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3篇优秀的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饱经磨砺的党派,能够从最初的星星之火发展成今天的执政党,除了领导人的英明决策和全体共产党人的坚持奋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共产党有明确而严格的党规党纪。这次党规党纪专题学习目的是强化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虽然时间有限,却令我收获很多。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是由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的,通过学党章、明党史、守党纪,转变工作、生活作风,使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能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十分重要的。结合我的具体工作生活实际,我展开了深入的自我剖析,深刻意识到,作为一名普通的乡镇组织员更要在日常一言一行中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不仅要树道德高线,而且要守纪律底线。工作中我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好新时期组工干部的形象,在加强发展党员、村“两委”换届、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办事,绝不徇私包庇,绝不优亲厚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法律法规、党规党纪是永恒的学习主题,不仅要自己自觉主动的学习,更要带领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将学习党的法律条规当作重要的学习内容,定期安排在班子会、党员大会时学习。同时也要根据工作实际,虚心听取各方面建议和意见,不犯错不代表做得好,要提高个人要求,党规党纪禁止的坚决不去做,党规党纪提倡的尽力做到优秀,才能在基层树立党员干部的模范形象,为我党的基层党建工作开拓出一片新的天地!
自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来,全党上下掀起了学《条例》守《准则》的热潮。我个人也通过观看相关新闻、网上浏览相关文章、线下看报自学和参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对这两部新修订的党内法规进行了认真、全面、深入地学习。下面结合学习,谈几点体会:
一、深刻理解新《条例》、《准则》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新的《条例》和《准则》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出台,可以说是以为首领导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也是管党治党之纲。“纲举目张”才能“固党之基,强党之魂,立党之威”,“法纪严明”方能达到“警钟长鸣”、“猛药去苛”的效果。因此,新的《条例》和《准则》出台,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准则》的要义与实质
新的《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并且将适用范围从以往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更加强调了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和廉洁用权,清晰地界定了全体党员同志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可以说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言和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新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并开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三、切实把《条例》、《准则》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我们坚持学习《准则》、《条例》目的,最终就是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武装起来,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时刻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
一是要时刻以《准则》、《条例》为行动指南和标尺,做到行有所止,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的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在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更要崇尚高标准和严要求,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做起。要带头学《条例》,模范遵守《准则》,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哪些能做,哪些坚决不能违反,给自己上一道“紧箍咒”,不越“雷池半步”,也将会是对自己最有效的保护。
二是要把《条例》、《准则》的要求贯穿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规划作为政府一项公共政策和调控手段,处在各方利益激烈博弈的中心和社会矛盾的焦点,从事规划工作也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因此,在行使权利时,要牢固树立“权是民所赋,理应为民所用”的宗旨,强化依法用权,按章决策的意识;在工作作风上要体现务实高效;在为官做人上要勤廉实在;在服务上生活中,要干净磊落。要带头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是要以《条例》、《准则》为准绳,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单位负责人,首先要带领局总支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尽快完善局党组织架构和网络,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123”模式落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布置任务的督办,加大上下班等工作纪律的抽查及通报处理力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绝不回避、不袒护。其次,要始终把模范发挥带头作用当作自己的从政的境界和追求,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防止政治上糊涂、精神上懈怠,提高治党管党的实际能力,做好治党管党与规划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大文章。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总书记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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