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未成年讲座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7篇优秀的未成年心得体会范文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未成年讲座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上一周,我们学校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给我们讲了一堂法制报告会。透过这次开会,我的感触很多。
能够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就应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留意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必须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样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透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
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就应做到自我该做的事,就就应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我。这样才有资格理解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
如果你能够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
从这天起,就让我们来靠近宽容,建立和谐社会吧!
《未成年人保护法》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72条,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从本法开始实施起它就成为了教师与未成年人的保护伞,作为教师我们要深入的学习此法,让此法成为保护我们的利器。
学法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这才是最关键的。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但只会教书是不够的,我们职责主要是育人,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孩子们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对他们的合法权给予特殊呵护,也是一项具有挑站性的工作,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月十六日,学校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辅导员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全校师生受益匪浅。
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
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讽刺、讥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艾山二中于1967年建校,学校占地45亩,建筑面积7656平方米,现有2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70人,在职教职工81人。学校有教学、办公楼2栋,教学设施齐全,配有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教研活动室、音美教室及理、化、生实验室等,仪器图书配备达省二类标准。近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按照“教育思想现代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学生素质优良化、办学条件标准化”的理念,强化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 “以人为本、民主治校、科研兴校”为治校方略,确立了“常规为本、教研引路、注重过程、讲求实效”的教学思路,明确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宗旨,学校逐步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科学严谨、爱生育人”的教风,“勤奋好学、苦读精思”的学风。学校先后被评为莱芜市规范化学校、莱芜市实验教学规范化学校、莱芜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市电化教学示范学校、市绿色学校和优秀家长学校。__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中小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与研究实验基地,05、07两次被评为市、区教育行风建设先进单位,05、06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体育选材输送先进单位,__年1月被市政府授予振兴莱芜市体育“突出贡献奖”。多次在市区运动会及乒乓球、篮球、排球等单项中获奖牌、奖杯,在莱芜市联众杯信息学竞赛、国防知识竞赛中获优秀组织奖。
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全面贯彻上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校根据实际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动员,广泛宣传,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使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年来,我校无一例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在社会上广受好评。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做法和经验
(一)实施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教育观念决定教育行为。现阶段我们虽然不能彻底摆脱分数决定命运的教育现状,但我们可以在关注分数的同时,更关注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关注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提高。近年来,我们学校把学校建设的工作重点确定为:坚持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务实常规管理,搞好优质服务。我校始终围绕以上两个重点全面展开、步步推进,严格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省素质教育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全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人格的形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实施素质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我校一直把师德建设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注重加强师德教育,制定并实施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并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每位教师都树立了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了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其次,注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用教师的良好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引导青少年任何时候都不要超越人生的“伦理底线”。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监督,设立了校风教风举报电话。对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反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师德师风校风建设常抓不懈,促进了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三)加强德育教育,转变教育行为
学校强调“育人以育德为先,学业以人品为基”。近几年来,学校大力实施“一三一”德育工程,即成立一个德育领导小组、形成三条育人主线(教学育人、活动育人、环境育人)、突出爱国主义一个重点,大大推动了我校德育工作上水平。同时学校为响应省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重新审视学生的评价标准,制定出了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把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习目标、学习态度、学习的过程、交际能力等纳入评价范围,并细化为五十个操作性强的小项,做到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学生不仅重视自己的文化学习,更加关注自己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为学生一生健全人格的形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学校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德育教育,除了保证上好思想品德课外,还有针对德育的校本课程,经常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利用宣传橱窗、墙报、班报等阵地适时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好学校的每一面墙,力争让每一面墙都说话,都能启迪教育学生。坚持开展每周一次的“国旗下讲话”活动,表彰文明,鞭策后进,坚持一周一个重点,循序渐进的做好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学校力争做到 “全程育人,人人育人”,通过各种途径,以活动为载体,让美好的言行在学校每一个角落闪光,良好的品德渗透于每一个学生心灵深处。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国是一个拥有约3.67亿未成年人的发展中国家,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兴亡,未成年人的法制素质也影响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因此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如何预防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们既不能漠然处之,也不能视之如洪水猛兽,要承认它的真实存在,家庭、学校、社会等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积极应对。要成功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整个社会的努力。
一、加强和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
我国虽然在《刑法》《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中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现有法律、法规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我国应加强和完善有关未成年人方面的立法,做到在未成年人教育与犯罪预防上有法可依。
二、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石
父母是一个人一生中的第一个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很大的影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学习,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的学习,增强监护人应具备的育人素质,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多鼓励孩子,提高他们的上进心、自信心。
在家庭教育中,一些家长特别是对管教孩子感到棘手的父母,应解放思想,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家庭法律常识学习与培训,在学习的过程中纠正某些片面认识。另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家长更应严格要求自己,改过自新,并告诫子女要遵纪守法,以减少不良影响。
三、改革现有的教育制度
在学校教育中,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的措施大致有:第一,转变观念,真正把德育放在与智育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学校应重视对双差生、后进生、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关心、鼓励、帮助和爱护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率先更新观念,并立章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工作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大力查究学生辍学率、失学率较高的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第二,应切实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三,大力提高教育者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质,推动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的顺利进行。
四、建立社区教育,充分发挥社区作用
在社区教育中,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的措施主要是:第一,大力整顿各类娱乐场所、网吧、影视媒体和图书市场,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努力铲除黄赌毒现象。第二,设立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专职人员,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机制,由乡镇、街道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专职人员定期负责召集社区干事、社区民警、司法干部、驻社区(村)单位代表、离退休老同志(教师)、青少年工作志愿者、中小学校负责人、兼职法制副校长以及社区(村)群众(家长)代表等参加相关活动。
第三,加强对特殊未成年人群的预防犯罪的教育。针对无业的、家长无力管教的或者父母离异后双方都不想亲自抚养的未成年人等,要特别地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促进他们健康成长;针对进城务工的未成年人,社区、单位工会组织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培训、维权和就业等服务,着力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法律意识和就业技能,引导他们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积极力量。
针对混杂在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引诱、控制、教唆其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围绕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采取特殊的帮教、安置和抚养措施,积极探索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紧急救助和教育的有效方法;对于因不良家庭结构或父母外出打工等缺乏家庭温暖、缺乏家庭必要管束的未成年人,有关组织部门应依法担负起关心、帮助和保护他们利益的职责。对未成年人疏于管教或实施家庭暴力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社区居(村)委会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
五、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
政府在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中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责任。首先,严厉打击各种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其次,加强各种文化市场的管理,杜绝各种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制品。
再次,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各种不适宜青少年进入的场所,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秽,营造一个舒心学习、生活的环境。最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认真落实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违法犯罪少年的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认真做好解教、刑释少年的社会安置、接茬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有效措施。
6月9日下午我校继续组织了老师一起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赵庆敏老师提到“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活中,未成年人的人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文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对此次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对教师这个职业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今后的行动!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今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修订新的教师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近日,我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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