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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省社科理论界要迅速推动兴起学习研究宣传全会精神的热潮。
充分认识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对于全会历史地位及其深远影响的理解,关键是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要时期,重要会议。从国际上看,当今世界格局正在进行深度调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从国内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各种热点难点问题增多,许多矛盾叠加出现。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召开这次全会,凸显了这次会议的特殊重要性和战略意义。
二是重大主题,重大意义。法治不仅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推动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唯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才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会立足战略全局谋划法治建设,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政治上的高度自觉和远见卓识,对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是重要决定,重要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将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有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刻内涵
全会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一个目标”、“五个体系”、“六大任务”。深刻领会全会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既要从整体上把握,又要注意抓住重点。
一是准确把握全会精神要与学习贯彻xx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全会精神与xx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把两者结合起来学习,做到融会贯通,就能更加深刻地领会全会精神实质,满怀信心地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努力奋斗。
二是准确把握全会精神要与澄清一些关于法治的模糊认识结合起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定要全面、准确,力避片面性。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就要明辨是非,对一些错误观点进行深入辨析和有力驳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按照全会指引的方向,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
三是准确把握全会精神要与依法治国实践结合起来。把握全会精神,必须立足于当前依法治国的实际。具体到我们河南,要在全面把握全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努力推进依法治省。我们要按照全会精神,结合依法治省实际,不断提出完善提升依法治省的思路和举措。
迅速兴起学习研究宣传的热潮,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大动力
社科理论界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
一是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认真研读全会文件,做到读懂、读透、读通,为做好宣传研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建设平安河南的政策建议。
二是要加大研究阐释力度。要列出一批重点选题,进行集中攻关,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干部群众的深层次思想问题。要结合我省法治建设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力求推出一批高水准、有深度的决策咨询成果。要提升研究质量和水平,力争在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上有所突破。
三是要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全会精神宣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做到全面准确、扎实深入。省主要报刊要开辟专题、专栏,刊发一批学习体会文章和理论文章。要突出抓好网上理论宣传,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大气场。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
省社科院院长、首席研究员喻新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高度自觉。这一重大决策,在中国改革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将对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大影响。“依法治国”是1997年党的xx大作为基本方略正式提出的,之后,“依法治国”在1999年被写入宪法。xx年党的十八大后,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仰仗依法治国。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目标”、“五个体系”、“六大任务”,确定了依法治国“路线图”,不仅表明依法治国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而且必将对推进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大影响。
四中全会在依法治国方面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将会极大地影响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实际进程。四中全会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些制度性规定,将有利于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加快依法治国的实际进程。
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规定,将有利于我国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稳中求进的经济发展目标。落实四中全会关于“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等要求,就能稳定经济主体对未来的预期和行为,给市场提供更多空间,市场运行效率将大为提高。随着“负面清单”的推广以及由此派生的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和市场“法无禁止皆可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这对我国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推动经济升级,将产生积极的长远的影响。
实现中国梦的可靠法治保障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张光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为我们党更好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可靠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核心是推进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一方面,要推进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法治化。发展和完善国家法律体系,构建完备科学的法律制度体系,实质上就是推进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法律化、规范化和定型化,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归根结底是要增强治理国家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强化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力、遵守力,提高国家制度体系的运行力、执行力。
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建设法治中国,是每一位公民对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安全秩序等法治价值的崇高追求,是实现国家工作法治化的实践过程。从1997年党的xx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如今我们已经在依法治国道路上走了17个年头,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任务,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对于破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法治意识缺失等制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瓶颈性问题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公序良俗的有力保障。近期香港社会的“占中”事件表明,背离民主和法治轨道的“街头政治”,是对社会秩序的扰乱和对法治社会的挑战,而非真正民主与法治的诉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丧失了权威的法律制度,必然会导致混乱的社会,因此,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
河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王桂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依法治国的主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和新方略,为当代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实现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了前所未有的顶层设计。其一,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坚持三个统一”、“一条道路”和“四个维护”。其二,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包括形成“五个体系”,坚持“三个共同推进”,“三位一体”建设,实现“四法”。其三,明确了当前法治建设的六大任务。
法治体系设计呈现突出特点。一是法治体系设计的完整性。主要体现在明确了应当坚持的原则、道路,各主体的协调和法律的价值取向,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当前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法律体系建设和法治队伍建设等等。二是法治原则的鲜明导向性。强调了立法的科学要求;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法治实践,尤其在于司法的公正性;强调要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三是法治理论和实践的特色性。明确强调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高度一致性。认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组书记、教授焦国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依法治国涉及许多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其中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无疑是其中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认真学习这一重要论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区别。如果离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就会迷失方向,就不可能保证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如果离开党的领导,就不会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法治。如果离开党的领导,很难完成依法治国的艰巨性、复杂性任务。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必须走法治化的路子。坚持依法治国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和保障党的领导取得成功的最佳途径。
为官之义在于明法
省社科联主席 李庚香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将法治转化为一种现实的领导方式。在学习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还是“法治”靠得住。这次党的中央全会第一次聚焦“依法治国”主题,标志着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重大战略选择。小平同志说过,还是制度靠得住些。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既要思想建党还要制度治党。反对腐败,既需治标,更要治本。发展、改革、稳定,都需要法治作保障。
为官之义在于“明法”。为官之义在于明法的“义”,是指维护公正,伸张道义。为官之义在于明法的“法”,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官之义在于明法的“明”,就是知法守法,秉公办事,不畏权贵,执法严明,依法守护公平正义。坚守为官之义,就要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党员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司法公正,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树立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河南”。建设“法治中国”,坚守为官之义,对于河南的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努力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河南建设的进程和成效。首先,正确处理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树立法治至上理念,净化官场风气和政治生态。其次,正确处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列好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决消除“官本位”积弊。再次,正确处理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关系,不让“走程序”变成“走过场”,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程序正义的价值。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河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程传兴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只有全民法治观念增强了,每个社会成员才能自觉守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所以,在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必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让全民敬仰法律。建设法治社会,实现依法治国,首先要让人民从内心深处充满着对法律的敬仰和依赖。为此,就需要提高立法质量,制定良法。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就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全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等,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确保法律是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这样的良法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同、拥护和自觉遵守。
让全民信任法律。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必须让全民信任法律,树立通过司法程序保证自己合法权益的思维和习惯。第一,必须做到司法公正。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的司法具有最强的说服力和社会影响力,影响着人们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对法律的信任程度,所以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第二,建设一支人民信得过的法治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推进依法治国、践行执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让全民敬畏法律。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人法治意识觉醒,法治理念有较大提高,但是对法治的全民敬畏尚未形成。而要做到这一点,第一,让法律成为全民遵守的行为准则。人人守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必须加强全民法治教育,通过丰富和有效的普法形式,提高全民法律素养,种植法治观念。第二,坚决惩治违法者。培育全民法治观念不能仅靠宣传和教育,还要有刚性的约束措施和信息化手段,形成威慑力。要建立全民守法信用档案体系,不良行为监控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崇尚法律,信仰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法治观念。
坚持四个融入加强宣传教育深化研究阐释
郑州大学党委副书记
李兴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重大意义。高校要深入准确领会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加强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坚定贯彻四中全会的决心和信心。
融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教职工理论武装中。召开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动员部署会,在学校迅速兴起学习宣传热潮。将全会精神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好专题学习和系列辅导报告,召开座谈会,组织宣讲团,深入部门、院系进行集中宣讲。将依法治国思想和依法治校理念有机结合,探索建立适合学校科学发展的现代大学制度,使四中全会精神落细落实落好。
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中。重点依托《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形势与政策》等课程,将四中全会精神和xx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贯彻到教育教学中去。积极调整、充实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室研讨活动,组织教师集体备课,交流体会,形成共识。通过参与式学习、课堂研讨等实践教学活动,扎扎实实做好“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的“三进”工作,不断提高四中全会精神宣传教育的效果和水平。
融入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中。组织专家学者按照四中全会作出的系列决策部署、总体要求,立足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委书记郭庚茂提出的坚定总坐标,坚持总思路,完善总方略,围绕大局选好题、服务发展做好题、推进实践破难题,努力取得更多有理论深度、创新价值、实践意义的优秀成果。
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中。和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文明河南建设结合起来,组织辩论会、演讲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理论观点和工作部署,宣传学校各单位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让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思想深入人心。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全会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10月27日,省委宣传部召开全省社科理论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有关省社科理论研究部门和高校的专家学者在座谈会上发言。现将座谈会发言摘要刊发,以飨读者。
依法治国呼唤法治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
张宝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为我国的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法治建设的成败关乎共产党执政的中国能否建立起契合现代国家需要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全世界都在瞩目。
发展与繁荣法治文化是依法治国的根基。依法治国是种子,这颗种子能否生发,关键要看是否有适宜的土壤与气候,法治文化就是决定种子命运的环境。法治文化是人们对法律生活所秉持的与人治文化相对立的一种文化态度,体现为对法律尊敬、依法行事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核心内容是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因为法律与任何其他制度性的东西一样,只有经过与之相适应的、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文化的诠释与接纳,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接受,进而内化为行动准则,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规范秩序的作用。法治文化体现个人对法治精神的理解和实践、体现为对法律的信仰与遵从。没有法治文化的支撑,再好的法律也不会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好作用。
发展与繁荣法治文化,从实践层面讲,关键在于公正司法。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从精神层面讲,关键在于培养对法律的信仰,使爱法、护法、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生存方式、一种生活方式;从理论层面讲,关键在于加强法治理论研究,既要加强以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为主旨的基础研究,又要加强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取向的应用对策研究;从高校育人层面讲,关键在于强化法学教育及建立影响学生法治思想的法治校园,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后备人才及后备力量。
根据本单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从今年4月至年底相对集中时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近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和自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大家对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对指导各自今后的司法实践更是不可或缺。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本人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
求和深刻内涵,对政法人员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并且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必须适应现阶段形势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必须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的头脑
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政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政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正本清源需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在政法队伍中,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漠等。这些同样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对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
需要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xx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学习xx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心得体会。深入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须贯彻落实好xx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彰显法治精神,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全面把握xx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
xx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加强法治建设和政府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鲜明提出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xx总书记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xx总书记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动和保障中国梦的实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法治建设既是重要内容,也是有力保障。xx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没有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我们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这个根本利益如何实现?靠什么实现?关键要靠法治。xx总书记强调,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价值,也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执法等各领域各环节,都必须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鲜明提出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下进行。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必须通过依法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动力活力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行为是否规范、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改革的走向和成败。xx总书记强调,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把政府的一切工作更加严格地纳入到法治轨道上来,真正做到决策符合法律规范,办事符合法律要求,工作接受法律监督。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把政府工作装进法治的笼子里。
二、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
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体系的基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自觉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打造职能有限、行政有为、运转高效的政府。
依法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职能如何转?政府机构如何改?都必须依法进行。xx总书记明确指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法治状态下,政府的权力、职能、责任义务、组织架构以及预算支出等都是法定的,不能超出法定范畴。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调”“控”同步,在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前提下,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科学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优化部门职责配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坚持“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造力。要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重实效、重监督的原则,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还给社会、交给市场,使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好、发挥好。
加强政府法规和制度建设。完备的法制是依法行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前提。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坚持立、改、废并重,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填补制度空白、制度盲点;及时修订和废止不合时宜、影响发展、有损公正的制度。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过程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政府治理始于决策,一旦决策违法,必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危害。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建立决策后的跟踪反馈和纠偏纠错制度,对决策实施引发重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降低影响。
严格依法办事。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法律授权,政府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做到法无授权则禁止,切实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全面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各部门的行政职权,细化和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遏制腐败、寻租现象的滋生。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解决多层、多头执法问题。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养成按程序办事的习惯,真正做到作出行政决定时符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时遵守法定程序。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实内容、扩大范围,增强政府行政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转变。当前,重点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都公开透明。
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法治政府必然是责任政府,用权要受监督,违法要受追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内部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督导督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严明行政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其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如何,直接关系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因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识和能力的集中体现。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人民权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要自觉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纠正把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对立起来,认为“改革创新就是要突破法律的条条框框、突破法律的约束”、“依法办事会束缚手脚、妨碍改革、阻碍发展”的错误观念和做法,牢固树立“以法治引领发展、保障发展,优化法治环境就是优化发展环境”理念,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每一项具体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谋划和研究,通过依法行政推动形成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秩序、转变政府职能的新机制、新举措,发挥好法律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中的作用,努力使改革发展稳定进程与法治建设进程相协调、相统一。
积极投身法治政府建设的伟大实践。法治政府建设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勇于担当的精神,自觉有为,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深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消除影响和制约法治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把推进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制度,使法治建设真正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形成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道德与法治教材网络学习心得体会
xxxx年10月20日我参加了初中《道德与法治》新教材教师网络培训会。此次培训有两个内容:一是由主讲专家金利对新教材的总体进行解读并对教材的使用了一些建议;二是专家刘秀洪主讲,对七年级上册教材的教学内容做了简单的梳理。通过这次的培训学习,我收获颇多。
新教材力求从生活中的小事中渗透法制教育。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好的道德实例和现实需求的法治知识,也应和学生一起解读、分析,更要带学生们走出教室,走进社会,观察、思考、感悟、实践。面对新教材,我们要多思考,多研究,做一名研究型、反思型的教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书育人,做一位有眼光、有底蕴、有情怀的.教育者,用德浸润和温暖儿童心灵,用法呵护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另外,新教材更加关注学情,从学生的问题出发,有句话说到“学无定法,贵在有法”。我们教师还应更加地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给学生信心。
新教材的探究内容多了,如何在一节课做到既要讲解知识点,又要放开课堂让学生去讨论去参与进课堂,讨论的时间要控制在多少分钟?教师的课程是否能按时完成?这些问题都是对教师的挑战。但挑战也是机遇,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看教师是否能掌握好自己的课堂,让学生更高效的学习,都是在为祖国造就人才。青年是中国的未来,从《思想品德》出发,将《道德与法治》融入进学生的教育中去,不断完善,不断进步。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县、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县、全省平安县、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县……这一连串荣誉的取得,安徽省凤台县仅用了4年。
“我们可以说是零起步,这些转变硬都是一点点拼出来的。”说起这些荣誉,凤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勇颇有感触。
然而,4年前,李勇履任凤台县政法委时,凤台县也是“名声在外”:“4·7”堵矿事件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信访工作成为安徽省重灾区被关进“笼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省综治委列为“重点管理县”,县党政主要领导被叫到省里约谈……
是什么实现凤台县社会建设的华丽转身?答案就四个字:厉行法治。
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凤台县重置了法治宣传教育路径和方式,真正使法治宣传教育有效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努力让干部群众在法治思维、法治行为上“强制入轨”。
高标准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凤台县财政拨付专款用于全县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在县城建成实用面积200平方米集学习、参观、教育于一体的法治、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多功能教育基地;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和221所中小学均建有高标准法治宣传瓷砖墙;村(社区)农家书屋添置大量普法宣传书籍和画册,村级法治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实现全覆盖。
全方位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凤台县在县城主干道隔离带制作982处法治宣传标语;在城乡接合部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心得体会在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免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台;在电视、报纸、政府站等媒体开辟专栏,举办专题,深入报道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使群众处处感受浓厚法治氛围。
“我们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呈现多元化,有助于宣传效果的‘入脑入心’。”李勇说,凤台县委还明确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厉行法治情况列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硬杠杠,以干部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群众学法守法。
作为厉行法治的先锋,凤台县政法机关大力推进执法为民建设工程,通过一件件事情的依法办理,增强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与信心,切身感受到法治进步的好处。为更好地彰显政法机关亲民服务,凤台县选派350名政法干警开展“走出政法机关为民服务”“走进乡村社区保民平安”的“两走”活动。“两走”活动中,凤台县政法干警通过下村庄、走农户,充分发挥了法治教育宣传员、社情民意收集员、维护平安治保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治安防范指导员“五员”作用,赢得群众称赞。
“在推进综治、维稳、创建平安等各项工作中,我们都坚持法治引领。”李勇说,凤台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把依法办事作为基本要求,范文内容地图教育引导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干部依法开展工作。
凤台县以为民服务为载体,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减少因工作不深入细致、服务不精心周到致使小问题拖大。凤台县大力整合基层社会资源,在乡镇统一成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和为民服务中心,在村(社区)统一成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对群众的诉求表达、权益维护、工作需求等实行******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综治、信访、纪检、司法“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源头化、经常化、制度化,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化解信访积案,凤台县创推信访维稳代理“六步工作法”,实现了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访为主动访、变堵访为疏访、变无序访为有序访、变干部等访为深入基层找访、变百姓“张嘴”为干部“跑腿”的六个嬗变。在化解工作中,通过完善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司法救助、责任追究等机制,对非访重点人员开展法治教育、逐人教育;对无理缠访闹访的,依法终结;对思想偏执,以访施压,以闹取利的,坚决依法打击,坚决不搞花钱买平安,努力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实现由“信访不信法”到“弃访转法”的转变。
李勇说,为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在稳定平安的法治环境中,工作总结凤台县遵循维稳是基础、应急是重点、处置是关键的工作思路,建立了多元化的组织建设、立体化的源头预防、综合化的分析研判、梯次化的应急队伍、联动化的指挥处置“五位一体”的维稳应急处置新机制。
这篇内容主要描述法治、凤台、群众、综治、教育、工作、信访、干部,觉得好就请(ctrl+d)收藏下。
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通过学习****同志、周**同志和省委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真正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较高的党性意识。
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进行检查,把提高思想觉悟与解决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公安工作坚定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客观需要;是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范文top100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以打牢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教育学习,使我切实提高了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的认识,切实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目标任务的认识,切实提高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加强公安机关“四个能力”建设、真正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殊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入查找执法理念中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清廉从警的意识、一切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公安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和党性意识。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查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三基”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思想汇报专题正确处理好学习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既要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又要坚持在干中学,使学习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做好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作出自己的贡献。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学习,更深刻的体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政法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
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政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政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和影响,范文top100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在政法队伍中,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意识淡漠等。这些同样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对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需要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道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体现了从赋予警察权到控制警察权、从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管理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转变。下面是第一心得范文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学习宪法治安管理法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关于学习宪法治安管理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就很好地区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此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其第五条指出: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条文对处罚对象的规定也十分细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等等。
学法律还要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法律规定不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扰乱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就要做到不参与这样的行动。如果明知故犯,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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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道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将依法治国作为党的全会的主题,并且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这是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历史转折和新的里程碑。会议深刻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当前和今后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一、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无规矩不成方圆,纲纪乱则人心难齐,人心不齐则诸事难成。伟大理想、宏伟目标的实现,需要万众一心汇聚成强大的合力,需要大家劲往一处使。只要国家治理有良法可依,人民利益诉求有良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良法保障,那么,人心就会归依,力量就可凝聚。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有可靠的保障。
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伟大的破旧立新工程,是一场不断冲破重重阻碍的社会革命。当前存在的严重腐败、作风流弊、违法乱纪等诸多问题,已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巨大阻力,必须依靠严格的法律和严厉的执法彻底革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精神是执政为民,法律制度是执政为民精神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使广大人民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键,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体现在法律体系和依法治国能力的现代化。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完备的法律体系,公正严格的司法制度,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主要体现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科学执政要求用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来配置和运用权力,特别是善用良法治国理政;民主执政要求善于运用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执政要求执政党做到立法、守法、执法的高度统一,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令行禁止的良好制度和氛围。
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五大体系建设
科学立法,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科学立法要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解决现有法律体系中不协调、不一致、体系性不强等突出问题;二是解决现有法律体系中部分法律法规缺漏的问题。尤其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法律法规的系统性;三是解决部分法律法规的科学化水平不够的问题,增强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这就要求立法机关、立法主体必须相应提高立法水平,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依靠人民立法之路。
严格用法,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法治的核心问题。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得不到实施,形同虚设。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至关重要。
公正司法,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离不开对法律实施的强力监督。只有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才能防止和纠正以言代法、恃权凌法、徇私枉法之风,才能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之风,才能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之风,社会主义法治才会有权威性,才会有生命力。
健全法规,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是宪法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只有保障体系科学、机制健全、资源充分,才能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提供基础。
依法执政,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既是适应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作为我国的执政党,加强党内法规规范化、体系化建设,坚持在宪法的范围内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推进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旺盛生命力的重要方式与途径。
三、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全会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作为推进依法治国首要任务提出,体现了宪法在法律体系中根本法的地位,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当前,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抓住以宪法为核心这个关键,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会明确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六大特征,即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全会要求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权力清单制;健全行政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合法性审查机制、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等。这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无疑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也是法治的生命线。全会进一步提出了确保司法权独立行使和科学配置的制度机制,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些措施,有利于发挥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民众的法律观念是法治建设的基础,需要通过向全民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司法救助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机制等具体内容和措施。这就要求我们今后在法治社会建设层面,一方面,营造“全民信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对公权力的约束,通过法治确保社会自治。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是依法治国的组织保障。全会指出了法治专门队伍的建设方向,即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明确了“四个忠于”的目标,完善了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提出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等制度。这就为今后提升法治工作队伍职业能力素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作风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忠诚可靠、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治工作队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并指出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同时,还提出了党委依法决策、党组织监督、党内法规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等具体要求。这就明确了党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即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四大职责,并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四、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做到“五个必须坚持”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我国宪法的明确规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必须改进党的领导,既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保障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积极协助执法、有效监督司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权利。
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进严格司法,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道德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道德的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民树立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守法社会氛围,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极为繁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常态,落实总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做好各项工作,稳中求进,开拓创新。
学习了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封丽霞教授讲授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课程,很受启发。她从三个方面讲授了为什么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依法治国要怎样做。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其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极其重要的任务。依法治国服务,这样才能风清气正,为身边人树立守法守规的模范。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身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依法治国,要“治”的“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是创造了连续36年快速发展奇迹的大国;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目标的大国。但正因为目标越来越近,往前走的每一步都是惊险的一跳、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巨大飞跃,都充满了机遇、希望、挑战和变数,所以中国更需要用法治来护航。 依法治国,要有非凡的大气量、大定力。
依法治国的大气量,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这个“百川”,从时间的跨度看,包括善于吸纳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切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法治,说到底,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如果说诸多科学的发明使人类学会驾驭自然,法律的发明则使人类学会驾驭自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有了法治,人类就能驾驭自己,世代繁衍、生生不息,不断进步,向着光明前进。毕竟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流,法治与秩序是人类的遵循。
这个“百川”,从空间的跨度看,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面对和解决的法治问题的总和。凡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解决好法治和人治关系的。而一些国家虽经百般努力总是不能迈进现代化的门槛,无不与法治不彰有关。所以,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当然要特别善于学习,善于借鉴各国法治的有益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提法本身就显示着面向世界、善于借鉴的气量和气魄。
依法治国的大定力,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在依法治国中,我们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不行,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也不行。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我们要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学习借鉴不等于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绝不搞“全盘西化”、“全面移植”、照搬照抄。有人总想用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来套我们,不搞他们那一套就要被打入“异类”。“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凭什么中国的脚穿什么鞋只能到西方去定制?有谁能强迫已经站立起来、已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民族去穿别人的“小脚鞋”?
这个大定力,还来自中华文明的大气场。中华文明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例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明的基因,德治礼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我们可以汲取礼法相依、崇德重礼、正心修身的历史智慧,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不断增添我们的定力。
10月28日,备受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依法治国决定》)正式公布。该决定与xx年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全面改革决定》)相呼应,成为新一届领导人治国的施政纲领,也是观察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变迁的“姐妹篇”关键性文件。
一、反腐是法治建设的重点指向
从中共十八大以来空前的反腐力度来看,新一届领导人已经意识到当前腐败的严重性,“亡党亡国”不是杞人忧天。由xx担任《依法治国决定》文件起草组组长,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担任副组长,就释放出这样的强烈信号。
王岐山曾经指出:当前反腐是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显然,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是反腐从治标走向治本的转折点。
在全面提升法治效能的同时,党内法规被上升为反腐的利器。《依法治国决定》提出:1)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2)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3)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这一点,也是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的重要体现。
二、缺乏法治的市场经济将步入险途
三中全会《全面改革决定》提出了60项、336条改革,但其核心还是经济领域的改革,中心任务是“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一个好的市场经济,必须是公平竞争的市场,而法治是确保公平竞争的不二路径。离开法治,必定出现“权力搅买卖”的格局,最终将陷入吴敬琏所警告的权贵资本主义的险途。正如《依法治国决定》所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法治的重要性已经在过去十年得到了反向验证:法治的不完善,导致特殊利益集团的崛起;特殊利益集团的膨胀,又进一步加剧了法治的边缘化。这是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吴敬琏反思说,“在改革初期有一个非常天真的想法,认为只要搞了市场经济一切都会好起来。但是经过这么多年,我改变了这种天真的想法。现在各级官员支配资源的权力太大,使得腐败几乎不能遏制。我当时自己也觉得市场经济是一个非常好的道路,但是有一点现在回想起来没有注意到,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出现。”
对于市场经济与法治的逻辑关系,xx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三、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激活”《宪法》
《宪法》贵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实践中其效力有时还不及一些领导的批示。这种局面,根源于宪法实施机制的缺失。中国不仅没有建立违宪审查机制,而且最高法院规定:法院的判决不能直接引用宪法来判,只能以具体的法律来判。这直接导致了宪法被虚置。
xx总书记多次指出: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针对这一关键命题,《依法治国决定》提出从以下角度入手:1)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2)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3)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4)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在上述四点措施中,第一点旨在通过宪法解释,让宪法活起来;第二点旨在通过“撤销和纠正”给宪法装上牙齿;第三、四点是至少先从形式上尊重宪法。
四、党与法的关系是核心问题
中国的《宪法》赋予了中共的领导地位,于是就产生了党既要领导法治又要遵守法治的难题。《依法治国决定》要求“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xx在《依法治国决定》起草说明中指出,“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在理论上可行,但实践中并不容易把握。
五、约束公权力是法治的重点
一个社会不能没有秩序,因此需要公权力(必要之“恶”)。但如何驾驭公权力,确保它不侵犯公民的私权利,这是法治所要面对的核心命题。一旦公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其“恶”的一面就容易膨胀。例如,过去十年,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各级政府不断卷入征地、拆迁、工程项目、招商引资、乱收费、设租寻租、干预司法……李剑阁先生曾经在xx年感叹,“这几年政府强化监管,我个人觉得已经到了不能理解、不能容忍的程度。”
对于如何约束政府行为,防止它变成“到处乱摸的手”,《依法治国决定》提出: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3)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4)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此外,降低“民告官”的难度,是培养官员法治观念的最有效途经。《行政诉讼法》是主要法律依据,但在实践中时常不能“认真”起来。《依法治国决定》提出,“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这些措施,对于帮助各级政府官员懂法、守法、敬畏法律是非常必要的。
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第一心得范文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范文写作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道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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