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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心得体会6篇

发布时间:2023-05-24 热度:6

【导语】行规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6篇优秀的行规心得体会范文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规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行规心得体会

【第1篇】银行规范工作心得范文

在学习员工行为规范过程中,我越来越感觉到其重要性。重要在它贯穿于我们工作之中、重要在他能够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重要在他能够让业务健康稳健的发展、重要在他能体现我行的精神面貌、更重要的是它还能够让各岗位之间得到互相的理解。

在日常工作中,客户经理岗位主要以营销为主,总是想着怎样完成各自的各项任务指标,怎么更好地维护客户,为自己完成任务打下基础。长此以往,脱离柜面,对业务流程较为生疏,对规章制度方面疏于学习,有时候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不能理解柜面业务的规定,感觉好像是在故意刁难,例如:客户经理陪同客户在柜面存大额现金但客户未带本人身份证件,柜员因反洗钱制度要求,大额存取款需要对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拍照上传故拒绝办理;客户经理为客户办理的信用卡启用时,因客户在外地不能亲自前来启用让其下属代为启用遭柜面拒绝。种种工作中遇到的现实情况,在学习了员工行为规范和案例后,客户经理能够更深入了解制度制定的重要作用,更能理解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为何要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从案例中,看到了,如果不按制度进行,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使客户经理在为客户服务的同时更能设身处地的为柜员着想,理解规章制度不能逾越的深层意义。

通过员工行为规范的学习,懂得了为什么客户经理不能因为与客户非常的熟悉,而代替客户办理业务,让柜员违反规定处理业务,因为许多纠纷的发生就是因为疏忽大意而产生的。我记着有个案例是

这样的:某位客户经理与客户关系很好,客户也非常信任他,只要是他说的,客户都非常的认可,久而久之,和客户成为了朋友,客户有时因为出差,就把银行卡交予这位客户经理保管,让他代为买卖理财产品,客户经理抱着为客户服务的思想,经常去为客户代为买卖理财产品,签字都是自己代客户签名。有一次因为理财产品的收益较预期收益率下降较多,引起客户的不满,造成与银行的纠纷。该客户就以不是本人签字为由将银行告上了法庭,给银行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反应,影响了银行声誉。

通过简单的一个案例,折射出了虽然有时出于好意,但结果未必就一定是好的,总之无论什(更多请关注:)么时候只要按着规章制度去做,规范自己的行为,就不会有类似这样的事件发生。所以,客户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在考虑任务指标的同时,不能放松对行为规范的践行,禁止的事情坚决不能去做,客户经理为客户办理业务时,要熟悉业务流程,理解柜员的操作和要求,减少抵触情绪,和谐共处,共同将整体目标作为我们的共同目标去实现。

银行规范工作心得范文

【第2篇】关于银行规章制度的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三个多月的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本人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对个人业务基本制度、会计出纳联行基本规章制度、信贷管理基本规章制度、银行卡业务基本规章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基本规章制度、计算机数据及网络系统风险控制要点、银行业务中涉及的金融犯罪罪名等,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以上六个方面业务基本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使我对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并严格遵守制度,达到了宣讲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

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在上级行确定在我行开展规章制度教育宣讲活动后,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支行搞好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农业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加强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是各级行贯彻执行我行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工作任务,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

近年来,我行虽然没有发生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但是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酿成了案件的发生,血的教训。因此,系统地进行学习教育显得犹为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此次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基本制度学习教育,对照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查找本人在学习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于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执行不够细致。二是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有些新的业务研究不够透彻。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采取如下措施并承诺:一是加强有关业务的学习、特别是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的分析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于银行规章制度的学习心得体会

【第3篇】2022银行规章制度学习心得

银行规章制度学习心得篇一

通过这次三个多月的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本人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对个人业务基本制度、会计出纳联行基本规章制度、信贷管理基本规章制度、银行卡业务基本规章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基本规章制度、计算机数据及网络系统风险控制要点、银行业务中涉及的金融犯罪罪名等,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以上六个方面业务基本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使我对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并严格遵守制度,达到了宣讲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在上级行确定在我行开展规章制度教育宣讲活动后,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支行搞好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农业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加强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是各级行贯彻执行我行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工作任务,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

近年来,我行虽然没有发生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但是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酿成了案件的发生,血的教训。因此,系统地进行学习教育显得犹为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此次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基本制度学习教育,对照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查找本人在学习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于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执行不够细致。二是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有些新的业务研究不够透彻。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采取如下措施并承诺:一是加强有关业务的学习、特别是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的分析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银行规章制度学习心得篇二

通过这次三个多月的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本人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对个人业务基本制度、会计出纳联行基本规章制度、信贷管理基本规章制度、银行卡业务基本规章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基本规章制度、计算机数据及网络系统风险控制要点、银行业务中涉及的金融犯罪罪名等,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以上六个方面业务基本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使我对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并严格遵守制度,达到了宣讲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在上级行确定在我行开展规章制度教育宣讲活动后,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支行搞好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农业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加强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是各级行贯彻执行我行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工作任务,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

近年来,我行虽然没有发生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但是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酿成了案件的发生,血的教训。因此,系统地进行学习教育显得犹为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此次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基本制度学习教育,对照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查找本人在学习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于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执行不够细致。二是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有些新的业务研究不够透彻。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采取如下措施并承诺:一是加强有关业务的学习、特别是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的分析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银行规章制度学习心得篇三

众所周知,一个没有免疫系统、或免疫力偏低的生命体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而内部控制就是企业“生命体”的免疫系统。因此,欲使农村信用社不断成长壮大,就必须在大力拓展各项业务的同时,更加有效地推进其自身免疫系统──内控制度建设,以保证农村信用社的稳健发展。农村信用社尽快建立起规范、科学而运转良好的内控制度不仅是日益加强的金融监管的外在要求,同时也是实现预定发展战略目标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需要。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发挥如下作用:一是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贯彻执行;二是确保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三是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四是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

我区联社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其目的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内控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团结务实、审慎经营、爱岗敬业、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查摆、堵塞工作中的漏洞,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体员工以满腔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我辖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现就案件专项治理情况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当前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1、对内控制度的认识不到位。有的把内部控制简单地理解为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装订、汇总,认为做了整章建制方面的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控机制;有的在把握内控与管理、内控与风险、内控与发展的关系等问题上,认识有偏差,把加强内控与发展和效益对立起来,在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的抉择中,侧重于抓规模、抓效益,不切实际地求得资产规模的扩张,造成违规违章现象发生,以致资产质量低下。

2、对基层社的管理力度还有漏洞。对基层社的管理,往往是任务指标布置的较多,对完成任务的过程和手段检查不够。

3、稽核、监察监督机制不建全,是直接影响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稽核、监察部门不能起到查错防漏、纠正违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的作用。内部稽核、监察体制不顺,本身没有处理问题权,有的问题得不到真实反映,使一些问题被积压下来,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

4、现行的内控制度不健全,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现实管理和经营的有效性目标方面,其沿用的各项考核规章制度还是过去的考核办法,虽然每年在数量上考核指标有所变动,但考核的内容和方法明显陈旧,导致部分社从自身利益出发,置各种制约于不顾,违章操作。有的机构抢拉客户,乱用核算科目、篡改账表、以贷收息等问题,都说明了内控制度与业务发展不同步的问题。有的领域、有的岗位内控环节至今还处于真空。

5、风险控制系统不健全,对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不够。风险控制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中的一个难点,目前我区农村信用社以整体风险控制为目标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尚处于软约束阶段,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贷款分责管理还执行不严格,缺乏具体风险评估及控制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也极不完善。贷款发放还没有实行风险度管理,对计算机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差,而且对信用社内部控制的考核还缺乏具体的标准和办法。

二、本人的体会

所谓有效的内部控制包含有四层含义,即:其一,它是无时不控的---贯穿于业务操作的始终;其二,它是无处不控的——与业务的速度和空间同步,甚至有所超前,以体现内控优先的思想,其三,它是无人不控的——上到管理者,下至每位员工,只有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才是至高无尚的;其四,它是无事不控的——小业务要控,大事情更要控,一切经营管理活动无不在其控制之下进行,没有例外与“个案”处理。

农村信用社要建立怎样的内部控制呢?首先我本人认为:增强自律意识是根本。一切活动离不开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的因素,内部控制不能例外。良好的内部控制既是经营管理者设计构造的产物,也是其遵循维护的结果。如果说设计构造不易,那么有颜色遵循维护则更难。因为,需要持之以恒孜孜不倦,一以贯之。从这一意义上说,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之日,才是内部控制运行完全到位之时。增强自律意识,从基本面来看,就是要增强全员的自律意识。即:每位员工首先要强化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观念,不再是凭“经验”操作。其次,要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不再是惟命是从。再者,要树立内部控制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思想,不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增强自律意识,从重点对象看,就是要增强两级经营管理班子的自律意识,真正做到经营与管理两手抓,业务发展与内控建设两手抓,效益与守规两手抓,做自律的表率。增强自律意识可以从学习教育、剖析典型、调整人员等三方面入手。一线操作人员要做到业务再忙不忘学习规章制度;通过学习,要教育每位员工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而有的放矢开展各项业务。要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使全体员工能够在学习经验上有标杆,吸取教训上有对象。要顶住一切压力,对那些置内控制度于不顾的我行我素者,果敢地进行调整,直到清理出队伍,以儆效尤。

完善规章制度是前提。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是构筑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是各项业务应当遵循的标准和程序的总和,也是检查和纠正一切违规问题的依据。内部控制离不开规章制度,否则不可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当前,我区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完善的重点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从管理层次看,联社、信用社都需要加快规章制度建设的步伐,但主要在基层社,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各项制度具体化和本单位化。二是从管理范围看,要着重解决内部控制的“真空地带”的问题,填平补齐,使内部控制的触角延伸到经营管理的各方面。三是从管理内容看,要把可操作性的规程规范建设放在完善内控制度的首位,做到一册规范在手,操作方法在心。四是从管理质量看,旧制度的更新和制度间相互关联无疑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对那些时过境迁,不适应新情况的规定和办法,该废止的废止,该补充的补充,该修订的修订。要提高制度之间的关联度,应当与其目标考核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更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先考核、稽核,后离任离岗,避免逆向操作。

严格严厉查处是保障。内控制度的建立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有效贯彻执行,这是因为还存在削弱其效力的主客观因素。如:严格检查,严厉处置。即严格检查:就是要坚持以制度为标准,事实为依据,甄别是非,确认对错,分清主次,界定责任。不搞双重或多重标准,不故意夸大或缩小问题,不回避矛盾,混淆是非,不当“和事老”,报实情、说实话、办实案。严厉处置:就是要对一切破坏内部控制运行的违纪违规者,不管是谁,纵然有过“功高盖主”的业绩,也要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否则,姑息迁就,不过是内部控制建设上的叶公好龙;“下不为例”则久必酿成大祸;搞“心太软”将无异于自我放纵等等。所有这些管理之大忌,足以令人警醒。

综上所述,通过“内控制度活动”的学习,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忠于职守,弘扬创新之风,履职责;弘扬学习之风,强素质;弘扬务实之风,讲效率;弘扬艰苦奋斗之风,树形象。牢固树立“勤政、廉洁、求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带头模范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促进规范经营,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秩序。

通过教育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增强了本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显示了遵纪守法的必要性,激发了遵纪守法的热情,提高了工作中的自律意识,使我们广大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要“细到项目,认真到成因”,自发地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严格要求自己,并做到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通过教育月活动的有效开展,使我一定以此次学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多出成效,多创佳绩,为促进信用联社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2022银行规章制度学习心得

【第4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解读心得体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下称18号令)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分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附则7章48条,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解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适用范围

考虑到事业单位的特点及实际情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分三款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其中第二条第一款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一般性原则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同时,由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构成比较复杂,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又作了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根据这一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细分为两种:一是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简称“参公管理”)的工作人员;二是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简称“不参公管理”)的工作人员。鉴于第一种参公管理的人员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职责、纪律要求等差别不大,所以2022年出台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为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衔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对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分,而是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确定的监察对象范围,事业单位中有下列三类人员属于监察对象:一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此类监察对象分为参公管理和不参公管理两种,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已经对参公管理的人员作出了特别规定);三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对这三类监察对象,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虽然对处分的种类、具体违法违纪行为等没有作出规定,但对违法违纪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权限均有明确规定。为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款作出规定,对上述三类属于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违纪的处分都有哪些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种类分为四种,即: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通常,我们将“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视为一个处分种类,因为“降低岗位等级”和“撤职”代表的是同一个处分档次,只是二者适用的对象不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撤职处分只适用于事业单位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而“降低岗位等级”适用于事业单位其他人员。

警告,是最轻微的一种纪律处分方式,适用于违反事业单位管理纪律,情节较为轻微,仍可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记过,适用于违反事业单位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失,但仍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警告与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之间的处分类型,合理的适用记过可以有效地处理一些相对较轻的违法违纪行为,缓冲警告与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之间的处分落差。

降低岗位等级,是降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级别的纪律制裁方式,是指对违法违纪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内,比照原级别降低一个等级以上的处分制度。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适用于违反事业单位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较重损失,不能继续担任现任职务、应当降低现有工作岗位等级和工资福利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撤职,是撤销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担任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被撤职者如果没有同时受到辞退、调离等处理的,仍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撤职处分适用于严重违反事业单位纪律,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较重损失,不能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开除,是解除受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为严厉的纪律制裁方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后,即不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事业单位与该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关系也随之解除。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反事业单位纪律,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不宜留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同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对受处分的期间作了规定:“(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所谓“受处分的期间”,是指受到处分的有效期间,即处分后果的影响期间。根据该条规定,警告的处分期限为6个月;记过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为24个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由原处分决定单位批准后解除处分。

《处分规定》(人社部、监察部第18号令)是2022年9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的,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部门规章,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基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也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标志。下面我从《处分规定》制定背景和起草过程、地位和作用,处分规定的主要内容,以及主要特点四个方面与大家交流。讲的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与大家交流的第一个方面是:《处分规定》制定背景和起草过程

当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职人员队伍中的主体。我国的公职人员队伍中,一个是公务员,全国共800万,加上参公的不到900万。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 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此成为公职人员队伍中最庞大的一个群体。三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到2700万。这三支队伍,事业单位人员最多。因此,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出台相关法令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处分制度,非常必要,它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专业化公共服务质量,有利于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2022年1月1日起,《公务员法》施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022年5月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2-2022年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制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的要求,202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共同成立了起草小组,在总结实践经验、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多次修改,起草出了《处分规定》(送审稿),先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中央组织部部务会议、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议和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我与大家交流的第二个方面是:《处分规定》的地位和作用

处分规定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处分规定》是公职人员惩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说,颁布施行处分规定,填补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一个空白点。因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组成部分,过去执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已于2022年公务员法实施后明确废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处处于无法可依的不正常状态。相对于其它人事管理制度,处分规定在处理和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中,显得更加迫切,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第二,《处分规定》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颁布施行处分规定,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为规范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规则;在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第三,《处分规定》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探索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这一行政部门法规的出台,将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对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违纪处理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我与大家交流的第三个方面是:《处分规定》的主要内容

《处分规定》共48条,分为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以及附则等共七章。分十个方面讲

1、首先来了解一下立法目的。主要有三点,一是严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纪律,二是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三是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代表政府行使公共服务,做为公职人员,他的形象,他的职业道德甚至是社会公德方面的约束和要求要和作为国家政府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匹配。比如,大家可能都听说过在网上也看到过,那就是汶川地震时的“范跑跑”,他的生命也很珍贵,当时在教室里上课,地震时本能的反映,他丢下教室里的学生,一个人跑走,如果是作为普通人,应该说没有太大问题。但是你面对的是未成年的孩子,从职业操守或者从社会公德的角度来看,就应该受到约束,甚至要受到相应惩处。

所以,《处分规定》的出台对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其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2、下面在了解一下它的适用范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二是事业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三是对机关工勤人员违法违纪参照本规定执行。

3、简要了解一下处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这么几方面,

一是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

二是要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是要坚持处分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相适应原则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4、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开除四种。对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定了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四种处分种类。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定了警告、记过、撤职、开除四种处分种类。这与《公务员处分条例》有所不同的是,公务员处分是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主要原因是考虑到一是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相配套。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除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与公务员管理制度差别较大,因而无法适用降级、撤职处分。二是适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实际需要。事业单位内部人事管理的手段比较多,除处分之外,还可以通过考核、解除合同或到期不续聘等方式对违法违纪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处理

5、我们着重了解一下违法违纪及其适用的行为,总体来说,《处分规定》对适用行为分的很细,分为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等六类、64种违法违纪行为,针对每一类行为又设定了相应的处分种类和档次,以使处分更具体、更具操作性。

比如,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在这里,列举一个较为典型的“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的违法案例。 2022年11月,福建屏南县财政局下属收费票据管理所招聘工作人员,将招聘条件限定为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25岁以下女性,最终只有宁德市某领导之女1人符合条件,未经考试直接聘用。事件被媒体曝光。《处分规定》在第十七条八项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岗位,或者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中有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还比如,学术腐败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规定》第二十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高的行为,有这些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处分起点高的是第二十一条第(2、3、4、5)项,即组织、参与卖*、嫖娼等色情活动的,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包养情人的等行为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另外,对被判处刑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应该说,《处分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力度总体定位在宽于公务员的处分,而严于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管制、拘役等刑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应当给予开除处分。对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在处分力度上与公务员保持一致。

6、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处分的权限,根据《处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是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以谁任命谁处分的原则,由事业单位决定,并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处分规定》第23条第二项规定是适当上收开除处分的权限,作为最严厉的处分种类,需要慎重考虑和把握。“开除处分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这也充分体现了新时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特点,既保证了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又体现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职人员特质。

7、下面,我们简要了解一下处分的程序。根据《处分规定》第二十四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程序包括:初步调查,立案,调查取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听取被调查人员的陈述、申辩,按照处分决定权限,作出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通知和宣布,归档等等,确保程序公开;此外,《处分规定》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还对回避制度、办案期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体现程序公正。

8、处分的时限和效力我这里也只作简要介绍。处分的时限:第二十九条规定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但是办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处分的效力: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第四十条)

9、处分的解除分为正常解除、自然解除和提前解除三类,《处分规定》第五章对解除处分的条件、审批程序和解除处分的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解除不同的是,《处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提前解除处分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个人记功以上奖励的,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这样有利于鼓励受处分人员改正错误,更加努力工作。第三十七条规定处分解除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10、最后,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复核和申诉。一是复核,即受处分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申请复核;二是申诉,即受处分工作人员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直接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申诉或者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第三十九条)

二是复核和申诉的时限:接到复核申请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申诉的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第四十条)

我与大家交流的第四个方面是:《处分规定》的主要特点

总体上看,《处分规定》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在体系和内容构建上非常相近,《处分规定》共分7章48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7章55条。但处分规定有自己鲜明的特点,我认为,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1、适用范围“广”

处分规定的第一个特点是适用范围广。主要是考虑到我国事业单位性质复杂,既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有全额财政拨款和差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所以处分规定在管辖对象上充分考虑这一客观实际,在第2条、第46条明确了“一不适用三适用一参照”,管辖范围比较广泛,基本囊括了所有的事业单位,同时还实现了向机关工勤人员的延伸

“一不适用”即: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适用”即:1、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3、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物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参照”即:给予机关工勤人员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这是行政处分法规立法上的重大突破。以往只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能管住是党员的机关工勤人员,还没有一个行政处分法规能管得住机关工勤人员。常常对严重违纪者只能采取辞退、解聘等处理手段,而对情节轻微违纪者就显得无能为力。所以,“法不在于多,而在于管用”。

2、纪律要求“严”

如果说公务员端着的是“铁饭碗”,那么一些事业单位比如大中专院校、医院等工作人员端着的就是“金饭碗”,令公务员都羡慕,但是当这部分人违法乱纪需要处理时,往往结果会比较轻。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社会认为他们不是领导干部,不行使国家的公权力。但处分规定在惩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时是比较严的,基本上与《公务员处分条例》靠近,真正贯穿和体现了“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一是在纪律要求方面基本上向公务员看齐,如《处分规定》第16条列举了八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与《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的七种情况相近;二是刑罚处分向公务员靠拢。《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处分规定》也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总之,处分规定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的原则。

3、结合行业“紧”

事业单位作为聚集教育、卫生、科研各方人才的地方。近年,这些单位如高校屡次曝光学术抄袭、学历造假等负面新闻,使“象牙塔”不再圣洁,公信力屡受质疑。《规定》紧密结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从诸多角度规范个人学术研究等行为准则,重视加大“为人师表”、“师德师行”的行风建设。《规定》第20条从七个方面结合行业特点对职业行为、学术行为作出专门规定。

4、申诉渠道“多”

这也是处分规定的一个很鲜明的特点,主要是为了使事业单位受处分的工作人员申诉权益得到合法保障和实现自我救济。处分规定提供了两条不同申诉渠道,一是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二是作为非行政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服,可向原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同时,《处分规定》第四十条强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这样有利于防止申诉受理部门或人员滥用职权打压正常申诉。

通过自己学习和实践,处分规定的内容我大致就领会到这些。今后还需要我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理解,不断深化认识。国家人社部将会在下一步出台处分规定的政策解释及释义、处分期间工资待遇处理、申诉规定,分行业制定处分办法等,确保《处分规定》这个文件的贯彻落实。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解读心得体会

【第5篇】银行规范化服务心得

作为服务行业,商业银行除了出售自己的有形产品外,还要出售无形产品——服务,银行的各项经营目标需要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来实现。做好银行服务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不仅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也是培育客户忠诚度、提升银行声誉、增强综合竞争实力的需要,更是银行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

“以客户为中心”,是一切服务工作的本质要求,更是银行服务的宗旨;是经过激烈竞争洗礼后的理性选择,更是追求与客户共生共赢境界的现实要求。做好银行服务工作、取得客户的信任,很多人认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过硬的专业素质是基础;细心、耐心、热心是关键。我认为,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仅有上述条件还不够,银行服务贵在“深入人心”,既要将服务的理念牢固树立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又要深入到客户内心世界中,真正把握客户的需求,而不是仅做表面文章。我们经常提出要“用心服务”,讲的就是我们要贴近客户的思想,正确地理解客户的需求,客户没想到的我们要提前想到,用真心实意换取客户长期的理解和信任。

之所以坚持银行服务要“深入人心”,一方面是因为当前很多的银行服务表面文章做得太过明显,另一方面是因为银行服务的趋同性日趋显著。现在社会日益进步,人们对银行服务形式上的提高不再满足,多摆几把椅子、增加一些糖果、微笑加站立服务,这些形式上的举措已被社会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从根本上扭转银行员工的意识,切实为不同客户提供最有效、最优质、最需要的服务才是让“上帝”动心的关键。

“深入人心”一方面要求我们内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而不能被动、机械地应付客户,要时刻把客户放在内心,要经常站在客户的角度来思考自身的表现。另外,服务要做到“深入人心”,我们的领导者要能率先垂范,重新定位角色,也就是从权力型,向责任型和服务型转变,这是培养和激励员工服务意识最好的例证;另一方面,“深入人心”要求我们及时、准确把握客户的内心真实需要,要能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不同客户的需求心理不同,要深度挖掘、动态跟踪。我们要区分客户、细分市场:对于普通客户形式上的服务提升就可能获得他们极大的认可,比如引导员的进门招呼,柜台人员的微笑和礼貌用语;对于vip客人,则更多的要考虑如何为其缩短等待时间、节约交易成本和个性化服务及增值服务问题。为客户服务除了及时、准确、到位之外,还要能激发客户需求。

要求服务要“深入人心”,并不是说我们要四面出击,全面开花,恨不得把客户的事情全包了,而是要求我们给客户提供服务时必须考虑成本效益原则,要计算成本,要有成本概念,我们绝不能做赔本的买卖,必须有取舍,有所为有所不为,成本高的服务必须要有高的回报,这是市场规律的必然要求。另外,时时处处把客户放在心中,要求我们不能忘记风险,在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把握适度原则,服务流程、手段一定要依法合规,防止过头服务,否则会砸了我们工商银行服务的牌子。

银行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面对客户千差万别的需求,大量的服务不是仅仅按照总行制定的操作流程去做就能做出来的,而是要靠每一位员工去创造,只有全行每一位员工把服务“深入人心”,把服务与各项业务流程的优化和产品创新结合起来、把服务与完成全年综合经营计划结合起来,新的服务措施、服务工具、服务手段和办法才会不断被创造出来。我们也就一定能够在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银行规范化服务心得

【第6篇】银行规章制度学习心得体会精编版

通过这次三个多月的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本人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对个人业务基本制度、会计出纳联行基本规章制度、信贷管理基本规章制度、银行卡业务基本规章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基本规章制度、计算机数据及网络系统风险控制要点、银行业务中涉及的金融犯罪罪名等,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以上六个方面业务基本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使我对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并严格遵守制度,达到了宣讲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

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在上级行确定在我行开展规章制度教育宣讲活动后,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支行搞好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农业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加强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是各级行贯彻执行我行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工作任务,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

近年来,我行虽然没有发生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但是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酿成了案件的发生,血的教训。因此,系统地进行学习教育显得犹为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此次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基本制度学习教育,对照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查找本人在学习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于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执行不够细致。二是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有些新的业务研究不够透彻。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采取如下措施并:一是加强有关业务的学习、特别是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的分析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银行规章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银行规章制度学习心得体会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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