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报告读后感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8篇优秀的报告读后感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
“骆驼祥子”,为什么要叫骆驼祥子?刚看到标题时,我觉得骆驼有着大大的驼峰,像弓着腰的老人。那是不是祥子是个驼背,所以叫骆驼祥子?带着这种疑问,我翻开了这篇小说。
首先看到作者简介:《骆驼祥子》是著名作家老舍在20世纪30年代的代表作。老舍1899年出生,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北京人。他出生于一个贫苦的满族家庭,贫困的生活环境使他从小对城市贫民的生活有了比较深刻的体验和了解。耳闻目睹民众的疾苦和种种不合理旧制度下的社会现象,激起了他对低阶层贫民的同情和对恶势力的憎恨。
《骆驼祥子》写于抗战时期,以20年代的旧北京为背景,通过车夫祥子悲惨的一生揭露了当时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
祥子本是一个很老实的青年,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凭本事吃饭。但老天很不公平的让他娶了虎妞。虎妞难产死后,他不得不为给虎妞处理后事而卖掉他辛辛苦苦挣来的车。他做了最后的抗争,想拥有他真正喜欢的小福子,然而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自杀了。祥子绝望了,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丧失了要强的性格,最后他变得懒惰狡猾,自私无赖,成了个“刺头”,逐步走向堕落。祥子的遭遇和命运,不仅仅是他个人自暴自弃才导致的,而是社会的黑暗进一步导致了祥子的人生悲剧,同样也是社会的悲剧。
《骆驼祥子》中还有一个给我印象很深刻的人——虎妞。她是车厂主刘四爷的女儿,性格大胆泼辣,敢爱敢恨,是个敢于追求个人自由爱情的人。她对祥子是百分百的爱护,为此还和刘四爷,也就是她父亲闹翻了脸。敢爱敢恨爽快利落固然好,但我觉得她身上有很多剥削阶级色彩,比如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她身上的市侩气很浓。由于是车厂主的女儿,在金钱地位上有很大的优越感,不忘处处显示自己的特殊地位,瞧不起大杂院的穷苦人。她骨子里就想着天下掉馅饼的事,所以和祥子在思想上有着很大的分歧。
当细细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对题目好像有了一种新的理解。我认为“骆驼”不仅仅体表祥子的外号,也代表了20年代的穷苦人民被那些剥削阶层压的抬不起头,也许正是这种理解才更深刻的感觉到这篇小说中包含的辛酸。
【第2篇】
他曾在弄堂里留下汗水,也曾在赌场里挥霍光阴。
——题记
翻开书,我看见晨曦初现,鸟儿啼鸣,空气中满是朝气蓬勃。合上书,我看见夕阳西下,余晖残留,让人惋惜却又无可奈何。
这本书让我感觉我像是亲眼见证了那个年代里,“好人没好报”这个理。祥子为了他从小到大的梦想努力着,这期间并未伤害任何人,他凭自己的双腿,凭自己的实力奋斗着。这期间流过汗,受过苦,他却并未放在心上,只专注于实现自己的梦想。可结果确实他省吃俭用,用血汗钱换来的新洋车被两次抢走,积蓄也洗劫一空。被现实三番两次打击的祥子像是变了个人一般。不再勤勤恳恳,而是开始虚度光阴,他学会了吃喝嫖赌。他被现实生活打倒了。他的梦想也被那时的社会摔在地上,弄堂里不再出现一个高个子 脸上身上都带着天真淘气,身形超过了实际年龄的车夫了。
“他的确像一棵树一样,坚壮,沉默,而又有生气。”这是原文中描写祥子的一段话。当我品味完整本书再翻回去看到这句话时不禁感到唏嘘。究竟是什么改变了祥子,让他在追梦的路上遗失了自己的梦想?我想是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小时候长辈常告诫我“好有好报,恶有恶报。”老师也教导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前十几年的岁月间,我对这句话深信不疑,奉为人生真理。而之后身边发生的一些事让我对此有了怀疑,祥子的故事更是如同耳光般扇在这两句话上。谁说好人一定有好报?
当我写到这时,我仿佛看见两个祥子像我走来。一个机灵老实,一个苟延残喘。这两个样子重叠在一起,有分开,再重叠。无论是为了理想努力奋斗的祥子,还是为了钱不择手段的祥子,这都是为我们揭露当时黑暗社会的证人。我佩服老舍先生的字字珠玑,为我们刻画出了一个又可爱又可怜又可恨的祥子。
【第3篇】
坚持是成功的第一步——读《骆驼祥子》有感
“天有不测风云”,俗话说人生的道路并不平坦,而且十分崎岖。只有经历过这个不简单的困难才会赢得成长中努力后的喜悦。一个不向命运低头不被命运打败的人,他就是祥子。文章说道“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没有任何不良嗜好”。这正是他善良正直,有着美好内心世界的体现。这种高尚的品质使他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中更富有价值。
他的梦想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下定决心一千天,一万天也好”,他得买车。这种坚持不懈的决心更是值得我们学习。但是整整三年他才凑足一百元。这是多么的不容易。从中我感悟到赚钱并不简单,它是由一个人是否有强大的毅力所决定的。这千辛万苦得来的一百元,它买了车但被士兵抢走。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凶悍可怕,也讽刺了中国国民的愚昧和落后。文中还讲到祥子还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但虎妞因为难产去世了,祥子卖了车安葬了她。他对生活的希望在一点点被破坏,使他成为了一个无赖、自私、狡猾的人。从这里更可以说明人生的道路并不平坦,需要一步步化解,而不能因此变得自甘堕落。
对于社会,更令我感到恐惧,一个平凡的车夫但因为命运的践踏,梦想的毁灭变成了一个可拍的人。这一变化似乎速度特别惊人,但又可能连祥子也放弃了自己,不再与命运作斗争。这说明了“坚持”坚持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好与坏。可是祥子这个悲剧更是让我铭记于心底。
祥子的故事告诉人们去思考如何摆脱不幸的命运和寻找一条崭新的道路。贝多芬虽然晚年失聪但他也创造了许多音乐,造福人类;还有一些被命运打倒过的人,但我相信不一定是无法战胜的,要肯吃苦,肯努力。所以说命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尝试就认输。
【第4篇】
我为祥子说几句 ——读《骆驼祥子》有感
《骆驼祥子》这本书,它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
读完这本书的感觉就是不过瘾,可却令人回味无穷。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祥子是来自农村的,祥子善良纯朴,对生活有骆驼一样的积极和坚韧精神。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用血汗钱买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没过多久,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车子被夺走了。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取了他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后来,又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因虎妞死了,不得不卖车料理丧事。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但同时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可遭遇了那么多挫折,面对那么现实又残酷的社会中,试问有多少人能坚持?
悲剧总是呼唤人们共同正视生活的残酷和斗争的艰巨,即便生活多现实、多残酷,也不能被困难打倒,坚持即王道。
【第5篇】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得意作品之一。祥子是老舍先生创作出来的人物,祥子犹如一颗大树,成长过,茂盛过,衰败过,也曾决心重新来过,但,终拼不过天。
祥子,是一个来到大城市中的孤独的人。不起眼,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像一颗在黑色夜幕仍执着发光的的星星。他很希望能够活出个样子,他为此努力过,奋斗过。他也成功了,但总有那样厚重的云,遮住那自以为那骄傲的光亮。
祥子,是个好人。不合群,他有自己的思想,像是一个在阴天仍旧努力绽放那微弱光芒的星星,微不足道,却又难能可贵。他有自己的追求,他希望能够达到那个目标,他为此付出代价过,但想要达到又谈何容易。
祥子也常常觉得自己就是一棵大树,他对此十分骄傲,他以自己为荣,他也的确能以自己为荣。他是那样的与众不同,他坚毅,坚强,坚持不懈,努力拼搏。他几乎具备了那样一个社会任何人都不具备的品格。
但世事无常,祥子是个不幸的人,他真正是一颗星星,真正的耀眼过,但那意味着,是对一颗星星意味着——坠落于毁灭。
祥子遇到了虎妞,虎妞爱上了那颗耀眼的星星,就像地球的引力拼命的吸引着星星。那颗星星越来越近,同样也越来越耀眼,更促进了星的毁灭。
祥子也同样遇到了小福子与曹先生,他们就像是祥子走向堕落与毁灭的最后一道屏障,他们给过祥子信心,温暖与希望!那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但祥子似乎再也回不了头了,他既然选择了不合群,不合规则的方法,那天就会把他带上不归路。他虽是一颗耀眼的星星,但他无论如何,都要遵守,被迫遵守!那又是一件多么悲惨的一件事。
祥子终于是扛不住了,他放弃了,他自甘堕落。他终究是不能像月亮、太阳那样,永恒的呆在天上。
祥子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他为自己打拼过,为自己努力过。但它终究未能成功。他用自己的青春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折的乐章,以自己的汗水、血肉,与精神谱写的一曲青春的乐章,乐章的名字就是《努力逆天的星》。
【第1篇】
心头的风筝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题记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阿米尔和哈桑间的感情出现了隔阂,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不得不用卑劣的途径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随着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
这是两个男孩的故事,一个是阿米尔,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一个是哈桑,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在此书中,兔唇哈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算被背叛,就算被污蔑,就算被欺骗,他始终视阿米尔为最亲的兄弟,当阿米尔被人欺负时,他还是会鼻青脸肿的挺身而出。
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出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无须图表与注释就能打发并启示我们。“没关系我爱你,就算你爱自己”这便是哈桑对阿米尔执着的守护。
两个谎言,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共同串起这个令人心碎的故事,美丽亦残忍,同时也串起了阿米尔个人的成长。阿米尔对于自己的背叛羞愧难当,他愧对哈桑,愧对哈桑看着自己时那双清澈的眼睛,于是他处心积虑想要诬陷哈桑,逼迫他离开,哈桑一直没有出卖阿米尔,背叛欺骗全部埋在心里,生根,腐烂,这是他对阿米尔最后的忠诚。
阿米尔的卑劣、自私不禁让我鄙夷。哈桑带他如亲兄弟,而他对待哈桑为一个下贱的奴隶,他嫉妒哈桑得到父亲的爱便用一个又一个的谎言除去了这个眼中钉,肉中刺。
阿米尔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时已是在自己结婚之后了,那时的他已经是一名名誉全球的作家,有着幸福的家庭,但他的脑海中总是浮现那个兔唇的男孩,那个为了他追风筝的人,为了救赎,他踏上了去喀布尔的路开始追逐他心中的风筝。
“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故事到这里已经接近尾声了,阿米尔也最终克服自己的懦弱踏上了寻亲的路。文中的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哈桑来说,风筝意为对阿米尔绝对的忠诚,他可以为之进行千千万万遍的追逐,甚至失去自己的生命;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它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自己期许的阿米尔。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2篇】
《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迷路者》
“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的迷路者,我们都按照自己认定的道路寻找方向,也许我们是对的,也许我们错了,或许有时候对了,有时候错了。在中国人所说的盖棺定论之前,在古罗马人所说的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题记
“天上的风筝在天上飞,地上人儿在地上追”,风筝渴望挣脱线的羁绊,在空中彰显它的风采。可这只厌恶羁绊的风筝却成了两人一生的羁绊 。
”少爷 ......”,一个满脸堆笑的男孩站在我面前,这是我仆人家的儿子,从何时起命运就与他拴在一起了呢?怕是前世吧。也许是他前世亏欠了我太多,这辈子换我来折磨他。是的,如我所说,在我不经意间,我却一次又一次给他身心上的伤痛。我的嘴角扬起一丝苦涩的笑。对不起啊我的哈桑,那个跟在我身后的男孩,待来世,我再弥补我的过错 。
常假拟自己是阿米尔,与那个男孩对话,告诉他阿米尔知道自己错了,他很想念他。可我却从未得到回应,怕是哈桑早已伴着书结而逝去,可他却又是那么鲜明地存在于我的视线,我分明看到了幼时那张永远都在笑的脸,分明看到了历经苦难后他眼中泯灭不去的信念 。这个有着兔唇的男孩,跟自己的主人从未说过一个“不”字 ,他把阿米尔当做朋友,当做亲人,他甚至记下了阿米尔说过的每句话,为了阿米尔,毁了自己一生,或许在哈桑的世界里,只有爱与忠诚。
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对于总是在奉献的羔羊,我们会有意无意地推动它走向这样一个结局----彻底为自己献身。否则,便只有我们为它献身。因为它此前的奉献是如此之重,我们已无法承担。常在想:究竟何为人性?究竟是哈桑的执意献身?又或许是阿米尔的背叛与救赎?但我却终究下不了结论,因为哈桑与阿米尔也不过是这人世间两个迷路的凡人,不同的是,一个迷路去追寻献身,一个迷路去跟随了背叛,迷路者选择的道路,又何谓对与错?
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迷路者,无法选择未知的路,在路的分叉口,我们徘徊迷茫。在面临任何突然出现的,或悲惨或难以抉择的境遇时,应该选择勇敢还是软弱?责任还是利益?忠诚还是背叛?如何做出选择都在一念之间。要知道,无轮如何择抉,最终承担后果的都将是自己的真心。至于对错, 留给时间抉择,留给得知方向不再迷路的我们。
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迷路者,我们看不清未知的道路,也许我们都有与自己想追寻的方向背道而驰的那一天。但一个人终不会迷路一生,正如不知方向的孩子,终有一天知晓东南西北。待那一日,我们不再迷路,不再彷徨,审视自己过去的路途,弥补回那段背向而驰的岁月,如阿米尔的救赎,成长。
时过境迁,那风筝依然高高的飞起,那么远,那么美......所有的遗憾、忏悔、恩恩怨怨都随风而去,只是这样一个声音在空中久久回想“为你,千千万遍.......”。
【第3篇】
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在风中高悬,飘飘荡荡。你牵着线,在前面跑,有一个人,在后面追。
12岁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次风筝比赛中,哈桑为了追回阿米尔的风筝,受到了不堪的欺辱,阿米尔羞愧难当,逼走了哈桑,自己也跟随父亲去了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哈桑早已被人迫害,阿米尔决定救出哈桑的儿子来赎救自己的罪过。在被拳打脚踢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勇敢,看到了本真,看到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读完这本凄美的小说,我依旧坐在桌前,一遍又一遍用手指抚摸封面上那个追风筝的孩子。“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不知道,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是有什么样的情感,才会使他说出这句话。并且,他真的做到了,哪怕献出他的尊严,甚至是生命。我想,哈桑就像一个天使,他有着天使般永远圣洁的心灵,即使没有翅膀,他也用自己的双脚追到了最后一个风筝,追到属于他们的友谊。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阿米尔的一生都在忏悔,年少时的懦弱,让他失去了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其实,在人生中,我们都会由于一时的糊涂,犯下大大小小错误。所以,当我们做错事的时候,不必一味的自责难过,我们需要做的是尽一切可能来弥补挽救。阿米尔为了赎罪,他克服了恐惧,坚强的站立起来,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挽救了哈桑的儿子。
一开始,我对阿米尔的印象十分不好,我讨厌他的自私,懦弱,最后,我发现我错了。他的无奈,痛苦,对父爱深深的渴望让我感动,为之流泪,心痛。阿米尔确实伤害了哈桑,可是当时,他也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在他长大后,他心灵上的那份自责一天比一天沉重,那魔鬼般的折磨始终存在。二十年的时间,他时时刻刻在想着自己无法面对的唯一的朋友——哈桑。
阿米尔永远是哈桑愿意用生命去保护的人,阿米尔也只能把对哈桑的爱与愧疚给予哈桑的儿子。这是一种爱的传递,是走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的最好的救赎。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风筝,哈桑所追逐的风筝是友情,阿米尔追的风筝是赎罪和错过的情谊。在追风筝的过程中,失败并不可怕,我们应做到的是:不忘初心。
【第4篇】
为你,千千万万遍——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友情,亲情,该选择哪一个,又该舍弃哪一个?
哈桑,阿米尔,面对不同的选项他们又会如何选择?选择不同,结果不同。不管他们是否会后悔,不管他们是否会因为自己的选择难过或者欣慰,但就因为你当时一瞬间的想法,你们以后的人生之路会渐渐不同,也会,渐渐远离彼此。
每个人都可望得到爸爸的关心,爱护以及成为爸爸关注的焦点,阿米尔也是。他的爸爸,随心所欲的打造着他身边的一切,除了他。阿米尔不喜欢体育,不喜欢运动,他只喜欢读书,长大后也顺利成为一名作家,但他的爸爸却认为作为男子汉,应该热爱体育,热爱运动,就像年轻时候的他一样。可是,阿米尔的行为令他失望了,他放弃了这个想法。他认为阿米尔懦弱,胆小,他看到的只是阿米尔的伪装。
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一个善良又可爱的男孩。作为仆人,他尽职尽责,为阿米尔少爷准备好一切;作为朋友,为阿米尔付出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
也许生活会一直这样进行下去,但每个人都不能预计到那场意外。阿米尔作为风筝大赛的胜利者让他的爸爸骄傲,哈桑为了让阿米尔得到每个人的尊重去追赶那只风筝。阿瑟夫,阴险又卑鄙的人,对哈桑做了无法饶恕的事情,而阿米尔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却因为胆怯退缩了。生活,好像从此以后就开始发生改变。
哈桑和阿里离开,阿米尔和爸爸离开家乡来到美国。在美国的生活使童年那段痛苦的记忆渐渐深埋在心底。爸爸去世,阿米尔结婚,他的书也出版了,一切都像阿米尔想的那样步入正轨,但是,拉辛汉的一通电话让阿米尔作出了返回家的决定。“那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踏上回家的路,不畏内心的害怕将索拉博救出,将他带回美国,事情得到圆满解决,而他们也都步入了正确的轨道。
追风筝的人,勇敢正视自己内心的人,不忘自己的初心,不让纷繁的事情蒙蔽你的双眼。勇敢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承担,不畏惧改变,不畏惧困难,不让自己的心上蒙尘,不让自己的善良丢失。勇敢些,努力追逐你的那只风筝,不要让它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不见!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5篇】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在书中反复出现,它不是幼时无知的童年无忌,而是一种友谊上的承诺与担当,这是哈桑的追求,亦或是阿米尔想要完成的执念。我不禁默然,闭上眼仿佛看见年幼的阿米尔与哈桑放风筝;成年的阿米尔与索拉博一起放风筝。在童年那次追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因为他的自私与懦弱伤害了忠诚于他的哈桑,而他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放风筝是对自己内心的一种救赎。我笑了,风筝清晰化为几个字:友谊、宽宥和赎罪,这些组成了他们的生活。
语言平淡却极细腻,不似红色玫瑰般耀眼,却若浅紫色茉莉花一样淡雅。在不经意间俘获你的心,让你爱上哈桑,爱上阿米尔,也爱上他们并不完美的生活。
或许很多人同情哈桑,一个兔唇孩子的生活。是的,他的生活是很苦,但那又如何?他有他的追求。也有人同情阿米尔,二十多年的愧疚与不安,并不完美的他,苛责的对待自己的错误,内心苦苦挣扎多年。我也曾讨厌过阿米尔,为什么不在哈桑有危险时冲出去帮他?当时的我只在乎了哈桑的付出与阿米尔的逃避,然而在他为索拉博挺身而出时,我蓦然注意到他多年的痛苦并不比哈桑少。只是他掩盖的深,将自责压在心底,待时光流转多年,才终于鼓足勇气去赎罪。看得让人只想抱抱他,让他卸下内心的重担。而他,虽生活也苦,但也有他的执念。看到他们,仿佛看到了镜中的自己,梦境一般缥缈,虚无却真实。因为每个人都有过痛苦与选择。
书中的是哈桑和阿米尔的生活,书外是我的生活。书中的他们无论经历过什么,做过什么,终归有他们生活的意义。那么,我呢?第一次问自己这个问题,内心仿佛被窥探一般,不禁紧紧合拢了羽翼,将心层层包裹起来。只好以问题为刃割开了这脆弱的内心。我又问自己:我是谁,要到哪里去?日复一日的吃饭、睡觉、学习的意义何在?我旋转般生活的支点是什么?如果这些都没有答案,我的生活,意义是什么?
我迷茫了,困惑了。若是没有了生活的意义,就相当于失去了灵魂,将自己的躯壳投入社会,然后化为灰烬,也许无人识得,永远再找不回来。不,我不想如此!那我生活的意义在何处呢?摘下一瓣花,轻轻捻着,似问它,又似问自己:生活的意义?烦闷的闭上眼,花香却抚慰着我焦躁的心,我猛地睁开眼,是了!像哈桑一样真诚勇敢、对待生活积极向上;像阿米尔一样秉性善良、勇于担当。这就是我生活的意义。
为生活的意义,千千万万遍!
【第1篇】
首先来介绍一下《文化苦旅》的作者余秋雨。余秋雨,生于1946年8月23日,中国艺术研究院“秋雨书苑”院长、上海图书馆理事长。中国著名文化学者、理论家、文化史学者、散文家。
而《文化苦旅》这本书主要是由“中国之旅”、“世界之旅”、和“人生之旅”三部分组成。在“中国之旅”中,作者踏遍了中国文化的一条条天地之线,将中国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串联起来,带给我们一场异彩缤纷的文化盛宴。“世界之旅”更是作者冒着生命威胁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了巴比伦文明、埃及文明克里特文明、希伯来文明、阿拉伯文明、印度文明、波斯文明等一系列最重要的文化遗址后汇编而成,其中对当代世界文明作了全新思考和紧迫提醒,而最后的“人生之旅”尤其发人深省。作者通过谢晋、巴金、黄佐临、陈逸飞等文化代表以及自己的生平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何为苦旅”。语言感染,是人深切体味到那些文学巨人们所要面对的心酸而当然的人生。只是我依旧不知结束本书的那简短一句“且拜且祭,且忆且思,且喜且泣”是作者对过去人生的一次总结,还是对未来人生的一种猜想,又或者是其他。
如果说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我想借用一下黄佐临的四字名言:可喜,可惜!可喜的是这本书的作者极好,写了一本好书。可惜的是拿着这本书的我却称不上是个好读者。周国平先生在《思想的星空》中浅淡过一个真正的读者应该具备的特征。他说了三点:第一,养成了读书的癖好;第二,形成了自己的读书趣味;第三,有较高的读书品位。自知以上三点未能有一点达到,因而就只能粗略地说一些书中的感想较多之处了。
“文人的魔力,竟能把诺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有这种感觉,自己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人和文化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而作者余秋雨认为:“这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他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我想,这个原因对每个中国人来说,同样合适。
大概,每一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都需要一些历史人物事件才能得以丰富,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古迹,陈年的石头和木块也能深深的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而文人的作用,也就是把古迹封存久远的文化内涵与人类精神感悟出来。因此,文人也是丰富历史古迹内涵的要素。没有了历史事件和人物,人们对于无论有着任何意义的景观都只会有:“自然的力量多大啊!”或者“古人的智慧与技术多高啊!”之类单纯的赞叹,而永远不会有更深层次的感慨。旅游的更高层次,就是要领悟我们祖先的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传统精神。
《文化苦旅》这本书,犹如一片巨大花园,作为一只小小的蜜蜂,我所能采到的只是一点点花粉,请喜欢赏花的读者们原谅。
【第2篇】
文化苦旅——《蕴藏历史中的民族情感》
作者先从自己的童年与家乡开始写起,写到家乡的牌坊与小学,写到那些坚贞的女子,从文中可以感受到那其中浓浓的纯洁与坚贞,她们有着高尚的贞节,有着十分高贵的品德。文中还提到小学时的那种浓厚的师生情。最后写到小学后的离别,从而自然地拓展到了童年以后的更深的区域。
接着转到了祖国的河山。作者介绍了中国的地理上的三条天地之线,也是分界之线,从大的方面介绍了中国基本的地理形势,以及朝代历程,写到了欧洲人十六世纪后跨海对世界文明的毁灭。当然也毁坏了中国文明,从作者的字句可以看出作者内心中那隐隐的悲痛,对祖国山河的摧残之严重,可以清楚的看出作者对那段历史的伤心以及对侵略者行为的愤怒。、
从广阔的山河过渡到了一些景色。其中一些包含作者的悲痛,一些包含了作者的赞美。悲痛中国近代的惨痛历史。《道士塔》中写到了王圆箓用三十英镑把九千多个经卷、五百多幅绘画卖给斯坦因,这着实使人心痛,那可是敦煌莫高窟藏洞的稀世文物呀!更令人可气的是,居然是一个中国人帮助他完成的,而且这个蒋孝婉居然还为这一次帮助外国人盗走自己祖国的文物而洋洋得意。为什么会出了这些败类呢?这怎能不令人心痛呢?从字里行间,我看到了作者的心在流血,整个中华民族在流血,整个国家在流血,每一个人的心都在流血。这是一种偷盗式的掠夺,是一种不公平的掠夺。但是这场掠夺的成功竟然取决于两个中国人,对此,我们还能再说什么呢?更痛苦的是祖国呀!
文中还写到了清朝时期的文字狱以及它败落的历史。清朝时中国的最后一个朝代,也是历史上最屈辱的朝代。清朝时期大规模的制造文字狱,杀人与流放是常事。他们的这一举动,使多少文人逝去,使多少文化界的精英逝去,又使中国文学界遭到了多大的打击,中国的文学有多长时间的发展停滞,甚至倒流。文学界的一颗颗巨星堕落了,文人们已经没有独立的思想。他们就像是死了的机器,无论对错,都成为只会效忠朝廷的“死人”,从而造成了“中原名士半辽阳”的惨痛局面。流放地众多中的最恶劣的一个宁古塔,是一个几乎不是人间的世界,其环境之恶劣可想而知。而且流放株连规模十分巨大,全家,甚至全族。处罚之重,到了完全离谱的程度。这又造成了多少历史的悲痛,文化的倒流,从而造成了清政府的腐朽落没,为后来中华民族的衰败埋下了严重的祸根。
这是一段令所有国人耻辱的历史,是一段十分黑暗的历史,更是一段可怕和悲痛的历史,我们应谨记历史,铭记那些悲惨的教训。
接着,便是世界级的大文豪苏东坡。他因为太有文采而遭小人嫉妒,而受人陷害,皇帝却听信谗言,顺从小人,只有一小部分人敢为他挺身而出,替他道出屈辱。
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皇帝亲小人,远忠臣,从而造成了一个文豪的辱屈。这是一段黑暗且可怕的中国历史。小人牵着大师,大师牵着历史。中国文化史被牵进了深渊,许多文化大师捆押在被告席上,小人们却得意洋洋。
接下来,便是中国历史的骄傲了。都江堰、喀什等一系列的历史为中国历史留下了光彩的一笔,它们彰显了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中国历史的光辉,尤其是在与其他文明的比较中,胸中突然燃起一种为中华民族的自豪之情。只有中华文明得到了保留。
阅读《文化苦旅》,我感受到了中华文化历史的悲惨,但更多的是它的光辉灿烂。我们应铭记历史,勿忘国耻,发扬中华文明,为祖国创造美好明天。
【第3篇】
踏上文化之旅
——读《文化苦旅》有感
何谓文化?恐怕很难为它下一个确切的定义。秋雨先生在书中说:“文化在发达之后,根子上仍然是生命的痕迹。”是啊,如果没有生命,又何来文化?生命的繁衍不息也使得文化的火种代代相传。而文化的宏伟殿基,又有多少高贵的生命在苦苦支撑?因此,作者说“苦旅”并非指旅行之苦,而指文化的创造之苦。于是,我怀着一颗对这些高贵生命的敬畏之心,虔诚地跟随作者的脚步,行走于天地之间,开始了对文化的探寻。
首先是“中国之旅”。作者对中华文化三条最大的天地之线开始了漫长踩踏。他说“山河间的实际步履,使一切伟业变成了寻常风景,因此也使我们变得轻松。”是的,无论你是达官显贵亦或是布衣平民,放下尘世的包袱,走在苍茫大地上,都会感到自身的卑微与渺小。来到都江堰,这个造福后代的水利工程竟然使我感悟到了老子和庄子的哲学——道之道亦是水之道。无可以生有,柔中蕴含着刚强,看似对立的双方,都可以互相转化。
穿越到清朝,我为一些中国文人饱受蹂躏与摧残的经历感到锥心之痛。又为他们始终坚守的内心的高贵而大声高呼“你们让世界看见了真正中国文人的脊骨。”你们无奈被卷入官场纷争,注定成为争名夺利的牺牲品。在终身流放的境遇下,你们开始向寸草不生的土地上撒播文明的种子。千百年后,我要向你们传达这一份迟来的崇高敬意。时间是最公正的法官,历史将宣判你们有功无罪。
其次是“世界之旅”。作者冒着生命危险贴地历险数万公里考察了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重大古文明的遗址。我看到曾经辉煌一时的古文明毁于可怕的极端主义。嫉妒、畏怯、猜忌使人们丧失了理智,只剩下近乎疯狂的互毁、灭绝与复仇。这不禁令人感慨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是多么不堪一击,先前奋斗的成果是多么容易毁于一旦。
作者又将中华文明与所有古文明进行对比,得出了“所有的古文明中至今唯一没有中断和湮灭的是中华文明”的结论。为此,身为华夏儿女,我心中油然而生起莫大的自豪感。有些人总抱怨它、批评它,却从没看到它的伟大。难道饱经风霜,在历史风尘中摸爬滚打出来的它不值得我们夸奖几句吗?
最后是“人生之旅”。在这里,我又不得不向几位近代的文化创造者致敬,他们同样是支撑文明、创造文化的高贵的生命。谢晋导演灿烂的光环背后,原来还有作为父亲的心酸。四个儿子,其中三个弱智,另一个则英年早逝。生活沉痛的打击反而使他迸发出巨大的精神力量,一个不幸之人却将正能量源源不断地注入观众的心灵。还有温和的百年老人巴金,临死都遭受着他人的无故的诽谤,但他依然畅快淋漓地讲述真理、批判黑暗,面对恶语,他只是投来依旧温和的目光。
文化的探索将永不止步。感谢《文化苦旅》,带我穿越时空,贴近自然;带我追寻伟人足迹,思考人生。
【第1篇】
爱情应该背负着什么
——读《穆斯林的葬礼》有感
一个穆斯林家族,两段发生在不同时代的爱情,三代人命运的沉浮,六十年间的兴衰……这就是霍达震撼人心的作品——《穆斯林的葬礼》。
霍达用穿插的笔法,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玉的世界,一个月的世界。
“玉王”韩子奇,天生聪颖,为报师恩娶梁君璧为妻,有子天星,夫勤妻贤,事业之路蓬勃发展,一家人生活平和而温馨。
抗战爆发了,他与妻妹梁冰玉携带珍宝远赴英国发展。在伦敦,深深迷恋冰玉的亨特之子奥立弗在大轰炸中不幸丧生,那一刻,病重的梁冰玉在孤独、思乡的情况下与韩子奇萌发了爱情,此时那个以前只知道事业只知道报师恩却不懂什么是爱的韩子奇,心境也仿佛一下子被唤醒,两颗心紧紧地相贴,眷恋的眼神里透露着缠绵。而新月便是他们爱情的结晶。
这是一段惊心动魄又顺其自然的爱情,但又是一段不该有的遗憾的爱情,它为封建思想不容,为伊斯兰教规不许,也许只是因为韩子奇早有妻室,总之他们的爱情注定了是一场悲剧:韩子奇回国后两人永远的分离,从此女儿新月生活在一个死气沉沉的家庭里,一直到生命的结束。
如果说这段爱情的悲剧应归罪于时代落后思想的禁锢,刻板教规的严酷,那另一段爱情我们应如何评价呢?
韩新月,一个善良、纯洁、开朗的女孩,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生命。在家里,她虽然如春天的阳光温暖着每一个人,可她从心底里深深渴望的母爱只能从那张照片中隐约感受,却永远得不到。
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如愿考上北大。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两人相识相知相爱,美好却又短暂、坎坷。
因宗教信仰楚燕潮得不到新月家里的接纳,尤其是母亲,百般阻挠。但什么都阻挡不住两人那纯而又纯的爱情:没有任何企图、任何奢望的爱情,他们只追求两心相融、两情相悦,志同道合。正当他们都为之努力时,新月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悲痛欲绝……
有时候真的不明白这到底是病还是命,爱情应该背负着什么?为什么这个本就残酷的世界就不能容下这样一个美好的生命?一段美好的爱情?
正如作者所言,她是为人心作传,无论是优美的还是残酷的,人的心灵,压倒一切,镇住一切。新月之死,令人悲痛欲绝。新月之死,是祝英台之死,是缠绵的,又是壮烈的,不只是柔情感人而是苍天泣血。人们的心志正是从这悲剧之美中得到净化的。
暮色悄悄的降临,婆娑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出现了,淡淡的,朦胧的,若有如无。
【第2篇】
《一片“冰心”在玉壶》
看了文题也大概猜出了文章类型,但自始至终,情节没向着我所想方向走,总是出人意料。于是,我被它深深牵引着,进入人物的悲欢离合。
很多人会为新月的命运,和楚老师的爱情所打动,或是对韩子奇一生所感怀。但我的心却被一个人物深深勾住——梁冰玉。
故事背景发生在战乱年代。在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中国人的思想开始从封建腐朽转向新生,而梁冰玉就是新社会女性的代表。敢于同命运搏斗,敢于为爱情付出,同时也有迷茫,也有失败,但最终她认清了自己,认清了生活。
和璧儿一样,从小时候起,失去了父母的疼爱,玉儿和姐姐有了相同但截然相反的性格——坚强。姐姐被生活所迫,敢于当家作主,却没有主见,没有知识;而她学会了自强,她通过知识的汲取和自我的认知,重新定义了坚强。我想这才是新时代女性所应有的思想。
随着渐渐长大,我升入了大学。大学里,她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恋人,也是深深伤害了她的恋人。面对恋人的打击,同学们的另眼相待,也曾另她对生命感到迷茫,也曾对爱情失去了信心,甚至狠心拒绝对她忠爱热爱的奥立弗,说明她曾迷茫于爱情,和现代的女性一样。但不同的是,她能从奥立弗的死中重新正视爱情,并能敢于追求真爱,这却是现代女性所缺乏的。
有人会说梁冰玉是个下流的女人,背叛姐姐而和姐夫在一起。但正如她所说,那个时候谁都不能保证自己能活下去,只有两个人相互依靠,才有了能活下去的勇气。而她与韩子奇的爱,也不再只是为了生活和后代,而更多的是因为内心所感,心灵相通。虽然因为韩子奇的懦弱,没能最终在一起,但她的决绝足以让人震撼,。
她的一生不像新月,韩子奇般曲折,但却折射了自己的光彩。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的勇敢,佩服她的敢作敢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碌碌无为或是大放异彩。也许你平淡地活着可以活到100岁,但轰轰烈烈地活着只能到50岁,但这50岁却比100岁值得的多。
我总以为自己生活中很勇敢,但和玉儿比起来,却差了天地,我曾觉得自己足够坚强,却没有经历过亲人的抛弃,战争的恐怖,或许我们缺少的也正是这些。不光是生活中,学习中也亦如此。玉儿凭自己的坚持考上了大学。我们坚持的不应该只是考上大学那么简单了。我们将来会有更多选择,学业上的,人生上的,都离不开坚强。
也会有风雨阻挡,不可能一帆风顺。勇敢的小船才能乘风破浪,不管是学习上的,爱情上的,总会充满挫折,想不为之所打败,只有努力扬帆,像玉儿一样勇敢,不为别人,但为自己。
书中的开头,便埋下了疑问,结尾的呼应才知道了前因后果。用玉儿的回来结尾或许是有深意的,她是那个年代的代表,一家人几十年的代表。
一部悲剧书,看完没有哭,而是有了许多感触,学会了很多,看清了很多。
【第3篇】
《爱,不容错过》
“爱情,是一种信仰,它贮存在人最珍贵,最真诚的地方——贮存在心里,它和生命同在,和灵魂同在......” ——《穆斯林的葬礼》
那些年,沈佳宜错过了柯景腾;致青春里,郑薇错过了陈孝正;前任攻略里,罗茜错过了孟云;同桌的你里,周小栀错过了林一;匆匆那年里,方茴错过了陈寻......穆斯林的葬礼里,梁冰玉错过了奥立佛。
那些年里沈佳宜嫁的人,不是他最爱的柯景腾;致青春里郑薇最后的最后,也没和陈孝正在一起;前任攻略里罗茜喜欢了孟云十四年,可是她嫁的人不是他;同桌的你里小栀说我愿意时,旁边站的人也不是林一;匆匆那年里陈寻终是背叛了方茴;穆斯林的葬礼里,奥立佛终是遗憾而去,终究输给了现实。
因为战争,他们的爱情种下种子
“西安事变”发动了,中国内忧外患,战争一触即发,“玉王”韩子奇急于保护他的玉,踏上了英国的路。燕京大学的玉儿,因为爱情的背叛,已经无颜面对她的祖国与同学。她随奇哥哥,到了英国,遇上了奥立佛。或许,从奥立佛见到玉儿的那刻开始,爱情就在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心中萌发了。奥立佛陪玉儿考牛津,逛花园,买花。爱情的根愈发的深,只待有一天破土而出。终于,在奥立佛苦苦藏了三年的感情之后,一场电影,使他的感情“暴露”了,可是玉儿,却碍于她有一段失败的爱情,不敢承认她的感情。
因为战争,他们的爱情最终错过
希特勒的魔爪已经伸向了伦敦。现在的伦敦已不如昔日。白天是死寂一般的存在,黑夜就如同死神一般的降临。炮弹声,哭泣声,呐喊声......恐惧笼罩着整个伦敦。圣诞节到了,亨特太太买了鱼·牛肉和鸡蛋。而奥立佛却去了街上,一夜未归。大家都去找,却不曾想,找来的确是已经凉透了的尸体。奥立佛的手里还紧紧握住了一朵玫瑰,只是为了让玉儿看看,冬天,伦敦也会有花。明白了这一切,看透了这一切。玉儿的泪珠也掉了下来。现在的玉儿,明白了奥立佛的爱情,那是超越生死的爱情啊!玉儿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情感,但这一切,都已经结束,都已错过。世上不会再有一人是奥立佛,只会有一块永远的墓碑,刻着奥立佛的名字。这是他们爱情的坟墓。
这一场爱情的悲剧,这一场战争的悲伤......
对于玉儿和奥立佛,一切的一切回到最初的起点,记忆中还青涩的脸,无论是年少朦胧的喜欢,疯狂的追随,都一样是人生的一部分,他们的最后远远不同于最初的设想,而他们用行动告诉我们,能够做的仅仅只是抓紧时间,珍惜每一个还在身边的人。奥立佛对玉儿,那青春的爱恋,用来追忆,用来怀揣,或许一文不值,但只有当它耗尽,回头看看,才知道爱的意义,才知道错过的爱情,原来已经无法挽回。
他们曾经渴望彼此靠近,曾经渴望彼此约定,曾经渴望彼此陪伴,但那只是曾经,爱,终究还是错过。在那个兵荒马乱的青春里,玉儿的一句话,错过了此生挚爱。
爱情终究逃不过现实,不恨情归处,只恨太匆匆。
爱情的火候,须适度,找到自己的爱情,不容错过。
爱,不容错过。
《不要放手转身离开》
人的心中总是怀着一份悸动,说不清道不明。它总是深藏在人的心底,随着人们的成长不断加深,重复刻画,变得强烈而又浓厚。但是你不会明白它是什么样的悸动,是一份模糊的感情?或者是一种模糊的想法?想表达却难以用准确的话表达出那种真实的感觉。只有别人用那种似曾相识的经历,用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表达出她的想法与感情时,你才会发现你被震撼到。猛然间意识到:其实我就是这样的,我的感情和想法就是她表达的样子。
这就是我们热爱读书的一个原因。人们可以通过读书了解别人,发现一种新的想法,从而发现自己,真正的了解自己、明白自己,提高自己。能够让读者思考的书是好书,能够让人们明白事理的书也是好书,但只有引起人们共鸣的书才是被人们热爱的书。
这就是《前尘·昨夜·此刻》让我爱不释手的原因吧!
席慕蓉,一个感性、倔强、顽固、不服输又热爱生活的女子。她总是会品味生活,她是一个英勇又坚强的女战士,用锐利的大刀劈开事物的表面,敏锐的抓住内在隐藏着的软弱。她善于观察,细腻的探索生活的美和人性的美。她勇敢的面对一些人们不敢去面对、不想去面对、一直在逃避的问题。她会把那些可怕的事实推到人们眼前,让逃避的人面对,让迷惘的人的醒悟,让旁观的人谨记。
事情不能逃避与放弃,我想席慕蓉就是这样铭记在心的。外婆的死让她明白: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于是,在你暂时放下手或者暂时转身的时候,你心中所有的,只是明日又重聚的希望,有时候甚至连这点希望也不会感觉到。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地过来的,当然也应该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昨天、今日和明天应该是没有什么不同的。
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在你一放手、一转身的一刹那,有的事情就完全改变了,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诀了。
很多时候,自己一些从未在意的小小的行为和决定就会让自己懊悔不已。有一些,就从此后悔追悔一辈子,想起便难以抑制的痛心与自责。有多少事情允许被我们中断?愿意让我们暂时放下?其实当时中断的可能是一份关心,一份信任。放下的可能是一份爱,一份温暖。或许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些事,某些人因为当时自己的恼心或厌烦等这样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中断,而从此后就永远不会再出现。当你真正地意识到某些东西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只是因为当时被你打断了,你便开始拼命的后悔,拼命的想要追回,想要找到以前的痕迹却永远也不可能找回。你甚至根本不会认为它会离开,它没有一点点预示地消失,你没有一点点防备便被它的消失打倒在地,猝不及防、不知所措。只能后悔伤心,却再也不能挽回什么。过去的终究会逝去,抓也抓不住。那么,倒不如从现在开始多留些时间给别人,安静的聆听,踏实专注的去做事,不要随随便便就将手中的事情丢弃,不要随随便便对它置之不理。
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想法和安逸,就放手转身让自己后悔,让本来不该放手的事情从手中飘散消逝。
我们这些被喻为花朵,被比作栋梁的孩子们放弃了什么呢?是否因为解不出一道题而对进来送奶的妈妈大吼大叫,直到平静下来感受着牛奶的温度才自责后悔,让眼泪一滴滴的坠入牛奶中慢慢晕染开。
是否因为抵挡不住游戏的诱惑而放弃作业,直到看到父母焦急的神情,老师操劳的身影和试卷上的鲜红,才追悔懊恼,让黑眼圈一层层的攀上眼眶渐渐加重。
可幸的是,这些是可以改过的,父母的爱不会变,学习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但是,从此警醒吧,同学们。不要因为不懂事,而让懂事后的自己默默承担以前犯下的错误,要明白,什么应该放手,什么不能放弃…
千万,谨记,不要放手转身,不要让自己那么后悔,那么心痛,多留些时间给别人,有些事情不要逃避,要去勇敢的面对。
【第1篇】
------------致敬《狼图腾》
历史如此悠久的狼图腾崇拜与精神,恰恰是永葆其旺盛生命活力的古代和现代游牧民族精神的本源。
————题记
《狼图腾》这本书并不是我有意读的,是我在暑假里看电影时偶然发现的。这本书很厚,花了我很长时间才读完,但是,整本书的质量却让我感到时间花费的很有价值。
《狼图腾》讲述的事从1966年开始的故事,那时是一个非常时期,文化大革命刚刚开始,北京青年陈阵在文革时期下乡插队,被分配到了额仑草原,额仑草原上的生物种类繁多,除了人以外,处在食物链的顶端的生物只有狼。陈阵通过观察并养狼,对狼有了更深的的理解,在毕利格阿爸的影响下,他开始崇拜狼图腾,在与狼和草原人的争斗之中,他明白了,草原民族精神之所以强悍,元朝之所以称霸亚欧大陆,是因为草原人的狼性是与狼一代一代的勇斗衍生出来的,这就是对“强者才能生存”的诠释。
作者为了对故事做更加生动形象的描写,把里面的人物塑造的惟妙惟肖,。智勇双全的毕利格老人,勇猛无比的巴图,敢抓狼尾巴但又细心的蒙古女人嘎斯迈,唯利是图,做事不计后果的包顺贵。
我读完这本书后,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本书描写最详细的,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狼与狼群对话的那一段,我可以想象的到,小狼为了重返狼群,那不屈不挠的精神。脑补一下,辽阔的草原上,嚎声此起彼伏,远处山坡上,一条健壮的白狼王,浓厚的皮毛随风飘动,远远望去,就像一尊雕塑,英姿飒爽,随时准备进攻人的营盘,救出好似被俘虏的小狼。但当得知那只小“狼”好像不是真正的狼时,那失魂落魄的心情,令人心痛,又令人惋惜。
对于这篇文章,我认为并不止这一个主题。文章中用了大量笔墨来描写和叙述对天鹅湖的开发和改造,期间杨克对外来户对天鹅的捕杀及对芍药花的移植所表现出的痛恨,恰恰是对现代人破坏自然环境的批评,也是作者无奈的惋惜。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文中狼群捕杀黄羊的过程之秩序及紧密令我惊叹,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与别人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保护环境是最重要的法则,强者生,弱者亡,这是自然之理,也是这本书所呈现的最重要的主题。
【第2篇】
怀念----草原曾经的繁盛
————读《狼图腾》有感
千百年来,对于狼,人们一直是讥讽又嘲笑的理直气壮。同众人一样,我也曾把狼归为万恶的存在,虚伪、奸诈似乎成了它们与生俱来的本性。
狼,蒙古人信仰的图腾
草原以其辽阔孕育了野性,在这片无垠的土地上你可以张扬,也只有草原能让狼性与人性融合的如此天衣无缝。印象中北国似乎从来不喜欢平静,从攻破西周的犬戎到吞并北宋的大金;从成吉思汗到忽必烈,一个个生龙活虎的汉子在马上喧嚣。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就是这么在碰撞中交融,而如今,草原人也没有了那么多野性与彪悍。
毕利格,一个散了野性却保留了智慧的草原人,在人、狼、羊的关系中他似乎总能找到最为平衡的一个点。恨狼又爱狼,敬狼又畏狼。同他所说他是腾格里的儿子,他由腾格里来自然也要回腾格里去。这个充满智慧的老人最后是怀着遗憾捱的天葬。是的他魂归腾格里了,也只有那里能让他想起他是狼的信徒。
狼,汉人们枪下的魂灵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狼遭遇算不得一种巧合,他们只是历史长河中悲催者的一员。十年动荡,既是内地的劫难,亦是草原的横祸。一个个开着吉普车,拿着长管枪的人追着一匹匹狼。在他们眼中狼不仅是一只生灵,更多的是狼皮、狼骨、狼心、浪肺等一切狼身上可以利用的东西。于是,一声声枪响了;于是,一匹匹狼倒下了。还记得,作者耗费不简的笔墨描绘了最后一只狼王被追杀的情景。读着读着就读出了心酸,那只巨型狼王跑着跑着,跑过了自己曾住过的狼洞,跑过了曾迷失过的草甸,跑向了终点,跑向了死亡。最后它停下了,望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碧色闭上了眼睛。
狼,草原唤不回的风景
也许,以后再也看不到黑压压的狼群。这一群草原的守护神渐渐地淡出了视线,销匿了身影。但没有销匿的是草原上越来越多的黄羊,越来越多的鼠洞以及沙漠化越来越严重的草原。是啊,狼是腾格里派下来守护草原的,没有了他们,以后靠人来维持平衡?
毋庸置疑,姜戎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他像海明威那样用文字抨击了人们的心灵。但愿,人们早日觉醒,但愿,狼性重归草原。
这几天,我读了《中国报告文学精选》,里面第文章的名字叫做《天使在作战》,这文章,虽然不像小说那样长,那样惊险、刺激,但是它却让我流了无数次泪。
文章讲的是一位叫陈晓兰的普通医生,她所在的医院里有很多医生要求病人扎昂贵的激光针治疗疾病,就是在输液前,用“光量子氧透射液体治疗仪”,先对药液进行充氧,然后让药液通过治疗仪的`激光照射后输入病人的静脉。其实这种激光针对治疗疾病根本没有帮助,反而会产生很大的副作用,甚至危害生命。而医院和医生却因为金钱的诱惑,大力推广激光针的应用。陈晓兰如同一位天使一般与医院的腐败作斗争,与可怕的恶魔作斗争……
读了《天使在作战》后,我体会到了:虽然现在科学技术在进步,但是世界并不太平,好多医院还在用对人体有害的仪器、药物,不少医生还只顾着把钱捞进自己的口袋里。我想对那些医生说:“你们怎么会那么自私!如果病人是你们的亲属,甚至是你们自己的话,你们会怎么想?人们都说‘医生是白衣天使,是救人命的’,但我看你们再这样下去,都要变成‘白衣恶魔’了呢!医生是救人命的,而不是害人命的!”
我长大以后,一定也要变成天使一样,与所有的腐败作斗争,与所有的恶魔作斗争!
【第1篇】
心度成就人生——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人生在世,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发生诸多不如意之事。但如果你换个角度去观察,也许就会发现不一样的惊喜。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所乘坐的船在行驶途中不幸遇难。船员中除鲁滨逊外其他人无一生还。尽管大难不死,可他却流落荒岛,一住就是28年。在这28年里,他不仅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谷,还学会了自制生活用具和烘焙面包。在这28年里,他每天都在等待,等待有人带他离开这个岛。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位船长帮助鲁滨逊回到了他的祖国——英国。
读完之后,我不禁被鲁滨逊永不放弃的精神所折服。但更多的是感叹于他那为人处事的心态。他流落到荒岛后,不是每天消极地悲叹,怨天尤人,而是积极向上地面对生活中的挑战。正如成功学家拿破仑·希尔曾说:“播下一种心态,收获一种思想;播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
想到这,我忍不住问自己,如果我流落荒岛,我也能像他那样自力更生吗?答案尽然是否定的。由此可见鲁滨逊是多么的乐观啊!他敢于同恶劣的自解环境作斗争,凭着坚忍不拔的意志实现了梦想,也时刻激励着我奋勇向前!
在战乱国时期,有两个战败的士兵被敌人追得落荒而逃,好不容易他们摆脱了敌人的搜捕,躲到了一座深山,猛然,饥肠辘辘的他们在不远的地上看到了一只苹果,两人兴奋极了,真心冲上前去,却发现那苹果已被山猴给咬去了一半!
甲士兵说:“唉!真是的,好端端的苹果怎么就被 猴子给咬去了一半叫劲?真是祸不单行啊!”
乙士兵却说:“太好了,我们还有半只苹果,可以让我们充饥,不至于饿死啊!”
几天后,他们终于回到了军营,被分配到不同的队伍。几年后,乙士兵已经升到了参将,可甲士兵却依然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士兵。
相信吗?一个乐观的人绝对比一个悲观的人更有机会成功!因为乐观的人在每一个困境中都可以看到一个希望;而悲观的人却易在每一个顺境中都看到一个烦恼!
事物都有两面性。因引,我们在生活中永远都要想到积极的一面,切莫为那些烦恼郁郁寡欢。如此,你定能成为一个快乐的人!你迎来的也心将是美好 的人生!正如有这样一名誓言:“要么你去驾驭生命,要么生命驾驭你。你的心态决定谁是坐骑,谁是骑师。”
【第2篇】
《荒岛上的奇迹 》
我用双手成就你的梦想———题记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没错。我从很小就很爱看书,《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伊索寓言》······但我所爱看的书仅仅局限于那些勇者、王子的童话故事,对于别的课外书,我基本是不屑一顾的。那天,爸爸拿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给我,我虽然不想看,但苦于爸爸的威严,我只好硬着头皮看了起来。
对于这本书,我起先是非常不以为然的,一个离家出走的人,自己没事跑到大海里玩,出了事故,那纯粹是他活该,为什么要出本书呢?但是爸爸要求了,我也不好不看,算了,看几天就行了吧。怀着这样的心态。我翻开了这本书,但当我看了几天后,我发现里面的剧情深深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最令我感到吸引人的,是鲁滨逊独自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的日子,他的洞窟、乡村小屋、会说话的鹦鹉、圈养的山羊、亲手做的大船、仆人星期五以及他的农场,都是令我着迷的地方。我也曾不止一次的想象过,我成为了鲁滨逊,拥有了自己的洞窟、如何猎捕驯服山羊、如何自己在荒岛上生存,我小时候的探险之梦,就是从这本书开始的。
书中的内容无时不在振奋我,但当我长大点后,由于功课渐渐增多,也渐渐忘了这件事,只有在夜深人静时独自想一想,期望做一个冒险的梦。后来,放暑假了,百无聊赖的我不知道该干什么,这本书就自己跑到我面前,我小时候的冒险梦,立即又被激发出来了。拾起这本书,从头再读。都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但我没读那么多,我只读了两遍,对这本书的理解也更深了,也许是长大了的缘故,我对这本书的看法也有所不同了。再读这本书,我开始思考:为什么他要离家出走,他遇到海难时是怎样的害怕,又是怎样的信念支持着他,使他独自一人生存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最后我发现一切一切的原因都在于他自身,是他对冒险的渴望,他对生存的铁一般的信念,一次次促使他出去冒险,促使他在如此艰难的生活中生存下来。我很难想象,他为了飘到那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经受了多大的苦难;独自一人生存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心中有多大的恐惧;独自生活了那么久,他心中会多么寂寞。但他的不屈不挠的坚定意志却时刻感染着我,振奋着我。
又几年过去了,书中的内容我大都忘记了,但是鲁滨逊漂流在海上,自己生存在海岛上的生活却依然记在我的心里,激愤着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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