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法学院社会实践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4篇优秀的法学院社会实践心得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学院社会实践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紧张的期末考结束后,xx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在辅导员石老师的带领下前往开封市兰考县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此次活动主要是针对现在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的现状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帮助留守儿童加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此外,我们还针对基层群众对廉政方面的认识和了解进行了一些调查。能够参加此次暑期实践活动,我感到很荣幸,虽然要比其他人延迟回家,也不能和小伙伴提前约,但是此次活动确实让我受益良多。比如说,亲自参与到问卷调查的过程中,不仅能够让我直接了解留守儿童以及其他群众对法律的了解情况,而且能够通过数据对这种现状有更直观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将理论实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让我们在调查的过程中将理论归到实际中去指导社会实践。
六天时间很快过去,但我却记忆犹新。还记得第一天出发前我们的创意合影,在炙热夏日下,那一群充满活力的“蓝精灵”。第二天,我们就正式前往开封市兰考县进行社会实践,上午我们进行了关于廉政的问卷调查,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当然非常兴奋,也很有热情,但是发放问卷的过程中难免被人拒绝,有好几次已经踏入店门口,又被店主的冷漠逼退,感觉挺尴尬的。渐进中午,天气也越来越热,心里的热情都被炎热和疲惫所浇灭。下午我们到兰考县焦裕禄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听了一个焦裕禄精神的报告,走进大厅,席主席题的红色大字赫然醒目,“焦裕禄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这种精神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需,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传承和弘扬。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做了关于留守儿童的问卷调查,发放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和表演模拟法庭。在对留守儿童的调查过程中,我们更加深切的认识到留守儿童的现状,留守儿童中家庭贫困者占多数,他们的父母为了使其得到较好的物质生活而外出打工, 留下年幼的孩子们在家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同生活。我们所接触的留守儿童性格大都比较内向,不善言谈,我也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孩子,在我的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留守儿童,他们因为长期与父母分离,在成长阶段缺少父母对其思想的及时引导和教育,且与父母关系淡化,因而在父母面前变得更加叛逆,导致很多问题的发生。所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丰盈,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陪伴。
无论是每天在外发放问卷接受法律咨询被烈阳晒伤,汗水浸湿全身的衣服,还是每天早晨就开始的路途奔波,每天的走访,吃饭,总结,休息,成为了我们的主线。在实践当中我们是河南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我们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有损学校的形象,损坏了学校的名誉;在与村民的交流过程中,我们是他们的朋友但更是有素质、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对于他们不理解、不明白的方面要耐心讲解,有理有据,让他们信服;尽我们所能帮助他们,为他们答疑解惑。纵然我们知道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源很深,但是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至少问心无愧,哪怕只是让他们感到一点点的温暖与关爱,但只要有个开始我就相信未来会是美好的。
古语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此次社会实践历时六天,也能算是一个不短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如做事不经过缜密思虑就会出现事倍功半的结果;有时候不能固执的做“独行侠',更多时候需要我们团队协作;也学到了周围同伴的优点:自信开朗,敢于与他人交流,不怯场;会为周围人考虑,热心体贴,不会以自我为中心;遇事沉着冷静,不人云亦云;尤其是在模拟法庭上,这些参加表演的同伴们头顶烈日,没有阴凉的树阴、也没有遮阳伞,大家却毫无怨言,只为不辜负这么多天的排练,不辜负这么多同伴的配合,力求为群众呈现一个相对完美的庭审现场。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我不仅增加了对自己的认识,还意识到人外有人,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我应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这些足以使我获益终身。
在社会实践结束后,大家及时分析数据,撰写社会实践总结、心得体会。在将近一周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全体成员都有很大收获,在实践服务过程中大家学习如何运用理论知识结合实践,寻求专业知识的进一步的丰富与提高,在工作中大家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合作意识在队员们的心中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我深深地感受到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参加社会实践的必要性。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正因为如此,我们要珍惜现在每次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
实践归来后我也总结了许多,这些天来,虽然付出了不少汗水,感觉很辛苦,但借此也使我的意志力得到了不少的磨练,而且也感受到了与同伴一起奋斗的快乐。我觉得通过社会实践加深了我对社会各阶层人的了解,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社会责任。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大学生应该更多的走出校园,深入社会,实践成才,发挥知识技能优势,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发展,在这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将真正得到体现,我们要珍惜每一次锻炼的机会,不辜负他人的期望,让自己的人生无憾。通过这个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平台,我学到了许多,也感悟到了许多。
这次实践活动,丰富了我们的实践经验,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使我们通过这次实践更加了解社会,当我们走进群众的法律生活,才真切的感受到不懂法律、用不起法律的悲哀,为在将来真正努力把法治深深植入人心注入无穷动力。作为一个21世纪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并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我们要抓住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机会;提升我们的修身,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与意识。同时,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明确自己的目标,勇担责任,为成为优秀的法律人增添一份力量。希望未来某一天法律教育能走到中国的每一寸土地,法律能走进每一个人的生活,即使对于最底层的人来说,它也不是遥不可及的“天书”,而是每个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触手可及也最有力的武器。
紧张的期末考结束后,xx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在辅导员石老师的带领下前往开封市兰考县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此次活动主要是针对现在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的现状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帮助留守儿童加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此外,我们还针对基层群众对廉政方面的认识和了解进行了一些调查。能够参加此次暑期实践活动,我感到很荣幸,虽然要比其他人延迟回家,也不能和小伙伴提前约,但是此次活动确实让我受益良多。比如说,亲自参与到问卷调查的过程中,不仅能够让我直接了解留守儿童以及其他群众对法律的了解情况,而且能够通过数据对这种现状有更直观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将理论实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让我们在调查的过程中将理论归到实际中去指导社会实践。
六天时间很快过去,但我却记忆犹新。还记得第一天出发前我们的创意合影,在炙热夏日下,那一群充满活力的“蓝精灵”。第二天,我们就正式前往开封市兰考县进行社会实践,上午我们进行了关于廉政的问卷调查,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当然非常兴奋,也很有热情,但是发放问卷的过程中难免被人拒绝,有好几次已经踏入店门口,又被店主的冷漠逼退,感觉挺尴尬的。渐进中午,天气也越来越热,心里的热情都被炎热和疲惫所浇灭。下午我们到兰考县焦裕禄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听了一个焦裕禄精神的报告,走进大厅,席主席题的红色大字赫然醒目,“焦裕禄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这种精神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需,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传承和弘扬。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做了关于留守儿童的问卷调查,发放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和表演模拟法庭。在对留守儿童的调查过程中,我们更加深切的认识到留守儿童的现状,留守儿童中家庭贫困者占多数,他们的父母为了使其得到较好的物质生活而外出打工, 留下年幼的孩子们在家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同生活。我们所接触的留守儿童性格大都比较内向,不善言谈,我也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孩子,在我的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留守儿童,他们因为长期与父母分离,在成长阶段缺少父母对其思想的及时引导和教育,且与父母关系淡化,因而在父母面前变得更加叛逆,导致很多问题的发生。所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丰盈,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陪伴。
无论是每天在外发放问卷接受法律咨询被烈阳晒伤,汗水浸湿全身的衣服,还是每天早晨就开始的路途奔波,每天的走访,吃饭,总结,休息,成为了我们的主线。在实践当中我们是河南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我们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有损学校的形象,损坏了学校的名誉;在与村民的交流过程中,我们是他们的朋友但更是有素质、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对于他们不理解、不明白的方面要耐心讲解,有理有据,让他们信服;尽我们所能帮助他们,为他们答疑解惑。纵然我们知道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源很深,但是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至少问心无愧,哪怕只是让他们感到一点点的温暖与关爱,但只要有个开始我就相信未来会是美好的。
古语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此次社会实践历时六天,也能算是一个不短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如做事不经过缜密思虑就会出现事倍功半的结果;有时候不能固执的做“独行侠',更多时候需要我们团队协作;也学到了周围同伴的优点:自信开朗,敢于与他人交流,不怯场;会为周围人考虑,热心体贴,不会以自我为中心;遇事沉着冷静,不人云亦云;尤其是在模拟法庭上,这些参加表演的同伴们头顶烈日,没有阴凉的树阴、也没有遮阳伞,大家却毫无怨言,只为不辜负这么多天的排练,不辜负这么多同伴的配合,力求为群众呈现一个相对完美的庭审现场。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我不仅增加了对自己的认识,还意识到人外有人,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我应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这些足以使我获益终身。
在社会实践结束后,大家及时分析数据,撰写社会实践总结、心得体会。在将近一周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全体成员都有很大收获,在实践服务过程中大家学习如何运用理论知识结合实践,寻求专业知识的进一步的丰富与提高,在工作中大家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合作意识在队员们的心中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我深深地感受到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参加社会实践的必要性。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正因为如此,我们要珍惜现在每次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
实践归来后我也总结了许多,这些天来,虽然付出了不少汗水,感觉很辛苦,但借此也使我的意志力得到了不少的磨练,而且也感受到了与同伴一起奋斗的快乐。我觉得通过社会实践加深了我对社会各阶层人的了解,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社会责任。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大学生应该更多的走出校园,深入社会,实践成才,发挥知识技能优势,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发展,在这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将真正得到体现,我们要珍惜每一次锻炼的机会,不辜负他人的期望,让自己的人生无憾。通过这个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平台,我学到了许多,也感悟到了许多。
这次实践活动,丰富了我们的实践经验,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使我们通过这次实践更加了解社会,当我们走进群众的法律生活,才真切的感受到不懂法律、用不起法律的悲哀,为在将来真正努力把法治深深植入人心注入无穷动力。作为一个21世纪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并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我们要抓住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机会;提升我们的修身,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与意识。同时,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明确自己的目标,勇担责任,为成为优秀的法律人增添一份力量。希望未来某一天法律教育能走到中国的每一寸土地,法律能走进每一个人的生活,即使对于最底层的人来说,它也不是遥不可及的“天书”,而是每个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触手可及也最有力的武器。
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己所学,服务社会。xx年7月12日早,我们法学院学子在团委书记石老师的带领下,整装待发,准备前往我们此次暑期下乡的地点——xx县xx镇,开始我们为期一周的送法下乡活动。
在“三下乡”系列活动中,第一个高潮出现在关帝庙前演出的离婚调解的小品中,演员们卖力的展现着每一个角色的特点,台下的群众看的津津有味,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而次日在上演的模拟法庭中,随着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开庭,原告方与被告方展开了互不相让的唇枪舌战,情理、法律在场上互相交织,吸引着在场观众聚精会神看着案情的进一步发展。庭审结束后,一位观众惊叹道'真了不起,这么好的口才,我要打官司就找他们了'。在随后开展问卷调查和现场法律知识免费咨询活动中,同学们热情的向群众介绍问卷,积极的为咨询的群众提供法律解答。一位咨询有关宅基地问题的老大爷在咨询后激动地说太谢谢你们了,早知道这样我也不用受这么大委屈了,我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亲身参与了这次活动,学到了很多,感想颇多。第一点,当代社会就需要这样的活动。原因有二,其一当代大学生缺乏服务社会的意识;其二当代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有待提高。现今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现代网络传媒、游戏也得以在大学生中蔓延,有的学生沉迷于网络音像,有的则沉迷于网络游戏,整天宅在寝室,基本断绝了与社会的联系。通过这种活动,将学生从网上从寝室拉了出来,拉近了学生与社会的关系。同学们以自己的知识服务社会有利于提高自己的实践应用能力,真正实现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第二,农村群体法制意识薄弱,迫切需要提高法律意识。进行问卷调查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位姓马的大爷,他从事的是普通的冷饮销售,经过和他的交谈我发现他对法律基本不懂,问他什么叫侵权?他不知道。问他知道消法的存在吗?他说不知道。问他如果碰到假货咋办,他说不会的。其实,这位马大爷不是个例,他代表的是农村老年人群体。这类群体因教育水平、思想意识、经济条件等原因使其在法律方面的知识严重欠缺。相比而言三四十年龄段的人法律意识有所增强,我在进行问卷调查的过程中遇到了两个这样的人,他们都是经常外出打工的农民,受外面世界的熏陶,对权利、义务有所理解,同时在向他们解释法律的时候也能说得通,像老年人我一直费力地说可他们却不理解。但是,他们对法律的了解仍然是有限的,只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却对如何维权不甚清楚。
作为河大法律人,实现'法治中国梦'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关于通过普法活动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我有一下建议:
一、农村群体是法律意识最为薄弱的社会群体,同时也是人数最多的群体,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对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最为关键。为此应将农村普法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
二、普法活动要接地气。所谓接地气就是能被当地群众乐于接受,要大众化、先进化、通俗化。本次我院暑期下乡活动中的法律小品、模拟法庭就是典型例子。在观看完之后,在场的观众想起了热烈掌声。一个大妈说道:'这婚离的真是太像了(法律小品),简直就是真的吗。',说完笑了起来。这时另一个大妈急忙说道:'不仅这小品表演的好,这模拟法庭也很好啊,虽然我没上过法庭,但这些孩子一个个都这么认真的样我就知道了法庭审判应该就是这样的。''对对对,这小品、模拟法庭就是很有意思','我们很喜欢这种形式','虽然学的法律知识不多,但还是学到了一点,哈哈。。。'观众们对本次活动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我认为接地气是获得认可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普法之路,教育先行。在本次普法活动中我们发现越是文化水平高的人越有利于懂得或接受法律知识。法律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它的理解需要文化知识做铺垫,把法律一昧的俗语话只会损害法律的严谨性,不能发挥法律的作用。为此要想普法首先要把教育搞起来。
四、普法对象应以青少年为主,中年人次之,老年人最后。当前法律资源是有限的,在有限的资源下实现的普法效果是我们追求的目标。的方法就是让普法的对象成为普法的主体。前面已经说了,文化水平高的人比文化水平低的人更有利于学习法律知识,懂得法律知识。我们知道,我国的教育水平在不断提高,总的来说年轻人这一群体比青壮年、老年人群体文化素养有所提高。同时,青少年思想意识开放,进取心强,正处在一个学习的阶段,同样渴求法律知识。为此将青少年培养成普法的主体是一个明智之举。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知识,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家庭其他成员在潜移默化中宣传法律知识,通过这种'小手拉大手'活动切实可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本次暑期三下乡活动,一方面我了解到了农村的法制状况,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我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同时通过对本次活动的认真总结,我学到了更多的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内容。这次暑期三下乡活动非常的有意义,希望以后有机会还能继续参加!
紧张的期末考结束后,xx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在辅导员石老师的带领下前往开封市兰考县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此次活动主要是针对现在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的现状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帮助留守儿童加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此外,我们还针对基层群众对廉政方面的认识和了解进行了一些调查。能够参加此次暑期实践活动,我感到很荣幸,虽然要比其他人延迟回家,也不能和小伙伴提前约,但是此次活动确实让我受益良多。比如说,亲自参与到问卷调查的过程中,不仅能够让我直接了解留守儿童以及其他群众对法律的了解情况,而且能够通过数据对这种现状有更直观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将理论实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让我们在调查的过程中将理论归到实际中去指导社会实践。
六天时间很快过去,但我却记忆犹新。还记得第一天出发前我们的创意合影,在炙热夏日下,那一群充满活力的“蓝精灵”。第二天,我们就正式前往开封市兰考县进行社会实践,上午我们进行了关于廉政的问卷调查,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当然非常兴奋,也很有热情,但是发放问卷的过程中难免被人拒绝,有好几次已经踏入店门口,又被店主的冷漠逼退,感觉挺尴尬的。渐进中午,天气也越来越热,心里的热情都被炎热和疲惫所浇灭。下午我们到兰考县焦裕禄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听了一个焦裕禄精神的报告,走进大厅,席主席题的红色大字赫然醒目,“焦裕禄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这种精神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需,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传承和弘扬。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做了关于留守儿童的问卷调查,发放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和表演模拟法庭。在对留守儿童的调查过程中,我们更加深切的认识到留守儿童的现状,留守儿童中家庭贫困者占多数,他们的父母为了使其得到较好的物质生活而外出打工, 留下年幼的孩子们在家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同生活。我们所接触的留守儿童性格大都比较内向,不善言谈,我也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孩子,在我的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留守儿童,他们因为长期与父母分离,在成长阶段缺少父母对其思想的及时引导和教育,且与父母关系淡化,因而在父母面前变得更加叛逆,导致很多问题的发生。所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丰盈,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陪伴。
无论是每天在外发放问卷接受法律咨询被烈阳晒伤,汗水浸湿全身的衣服,还是每天早晨就开始的路途奔波,每天的走访,吃饭,总结,休息,成为了我们的主线。在实践当中我们是河南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我们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有损学校的形象,损坏了学校的名誉;在与村民的交流过程中,我们是他们的朋友但更是有素质、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对于他们不理解、不明白的方面要耐心讲解,有理有据,让他们信服;尽我们所能帮助他们,为他们答疑解惑。纵然我们知道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源很深,但是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至少问心无愧,哪怕只是让他们感到一点点的温暖与关爱,但只要有个开始我就相信未来会是美好的。
古语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此次社会实践历时六天,也能算是一个不短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如做事不经过缜密思虑就会出现事倍功半的结果;有时候不能固执的做“独行侠',更多时候需要我们团队协作;也学到了周围同伴的优点:自信开朗,敢于与他人交流,不怯场;会为周围人考虑,热心体贴,不会以自我为中心;遇事沉着冷静,不人云亦云;尤其是在模拟法庭上,这些参加表演的同伴们头顶烈日,没有阴凉的树阴、也没有遮阳伞,大家却毫无怨言,只为不辜负这么多天的排练,不辜负这么多同伴的配合,力求为群众呈现一个相对完美的庭审现场。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我不仅增加了对自己的认识,还意识到人外有人,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我应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这些足以使我获益终身。
在社会实践结束后,大家及时分析数据,撰写社会实践总结、心得体会。在将近一周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全体成员都有很大收获,在实践服务过程中大家学习如何运用理论知识结合实践,寻求专业知识的进一步的丰富与提高,在工作中大家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合作意识在队员们的心中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我深深地感受到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参加社会实践的必要性。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正因为如此,我们要珍惜现在每次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
实践归来后我也总结了许多,这些天来,虽然付出了不少汗水,感觉很辛苦,但借此也使我的意志力得到了不少的磨练,而且也感受到了与同伴一起奋斗的快乐。我觉得通过社会实践加深了我对社会各阶层人的了解,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社会责任。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大学生应该更多的走出校园,深入社会,实践成才,发挥知识技能优势,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发展,在这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将真正得到体现,我们要珍惜每一次锻炼的机会,不辜负他人的期望,让自己的人生无憾。通过这个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平台,我学到了许多,也感悟到了许多。
这次实践活动,丰富了我们的实践经验,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使我们通过这次实践更加了解社会,当我们走进群众的法律生活,才真切的感受到不懂法律、用不起法律的悲哀,为在将来真正努力把法治深深植入人心注入无穷动力。作为一个21世纪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并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我们要抓住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机会;提升我们的修身,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与意识。同时,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明确自己的目标,勇担责任,为成为优秀的法律人增添一份力量。希望未来某一天法律教育能走到中国的每一寸土地,法律能走进每一个人的生活,即使对于最底层的人来说,它也不是遥不可及的“天书”,而是每个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触手可及也最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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