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选拔工作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13篇优秀的选拔工作心得体会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选拔工作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公选落岗者的开发利用课题也就愈来愈迫切地摆到了各级组织部门的面前。对此对公选成果开发利用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提高公选效益的迫切需要。由于公选程序的特殊性、内容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参考人员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每次公选组织部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选拔为数不多的岗位目标者,众多的报名者与极少的上岗者形成了“千军万马过公选独木桥”的强烈反差,导致了公选的投入与产出比明显失衡。
二是保证公选工作正常开展的动力源泉。随着公选结果的公布,一大批报考者纷纷落选。由于没有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少数干部群众对落选者有的冷嘲热讽,有的背后议论,有的对落选者的能力水平表示怀疑;部分准备不充分的落选者自己也觉得技不如人,情绪低落,甚至一些距最终胜出只有一步之遥的考生,也有“败军之将,何以言勇”之感。据调查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参加过公选的同志,对公选的关注度降低,信任度下降,同时也使得他们周围的亲朋好友
对公选也产生了怀疑观望的态度,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直接导致公选报考者的减少,而报考者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到公选的质量,影响到公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拴心留人的重要举措。人才具有流动性、共享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近几年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向经济发达地区聚集现象日趋明显。中国加人wro后,各地对人才的
争夺将更加激烈,如果我们不及时对公选落岗者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这批人或“孔雀东南飞”,或流失到外企,或因外地公选成果开发利用力度大而另择高枝,那我们有限的人才资源将更加捉襟见肘。
四是选拔后备干部的有效载体。近几年,不少地方采取了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公选的成本较高,这项工作一时还难以推开。如果在参加过公选的优秀年轻干部中,挑选一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既可选出后备干部,也能降低选人成本。
五是完善公选环节的有益补充。目前,公选己基本形成了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用公示和岗前培训等九个环节,开发利用作为公选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拓展公选内容,提高公选效益,使得公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起到了补充和完善公选环节的作用。
20xx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在选拔使用女干部时,保留一定的职位,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个竞争的氛围,选拔具有竞争能力的妇女干部,谈谈心得体会感想。下面是第一心得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xx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感想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三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公选落岗者的开发利用课题也就愈来愈迫切地摆到了各级组织部门的面前。对此对公选成果开发利用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提高公选效益的迫切需要。由于公选程序的特殊性、内容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参考人员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每次公选组织部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选拔为数不多的岗位目标者,众多的报名者与极少的上岗者形成了“千军万马过公选独木桥”的强烈反差,导致了公选的投入与产出比明显失衡。
二是保证公选工作正常开展的动力源泉。随着公选结果的公布,一大批报考者纷纷落选。第一心得范文网由于没有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少数干部群众对落选者有的冷嘲热讽,有的背后议论,有的对落选者的能力水平表示怀疑;部分准备不充分的落选者自己也觉得技不如人,情绪低落,甚至一些距最终胜出只有一步之遥的考生,也有“败军之将,何以言勇”之感。据调查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参加过公选的同志,对公选的关注度降低,信任度下降,同时也使得他们周围的亲朋好友
对公选也产生了怀疑观望的态度,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直接导致公选报考者的减少,而报考者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到公选的质量,影响到公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拴心留人的重要举措。人才具有流动性、共享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近几年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向经济发达地区聚集现象日趋明显。中国加人wro后,各地对人才的
争夺将更加激烈,如果我们不及时对公选落岗者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第一心得范文网手机版这批人或“孔雀东南飞”,或流失到外企,或因外地公选成果开发利用力度大而另择高枝,那我们有限的人才资源将更加捉襟见肘。
四是选拔后备干部的有效载体。近几年,不少地方采取了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公选的成本较高,这项工作一时还难以推开。如果在参加过公选的优秀年轻干部中,挑选一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既可选出后备干部,也能降低选人成本。
五是完善公选环节的有益补充。目前,公选己基本形成了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用公示和岗前培训等九个环节,开发利用作为公选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拓展公选内容,提高公选效益,使得公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起到了补充和完善公选环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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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国家中央办公厅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结合本人自身工作来看,我个人认为这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对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目前,我市做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要在思想和行动上先行一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我认为深刻认识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提出的新要求。四项制度破解了许多制约干部选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需要报告、评议、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内容情形作了具体规定,指导性和操作性强。如责任追究办法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5个大类,共规定了39种应当追究责任的主要情形。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对规定的类别和情形,要对号入座,违反了哪一条就追究相对应的责任,应报告哪一项就必须按规定报告。必须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这些新要求,全面深入地查找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符合要求的继续坚持执行好,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摒弃,把思想完全统一到新的要求上来。
结合试点工作抓好深入贯彻落实。当前要把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完善干部选任过程中在初始提名、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常委会和全委会无记名票决等方面的做法,进一步探索创新途径和方式,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把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和改进工作的依据。坚决查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一把手”要做学习和执行的模范
市委书记在选人用人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中地位特殊,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认真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提高制度执行力和选人用人的社会公信度、群众满意度,为加快建设海洋特色新兴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带头加强学习、模范遵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干部政策法规,把握《责任追究办法》划分的干部选任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39种责任追究情形,时刻自警、自律。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科学行使市委书记选人用人的权力,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
带头认真履责、严格把关。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用人,全面履行选人用人的指导、监督、把关责任,大力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过程不重结果和唯年龄、唯资历选用干部等倾向,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巩固发展我市对干部进行“四德”考察教育的成果,加强干部“四德”建设。坚持以制度约束权力,不断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改进考核评价办法,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带头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带头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善于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加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从严查处违规违纪用人。带头落实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强化用人行为的自我约束,带动“一班人”确保将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二、在学习贯彻中提高知晓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试点工作,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尤其是要在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知晓率上下功夫,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深入学习中提高知晓率。我们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开展了“学法规、知法规、守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议题,列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参训学员的必修科目。将近年来干部选任和监督工作的法规文件编辑成册,印发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要求大家系统学习、全面掌握。在党报党刊开辟专栏,利用媒体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迅速掀起一股学习热潮。
在工作实践中提高知晓率。近几年,德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我们采用“两公开四差额”办法,选拔了6名市直部门正职、5名县市党政正职,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四项监督制度的实行,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下一步,将以学习贯彻为契机,围绕干部动议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讨论等环节,完善干部选任事前报告、民主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尽快形成科学规范、配套衔接、有效制衡、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
在整治落实中提高知晓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能不能从根本上整治与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行为,是四项监督制度能否得到群众认可的关键。目前,结合“高效服务、高效落实年”活动,从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开始,狠抓党风、政风建设,对违反四项制度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在监督中,让干部群众知晓制度的内容和落实情况。
三、认真组织学习确保贯彻落实
抓好制度学习宣传,让领导者熟悉、执行者精通、监督者了解,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制度真正落实的前提和基础。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一是市级领导先学一步。制度下发后,我们就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组织领导干部逐条逐句地学习了文件。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市委常委结合实际,开展深入讨论。近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制度,查找不足。二是县级干部重点学习。专门下发通知,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学,并将其作为考核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内组织专题检查。组织部门近期要与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委书记,开展一次专题谈心谈话。各级党校要把学习作为主体班次培训重要内容,对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轮训。三是在试点中深入学习。深化“两公开四差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和试点工作,促进落实。
二、组工干部要深入学。市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工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不仅要理解制度精神,还要熟记制度规定。在抓好面上学习的基础上,要对组工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同时,结合实际,通过座谈会、理论研讨会、专题辅导等形式,确保每名组工干部都能够深刻理解并掌握文件精神,熟练记忆并精通实践操作。目前,正在组织对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干部基础资料管理、选拔干部程序、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方面的情况,为制度落实打好基础。
三、党员群众要广泛学。通过新闻媒体,全文刊发了四项监督制度,确保党员群众在第一时间学习原文。下一步,还要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等媒体,开辟专栏,深度宣传,辅导帮助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内容,掌握精神,明确权利,积极参与到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来,行使好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突出制度创新提高监督实效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后,市委进行了认真学习,认识到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试点工作,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创新监督制度体制,在试点中推动制度落实,靠制度深化试点工作。
一是健全科学规范的全程监督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等各环节,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如市直部门正职干部初始提名由市委全委扩大会与会人员署名推荐;实行民主推荐否决制,对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均不过半数的人选,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探索实行干部任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扩大群众公认在干部决定任用环节的作用。近期,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暂行办法、初始提名暂行办法、酝酿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规范干部工作操作程序。
二是建立配套完善的干部监督运行机制。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在广度和深度上探索,配套一系列制度。如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干部任用提名情况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运行情况;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将其推行到所有有用人权单位,充分利用评议结果,对满意度较低的单位重点督导;建立覆盖到区级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指标体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三是完善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收集社会各层次的意见,了解和掌握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反映。继续坚持大范围公示干部,对新提拔县级干部全部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健全完善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举报平台,提高受理查处群众举报问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让群众看到成效。
以下是第一心得范文网整理的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心得体会2022,欢迎阅读。
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心得体会2022
近日,中共中央公布了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选拔任用好干部的制度保证。此版一出,备受关注。这一条例不仅是12年来的第一次修改,更是在新年的第一新版条例。条例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回应公众关切,充分体现了 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条例呈现出三个特点即更加严谨的选拔干部、更加细致的使用干部。更加严格的问责干部。
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是条例对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模式的规定更加规范务实。这些年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一种新的干部任用模式,在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等方面积极作用很明显,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方规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人员必须达到干部任用的多少比例,甚至进一步绝对化为凡提必竞、简单以分取人。这种倾向导致了干得好不如考得好的现象越演越烈,甚至出现考试专业户,让埋头干事的干部受到很大冲击。
搞竞争性选拔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更好地发现好干部、使用好干部,而不是为了“作秀”。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既坚持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又分别对适应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切实解决竞争性选拔过多、过滥、动辄面向全国选拔,兴师动众,成本太高,质量不高的问题,防止高分低能和考试专业户问题。还特别增加领导干部参加公开选拔应经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将“统一考试”环节改为“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公开选拔既要突出岗位特点,更强调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这些规定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又坚持好干部标准,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做到了管用实用。
篇2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心得体会2022
近几天,通过单位集中学习和自己在报纸、网络上学习,我仔细认真地通读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对新旧《条例》内容作了比较,新《条例》增加了一些新内容,下面谈谈我的一些思考和看法。
一、选拔任用干部七大原则中增加了“以德为先”。
新《条例》列出了“依法办事”等七大原则。比较2002年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条例增进了“以德为先”原则。
连年来,中央领导干部多次强调,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重用,都要把德放在首位”。中央领导之所以多次强调“以德为先”,是因为在德才兼备这一标准中,“德”具有主导的基础意义,“才”只有在“德”的底子上才有现实意义。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较高的道德情操,其才会传递正能量,服务社会、造福公民。反之,假如一位领导干部道德品格低下,其手段越多越高明,往往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也越大。
“以德修身”是干部选拔的基础。作为新期的党员干部,只有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加强德的锻炼,强化自律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二、领导班子考察中增加了民生改善指标。
对于被列为考察对象的领导干部,应该重点考核哪些方面?新条例分别就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出了细化规定。例如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新条例要求,“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
去年以来,中央领导多次要求,改变“唯gdp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去年6月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要求,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因此,新条例对干部考察作出了上述要求。
新形势下,国内政治制度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一些官员政绩观也出现了扭曲异化:有的以gdp论英雄,奉行“数字出官,官出数字”, 把“发展是硬道理”等同于“增长是硬道理”; 有的以“政绩工程”为追求,动辄兴建气派而罔顾民生的“面子工程”,劳民伤财;有的一味谋求发展速度,只顾眼前利益,不计长远发展,“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这些“以官为本、不顾民情,速度为先、升迁至上”的“官本位”思想,严重影响了广大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事实证明,要取信于民,重塑政府公信力,就需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官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而今,新条例中提出不以gdp率论英雄”,如一根科学“指挥棒”,为各级地方政府树立新政绩观指明了方向。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更加注重保护环境资源,突出绿色发展的速度,不以gdp率论英雄,建设山清水秀的河北。“不以gdp增长率论英雄”被写入我省政府报告,显示了省政府告别“gdp崇拜”的决心。政绩观决定发展观,唯有不断完善干部考核任用机制,引导各级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科学的政绩观,才能在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共圆“中国梦”!
三、干部交流方面
对于交流时限、哪些干部该交流,新《条例》作出了进一步“补充”。例如交流时限,2002版明确了“上限”和“下限”: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此基础上,新《条例》补充规定,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也就是说,同一人在同一职位,最长干10年。
哪些干部该交流?2002版《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应当进行交流或者轮岗”。在此基础上,新《条例》规定,“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也就是说,此前,“干部交流”的标准是“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今后,经历单一、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也要“交流”。
实行干部交流机制,既符合干部成长的基本规律,也是我们党培养干部的重要方法。干部的优良素质,绝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实践锻炼中后天养成的。邓小平说“我们的人才是有的,关键是要解放思想,打破框框。”我们不缺少年轻后备干部,关键是如何在工作岗位中将这些年轻干部锻炼成随时可以打硬仗的中流砥柱。可以说,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我们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因此要有意识的将有潜质的年轻干部安排到基层岗位、困难岗位、关键岗位上进行锻炼,让年轻干部在工作岗位中不断开阔眼界、增长阅历、磨练意志、增强本领,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
前不久,党中央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上述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的出台
,充分体现了中央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决心,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就不可能取得了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实际成效。
提高执行力,学习宣传是基础。四项制度的精神如果没有深入到党员、干部头脑中去,再多再好的制度也只是“耳边风”。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将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和纪检干部精通,从而不断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解读四项监督制度,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提高执行力,制度配套是重点。中央及中央组织部出台的四项制度,是针对全国而言的,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各地、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措施,出台相关的配套制度,特别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离任检查的相关制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长效机制。
提高执行力,监督检查是关键。制度能否落实,监督检查系于一半。各级纪检、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把制度纳入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突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的检查,如对初始提名环节、民主推荐环节和讨论决定环节等工作的检查。
提高执行力,加大惩处是手段。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要采取加大惩处这一规手段。要建立问题发现机制,疏通问题反映渠道,对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做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必查,实名举报必查,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特别是对典型案件,要处理到位、宣传到位、处理到位,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威慑力。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只有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干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强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宣传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了解公示制,关注干部任前公示,并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公开选拔条件。干部任前公示关键要让群众了解情况。因此,要对选拔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以及竞岗职位的标准与个人素质要求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提前预告。三是公示的内容要全面。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就要把党的干部标准交给群众,把岗位对拟任干部的要求告诉群众,把拟任干部人选的拟任职务和基本情况公布于众,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明明白白参与监督。对拟任干部的自然情况与拟任职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及电视、报纸、媒体、网络等传媒形式向大众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任中监督是对选任全过程监督的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格纪律。要制定严格的考试选拔纪律,对竞岗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选拔工作始终处于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中。二要严格程序。要规范选拔程序,根据选拔方案,严格按照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公开考评、现场公布、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层层把关,逐步实施,确保不走过场。三要严格评审。要严格按照标准,广泛吸纳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注重群众的公认程度,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四要严格责任。预防在先,防微杜渐,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临时动议”、“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等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立即取消有关竞岗人员资格,严格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办事。
任后监督是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证。一是建立聘任试用制,对经公开选拔考核后聘任的干部试用一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以便在具体岗位上进行锻炼和考察。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制度,始终做到警示教育防范关口前移。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定专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条规等,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始终做到管理与监督并重,激励与约束同行。定期对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政绩和廉政情况审查评估,分类建档,综合评定,及时调整或解聘不合格者。另外,考评结果还要始终与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
一、学习认识
1、《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依据,是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做到“八个禁止、52条不准”,在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廉洁奉公,勤政廉政。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上都要规规矩矩办事,老老实实做人。要注重操守,两袖清风,树立正确的名利观、荣辱观、道德观。
2、中央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文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二、学习提高
1、《廉政准则》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遵循的基本原则,虽提纲挈领,然涵盖面广,具有时代特性,是当前党员领导干部必学的反腐“经文”。作为一名粮食干部,要认真学习、掌握《廉政准则》的内容,真正触动内心,对准则产生敬畏之心。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而对我来说,更需要持之以恒加强学习, “挤”出更多时间来自觉地投入到学习当中,通过学习去强化了自我教育,从而提高自律能力。决不能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当作是一项活动、一阵风,风过则止,要把准则刻在心上。
2、“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纳入其中的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对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体在干部的提名、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会议讨论、决定任免、公示、监督考核考评、回避等流程方面的规定,切实规范自身行为,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做到选拔任用公平公正。
二、查摆自身
1、对照《廉政准则》,我认真对自己进行了认真查摆。不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腥味;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存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各种问题。
但存在放松自身廉政学习,没有严格做到“同城不吃饭”、在招待上级领导方面,有超标准现象、有接受烟酒和土特产礼品等现象。
2、“四项监督制度”方面。在选拔任用上,随未有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但存在放松监督,简化流程等问题。
四、改正提高
1、要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要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坚持慎微、慎初,从小处防起,从小节抓起,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表率。同时,学习联系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2、“为政之要,贵在落实;落实之要,贵在执行”,市委书记毛万春如是说。“四项监督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所以,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要配合局党委,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以下是第一心得范文网整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2,欢迎阅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2(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明确提出,六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其中包括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三大亮点,让人欣喜。
第一,语言精炼,引领官员干练之风。《条例》中的条款,语言精炼,清晰,让人一看就明,一学就懂,不含糊,不模糊,字字铿锵,句句响亮,这种文风必然引领官员干练之风。一方面是语言本身有启迪作用,一方面是精神有熏陶作用。比如,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贤能第一,文字虽少,含义深刻,鼓舞人心。
第二,正气洋溢,激发官员向上之风。仔细推敲文字,认真研究句子,一股浩然正气洋溢字里行间,给人的感觉,就是你认真工作,你努力拼搏,你工作有效,你得到到群众爱戴,你就必然能够得到提升,这是一种正气引领,这是一种正气激励。干风带动民风,干风形成的关键是提拔之风正气昂扬。比如,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等。这个条件就是激励正气,激励工作,激励成绩,激励德才。
第三,语气坚决,激发官员廉洁之风。看条例文字,尤其是对一些群众不满的现象,非常坚决,有震慑力,有约束力,有坚决力,给人惊醒,让人震惊。比如禁列为考察对象(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语气坚决,一个禁字,解决问题。这是对干部的一个很好提醒,也是对群众期盼的一个响亮回答。
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艰巨,作为领头羊的干部必须自身强硬。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整顿作风,反对腐败,取得了明显效果,党风干风官场作风蔚然成风,现在,我们从提拔干部角度再出新招,这是解决用人的引领导向问题,必然能够让我们的作风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2(二)
“国以贤兴,政以才治,为政之要惟在用人。”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20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严把“品德关”,树立选人用人导向。在2002年《干部条例》的基础上,新《条例》将对官员品德操守的考察提升到首要位置。除了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总体原则外,还特别提出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同时,在对干部的考察中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可以说,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将好干部标准写进了总则,丰富发展了“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时代内涵,为干部成长了树立了正确导向,也为干部选拔提供了基本遵循。
严把“入口关”,规范选人用人标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在干部提拔上的唯分、唯票、唯年龄的做法,挫伤了很多干部的积极性。新条例的出台,提出注重结合干部一贯表现,加强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严把入口关,规范了选人用人的标准。比如,旧条例未明确哪些人不被列为考察对象,而新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六种情形,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即除了“裸官”,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也不被列入考察对象。这一明确规定既堵死了问题官员或疑似问题官员晋升的渠道,减少带病提拔的可能,更呼应了近年来的公众诉求,可操作性更强,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明确。
严把“责任关”,追究用人失察责任。在15日公布的新《条例》中明确指出,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这一举措给干部人事和组织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让有为者有位,历来是群众的期盼。新条例严把责任观,强化选人用人责任意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顺应了人民的期盼。干部选拔任用公道了,那些私德官德不淑的干部,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不正之风,那些带病提拔的腐败分子,就会被整肃,就不会成为失去民心人心的“滑铁卢”。在选人用人上公正、公平、公心,干部心齐气顺了,干事才有合力。
刚性执行《条例》要做到“三真”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更加科学的制度保障。《条例》鲜明地将好干部的标准列进了总则的第一条,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七大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动议”到“任职”五个环节作出了实体性、程序性规定,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
的新精神、新要求,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干部工作的总章程和基本遵循,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划出了“警戒线”,祭出了“杀手锏”。《条例》是刚性的,一经公布,就要让它从“纸上”走到“地上”,因为只有刚性执行,才能真正选出好干部。笔者认为,刚性执行《条例》要做到“三真”。
真学。组工干部应当带头深入学习,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一是通读。新《条例》围绕着“从严选拔、从严把关、严肃纪律、严格监督”等四个方面在原来02版《条例》9000多字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000多字,修订后达到了12000余字,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重视程度,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组工干部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阅读新修订的《条例》,充分认识党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和精神,深刻领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理念,切实增强服务中心、围绕大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精读。新《条例》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考察、任职、回避、免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很多重要修改,为干部选用提供了法律新依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滋长。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肩负着选贤任能的重要职责,必须带头学习《条例》主旨,切实学透吃透,带头遵守规则。阅读专家学者的最新解读,准确把握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新观点、新论断、新任务和新要求,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成为组织工作的 “行家里手”。
真悟。通读新修订的《条例》,我悟出有四点。一是以德为先,统领选拔干部。干部就要有德,有官德,有民德,更要讲人德,只要从干部中将优秀品德的人选拔出来,才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时时彰显出为官的责任,才能够将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才不会因为失德,做出危害党危害政府危害人民的事情来。以德选官,让官员更具有服务意识,让官员更能树立廉洁意识,更能够为打造清廉官员和清廉政府起到促进作用。在以往的官员选拔过程中,我们过多注重工作能力,其结果是,因为某些人不具备优秀的品质,做出了一些违法违纪之事,不仅仅毁了官员的个人形象,同时更让政府的形象打了折扣,这次新修订的《条例》以德为先选拔干部,更是实事求是,更具有科学性。二是要严把“五个关口”,确保识准察实。严把职数关。加强对领导职数统计和动态管理,严格按职数配干部。严把提名关。出台初始提名办法,扩大提名主体和选人视野,靠实提名责任,严格审查提名人选资格条件。严把考察关。严格执行考察前查档制度,改进考察方式,综合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考核结果,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情况。严把决定关。出台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干部制度,对拟提拔调整的干部全部实行无记名票决。严把任用关。坚持任前公示、廉政考试、任前谈话、试用期制度,对廉政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职。三是注重实绩选拔干部。干部就要有为党、政府为人民干事业的能力,用实绩选拔干部,让那些平日里扎实能干的老黄牛和有创造性的千里马会遇到真正的伯乐,通过展示自己的业绩,来证明自己的实干精神,这样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让群众服,更能打造政府干部谋事干事的工作理念。四是增加考核民生指标,让任用干部更合理。打破干部选拔“唯gdp观”,是新时期一项重要改革,将服务民生的理念提升进去,选拔出来的干部更具时代要求。让干部任用与时俱进,更能让民生责任彰显。
真用。司马迁曾说“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选贤任能,贵在慧眼识珠。贯彻新条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识准人、用好人。组工干部要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运用政策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分析研究的能力和改革创新的能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选任用人中坚持原则,遵循规定,公正客观面对选任问题,不回避,不徇私,营造出“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真正为党和国家选入一批“拉得出、拿得下、打得赢”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干部选拔。要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贴近工作岗位需要,采用合适的方式选拔出最优秀的干部。二是必须完善配套制度。要对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把已有的制度规定与新修订的《条例》相对照,不符合的要尽快修改完善,符合的要根据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对已提出明确方向但未做出明确规定的,要努力探索配套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尽快形 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体系。三是必须落实选任责任。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了党管干部的原则,既强化了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当中的责任,又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好把关作用。领导干部要履行好推荐责任,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任地写
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对考察材料负责,同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选拔干部的时候更要将党中央强力的反腐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工作当中,真正在干部选拔考核工作中,体现科学的管理理念,让那些真正为党为政府为群众干事的人走上领导岗位,让《条例》成为新时期选拔干部的宝典。
作为基层组织部门,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危害性,增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烈责任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要求,着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努力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积极为三门峡湖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不动摇
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政治思想坚定,个人品质高尚,工作能力强,有创新精神的干部高度关注,及时纳入组织部门的视野,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通过分配阶段性中心任务、派驻下乡等形式来锻炼干部、了解干部、考验干部,主动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对于符合德才条件的提拔任用。对一味追求政绩,忽视个人综合素质提高的干部及时予以指导帮助,教育他们正确看待自己,客观看待职位升迁,真正扑下身子,干好工作。二是要坚持注重实绩原则。进一步建立准确的政绩评估体系,强化干部日常考察和定期考核,通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民主评议干部等形式,变模糊考察为量化考核,变定性考察为定性定量相结合考察,使干部政绩考察由虚变实,干部考核工作向数字化、形象化、具体化方向迈进,让广大干部评有标准、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杜绝虚假政绩的影响,使真正干出成绩的干部得到组织的信任和重用。三是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要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乡、街道在推荐干部时,参加推荐会议的范围要扩大到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街道居委会书记主任等,使推荐结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在确定拟提拔人选时,要坚持做到“四个一致”:凡提交区委研究的干部,必须是群众意见,基层党组织意见,考察组意见和部长办公会讨论意见相一致,不符合“四个一致”的,不提交区委讨论。
二、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不走样
要始终按照《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规定,严格把好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关。一是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进行严格审查。对在“文革”、“八九”政治风波期间和对“@轮功”问题上的政治立场进行详细审核。二是要对考察对象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学历水平不达标、不具备干部身份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具备条件的不列为考察对象。三是要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严格审查。每次考察干部都要由纪检、政法、计生、审计、信访等部门联合把关,对有违反计生政策或财经纪律等违纪违法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同时,全区要积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一些工作积极、成绩比较突出但暂时不符合提拔任职条件的干部,积极关注、重点培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有利条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着力为干部队伍建设储备人才,增添后劲。
三、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
为使《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更加直观、有操作性,要进一步丰富充实《中共湖滨区委关于实行干部推荐、考察、任免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严格《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要求,做到“四个不研究”,即不经过民主推荐的干部不研究,虽经推荐,但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研究,不经过组织部门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研究,不经过部长办公会把关的不研究,有效避免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民主推荐环节,严格按照《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规定划定参加推荐会议人员范围,真正体现广大干部职工的意愿。确定考察对象时,必须经过单位党组织的集体研究,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在组织考察环节,坚持按规定实行考察预告制,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期间,严格按规定的范围认真征求意见,客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在讨论决定环节,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集体研究讨论干部任免工作,以应到会人数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要对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的干部任免事项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不放松。
要严格遵守《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用铁的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一是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官本位”思想的不良影响,勤政为民,扎实工作,杜绝跑官要官现象的发生。对于作风浮漂、不安心工作,一心想跑门路、走捷径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使他们把精力放到工作上,放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上。二是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严肃组工干部和干部考察工作纪律。组工干部和考察组成员要在考察干部中增强责任感,严格组织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对干部考察工作中因工作不细致或违犯纪律造成失误的严格追究责任。三是认真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在推荐考察、研究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到考察组成员、部长办公会、常委会与会人员或其亲属的,当事人必须一律实行回避,积极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2022年通过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了,在此谈谈心得体会。下面是第一心得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22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
近年来,xxxx县妇联以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为主线,认真履行妇联组织职能,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女干部,促使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实现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新突破。目前,全县有女干部2413人,占干部总数的29.8%;其中现任99名副科级以上女干部中,有5名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5名担任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从本县提拔到市一级的县处级女干部6人,有5人曾从事过妇女工作。24个政府职能部门15个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62.5%;后备女干部占女干部总数的25%。县人大代表44名,政协女委员39名。今年,在村两委换届中,共配备村支部女委员123名、村委会女委员217名,使村两委会女委员配备率达到了100%;在乡镇换届工作中,全县18个乡镇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了100%。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责任制,各级党组织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以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培养选拔女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研究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做到了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组织培训交流、共同选拔推荐三个共同,促进了全县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并根据推荐结果,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县妇联每年对全县妇女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掌握动态。
二是强化措施培。加强政治理论培训。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采取组织联办或妇联自办的办法,每年在县委党校举办4期以上妇女干部培训班,近三年来共培训女干部450多人次,党政机关的女干部基本上得到了轮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在鼓励后备干部在职自学、参加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各级各类妇女干部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她们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和实用科技等各个领域的新知识,不断增强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三年来,全县累计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24期2100多人次,有87名妇女干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了学历,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实践锻炼重点培养。在积极组织选派优秀妇女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组织部门采取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安排女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一线条件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任务比较繁重的环境和岗位锻炼和考验。今年,县委在乡镇为县信访局选派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一年时间,其中有女干部4名,乡镇换届中提拔使用2名。三年来,全县先后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4名女干部到乡镇任职,选派21名女干部赴东北、山东、长沙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提高了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三是加大力度选。压担子。对年纪轻、学历高、有潜力的女干部,立足早发现、早培养、早使用,今年以来,县委共提拔干部19名,其中,女干部6名,做到了大胆提拔,大胆使用。对缺乏领导工作经验,且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适时选派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乡镇任职锻炼,让她们分管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中心工作,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交任务。对有魄力、有领导才能的副职女干部,县委敢于交任务,把她们放到一把手岗位上,不断提高她们驾驭全局、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目前全县有5名女干部担任正科单位一把手,其中县直党政部门一把手3名,乡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有6名女干部担任部门管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管理。为避免重选配、轻管理,我县加强了对女领导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女干部的跟踪管理工作。对新提拔的女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的一律执行试用期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妇联经常对她们的工作业绩、工作方法及工作作风进行走访了解,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指导,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提醒,有效地促进了女干部的健康成长。
四是发挥职能争。今年,县妇联紧紧抓住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女性100%进两委工作,参与形成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确保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搞好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开展村务公开、悬挂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重大意义;引导选民把公道正派、依法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代表妇女权益的女性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主动配合、及早介入,注重选优配强村级妇女干部,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妇女选配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岗位。目前,123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支委,217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村委,实现了女性100%进两委,有力地调动了基层妇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在培养选拔妇女领导干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女领导干部总数偏少。在全县952名科级干部中,女领导干部仅有94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9.8%。二是妇女干部任职层次偏低。全县18个乡镇和30多个县直单位中仅有5名女正职领导,大部分女领导干部担任副职,任职层次低;三是重要岗位女领导偏少。全县四大领导班子中,女性仅占5名。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把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摆上突出位置,深刻认识当前妇女干部使用中存在的现状和问题,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妇女干部成长的舆论环境,营造有利于妇女干部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干部施展才华搭建平台。
二是重点培养,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领导水平。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素养、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些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妇女干部,适时选送到各级党校和各类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并结合干部轮岗交流,给妇女干部换位子、压担子,将特别优秀的妇女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对有发展潜力的妇女干部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
三是适时选拔,不断提高妇女领导干部的比例。要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进一步拓宽选拔方式,在推荐后备干部的过程中,严格数量,保证质量,保证女后备干部所占比例超过全县后备干部总数的30%以上。对于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妇女干部,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其级别问题,努力提高县委、县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
四是拓宽渠道,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新路子。要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从上到下建立起培养女干部的基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优化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在选拔使用女干部时,保留一定的职位,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个竞争的氛围,选拔具有竞争能力的妇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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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只有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干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强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宣传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了解公示制,关注干部任前公示,并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公开选拔条件。干部任前公示关键要让群众了解情况。因此,要对选拔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以及竞岗职位的标准与个人素质要求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提前预告。三是公示的内容要全面。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就要把党的干部标准交给群众,把岗位对拟任干部的要求告诉群众,把拟任干部人选的拟任职务和基本情况公布于众,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明明白白参与监督。对拟任干部的自然情况与拟任职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及电视、报纸、媒体、网络等传媒形式向大众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任中监督是对选任全过程监督的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格纪律。要制定严格的考试选拔纪律,对竞岗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选拔工作始终处于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中。二要严格程序。要规范选拔程序,根据选拔方案,严格按照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公开考评、现场公布、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层层把关,逐步实施,确保不走过场。三要严格评审。要严格按照标准,广泛吸纳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注重群众的公认程度,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四要严格责任。预防在先,防微杜渐,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临时动议”、“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等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立即取消有关竞岗人员资格,严格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办事。
任后监督是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证。一是建立聘任试用制,对经公开选拔考核后聘任的干部试用一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以便在具体岗位上进行锻炼和考察。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制度,始终做到警示教育防范关口前移。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定专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看警示教育片、签订、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条规等,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始终做到管理与监督并重,激励与约束同行。定期对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政绩和廉政情况审查评估,分类建档,综合评定,及时调整或解聘不合格者。另外,考评结果还要始终与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
(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xx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
(三)《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制约xx公路管理局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把《条例》和全局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解决目前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近年来,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随着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20xx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新修订颁布的《条例》,针对现今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提出许多新的改革措施。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明确好干部标准,突出以德为先。新《条例》将在20xx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纳入其中,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主题“为民务实清廉”紧密切合。这二十字标准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从组织工作的角度来说,“用人”指的是选干部,而且必须是“好干部”。新《条例》中选拔“好干部”的基本原则有七条,其中重点添加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了干部“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当前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关键。干部有德无才,可以通过更多的锻炼培养使之有才;若是有才无德,往往会出现权力滥用,而其“才”恰会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更大地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必须从源头把住干部的道德关,将“德”作为一条“红线”树立在干部的心头,让干部自觉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注重基层力量,更好服务群众。新《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并且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针对年轻干部,提出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这些规定不仅使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更加务实、“接地气”,也给广大干部增添了在基层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奔头”与动力。古人云,“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基层锻炼对干部成长极其重要,越是条件艰苦、基础设施差、矛盾多的地方,越能锤炼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干部工作更加踏实,更深知群众疾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应注重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到艰苦岗位磨练意志、砥砺品行,使基层真正成为培养选拔干部的沃土,干部成长成才的摇篮,同时也让干部的基层奔头、干头转化成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是突出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新《条例》更加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如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问题,“裸官”问题,干部破格提拔变“出格”问题,被问责干部复出问题等,回应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新《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使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条例》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五个环节中,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充分强调和保证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把关责任。同时,进一步严肃纪律,细化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厉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因此,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是当前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应带头学习贯彻好条例。组织部门是贯彻条例的主体,应带头严格按条例办事,并指导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把条例学习贯彻好,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的效果。作为组工干部要对《条例》中的各项内容认真研读,逐章逐条、逐句逐字,重点记录,着重把握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在认识上、体会上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做带头遵守和执行《条例》的模范表率。同时,通过新旧《条例》对照学,带着问题研究学等,全面熟悉新条例的内容,不仅要把具体规定烂熟于心,更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内涵、贯穿的精神实质。要认真及时梳理组织人事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行建章立制、流程再造,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新制订的抓紧制订,不断完善和落实好制度规定,成为精通和落实《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是要切实改进作风。新《条例》既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自身行为准则的一面“镜子”,要时常拿来照一照,看身子正不正、衣冠正不正,做到自我净化。一要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道正派,是每位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要从严律己,带头改进作风,敢于坚持原则,时刻遵守“十严禁”等规定,在选人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给干部以公道。二要甘当组织工作的“孺子牛”。组工干部不仅要有正直的品格涵养,更要有“甘为人梯”的奉献情怀,始终站在为党和事业选干部的角度,脚踏实地完成好每项工作。三要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条例》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这就意味着我们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及人民群众的信任、期待。我们应当维护好条例,当好参谋助手,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交流制度。市县管理的领导干部上升空间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尤其是乡镇、市县机关50岁以上的老同志在干部交流、效用等方面仍做得不够。干部在一个环境里呆久了难免会产生惰性,基层干部队伍要“活”起来,就要加大交流力度。新《条例》中对推进干部交流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地方应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干部成长特点,建立和完善交流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达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
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xx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xx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xx公路管理局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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