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心得 > 心得体会 > 综合心得体会 > 心得体会范文
栏目

制定心得体会3篇

发布时间:2023-05-05 热度:3

【导语】制定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3篇优秀的制定心得体会范文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定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制定心得体会

【第1篇】优秀心得体会范文:物权法论文:制定物权法的几个特点

今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物权法,它确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物权制度。物权法的地位十分重要,是仅次于我国宪法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法律。

物权法立法,以其历时之久、社会参与度之高、争议之激烈成为中国立法史上的“新标杆”。回顾制定物权法的过程,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第一,立法机关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精神,因此制定过程十分谨慎,不急于求成,不赶进度,使我国物权法成为具有时代特色、符合社会经济客观规律的良法。

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始于1993年,可谓十三年磨一剑。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制定物权法高度重视。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在我国,一部法律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一般就会付诸表决。但是,物权法草案却在反复修改后进入五年来的第八次审议。这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进入八审的法律草案,也是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物权法从起草到通过的十多年,正是中国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重要时期。立法机关通过不断调研和论证,深刻把握我国社会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化,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进而转化为法律条文,上升为法律规范,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法律保障。此外,一般而言,一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越多,质量也就越高。物权法从起草到通过历时十三年,经过八次审议,无疑从程序上保障了物权法的立法质量。

第二,物权法的制定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

物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基本法律,事关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广泛听取意见,尽可能协调各方意见、兼顾各方利益,是制定物权法过程中的鲜明特点。

“应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方意见”“建议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讨论”……审议中,许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这一意见被委员长会议采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05年7月10日全文公布了物权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从机关单位到普通百姓,在40天的时间里,社会各界为进一步完善物权法草案积极建言献策,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11543件。同时收到的,还有来自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5个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47个中央有关部门、16个大公司、22个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部分法学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法机关先后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和多次论证会,还到一些地方进行专题调研,充分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基层群众、专家学者、中央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第四次审议时的现场直播,对公民意见的广泛采纳,物权法无不闪烁着现代立法的光彩。范文写作出席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中的2799人投下了赞成票,占比高达97%,充分表明物权法的制定是民心所向,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

第三,物权法的制定清晰地诠释了一条法学原理: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对经济基础的变化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

物权法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诸多既有制度的确认,有利于让人们尽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总结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从而增强了综合国力,改善了人民生活,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现,是实现国家繁荣昌盛、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立法机关将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制定、实施物权法的首要目的和基本原则。物权法在第一条鲜明地指出制定物权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物权法明确了国有财产的范围和归属、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和国有企业的物权等,以维护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范文top100明确了集体财产的范围和归属,以保障集体经济的发展;明确了私人所有权的范围和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以鼓励、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样规定,将现实经济基础固定化,把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基本经济制度上升为国家基本法律规范,从而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四,物权法的制定实现了坚持中国特色和学习借鉴国外物权立法经验的有机结合。

物权法的制定立足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所积累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的丰富经验,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关于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用条文的形式表现出来,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使物权法富有中国特色。物权法最基本的中国特色,就是把所有权的立法结构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这在各国物权法的立法中是独具特色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经济进一步融入一体化的全球经济当中,由此决定了现行的调整交易活动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物权法应当尽可能地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在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思想汇报专题立法机关在坚持中国特色的基础上,本着兼收并蓄、海纳百川的精神,广泛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使我国物权法具有时代性和先进性,从而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各国经济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这篇内容涉及到物权法、立法、法律、制定、社会主义、我国、意见、制度等方面,希望对大家有用。

优秀心得体会范文:物权法论文:制定物权法的几个特点

【第2篇】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心得体会最新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为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以下是关于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心得体会。

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心得体会

10月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落下帷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次准则的制定,继承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着力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问题导向,着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系统规范。把严肃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1980年,《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规范;2003年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历史告诉我们:95年栉风沐雨、筚路蓝缕,从最初只有50多名党员发展壮大到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生成土壤。而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与每个党员、每个党组织息息相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第一位的。党内监督失效,其他监督必然失灵。党内监督不严起来实起来,全面从严治党就会落空。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全会的重要成果。两个党内法规的制定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一次广泛而深入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的系统总结,是着眼解决新形势下党内突出问题而进行的重要顶层设计,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全党全社会普遍认为,两个党内法规是我们党在管党治党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篇章。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严”就是严管理,严落实。做好警示教育工作,补精神上的“钙”,除“四风”之害。严格管理,重在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切实把党员干部管紧、管严、管好。严厉惩处,筑牢反“四风”和反腐败的高压线,形成威慑力,让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严格规范,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对照党纪国法而自省,常思不足之处,常改不良之风。严明责任,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积极开创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局面。习总书记说过:“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严治党,不严不足以惩腐,不严不足以治乱,不严不足以风清气正,不严不足以长治久安。

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教育的熔炉。这次准则的制定,进一步织密了制度笼子、提高了熔炉温度,为锤炼坚强过硬党员队伍,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供了有力抓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以新准则作为行动指南和行为标准,从坚定理想信念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从严明党的纪律到廉洁自律,都要坚持按照准则办事,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彻底整治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突出问题,净化政治空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心得体会,尽在第一心得范文网。

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心得体会最新

【第3篇】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心得体会

以下是关于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参考。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心得体会(一)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贯彻落实好《准则》,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严规矩”。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也是回归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准则》坚持以《党章》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为严肃和规范我们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净化党内的政治生态、尽快着手解决好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给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是“严党纪”。在党内,纪律就是红线、高压线、是雷池,更是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言行的一把戒尺。《准则》中以“十个不准”,为所有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划出了行为规范和必须遵守的严格界线,特别是强调“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对xq各级党员干部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有很强的针对性。

三是“严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人生的“总开关”和“方向盘”。从许多被查处的腐败分子忏悔中,都相似地暴露出他们在学习、教育和道德上的缺失。正是基于此,《准则》提出了要把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紧密结合起来,提出了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进行坚定理想信念的教育。《准则》中还明确提出了“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这句话,特别亲切,特别具体、特别管用,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理想信念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所坚守的平凡的岗位上,是每个党员干部可以靠奋斗实现的目标,而不是什么海市蜇楼,高不可攀。

四是“严管理”。主要把好两个“关”:一是严把权力关。监督是对权力制约的一把利剑,也是严管权力的有效手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下运行,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生效,才能有效遏制权钱交易所滋生的腐败。二是严把用人关。再次明确提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的导向”。选人用人要严格政策、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考核、严格制度、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同时,对“带病”提拔的干部,还要严肃问责、严肃追责。

五是“严自律”。《准则》明确地向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了要“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的要求。党内法规或是制度都需要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形象,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自觉遵守并履行党内政治生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管家风,并用四项基本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严格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六是“严落实”。《准则》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这个要求讲的明、点的准、标准高。同时,提出了将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带头抓落实的精神。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心得体会(二)

理想如灯,信念是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必须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自觉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苦干实干。作为肩负着党史研究和党史宣传重要使命的党史工作者,自然也必须深入学习、透彻领悟,准确把握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史工作者的具体要求。

一是要做政治坚定的党史工作者。习近平总书记在2010年全国党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坚决反对任何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这是党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也是每一个党史工作者应该履行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个重要讲话,为党史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是对党史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的政治要求,是党史工作者的根和魂。无论形势怎么变化,情况多么复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确保政治方向和工作目标正确,根和魂不能丢。党史工作者坚持政治方向、工作目标上的清醒坚定和正确,必须胸中有大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四个意识”,是检验党史工作者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和素养高不高的重要标准。

二是要做业务精湛的党史工作者。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09年就指出,党史部门的同志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深化党史研究为重点,全面推进党史领域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党史工作资政育人的功能,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总书记的这个讲话,既是对党中央对党史工作地位的明确肯定,也是对做好党史工作的具体要求。党史工作者讲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在深化党史研究和多出好的党史研究成果方面勤奋努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善于学习,强化学习,打牢基础,熟练业务,具有适应党史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做作风优良的党史工作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史工作也是一样。党史工作者不仅要把对做好党史工作的理想信念当作一种路标、一种导向、一种精神,更应该把它融入到做好具体工作的斗志中,化作实事求是的作风、干出实绩的魄力。党史部门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党史工作者必须耐得住寂寞,必须发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勤奋工作,敢于奉献,这也是对党史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我们要自觉坚定地培塑自身的品格,以崇高的品格为“护身符”,不为名利所惑、不让私心所扰、不被困难所惧。在学习中升华灵魂、在实践中培育精神、在觉悟中砥砺品格,确保信仰坚定、思想充实,在传承共产党人的“红色气质”中,在继承老一辈党史工作者严谨求实作风的过程中,夯实坚定理想信念的根基,自内而外养成党史工作者特有的精神品格。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心得体会

《制定心得体会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