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法治的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3篇优秀的法治的心得体会范文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治的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政府法治的话题中心,应转移到节能减排、农村发展、科技创新、教育服务、卫生服务和对困难群体的保护。
应更注重实质意义的社会公平。其中心环节,应是政府的决策机制和社会公共利益形成机制之间的关系。
每一种经济社会发展观,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政府法治。我国的政府法治应当将科学发展观作为基本宗旨,在制定和实施法律的过程中,用权利义务的形式充分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缔结契约的自由权和其他自主权、自由权。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取代国家计划成为财产流转的主要法律形式,使市场在配制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政府法治在这一发展进程中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自主权和自由权。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2003年期间制定的有关政府法治活动的法律,尤其是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等代表性立法,基本宗旨就是减少政府干预、反行政侵权和救济个体权益。这一时期的行政立法反映了当时的需要,但是现在不能完全适应科学发展观对政府作用的要求,有关国家机构正通过清理和修订对它们补充和完善。
科学发展观下的政府法治,应当确认政府在科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市场失灵的现象,非常明显地表现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上。我们须以法律形式确认政府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的行政职能,规定政府进行统筹协调的方法、手段和责任形式。政府法治的话题中心,不再限于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出发等传统问题的关注,应当转移到节能减排、农村发展、科技创新、教育服务、卫生服务和对困难群体的保护。
科学发展观下的政府法治,应更注重实质意义的社会公平。在直接反映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中,人和组织都被抽象成“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他们的法律权利是完全相同的,国家按照他们的法律地位提供相同的保护。这种形式上的法律平等,掩盖了人们生活境遇和财富占有上的事实差别。根据科学发展观,应当将困难群体与强势群体、发达与欠发达地区、城镇与农村的差别,作为确定政府职能和发展政府法治的基本前提。
科学发展观下的政府法治,应更注重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和保护,不但能把环境、生态、资源、和安全等看作是社会巩固利益,而且把贫困、卫生、教育、年老、劳动保护和及时进步纳入社会巩固利益的范畴和政府职责的范围。政府法治的中心环节,应是政府的决策机制和社会巩固利益形成机制之间的关系。要更大范围地实行听证等民主决策程序,还要积极引进政策分析等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和科学程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全会公报的这一重要表述,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极强的现实意义。
突出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依据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依法治国就背离了根本。因权利而有法治,为保障权利而实行法治。人民的权利权益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着力点。宪法确立的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是各个部门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的源泉。保障民权,首先应当从宪法中寻找依据。部门法规定的公民的各种权利,都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展开。贯彻落实宪法,就要求全面落实部门法所规定的各项保护公民权利的规则和制度,完善权利保障的体系和机制。同时,法律中如果存在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不足或者不当限制的情况,必须依据宪法予以纠正。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侵害和妨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严格依据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才能够让宪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政。确保党依宪治国执政,这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关键。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前提是坚持“宪法至上”,“法律至上”。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通过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以确保国家政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另一方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最近中央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的清理,检验的就是我们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的问题,凡与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需要修改和废止,以保证党规与宪法、法律的一致性。做到党规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是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的要求。只有让党规既符合党章又符合宪法法律,才能保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我国是一个坚持领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是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既要按照党章、党规办事,更要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这就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明确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健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这是四中全会的亮点。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权利,但以前都是没有激活的。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是对宪法监督机构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而具有现实意义的要求,侧重点就在于规范建构对具体法律、法规具有监控和审查意义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使宪法具体条文及其整体精神能够贯穿进宪法以下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保障宪法有效实施和法律、法规合宪,保障行政、司法行为符合宪法。只有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机构真正担负起捍卫宪法的神圣职责和义务,才能为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提供最可靠、最根本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结合宪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的规定,建构出具有明确法律地位、运行程序、管辖规则和行为效力的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的具体机构及其制度安排,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此项职权的具体化、机构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已成为当前十分热门的话题,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法守法是远远不够的,更要做到的是依法执法,因此,单位组织了法律学家给我们讲法治课,下面谈下我的法治教育心得体会。
当前社会形势下,不管是一个普通公民,还是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知法学法是必须应该做的,中国古来就讲究人治,法治的观念虽然提了很长时间,但是却并未深入人心,普通老百姓有了事情,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诉诸法律来解决,而不懂法的人群也大有存在,也有很多可怜的人因为不懂法而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悲剧。所以,我们一定要学法,当然并不用像律师一样精通各种法律条文,而是一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我们需要熟知,并且培养一种法律意识,遇到事情想到法律途径。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法学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是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依靠力量,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在熟知各项法律条文的同时,还要学会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看到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报道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很多矛盾,有的甚至升级到人身攻击,这就与执法队伍的普遍素质是有关系的,有的不按照程序进行执法,有的胡乱执法,所以引起了不必要的冲突。所以,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熟知法律,还要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才是重中之重,这是我的教育心得体会。
总之,依法治国的推进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我们期待一个法治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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