,二儿子约翰与小儿子迈克尔也成了队伍的一员。数日后,3个孩子因为想家请求彼得送他们回家,其他的孩子也想跟着回到温迪的家,除了彼得。以后每年,温迪都会到永无乡去打扫游玩一星期,几年后,温迪长大了,她的孩子一代一代地被彼得接到永无乡,可彼得却还是那个满口乳牙的小男孩,一点也没变。
作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彼得·潘,他非常勇敢,他经常独身一人与海盗厮杀,敢戏弄威风凛凛的野兽。他被胡克的铁钩扎伤了,还坚强地跟胡克做斗争。他这种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不但写了彼得·潘的可爱之处,还主要描写了他的聪明、勇敢和机智。当孩子们被海盗抓去时,他利用胡克害怕鳄鱼的弱点,孤身一人闯过“鳄鱼关”;悄悄潜入海盗船仓库,搭救出伙伴们;又用计把胡克引入了鳄鱼的口中……。彼得·潘伸张正义,除去了“恶魔”,此次永无岛上恢复了宁静的日子。
彼得不想长大,为什么呢?我想是因为他想拥有一颗纯洁的心,不想被别人污染他的心灵。我也不想长大,因为我可以和小朋友快快乐乐的玩,过幸福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我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彼得·潘,和他一起飞到永无岛去探险,那一定是最惊险、最刺激的游戏。
高一读后感10
有理智的人就懂得规划,有梦想的人就懂得行动,有青春的人有懂得利用,有情感的人就懂得感恩。也许规划,行动,利用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辉煌,但,缺少了感恩,就像缺少了调味剂,一切都没有了人情味。在感恩中成长,让世界充满温暖。
在《爱的教育》中,我体味到了爱的浓意,更感慨到感恩是多么的重要。《爱的教育》中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吸引我的,正是在于那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字里行间,都抒发了作者本人对爱的理解。这种情感是普通的,确实不平凡的。顿时让人感到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而这种关心,理解和帮助,都离不开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中国的文圣孔子有一句名言:仁者爱人。可见有仁者之心的人,首先必须具有一颗美好的爱心。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常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抱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世界上最大的幸福就是坚信有人爱我们。”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我们周围的一切,一定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人疼我、爱我、帮助我。当你能够感受那份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相信你一定不会吝惜付出你的爱心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这时我们就需要感恩!
感恩不是奉献,不是“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父母亲也不需要我们给他们这些。然而感恩在我看来就是对别人的帮助给予回报。感恩,说明一个人对自己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有着正确的认识。在感恩的空气中,人们对许多事情都可以平心静气;在感恩的空气中,人们可以认真、务实地从最细小的一件事做起;在感恩的空气中,人们自发地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在感恩的空气中,人们正视错误,互相帮助;在感恩的空气中,人们将不会感到自己的孤独……所以,对于亲人我们要感恩,对于友人我们要感恩,对于同事我们要感恩,对于陌生人我们更应感恩。
在感恩中成长。若我们及早地了解到感恩的重要性,我们就会了解到父母的苦心,老师的教导,陌生人的关心,也许就是避免与父母的冲突,与老师的矛盾,与陌生人的摩擦。而是会用自己的爱心去回馈他们。在生活中,感恩是我们每个人不可或缺的阳光和雨露,一刻也不能少。我们每天都吮吸着阳光和雨露带给我们的精华,他们是大地给我们的养分,是无穷无尽的,我们一味地索取,大自然却不需要我们回报,却希望我们都把感恩用在人世间,也许人世间给我们的滋养比大自然多的多。
在感恩中成长。感恩也是一种对恩惠心存的感激,是每一位不忘他人恩情的人萦绕心间的情感。也许有人认为,既然是一种感激,那在其中成长岂不是很累?但只要仔细想想,其实感恩也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是一个人不可磨灭的良知。由此看来,这不但不会让人感到疲惫,反而会在感恩完后有一种愉快之感。何乐而不为呢?面对下班回家的父母,上前送一杯热茶就可以使他们心花怒放;面对迎面走来的老师,微笑并问候一声,就可以缓解他们一天的疲惫;面对陌生人的帮助,说一声谢谢并把帮助传给每一个人就可以使他们觉得他们做的是有意义的事。
在爱的教育下,在感恩中成长。希望人世间有的不只是爱,更是在爱过之后给予的感恩!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里的人人事事令我百读不厌,似乎我已陷入三国争霸的世界,又似乎在看一部精彩的电影。 下面是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几篇文章,希望你们喜欢阅读。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字]作文大全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开始就是脍炙人口的词句。没错,这首词句就是出自我过古代一部历史小说的开篇词,它的名字叫做——《三国演义》。读完一本厚厚的《三国演义》我才真正体会到了“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它是一个人物的历史舞台,把许多人物刻画的淋漓尽致,使我不得不掩卷长思……
《三国演义》是明清时代的一部断代历史小说,作者是罗贯中。《三国演义》里人物众多,拥护什么,反对什么,谁是正面人物,谁是反面人物,都是很明确的。这部书主要塑造了三个典型:正面人物关羽和诸葛亮,反面人物曹操……
先说曹操,太多数人都说他奸诈,也有人总结说他“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体现他做事周到。“宁我负天下人,莫使天下人负我。”这是曹操的人生哲学。但总说到底曹操也有好的方面,他还是为人熟知的杰出诗人、文学家。曹操站的地位高,形象广,方面广,脑子复杂,非封建史家,非世俗人所能理解。
再说关羽,他比较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青枣,青龙偃月刀,后加上赤兔马’关羽是神不是人,而且加上历代加封,直封到:‘盖天古佛’成为人神的极致,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关羽做人有忠有义。但到了三国时期,封建道德的头一个字忠就很难完成,对忠的要求也很严格,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了来,这样不但算忠,还是难得可贵的忠。
一个国君想要建立一个好的帝国就必须有一个为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好忠臣,而诸葛亮诸军士就是这么一个人,刘备三顾茅庐请来诸葛亮。事实证明,诸葛亮也不是一个草包,他显智慧,展英才,‘草船借箭、空城计……’充分验证了这一点。则‘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看出诸葛亮的忠心耿耿。
光有‘忠、义、识’还不够,还需要‘胆’就像赵云一样,几乎百战百胜,他也称‘赵子龙’,他其实为曹操效过力,但后来归顺了刘。
我们少年就应该从小具有诸葛亮的‘识’,赵云的‘胆’,但关羽的‘忠、义’我们似乎就不必太难为自己,做好自己本分就好了。《三国演义》里还有义绝、奸绝、智绝。关羽见证了义绝,曹操见证了奸绝,诸葛亮见证了智绝。读过这本《三国演义》我不仅了解到了历史的流转,还学到了很多知识,这本书真是使我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读后感[1000字]作文大全
《三国演义》,它不仅创造许多多的英雄豪杰,还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和完美无暇的艺术形式。三英战吕布、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三顾茅庐等诸多故事都可谓是人人皆知。一段段意味深长的故事,一幅幅精彩绝伦的画面,使我陷进了那个年代。 这里面智者的代表应该是诸葛亮了,他有勇有谋,忠心护主,空城计的着冷静,草船借箭中的精彩表现,各大战役中的谋略计策,巧布八阵图,智退司马懿,七擒孟获,不使无人拍手叫绝,真的是无人能及,神鬼莫测。
再来说说关羽,一位绝对善于作战,武功精湛到绝的英雄灵魂人物之一,单刀赴会足以体现出他的英勇与威猛,也足以看出他那藐视困难的精神,之后挟持鲁肃保会自己更能充分的看出关羽的胆与谋。过五关斩六将中的拼死护主之家眷,说明关羽的忠。是一位有勇有忠有仁的英雄。 张飞,与关羽一样也是一位虎将。对刘备忠心耿耿,大敌当前,临危不惧。在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就如同探囊取物,令人刮目相看。具有万夫不当之勇。 曹操与刘备二人是具有鲜对比性食物人物。曹操是奸诈狡猾,狂妄自大,还说他与刘备是并好英雄。虽然他是为了试探刘备,看刘玄德是否有二心,但试探背后也是以看出他的自大与狂妄。而刘备与他恰恰相反,刘备是位仁德之君,以“仁”字治天下,刘备三顾茅庐,无一身怨言,可见他的明智,刘备珍惜不但人才,而且爱民如子,挟百姓集体过江,典性事例,一一说明乐他的仁,义,明智。 三国演义,不但讲述了吴,蜀,魏三国以文物争天下的故事,还让我们了解了许许多多战术兵法,并告诉我们不能像曹操一样阴险,残忍,也不能像刘禅一样昏庸,“乐不思蜀”;也不能像蒋干那样愚不可及。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里的人人事事令我百读不厌,似乎我已陷入三国争霸的世界,又似乎在看一部精彩的电影。 联系到现在,像诸葛亮那样聪智的人才几乎已无,像刘备那样仁德兼备的也少之基少,张飞,关羽,赵云——那样忠心为主的也少多了,金钱,地位,身为有什么好的,连最基本的诚信都几乎办不到,还谈什么。
为什么现在那么多的心思,人们绞尽脑汁,为的就是钱,难道真的那么好?虽然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但是那也是建立在诚信与良心的基础上啊,着是一个什么?我迷惑了!三国演义,英雄会聚,我真的好佩服那些英雄气魄与心地,难道现在的人们就做不到这些吗? 三国演义,真的使我大开眼界!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高一学生简爱读后感800字作文
高一读后感作文:读《妞妞》有感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明知缘分既尽,却无可奈何,最痛苦的事不是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未来得及给你的爱。
——题记
清风拂动着帘子,飘散而来的是缕缕芳草香,暖暖的阳光照耀在身上,蓦然回首,又是一年春来到,望着那温暖投射下的相片,每一张笑脸清晰可见,一股暖流在心间流淌,原来幸福很简单。
心总在追寻着,哀怨着,却不知其实幸福就在一门之间,打开心房,闭上双眼细细聆听,有着一个健康的身体,一对疼爱你的父母,这不正是幸福吗?即使缘分再短,爱已深沉。
当我读完妞妞这本书时,眼里不禁含着泪水,它让我见证了一个父亲对女儿最深沉的爱:一个仅拥有562天生命的小女孩——妞妞。因为妈妈在怀孕5个月时接受了大量x光照射,妞妞刚出生不到一个月就被确诊患有绝症。然而,妞妞的父母并没有因此而抛弃她,或是消极的等待亲生骨肉一点点死去,他们像养育健康小孩一样细心的呵护她,直到她停止呼吸的那一刻。周国平作为一位父亲,他对女儿宠爱有加,更为女儿的不幸痛苦自责,在那段短暂的日子里,他曾谴责医生的无良,控诉上天的不公,但最痛心的莫过于无法减轻女儿的痛苦,听着那一句句“磕着了,爸爸疼……”他只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却无能为力,哽噎无语。当死神的脚步悄然接近,看着那嫩幼的身体变成冰冷的尸体,那一刻,他的世界似乎崩塌了,笼罩着层层的黑云浓雾,他只能痛呼:“为什么世界还在,我还在,但你却不在了”。
是爱让一个从不信神的人坚信上帝的存在,只为让女儿能有一个天堂快乐的玩耍;是爱让人变得软弱甚至放弃机会微小的手术,只因不愿让女儿困于黑暗世界;不想她在未来的日子里承受着折磨,以至于当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女儿一步步临近死亡,作为父亲的他开始为其决定后悔自责,然而却在也来不及了,只能一路疼一路爱。
佛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遇见你们再成为你们的子女,我又得回眸多少次呢?总以为人生漫漫,所以一度任性地挥霍,时常惹你烦心,偶尔让你气愤不已,有时令你担忧,又或者使你万愁莫展,当不懂事的我将你的关心拒于门外时,你却原地守候不曾真正远离……
清风吹拂着柳絮,也吹散了我的思绪,时间宛如指间沙,越想抓紧流失的越快,拿着手中的全家福,遥头回想,我又错过了多少呢?在那匆匆溜走的十几个春秋里,是你们陪伴着我,指引着我,鼓舞着我,或许生命真的很短暂,如那绚丽的流星眨眼即逝,那么你我间的缘分该是多么的短,曾经一度以为回报不急于一时,因为一生很长,总以为只有长大才能给予你们最好的报酬,然而人生匆匆几十年,减去那些让你操劳的日子,又还剩余多少呢?与作者相比,我们是幸运的,有着足够的时间来实现我们的爱,可是我们身为子女又是否发觉父亲的黑发已夹杂着银丝,母亲的娇脸又增添了几道岁月的痕迹,作为子女我们似乎只会一味的索取,却不知“子欲孝而亲不待”的悲哀。你与我有着世上最亲密的联系,那血溶于水的牵绊在我们身上流淌着,那么即使缘分很短,又何妨?时间消逝,岁月流失,爱仍在,抹不去的是你我的回忆,我相信即使妞妞不在了,但却永远活在她的父母心中,正如这本“妞妞的书”仍感动着你我,拨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
短短的缘,深深的爱,这么近又那么远,小时候,大手握小手,而如今请让我抓紧你们的手,分担着你们的烦恼,聆听你们那一阵阵脆如风铃的笑声,莫让悔恨跟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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