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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心得体会5篇

发布时间:2023-06-08 热度:5

【导语】民族宗教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5篇优秀的民族宗教心得体会范文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族宗教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民族宗教心得体会

【第1篇】暑假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下面是我们第一心得范文网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暑假工作培训心得体会供大家参阅!

今年xxxx月初,我有幸参加了由xxxx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全省人大民族宗教暑假工作培训班。短短的几天暑假工作培训中,导师们丰富的课堂设置、精彩生动的课堂教学,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近期,通过自己到我县江口回族镇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实地考察、调研,非常想把我学习以来的心得和浅显的认识,做以浅显探究,供同仁们商榷。

一、学习认识

党的十八大报告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在许多方面都有重大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目标、新举措。党和国家领导人更加注重民族团结。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更加强调:注重社会和谐稳定。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县人大监督民族宗教工作也面临着如何审时度势进一步协助县委和政府做好工作这一新的课题。维护民族团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也成为关系到我县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所不容乎视的问题。

在参加本次暑假工作培训学习中,从老师们的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真解读,使我们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了新的知识,深感做好此项工作也是不容易的,要敢于面对不敢管、不擅长管、不会管的局面,去面对新问题、新困难,要学用结合,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更好的运动到工作中去。既要当好理论辅导员,要不断的强化学习,处理任何事情都要依法遵守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熟悉和掌握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又要当好宣传员,要认真多学习政策理论,不断的突步纳新工作,深入民族中去,正确认识宗教人士的信仰自由以及宗教信仰的相关政策,认真贯彻党的政策方针,打击和遏制利用非法宗教非法活动的行为;深入研究,帮助群众识别对民族宗教形势的了解,解决自身工作中的疑惑,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监督,从而有效推动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第一点,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第二点,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虽然宗教的消亡在当今是看不到的,但宗教和其他事物一样,早晚会消亡;第三点,宗教不会现在消亡,宗教的消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只有在一切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完全具备的时候,在人们充分认识世界、了解世界之后,世界上的宗教才会消失,所以,我们要尊重和掌握其基本规律,不能用行政的方法消灭宗教或发展宗教。因此,宗教工作急不得、慢不得、紧不得、松不得,要避免反复折腾。

二是加深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第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早在1923年,我们党就提出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xxxx5年,毛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此后,中国共产党一直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国后,这一政策被写入宪法。宪法规定: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但很值得注意一提的是共产党员不能信教。第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前提是任何宗教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不能危害国家政权和主权。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坚决保障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就意味着要坚决打击一切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一方面,我们党要贯彻执行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从宗教界来说,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这在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中都有所明确。第三,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还要坚持独立自主办教的原则。

三是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有的非法宗教活动影响邻里关系,影响社会治安;有的非法宗教活动有境外渗透活动、邪教活动渗入其中;还有极少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这一点,我们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对于非法活动,我们要用清醒的头脑,区别对待,依法依规处置。

二、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现状

1、少数民族居住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我县少数民族主要以回族为主,他们所在的居住地自然条件受西汉高速的影响交通运输较差、信息资源缺乏,由于历史和现实、主观与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民族聚居区及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家庭,经济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相对落后。

2、全县现有宗教活动场所,在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政府宗教事务管理和教会自律管理相脱节,非法传教活动偶尔发生,防止邪教侵入,保障合法的宗教活动需进一步加强。

3、宗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设想

1、依法加强监督,促进少数民族居住地经济科学发展。加快江口回族镇建设步伐,为全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针对少数民族居住地缺资金、缺项目、缺技术、缺人才的现状,县政府要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结合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扶贫开发力度和扶持政策,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在投资、财政、产业等方面实行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合理调动和配置社会各项资源,加强帮扶,推动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2、搭建引资平台,为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牵线搭桥。针对越来越多人群喜爱清真食品和民族饰品的状况,由当地镇政府牵线搭桥,广揽信息,广寻门路,引进一些少数民族发展势头较强的企业,促进民族产业化发展,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渠道,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群体收入低的现状。

3、积极鼓励宗教团体办公益事业。认真组织,积极鼓励宗教团体,利用自身的活动特点,参与公益事业,在构建社会和谐、促进平安宁陕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加强联谊,促进团结。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界人士相互间的沟通、理解和感情交流,加强政府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慰问民族、宗教界人士,参加重大宗教活动,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增进感情交流、凝聚人心,促进团结、密切联系。积极组织召开座谈会,互通情况,畅谈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团结和睦的大好形势,为少数民族镇发展经济出谋献策。

5、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坚决打击非法传教活动。防止邪教滋生漫延,保障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强化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行党的宗教政策能力和水平。

6、进一步发挥人大作用,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开展。由于县级人大目前普遍没有设立民侨工委,随着新形势的发展,民族侨务外事工作担负的任务将会越来越重。我们宁陕县作为宗教工作、旅游工作重点地区,有必要加强人大民侨工作。如果不能成立民侨工委,一定要尽快明确分管主任和兼管委室,以利于上下联动、沟通,也有利于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监督、支持。

这是我的暑假工作培训心得体会,我想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一定会开创一个新局面,使全县的民族更加和睦、宗教和顺,达到团结进步、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社会稳定和谐。

暑假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第2篇】县民族宗教局干部解放思想大讨论心得体会

*月*日,我参加了县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在听取了*教授的《解放思想与创新》一课后,对解放思想,创新观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

何做好宗教工作,是宗教工作者应该深入探索和思考的课题。

一、创新理念,是宗教工作步入新境界的一把钥匙

“理念就是财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观念是促进事业发展的首要动力。开展新时期的宗教工作,需要更开阔的眼界,更深遂的思维,要勇于突破传统思维模式,敢于另辟蹊径,“理念一变,天地宽;理念一新,财富来”。因此,要以新的理念指导和定位宗教工作的开展。

一是树立以“交朋友、办实事、搞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宗教团体保持良性互动关系。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建设好这个桥梁,编织好这条纽带,真心诚意地与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络感情,建立友谊,政治上团结合作,做到信仰上相互尊重,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还建立了与宗教界人士定期谈话和交流制度,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通过交朋友、办实事,使党的宗教政策在宗教界上层人士中入耳、入脑、入心,改变了过去纠纷产生了,不稳定事件发生了,才临时抱“佛脚”地找宗教界人士做工作,才重视与宗教界人士加强联系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在关键时刻,宗教团体都能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树立以积极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动宗教界发挥对社会的积极作用。宗教同其他社会文化形态一样,有其消极的一面,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如果我们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许它就会一直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并产生消极的作用;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去看待它,就会推动它朝着积极而有益的方向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因此,我们应扬弃过去消极看待宗教社会作用的片面思维,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辩证地看待其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正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与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帮助他们用宗教伦理道德中的积极成分去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用宗教文化的精华去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挥宗教特有优势,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更多的好事、善事。基于这样的认识,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全县宗教界开展扶贫济困、抗洪救灾和宗教反邪活动,县佛教协会连续七年资助泗中、众中21名优秀贫困学生,有力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是树立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相结合的理念,用科学的态度对待和管理宗教事务。宗教作为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都有其存在的主客观空间,也有其规律和特点。宗教是涉及国际、国内、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的一个很复杂、很敏感的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必须立足于我县的基本县情,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必须尊重宗教存在的客观规律,既要依法管理,也要科学管理。一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另一方面,我们把正确看待信教群众,从内心真正把信教群众看作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看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看作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作为做宗教工作的着眼点,在信仰上尊重他们,政治上团结他们,生活上、实际利益上关心和帮助他们,把广大信教群众与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坏人严格区别开来。在管理宗教事务中,坚持刚柔结合,既用“刚性”手段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更注意以“润物细无声”的理念,做好深入细致的团结、引导工作。

四是树立社会化的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宗教工作的合力。宗教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特殊复杂性的特点,宗教工作如果单单靠宗教工作部门一家之力,是很难奏效的,必须发挥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整体合力,依靠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近年来,我们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变宗教工作过去的“风雨一肩挑”为“千钧重担众人挑”的工作模式,建立了完善的宗教工作综合机制。第一是建立了统

一、高效的宗教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了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宗教工作的领导职能;第二是建立了快捷、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构建了县乡村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做到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沟通和处理;第三是建立了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即解决突出问题时, 坚持各级党政组织和宗教部门同步到位、协调行动;第四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即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做到宗教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五是树立以理论创新来推动宗教工作创新的理念,积极探索理论创新的新路子。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也需要先进的理论加以指导,理论创新必将推动工作创新。我们紧

密联系_____宗教工作实际,注重务虚与务实的结合,积极开展理论调研,探索创新宗教理论的新路子,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坚持应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宗教工作者也在不断的理论探讨中深化了对宗教问题的理解,在具体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理论来指导实践。

二、形成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根本出路

“思路决定出路”。良好的工作思路,可产生良好的工作效能,能开辟出新的发展空间。宗教工作在新的时期新的阶段下,只有出新的思路,才能创新的天地,才能出新的成果。近年来,我们根据_____的实际,坚持 “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务求实效”的“十六”字工作思路。以破解宗教热点、难点问题为基点,抓好试点,各个击破,以点带面。一是从建立长效机制着手,积极探索治理乱建教堂的问题。二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创“五好”活动,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为重点,通过具体措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建立健全了基层民主管理小组,巩固了基层阵地。

三、把现代管理手段导入宗教工作之中,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高效途径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信息化建设是时代发展的趋势,把现代管理手段导入宗教工作之中是时代要求。针对当前日益复杂的宗教形势,日趋快捷的宗教工作进程,我局根据目前人少事多的现状,提出了“向信息化要人,向电子化要时间,向现代化要效率,在管理中见成效”的目标,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使全局宗教干部更快地获取宗教工作信息,更有效地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使局机关有限的人力资源在宗教工作中发挥出了更充分的作用。

四、营造良好和谐的内、外工作环境,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有效保障

“环境是最大的品牌”。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做好各项事业的基础,也是发展各项事业的保证。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优化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加大硬、软环境的投入,营造出宗教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和谐的内部环境。

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良好的外部环境体现在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切实支持上。近年来,我们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重视,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县委县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重视明显加强。县政府分管领导上任不久,就调研_____三大宗教团体,还经常找县民宗局的领导研究宗教工作,分析形势,把握大势,确定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向。二是宗教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有了明显改善。乡镇民宗助理全部配备到位,局机关人员也由过去的4人增加到5人。

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和谐的内部环境体现在干部的思想品质,体现于干部的内在素养,表现在干部工作的整体合力上。“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新的理念、好的思路、现代化设备的运用,人是最终的实施主体。为此,我们特别注重在建立良好队伍、强化干部素质和修养上做工作。一是建设一个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实干型、清廉型的“五型”领导班子,抓好龙头。二是形成“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的局风,抓好队伍。三是以“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高要求、高标准激励干部职工的工作干劲,造就服务、亲和、务实的形象。形成良好的政治风气,造就系统内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家思发展,促发展,谋发展的良好局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县民族宗教局干部解放思想大讨论心得体会

【第3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老师写心得

在校党委中心组举办的中国民族宗教政策辅导报告会上,主讲人江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谢秀琦深入浅出地为我们加盟环节了什么是宗教,宗教的地位,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党的几代领导集体所采取的宗教政策,让我们对民族宗教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了新的认识。宗教是一种文化,是一门学问,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共谋发展的大局。

宗教在促进人类文明和历史发展上起过不同程度的积极作用,成为维系民族统一和政治自主的旗帜和纽带,是维护世界和平,增强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的桥梁。

在中国,__最先提出宗教具有积极作用,__在__大报告中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

谢局长为我们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宗教历经千百年历史的淘洗却依然源远流长,生生不息,甚至影响有扩大趋势。首先,宗教是对自然力量,宇宙创造者和控制者的膜拜与尊敬,给予信众心灵依托并延续终身的信仰体系。在特定的时期曾发挥过安抚百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世界上现存的五大教天主教、___(指基督新教)、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都有悠久的历史,谢局长重点为我们诠释了佛教,阐述了佛教的“八苦”,“三毒”和“三学”,并且播放了由他作曲的佛教歌曲《菩萨颂》,伴随着优美的旋律,我们感悟到佛教文化的博大精深和佛教所散发的无穷魅力。除佛教外,另外几大宗教也同样历史悠久,对人类影响深远。宗教存在的根源有心理,历史,社会,自然。这就决定了在短期内宗教是不可消灭的,将长期的存在。因此宗教历经千百年历史的淘洗却依然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谢局长向我们讲述的第二个问题是在世界上,宗教常常成为热点问题和矛盾的焦点。罗马帝国曾把___作为对内控制和对外扩张的工具,此后的宗教歧视和宗教迫害曾在欧洲造成长达十二个世纪的黑暗时代。伊斯兰教于七世纪兴起,在地中海沿岸与___势力发生过严重冲突。十一世纪末,罗马帝国发动了___对穆斯林的宗教战争,延续了四百余年。十三世纪初,罗马天主教和东正教在君士坦丁堡发生武装冲突。伊斯兰教中什叶派与逊尼派对立相当尖锐。最为突出的便是耶路撒冷问题耶路撒冷同时是犹太教、___和伊斯兰教三大亚伯拉罕宗教(或称“三大天启宗教”)的圣地。对于犹太人、穆斯林和_均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因此耶路撒冷的主权和归属问题,成为巴以关系中最为棘手的问题。而当今世界仍有一些极右的宗教组织视共产主义为异端邪说,在信教者与不信教者之间进行挑拨,国际帝国主义与扩张主义往往以宗教为借口,插手他国事务。宗教问题始终值得我们的高度重视。

谢局长向我们讲述的第二个问题是做好当前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重要。从马克思到__都高度重视宗教工作。马克思主义赋予了宗教新的内涵,毛主席创造性的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把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写进了第一部宪法。在邓小平的高度重视下,我党与1982年下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奠定了我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理论基础。__提出“三性”和四项基本方针,概括出了我们党处理宗教关系的原则。__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在宗教事业中,提出“五大关系”和“四个全面认识”。

通过学习了解到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样子哦建立和谐社会必须达到人心和美,家庭和睦,人际和顺,人间和美,世界和平。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作为一名江西财经大学学生,这次报告会让我懂得在这个有着30甚至40多个少数民族同胞的集体中应该如何去和同学相处,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努力打造和谐温馨的气氛,让江西财经大学成为一个幸福的大家庭!

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老师写心得

【第4篇】2022民族宗教工作心得体会

2022年要正确对待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在此分享心得体会。下面是第一心得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22民族宗教工作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2022民族宗教工作心得体会

20xx年,我县民宗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市民宗局的帮助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统一思想,立足长远,服务中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我县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搞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促进民族团结稳定

1、实行责任管理,使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年初,按照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及时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传达了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与六镇一管委会签订了20xx年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11月,按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对六镇一管委会的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进行了考评,通过实行目标管理,有效地推进了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

2、积极开展示范村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我县确定了海口镇松元村委会的石龙村为市、县两级的民族团结示范点。以民族团结好、经济发展好、社会治安好、村容村貌好、教育科普好等五项内容为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活动,一是争取市民宗局的支持,投入资金2万元,建立了农业技校;二是协调市、县交通部门,投入资金16万元,解决了石龙村的交通难问题2022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总2022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总。通过一年来的工作,石龙村新发展种植柑桔25000棵,桃李35000棵;新修了一条长840米,宽5米的村内混凝土道路,解决了过去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状况。全村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有了明显的好转,村容村貌也有所改变,全村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团结氛围。

3、认真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民族大团结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各民族的团结意识,我局积极协助教育系统,在全县各中小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活动中,共征订《中华大家庭》2223本、《民族常识》2045本、《民族政策常识》2700本。活动的开展,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的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和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思想不断深入人心。

4、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今年以来,我县加强了对民族宗教政策宣传。一是在县委党校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讲座,参加学习人员52人。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民族宗教知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二是以会代训,加强对各镇及管委会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专干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三是征订并发送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资料,如《今日民族》、《统一战线基本常识100题》、《民族宗教基本常识》等;四是在部分镇开办了民族知识园地专栏,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搞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

5、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日宣传活动。

我县把每年的10月份定为民族团结月,把每年7月份第四周定为民族团结周,把11月26日定为民族团结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利用民族的传统节日,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彝族火把节之机,采取挂宣传标语、电视新闻报道等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团结;二是利用回族的圣诞节之机,组织县五套班子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圣诞节活动;三是在民族团结示范村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增进了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了各民族的大团结。

7、认真做好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的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在非典期间,我们按照要求,一是认真搞好本部门的预防和防治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三是实行非典疫情日报和零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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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民族宗教工作心得体会

【第5篇】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通过这样系统的学习,使我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更加明白了熟悉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认清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危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掌握了一些处理复杂民族宗教问题的观点和方法。我想县委政府提出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要让我们充分理解

和掌握这些知识,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心得体会篇二

8月9日的“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几千年来,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团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建立了休戚与共的紧密关系,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精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

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但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成功的。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疆的良好氛围。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心得体会篇三(上)

所谓民族——国家宗教,是在某一个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的、且局限于本民族或国家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信仰的宗教。它一般由传统氏族部落宗教直接改造和发展而来,是古典宗教的第一个阶段和最初形式。它既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某些印迹,同时也具备了古典宗教的基本特征。民族——国家宗教主要有七方面的特点,这是它区别于原始宗教和古典宗教其他形式的特殊之处。

全民性和排他性的共存。民族——国家宗教是具有强烈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宗教,这种特色表现为其信仰的全民性和排他性。民族——国家宗教首先是民族和国家所有成员的共同信仰,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本民族——国家宗教的天然的和法定的信徒。其天然性在于,共同的语言、地域和生产方式使其具备了共同信仰的客观基础,它必然自发地导致统一精神文化、信奉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历史过程;其法定性在于,共同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管理规定了统一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它把共同的宗教信仰作为全民的强制性义务。无论何人都依民族习惯和国家法典信奉统一的和官定的神灵,没有个人选择的余地。在文明社会之初的中国、埃及、希腊、印度、巴比伦等民族和国家中,其民族——国家宗教都是全民性的。据此,有的宗教虽然也是在某一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并仅为其中的部分成员所信仰,但由于不具备全民性,便不能归属于民族——国家宗教之列,只是一般的民族宗教。例如中国的道教,完全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信仰,但它从来没有达到全民信奉的地步,因而不被作为民族——国家宗教。在历史上,有的民族或国家由于社会变迁、宗教发展及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相互接触交流的冲击,其民族——国家宗教虽继续存在,并保持着大量的民族特色,但却越来越失去全民性,只剩下部分信徒,这同时也就失去了其作为民族——国家宗教的资格。印度的婆罗门教和日本的神道教皆属于这种类型。有的民族尽管因古代国家灭亡四处流浪,失散于世界各地,其原有的民族——国家宗教却仍然未失去全民性,是散居各地的民族成员的共同信仰,因而它还是一种民族宗教。犹太教即是如此。

由于民族——国家宗教是在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各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在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及国家统治等各方面的差异,又决定了民族——国家宗教具有排他性。一方面,它只属于本民族或国家成员的信仰,除了被自己征服的民族和国家,一般不对外传播;另一方面,受民族和国家所特有的社会条件制约,而且有强烈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内容和形式,决定了它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只能在本民族或国家的及相类似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中生存。这使得民族——国家宗教的命运同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波斯人和希腊马其顿人征服了两河流域的古代巴比伦王国之后,巴比伦宗教也逐步消亡了。古罗马人对希腊的入侵导致了古代希腊宗教的消失。波斯的玛兹达教也是随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征服而衰落的,后来在民族和国家获得独立之后才又东山再起。

宗教信仰与民族意识的一致。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发展,区别于以血缘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氏族部落原始意识的民族意识也在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共同性基础上逐渐成熟起来。在文明社会之初,政教合一体制使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民族文化和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它深深地渗透到了民族的观念和情感中,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和民族自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的群体意识与民族的宗教信仰相互交织在一起,互为表里,在宗教的观念和情感中体现着民族的认识、心理和情感,体现着整个民族及其成员安身立命的基本信念和准则;而民族意识中也包含着宗教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包含着宗教的基本信仰、教义和规范。因此,整个民族国家的成员都把自己的民族——国家宗教视为正统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根据,并从中汲取生活的精神动力和行为准则。在这一点上,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意识的关系同原始宗教与氏族意识的关系颇为相似,它们都是政教合一体制的结果。例如,注重血缘关系、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的中国古代汉族就是同民族——国家宗教即儒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儒教敬天祭祖、效法天理、神道设教的基本教义相一致的,其中渗透了儒教信仰的宗教精神。

一神多能和诸神分级的出现。在原始宗教多神崇拜的早期阶段,每一类事物和每一种现象都有各自的神灵,这些神灵的灵力极其有限,一神一能,各管一事,各司其职。它们之间没有大小高低之分,相互也没有隶属服从关系。随着社会发展与实践能力的增长,人们的接触面增大了,视野拓宽了,理性能力增强了,这使他们能够从纷繁复杂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中,发现其间内在的联系与多样性的统一。尤其是农业和畜牧业之间产生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导致人们把注意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到直接影响着自己所从事的专营生产的那一部分自然事物和现象上,而不再重视其他无关紧要的东西。这种变化反映在宗教观念上,便是原来特殊的、分散的神灵被逐步统一起来,一些神灵合而为一,一些神灵被转换了职能,一些神灵则被赋予了更大的神性和更多的职能。比如随着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建立,出现了地域性的保护神即“社神”。社神是一方土地之神,它综合了自然的和社会的多种神灵及其职能,成为掌管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及地区安全的多能神,在古代希腊,自从航海业在希腊人的生活中获得特殊意义后,原来的陆神波塞冬就变成了保护航海业的海神。随着农业的出现,牧神变成了农神,狩猎女神变成了丰收女神。在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中,这种状况随社会组织的兼并统一而越来越加剧,最后只剩下一些兼备多种职能的主要神灵。

神性的增强和职能的多样化,必然导致神灵之间神性和职能的对比与差异,从而产生大小强弱之分。特别是由于阶级的出现而形成的社会等级差别,更是必然在宗教观念中留下其影像。于是,神灵之间也被组织和统一起来,构成了一定的秩序,并且相互具有了等级关系。至上神以超越众神之上的最高神的形式出现了,成为神灵世界的主宰与君主,众神则隶属于至上神,作为它的官僚和下属。这就是至上神教,它是一神教的前身。民族——国家宗教一般都是崇拜至上神的。如中国传统宗教崇拜天(上帝),天是自然之主,是统帅诸神的最高神灵,在甲骨文中即已有上帝命令刮风、打雷、下雨的记载。印度婆罗门教信奉梵,它是万物的根本和万因,毗湿奴、湿婆和梵天等三主神是梵的显现,其他神祗也是梵的高低不同阶段的各种化现。日本神道崇拜天照大神,其余诸神均受其统辖。古希腊宗教信仰宙斯,它是奥林波斯山上众神的领袖,它主宰着整个自然与社会的秩序。

在历史上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古代埃及宗教虽然也是至上神教,但其所崇拜的至上神是随着统一王国的政治中心的变化而轮换的。当某个地区成为首都所在地的时候,它的地方神就升格成为全国的最高神。古代巴比伦宗教的至上神也是轮换的,但其原因却是由于外族的入侵,入侵者总是把本民族信奉的最高神变为被征服的民族国家崇拜的最高神。而波斯宗教崇拜的是善恶二神,在下诸神依此分为光明与黑暗两个对立集团,是一种二元至上神教。犹太教则信仰唯一神耶和华,是最早的也是古代民族国家宗教中唯一的一神教。但是,所有这些民族——国家宗教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等级制度。

保护神与至上神的统一。保护神崇拜早已存在于原始社会的氏族宗教中,并且是原始宗教的一个重要内容。不过,原始的保护神崇拜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祖先神崇拜,后来随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出现产生的地方保护神也是以地域关系为主的,它们都带有一定的自然特性。但随着联合诸多部落的部落联盟的形成,尤其是民族国家产生时期政治统治的需要,保护神崇拜增加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内容,人间的政治关系也在其中得到了明确的反映。在社会生活组织相互兼并的历史过程中,保护神的兼并也同宗教信仰的兼并一道在同时进行。国家将全民族的信仰统一于统治阶级的宗教,这种统一在其特定的表现形态上,就是以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去统属其他族的保护神,尔后又发展为整个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并成为全民的崇拜对象。为了增强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的神圣性,强化全民对这一保护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于是,与统治者在尘世的地位相一致,其保护神也被抬高到神界中的最高地位,成为至上神灵。其他族的神灵则或是被取消,或是被兼并,或是被置于最高神的统治之下。这样,在民族——国家宗教中,保护神与至上神合而为一,成为世界的创造者和本民族的保护者,兼有双重身分。

中国儒教崇拜的天、希腊宗教信奉的宙斯、埃及宗教信仰的太阳神、波斯教崇拜的阿胡拉、日本神道教侍奉的天照大神、犹太教崇拜的耶和华,都是统一了民族国家保护神和最高创世神的二元神。不过,由于这些最高神同时又是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因而它们的王国绝不越出它们所守护的民族国家领城,在此界线外,由其他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统治。这就是说,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的至上意义极为有限,仅仅适用于本民族的范围,只是针对被统治者原有的保护神而言的。所以,它的存亡直接与民族国家的存亡联结在一起,取决于它自身的保护能力。古代巴比伦、埃及、希腊以及波斯等许多民族和国家所崇拜的最高神,都是由于它们作为民族和国家的保护神而随民族或国家的丧失而被消亡的。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心得体会篇三(下)

神权与君权的结合。氏族首领和部落酋长往往同时也是宗教首领和祭祖主祭人,但这一般只是表明他是带领本氏族部落全体成员侍奉神灵的首领,而不意味着他与神灵之间具有什么特殊关系,被赋予了什么特权。从部落联盟时代开始,出现了首领把自己提升为唯一能通天神的特权人物,从而将祭天大权独揽的现象。这种现象的不断发展,在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便进一步产生了民族国家的君王,把自己的祖先或保护神与至上神联系在一起,使之具有至上神的性能的做法。这样一来君王便成为至上神的后代甚至化身,自己也具有了神秘。

据史料记载,中国至少从周代开始就把帝王称之为“天子”即上天的儿子。古埃及的国王都把民族——国家宗教所崇拜的至上神视为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保护神,自称是至上神的儿子。巴比伦宗教也直接神化人间统治者,认为他们的祖先是神或是具有一定的神性。日本神道教把天照大神视为历代天皇的始祖,并尊天皇为人神。在罗马帝国的君主政体出现后,亦将其君王诉诸宗教臻于神圣化,产生了“帝王神”崇拜。苏拉被视为神之骄子,凯撒和卡利古拉生前就为自己举行了封神仪式,屋大维也接受了“奥古斯都(神圣者)”的称号。

君王的神化,使君王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也被赋予了神圣的来源,君权由神所授。于是,君王便成为天然的民族国家的成员必须崇拜和祭祖的最高神灵。君王自然也是民族——国家宗教的最高首领和祭祖活动的主祭者,只有他才有资格带领众人祭祀至上神。至此,君权与神权结合起来了,政治特权与宗教特权也结合起来了,君王集所有权力于一身,便理所当然地成为民族——国家神圣的专制者。这种区别于原始社会的新政教合一形式的出现,不仅表明了人类社会在阶级和民族形成之后新的国家政治的产生,而且也体现了宗教内容向社会化方向发生的转折。

中国在古代宗教即产生了君权神授的观念,认为君王统治万民是受天的委派,代表天来化育人类的,它体现了天的意志。日本神道教的核心就是君权神授说,把天皇当作天照大神统治人间的代表,强调每一国民均应唯其圣渝是从。巴比伦的亚述尔国王总是把自己的一切行动都说成是最高神亚述尔的决定,声称自己不过是神意的执行官。印度婆罗门教认为婆罗门是为护持“达摩(圣法)”而生,因而居众生之首,统摄世间万物。

当然,在古代的民族——国家宗教中,也有的是实行国教制度而非政教合一。兴旺时期的罗马帝国就是典型。这主要是因为罗马帝国的版图不断扩大,使它的民族——国家宗教不断受到被征服的民族和国家的宗教信仰的冲击,不得不过份依赖国家强力来维护自身和统一意识形态。同时,帝国的强盛使帝王的权力也极度膨胀,超过了宗教所能制约的界线。所以,罗马的民族——国家宗教便完全成为受帝王控制的工具,教权为王权所支配。

僧侣阶层与规范形式的产生。为了适应宗教变化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大量专职的巫祝产生出来,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宗教为职业的特殊社会阶层。他们不仅是民间日益增多的宗教事务的代理人,尤其是协助君王进行民族国家祭典,并为统治阶级运用宗教在意识形态上控制全体社会成员出力的特殊工具。这个阶层同民族国家的政治领导集团一道,形成了集神权与政权于一身的君主专制的左右臂,因而它在社会中也享有相当的特权。

据文字记载,中国在商代之前就已出现了职业宗教者,并已有了卜(司占卜)、史(司录风雨)、巫(行术作法)、祝(司祈祷乃至祭祀)的分工。在印度婆罗门教所维持的种姓制度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婆罗门就是世代相传、自成一体的祭司阶层。古代罗马帝国的祭司团亦由来已久,在原始公社时期便已开始形成。最古老的祭司团有司掌历法和节期的“彭提菲克斯”,担任信使和外交任务的“费齐亚利斯”,专管占卜的“奥古尔”,主持祭献仪式的“雷克斯·萨克罗鲁姆”,侍奉女神维斯塔的“维斯塔利斯”等。罗马王凯撒、屋大维及其后继诸王都曾兼任最高的“彭提菲克斯”祭司职位。古巴比伦人为了侍奉神灵,产生了一大批专门侍奉神的生活起居的神职人员,其中有传达神启和解释经文的高级祭司,有为歌颂神、安慰神而诵唱赞美诗和哀歌的音乐神,还有为神制作食物的厨神,为神洗澡的人,陪送神像去卧室睡觉的侍者等等。另外还有被认为是侍奉神的人间妻子的女祭司,也有献身于神圣而卖淫的神娼。在城邦时期,祭师是城邦统治集团的核心,统治者即是祭司的首领。后来祭司形成了专门的贵族集团,甚至为自身的利益同君主发生冲突,曾参与过阴谋篡位、朝代兴替、私通外国等重大政治事件。

为了进一步强化民族——国家宗教的正统性及其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的约束力,僧侣们根据政治上的需要和宗教教义,对宗教的礼仪和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和补充。使之统一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建立起了以巫祝为核心的礼仪典章和组织制度,使民族国家在行为和组织方面具有了规范化的形式。

在实行政教合一体制的古代民族国家中,这种宗教规范与政治制度相统一,不仅实现了对全体社会成员宗教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同时也是对他们全部社会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成为直接维持政治统治秩序的有力工具。印度婆罗门教很早就制定了一系列宗教规范,并以法律形式将其固定在《摩奴法典》中。中国古代宗教亦已形成了关于宗教仪式的各种规定,提出了一整套祭祖制度,这些规范将宗教与政治和伦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直接起着维护宗法政治制度的作用。孔子所极为推崇的周礼就是这种政治化和伦理化了的宗教规范的样本。古代埃及宗教被宗教学者归为典型的仪式宗教,受祭司和巫师控制的正确的规范化仪式动作的作用,甚至超过了对神灵信仰的虔诚。摩西在创建犹太教的时候,一开始就制定了《摩西十诫》和一系列律法,它既规定了宗教的信条和礼仪,又规定了行为准则;既建立了宗教体制,又建立了社会的结构和国家的律法。

神学理论与宗教典籍的形成。原始宗教作为一种自发产生的自然性宗教,长于行动而拙于思考。除了简单而零散的宗教观念和充满幻想色彩的神话传说外,没有抽象、系统的理论,更谈不上宗教典籍。在民族国家出现后,人类理性思维能力的进步和职业宗教者阶层的产生构成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为创立神学理论奠定了基础。僧侣们首先从对纷繁杂乱的原始宗教观念改造入手,在重新统一和确定了的关于民族的起源、祖先等一系列神话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较为系统化的教义体系和初步的神学思想,使宗教观念被理论化,从而产生了最早的宗教神学。

神学理论的出现,不仅标志着在民族国家内部宗教观念的统一和巩固,标志着原始的、粗糙的和自发的宗教观念已为新的、精致的和人为的宗教神学所取代,而且意味着宗教的说服力和欺骗性的增加,更易于通过对人的理性的征服而维护和发展宗教信仰。同时也为人们根据社会和自己需要的变化修改宗教教义、重新解释宗教观念提供了可能。这一方面使宗教对社会的适应性大大增加,具有了更强的生命力和持久性,另一方面又孕育了宗教内部在观念上分裂的可能性,从而各种教派和宗教从此层出不穷。

随着文字的产生,在有些文化达到较高程度的民族国家中出现了叙述神学理论的宗教典籍,宗教神学往往成为最早的文字记载的内容。在中国的甲骨文中,记载的大部分内容是有关宗教观念和祭祀仪式的,而叙述占筮理论的《易经》则是最古老的著作。古代印度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已形成了反映自然宗教内容的专门著作《梨俱吠陀》。婆罗门教产生后,又编著了三种吠陀典集:《沙摩吠陀》、《夜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它们构成了古典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其中包含了其宗教教义和信仰的基本内容。古埃及人有一些宗教经卷的断纸残篇保留下来。古巴比伦流传下来的文化资料也是以宗教的内容为主。实际上,古希腊哲学也是宗教理论的一种延伸,其中一些派别的学说甚至直接就是一种神学,如毕达哥拉斯派。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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