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部门领导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4篇优秀的部门心得体会范文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部门领导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感受很深,触动很大!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中来,切实学深学透、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七大的精神,要联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注重以学习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张苏军强调,十七大报告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赋予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崇高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创新精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投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渠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力。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要在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培育宪法意识,要突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实现途径,在继续发挥行之有效的传统渠道作用的同时,地运用现代传媒渠道,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性。要按照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素质,改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知识结构,拓展他们的知识面,提高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能力,努力为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河北省司法厅厅长张庆华、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王公义等在座谈会上先后发言,畅谈了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体会和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认识。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主持座谈会。部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讲师团的专家学者和司法部机关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共五十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把握党的先进性的内涵和要求
充分认识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肩负着伟大的历史使命,又面临着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为了切实解决执政党遇到的各种挑战,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州委开展党中先进性教育活的安排部署,在本人认真参加了所在党组织的保先教育活动,在活动的第一阶段,我通过学习,作为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我深深地体会到真正要把这项教育活动搞好,首先要科学认识和把握党的先进性的内涵和要求,充分认识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里,我就此谈几点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一、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先进性的基本内涵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什么叫先锋队?“先锋”者,即先进、先行、走在前列的意思。惟其先进,才称得上是先锋队。所以,先进性是对党的性质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党的整体,还是党的成员,在自身素质、思想觉悟、政治行为等等方面,都应该具有先进性,始终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其先导、先锋、模范和榜样的作用。那么,走在谁的前列?换句话说,什么是党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到底表现在哪里?
首先,是走在人民的前列、走在工人阶级广大群众的前列。这是党的先进性的最基本的含义,也是我们从建党以来就一直确认和坚持的标准。列宁说,党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但又不是普通的一部分,党“是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我们党从一开始就是按照列宁的先锋队理论建立起来的。毛泽东说:“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无产阶级里头出了那样一部分比较先进的人,组织成一个政治性质的团体,叫共产党。”共产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中的先进分子组织起来,始终代表和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带领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部队。党的阶级基础是与先进生产力相联系的工人阶级,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党按照严密的结构和纪律组织起来,要求自己的全部成员都努力成为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中有觉悟、有组织、有纪律的先进分子。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建设和改革时期,党都始终走在工人阶级的前列,走在全体中国人民的前列,走在整个中华民族的前列。因此,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进部队。
所谓先进,同时也指走在历史和时代潮流的前列。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党的先进性的理解,主要集中在上述与群众的关系方面,即强调走在广大群众的前列,成为人民群众中最先进的分子。这是对的。但是往更深层次讲,党的先进性到底表现在哪里呢?其实,并不仅仅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比较方面,根本上,还是在党与历史发展规律、与时代发展进程、与国家和民族面临的任务之间的关系方面。纵览人类历史,任何一种政治力量,它的作用和命运,根本上都是与一定时代的潮流、规律和进程联系在一起的。一个阶级、一个政党、一个集团,能否具有和始终保持自己的生命活力,归根到底,在于能否与时代发展的方向和趋势相吻合,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坚持与时代同行,就能够朝气蓬勃,兴旺发达;如果停滞、僵化、背离历史发展的规律,就迟早要被历史淘汰。中国共产党所具有的先进性,根本上就在于能够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通过制定科学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切实履行人民交给的职责,担当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任务。
那么,时代潮流和社会发展规律对一个政党到底有什么要求?或者说,党的先进性的内涵最终究竟表现在哪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先进性会有不同的要求。但归根结底,还是要看能否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放到整个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抓住决定党的历史地位的三个根本性问题,从社会发展规律和党的进步本质的高度,对党的先进性作出了最新、也是最集中的提炼和概括。它告诉我们:一个政党到底是先进还是落后,从根本上,要看它能否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它的思想理论、价值观念是不是代表了历史前进的方向;它是仅仅为少数人谋利益,还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从这样的高度解读党的先进性,已经不是停留在与广大群众的比较方面,而是把党的先进性与阶级性、群众性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文化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更加紧密地统一起来,把对党的成员的要求与对党的路线纲领的要求更加紧密地融合起来,因而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因此,党的先进性,归根结底表现在坚持“三个代表”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实践“三个代表”,就是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就是坚持了党的先进性。
二、党的先进性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党的先进性是党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关键。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决定着党能否在历史舞台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也决定着党所领导的国家和人民能否不断地走向兴旺发达。
在过去的80多年里,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广大人民的前列,也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以自己正确的路线纲领和英勇无畏的
献身精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胜利地完成了领导反帝反封建革命的任务,当之无愧地确立了时代先锋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以无私奉献的高尚人格和模范行为,在社会主义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创立了新的功绩。80多年来,我们党虽然也走过曲折的道路,但都是自己纠正了错误,因而经受住了各种风浪的考验,始终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无论是人民,还是历史,都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所保持的先进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否保持先进性依然是关系党的前途命运的大问题。放眼世界,政治多极化继续发展,经济全球化日益加速,科技革命不断深化,人类的社会生活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时代在进步,文明在升华。这种加速奔腾的潮流,既给我们提供了机遇,也向我们提出了挑战。中国共产党要保持生机活力,把自己建设成为经得起任何风险和考验的党,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领导核心的作用,就必须紧紧把握时代的脉搏,深刻认识时代进步的方向,继续保持在人民群众中和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先进性,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充分发挥先锋队的作用。惟有始终保持先进性,才能有生命的活力,才能受到人民的拥护,才能不断推动历史的进步,也才能真正跳出历史兴衰周期律的怪圈。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先进性也是关系整个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大问题。党在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执政,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局势,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就要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执政能力的前提、核心和基础是什么?是党的先进性。只有始终保持先进性,才有资格代表人民执政,也才能够为人民执好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确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这里的四个“成为”,都与“先进性”相联系,都是“先进性”在执政宗旨、执政方略、执政作风方面的体现,最终都要归到“先进性”上。因此,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
三、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的模范行动来体现
党是由全体党员组成的。经过80多年的考验,我们党的队伍日益壮大。到现在,已经拥有了6800多万党员。这是我们党兴旺发达的一个表现。党的先进性,当然要发挥党的整体功能,但也需要通过党员具体的先锋模范行动来体现。
党员是构成党的组织的细胞。党的先进性,首先表现在党作为一个整体对于国家和社会所起的整合、凝聚、引导作用上,表现在党所制定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上,表现在党治国理政的执政能力上;同时,也表现在每一个个体即党员的素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上。党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是依据广大党员的思想共识来制定的,也是通过每一个党员的实践活动来贯彻的;党对于各项事业的领导作用,是通过广大党员结成的组织体系来发挥的,也是通过每一个党员的模范作用来体现的;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以广大党员为桥梁来连接的,也是以每一个党员的形象来促进的;党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及其能力,是由广大党员在不同岗位的执政行为组合起来的,也是由每一个党员的具体工作能力表现出来的。因此,党的先进性与党员个人的先进性有着内在的联系。党的先进性,既要由党的整体来体现,也要由党员个人的表现来体现。坚持党的先进性,不仅需要我们党,也需要我们每一个党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中,发挥应有的先进、模范作用。
80多年来的事实证明,我们党的队伍的主体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都在不同时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事业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如果没有广大党员的先进性,就不可能有党的先进性。没有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不可能有今天我们党和国家的良好局面。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不少党员距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带领群众前进的能力不强,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的作风不正,弄虚作假;有的品质败坏,投机钻营;有的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特别是不时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件,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与党的先进性要么“不适应”,要么“不符合”,严重的还背离了党的先进性,败坏了党的声誉,损害了党的执政基础。如果任其发展,势必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有亡党亡国的危险。对此,我们不能不给予高度的警惕和重视。
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问题。要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等各方面入手,大力加强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增强党员作为先进分子的责任感,检查在保持先进性方面存在的差距,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员修养,纯洁党的队伍,清除不良分子特别是腐败分子,切实解决目前党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与执政要求还“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素质和先进性。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好八项义务,行使好八项权利,结合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环境,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政治、社会、道德等各个领域,真正成为社会的表率、群众的表率。党员要如此去做,领导干部更要如此去做。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保持和发扬了先进性,我们党的整体的先进性也就能够大大增强。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已经决定,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认真搞好这项活动,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使我们党的先进性能够有新的提高。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仅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需要,更是各级党委赋予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组织部门必须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贯彻到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要履行“育干部”职责,在教育培训中提升干部对作风建设的认识。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贯穿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以市委中心组学习和“星期六讲座”为载体,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讲座、举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等形式,既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新时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同时深化他们对加强自身作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而将作风建设内化为自觉行动和自主行为。
二要履行“识干部”职责,在考核考察中准确把握干部作风情况。组织部门在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同时,要重视了解和把握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要注重考察干部勤政廉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等作风情况,要通过扩大谈话对象的范围、延伸考察时间和空间等有效形式,逐步向上、向下、向社区延伸,把干部作风情况摸准摸实摸全,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的情况,并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方面,坚持把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审计等部门建立干部信息反馈机制,畅通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反馈和收集渠道,重视了解和把握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情况,突出了解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生活情况,准确把握领导干部的住房、家庭、婚姻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履行“用干部”职责,在选拔任用中引导干部树立良好作风。组织部门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并且选作风好的人,尤其是在xx年市、乡镇人大、政府和市政协换届中,既要注重拟任干部的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更要看重他们的作风优良,要注重选拔思想作风坚定、学习作风勤奋、工作作风扎实、领导作风民主、生活作风清廉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对作风不好的坚决不能进班子,继续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防止作风反映不好的人被“带病提拔”。从而,在干部队伍中树立良好的用人舆论导向,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践行良好作风,努力以良好作风树立自身形象、赢得群众公认。
四要履行“管干部”职责,在监督管理中督促干部转变作风。组织部门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等工作制度,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将领导干部始终置于组织的有效监督之下,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督促各级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制度,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醒、相互帮助、相互监督;推进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制,使领导干部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通过有效监督,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和转变作风。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感受很深,触动很大!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中来,切实学深学透、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七大的精神,要联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注重以学习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张苏军强调,十七大报告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赋予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崇高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创新精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投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渠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力。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要在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培育宪法意识,要突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实现途径,在继续发挥行之有效的传统渠道作用的同时,更多地运用现代传媒渠道,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性。要按照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素质,改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知识结构,拓展他们的知识面,提高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能力,努力为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河北省司法厅厅长张庆华、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王公义等在座谈会上先后发言,畅谈了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体会和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认识。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主持座谈会。部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讲师团的专家学者和司法部机关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共五十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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