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家监察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3篇优秀的国家监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家监察学习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的标志,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基层干部要深学细究这部反腐大法,转变思维、提升技能,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贡献出自己应有的那份力量。
政治认识上的转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监察法》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通过国家立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定下来,这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制定《监察法》弥补了现行监察制度的不足,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创制之举,有利于走出一条基于深厚传统、符合历史逻辑、适应现实国情、保障发展需要的监督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监察法》明确了监委会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构,它是政治机关,我们要深刻认识它的政治属性。
监察对象上的转变。原来的监察机构只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察,未将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存在监督空白和盲区,比如,作为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非党员村干部既不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法规的约束,也不受党内纪律规定的限制,导致不少非党员村干部长此以往形成了只要不犯明显的大错,小错即便一犯再犯也是法外之地的思维。如今,《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补齐了短板,这对惩治基层“微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这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而言意义无疑是重大的。
技能提升上的转变。打铁还需自身硬,《监察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对审查调查工作在取证、程序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这也要求我们既要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充分运用好法纪武器,准确研判案件问题,注重集体研究,保证办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又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我们应常怀一颗“知识恐慌”的心,主动思考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敢于破除基层纪检工作“瓶颈”,转思想,改作风,明职责,出实招,干实事,重实效,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入群众去发现问题,依据客观事实去分析问题,及时高效解决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3月国家两会通过的监察法草案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做工作的重点,切实筑牢纪检监察防线。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充分领会深刻意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利、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把国家监察制度这一顶层设计制度化法制化,是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行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坚决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贯彻落实监察法,才能释放这把利剑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以监察法为准绳,认真解读自身职责定位、厘清监察范围和监察权限、明确监察程序,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纠等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严格自我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国家监察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廉洁、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将国家监察法切实贯彻落实,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行稳致远。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者认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才能进一步筑牢党的宗旨意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群众基础、推进党的制度建设,谱写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为实现我们伟大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谱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任需坚守初心。初心,犹如“指南针”指引我们前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守的初心就是为党为民的初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初心就需要从思想层不断加强学习,要进一步把稳思想之舵,面对党章党规认真去学懂读透,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开展自我检查,找问题、找差距。不断夯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自觉遵规守纪在生活工作的任何环境条件,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以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做到纪律意识严明,工作、生活、道德作风优良;要进一步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党和人民。
谱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更需勇担使命。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把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严惩扶贫民生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要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要进一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在全面治党的新征程中担起时代赋予纪检监察的使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和管党治党力度,守护党的初心和使命。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中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以新时代的坚韧和执着,以毫不松懈、奋发有为的姿态,谱写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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