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与狼共舞1观后感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6篇优秀的与狼共舞观后感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与狼共舞1观后感,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1
广阔的草原,碧蓝的天空,清澈的湖水。纯朴,原始的美国西部风景,这一切都让人神往。但是更让人神往的是远离现代社会污染的原始简单的生活。
人与大自然的身体,灵魂的完全接触,整个身心都沉浸于大自然丝丝的眷恋中。
这样的生活让人觉得大自然就像是自己的年少初恋,既熟悉又陌生。让人无法忘记,深入骨髓。
征服,人存在一种征服的欲望。征服大自然,征服一切生灵,征服一个人,征服一个民族。这种欲望不断的蔓延,像是爬山虎一样从墙角开始,一直不停的长,爬上墙头。弥漫了整个墙壁。
在看到人类对于大自然的影响越来越深的时候,人类突然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人类自己营造的人类生态圈里面,逐渐的脱离了人作为动物生活的自然生态圈。现代人必须学会的是在生活生态圈里生活的生存法则。物极必反,当人类厌倦了这样的生活的时候,突然觉得尝试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是一种放归人类本性的好方法。奥斯卡将最佳影片的奖项颁给这部电影,可以说也是现代人对于原始生活的向往留恋。
电影对于美国历史的叙述,并不是重点。而是将北美最原始的风貌展现在银幕上。还有人对于现代生活的憧憬和恐惧。人憧憬现代社会,这种表现性的符号著重放在了印第安部落身上,现代生活的武器火药帮助他们捕猎,自卫。他们情愿用自己贵重的衣服去换取白人服装,来获得现代的认同感。努力的去了解白人的文化。
但是这种憧憬的心理是矛盾的,在所谓现代文明即将涌入的时候,印第安人在担心,担心现代人是不是会像洪水一样涌入这块印第安人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夺取他们生存的权利。当他们看到这种担心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他们开始了恐惧。印第安人杀死了野蛮的侵入者,而和回归原始的邓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当邓巴为了不连累印第安部落离开的时候,一个印第安族人在山上大声的叫邓巴的名字。好像有原始和现代产生和谐的感觉。
狼
再来说说电影中的另一个象征性符号——狼,一只草原上落单的狼。狼从最开始的和邓巴互相观望,到后来互相帮助。虽然人与狼之间永远都不可能有言语上的交流。但人与狼在这广袤的大草原上真的成为了好朋友。在邓巴被白人押送到城镇的路上,狼一直不停的跟随押送车队。直到被发现,白人们开始了对狼的射杀。狼在枪口前没有躲闪,可能单纯的狼并不知道火药是什么东西,可能狼只是不舍得离开邓巴。当白人一次次的开枪射杀狼未果时,让我感觉到这枪声是人对于大自然的侮辱,是对于万物生灵的挑衅。那枪声就像是巴掌一样,打在人类自己的脸上。
《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2
邓巴回到他的“堡”取日记本时,与他生死与共的马儿(西斯科)被白人打死了。
邓巴在被以叛徒的罪名押往海斯要塞时,与他共舞的伴“郎”“两只白袜”被白人打死了。
或许是这两位重要伴友的离去已经让人们感到无比的悲痛,作者,仁慈的给了邓巴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当然,三个多小时的影片绝不会仅仅讲这些,更多的精彩还在片中。影片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到西部前线驻守,空无一人时,跟印第安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后来西进的白人军队将他视为叛徒,对他暴力相向。也使邓巴永远成了“与狼共舞”。
看了开头部分,我们不禁会笑,邓巴的弄巧成拙出现的也太巧了。敌人那么多子弹怎么会没把他打死呢?哈哈,这里我不由的想到造物弄人。邓巴宁愿战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意做一个没有腿的残废。这里反映以他的英雄本色,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当然,由受伤—想死—英雄—驻边—与狼为伴—以苏为友—融入苏族—握拳而立—叛徒—受虐—流浪等等可以看出,邓巴显然是全片的线索。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然而,我感觉《与狼共舞》这部电影之所以那么有名,主要是他喊出了印第安人的心声,带着人们从一个正确的角度去看待印第安土着居民,正确了解美国的西进运动。
首先,我们最先看到的是印第安帕尼族残忍杀害被邓巴称为“很好的人”的农民兼车夫。与此同时,另一个部族苏族也发现发现邓巴的存在。苏族首领“踢鸟”在偷马儿的时候被赤身的邓巴吓得慌忙而逃。或许从那时开始,踢鸟已经在心里和邓巴交上了朋友。两个部族的同时出现,无非是起到一个对比的效果,向我们展现两个普通而又极端的部族生活习性。异曲同工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保卫他们的土地。但是,主人公邓巴最后融入了苏族,这或许是作者有心之作,人的视线跟着主人公走,自然会走进苏族人的日常生活,从而了解认识他们。这是作者高明之处,我理解为,这是作者在为了印第安人而推翻历史所做的努力。不管怎么说,公道自在人心。
《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3
《与狼共舞》讲述了美国边境时期的一个军官去追求一种自然给予的自由而到达了边境地区与苏族人为邻。而他前去的理由是:我想去看看那里的风景,乘着没有被开化前。
然而在这个最自然最原始的地方,他似乎也找到了人性中最原始的善良、尊重和爱。可这恐怕不只是人类也是所有生物的共同向往。因为他交到了好朋友:一只狼、一匹马、一群苏族人。
而被白人们认为不开化不文明的印第安人,他们世世代代生存在这个自然的环境中,以猎取水牛为生,但是他们从来不会屠杀它们。他们依靠河流中的清水,从来不会贪求利用。他们团结信任和睦如同一家人。他们在大自然中迁徙从来不掠夺什么。只是他们同样认为白人是一个不开化的种族。因为白人不懂得尊重随手掠夺、因为白人不懂得珍爱生命,只是为了牛皮和舌头而屠杀水牛群、因为白人不懂得回报自然母亲,只知道破坏自然、因为白人不懂得团结友爱和信任,他们对付自己的同胞。
而这个白人军官在与苏族人的交流中渐渐的被这些人同化。当他原先期盼的文明人的来临时,确是杀死了他的马、射击他的狼来取乐时,他明白了白人是一个野蛮的民族,他也深深的感觉到他不再是以前的军官而是苏族人——与狼共舞。
其实我知道在后来的日子里,白人利用商业契机大肆屠杀水牛群导致水牛的灭绝。而断掉食物来源的苏族人最终像白人投降,搬进了白人划定的保护区。
前些时候我也听到过某些学者嘲笑苏族人经过了这两百年没有任何进步,依然靠着美国政府划定的保护区生活。当然言下之意应该就是说苏族人经过两百多年依旧这么野蛮没有被文明感化。
但是在我看来文明和野蛮不是这么容易能下定义的。我认为真正的人类文明不是在于我们拥有多少先进的科学,也不在于我们有用多么辉煌的经济成就,而在于人类如何去追求自己内心最真实的人性。
那些科学、哲学、人文等……都应该是帮助人类去更好的理解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关系;应该是让人们去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关怀重要性;应该是引导人们最单纯的人性——“爱”,向着善良走向人类的文明。
我想人类的文明不是存在在外边的花花世界,而是存在于每一个人内心的纯真善良,存在于每一个人对自己和对他人的真诚。
200年前一群文明的苏族人被拿着先进武器的白色野蛮人击败。也许人类的文明总会被野蛮击败,然而我相信这些野蛮人也终将会被文明同化的。
《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4
很早就知道这部片了,只是一直没有看。今天还是看了,我也不知道能说什么,看前两碟的时候,吸引我的只是故事,也不难看,让我看到印第安人的那种淳朴,那样的凝集,集体的感觉;以及两中人群慢慢交流的一个过程,其实他们并不掩埋,真正野蛮是自以为开化了人们,自以为用用自己的文明去开化他们,可自己却永远也不知道这样只会相互的冲突和血腥,打搅了他们固有的那种简单而纯真的文明。
有一个场景记的很深,当“与狼共舞”被押送到一个地方的时候,那只狼始终跟着他,与那帮蠢士兵始终保持这一段距离,任士兵怎么用枪打都不走,它使我感动,他们建立起的关系无非只是一个是荒漠中的人,一个是荒漠中的狼,都是因为孤独,揍合在一起;当他前一次要离开他的时候,因为动物的本能恐惧性,最终的亲密始终还是有段距离的,那一次,它却从他手里叼走了那肉;这样一别,就很遥远了,可它却在他押送的路上再次出现了,那样的亲密人与人之间都无法体会,让人都觉得羡慕,也令我震惊。也时无想气〈天下乌贼里〉傻根的一句话:“我在工地的时候,都是狼陪我的,狼都能这样,何况人呢?”现在想想对人是一种讽刺,人总是把别人说的太坏,这样就有了消灭的理由。现在狼也没了,被人关着动物园里,狼也不是昔日的狼,虎也不再雄风;一切都丧失了。我不知道人研究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是处于什么,是怜悯、惋惜、忏悔、还是愧疚,所 做的一切等等。
这部片是奥斯卡最佳影片,不禁要问一句,为什么?其实拍的比这样片好的多的是,为什么?是呼吁人们认识到自己对印第安人所做的一切,以前看到过一些有关印第安人的文章,他们用教育去感化他们,用金钱去抚慰他们,而他们的文明呢?仅有的文明却要他们摆弄出来给所谓的文明人来看,不觉得很可悲吗?现在令我最迷茫的是大兴旅游业,开发一个破坏一个,固有的文明本来就很弱,一点受外界的侵扰,它的文明只能消失,留给人们的只有怀念。最近在看〈狼图腾〉,那样的文化其实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傲气的蒙古狼只能在作者笔下从容、撕杀、挥洒。西藏的文化还能持续多久,那里的洁净还能沉受得了多少慕名而来游人的脚步。
商业能够带来经济的繁荣,也能带来文明的流失。
《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5
近几年,感觉自己对影视作品的欣赏逐渐有所变化。越来越不喜欢看生活片,那种大呼小叫的言情片,是对人精神的摧残;韩国的肥皂剧,剧情不断地重复,看这种片子的确是对人生命的浪费。
看了几部国外的奥斯卡获奖作品,对经典影视作品的认识也渐渐加深,经典的作品往往极具震撼力,深刻剖析生命的本性,比如《肖申克的救赎》《英国病人》《阿甘正传》……
今天,终于看完了美国片《与狼共舞》,主人公以他的平和、善良,赢得了野狼“两只白袜”的信任,同样也令印第安人折服,印第安人野蛮、残忍,但是,在友好的邓巴面前,他们也表现出了人性的宽容和友好,他们接纳了邓巴,把他当成朋友、英雄。在他和妻子“握拳而立”决定离开的时候,首领“踢鸟”送给他珍贵的礼物作纪念,“风中散发”这个曾经不太喜欢邓巴的苏族人,也一再的呼唤他:要成为他永远的朋友!看到这里,我哭了,印第安人的友好令人感动,野狼的哀嚎更让人感到邓巴的离去时,整个西部地区的凄凉。但是,战争是残酷的,征服者的野心是残忍的,13年后,苏族人最终失去了他们仅有的家园。
邓巴的故事,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只要你友好待人,就可以取得他人的信任,哪怕是你的敌人,甚至是凶恶的野狼也是可以友好相处的。保持你善良友好的'本性,你就可以生活愉快,创造和谐。
关于观与狼共舞影片观后感1
影片《与狼共舞》是好莱坞明星凯文·科斯特纳执导并主演的。曾荣获第六十三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音乐等七项大奖。影片以第一人称记事的手法,讲述了美国的印地安人,为了祖辈生活的领土不受外敌侵犯,期望过一种平安宁静的生活而与其它种族之间产生的冲突与博杀。让观众了解了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与他们从内心希望能和政府军和平相处的愿望。可是,人世间一种不成文的规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结局永远成为弱者难以翻越的一道篱笆。
英雄邓巴中尉骑着战争中奖给的战马“西斯科”来到了神奇的西部,大草原的壮丽美景深深吸引了他,当他决定留在渺无人烟的大草原时,令带路的农夫目瞪口呆。
满目的尸体与战斗过的痕迹,人去屋空的边防哨所,水塘里动物腐烂的尸体,一个个触目惊心的镜头把观众和主角邓巴带入了一个迷一样的境地,战争已经结束,辽阔壮丽的大草原充满了战后的血腥与令人毛骨悚然的尸体。英雄终究是英雄,严谨的生活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军人风格是逆境中的他们对生活和自我的极大挑战。
在荒芜人烟的大草原上,寂寞和孤独是难免的,不确定的侵扰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生命在每一刻都显得极其珍贵。邓巴以记日志的方式记录下对大草原的感受和期盼政府军来支援的迫切心情,用坚定的信念维系着生存的动力。他哼唱着来自心底的歌,渴望有一位温柔善良的姑娘来和他相爱。
裹兽皮插翎毛的西部印地安人,为了保全祖辈生活的领土不被侵略,不惜流血牺牲和外族抗衡。他们平静单调的生活与质朴纯真的个性让孤独失望中的邓巴中尉改变了人生的理念。他决定放弃对政府的信任而选择印地安人的生活方式。
印地安人的部族会议通过了和白人邓巴的友好来往;欢庆保全食物、保护妇女儿童不受侵害后的篝火舞会;狩猎放牧的迁徙生活让邓巴看到了印第安人的无奈;做爱不回避外人让邓巴感到尴尬;生吃动物内脏的原始生活习性等一系列镜头让观众更多地从此影片中了解了印地安人的独特的历史文化。
政府肆意屠杀草原上的生灵、侵占印地安人的土地,给他们的生存带来极大的威胁,令他们流离失所,到处迁徙。邓巴对政府的希望逐渐转化为对他们的失望,无法预知未来的迷惘心情,内心痛苦的思想斗争时常令他在深夜辗转反侧。而天亮后,新的希望又在心中升起时,消除与印地安人的隔阂与他们友好相处融入他们生活的渴望激励着他去接近他们。
印地安人没有姓氏,他们根据自然界的现象而随意取的名子非常有趣。沉着冷静的族长叫十熊,捍卫家园的首领叫踢鸟,踢鸟的老婆“黑围巾”是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女人,她很少说话,但在邓巴和从小被印地安人收养,后来成为邓巴女人的白族女孩握拳而立的婚事上,却尽力说服了丈夫,成全了两个相爱的人;个性直率的随风散发从起初对邓巴的怀疑到深处后对邓巴的留恋不舍,喜好争斗的小姑娘很多微笑;和狼在大草原上嬉戏的邓巴被印地安人尊称为与狼共舞。这些好玩有趣的名子让观众对印地安人的文化产生了浓烈的新奇与好感。影片中英语和印地安人的语言交替使用的手法,令观众对了解印地安的人文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致。
在邓巴告诉“踢鸟”将有更多的白人来侵犯印地安人的时候,族长“十熊”决定带领族人继续迁移,远离战争寻求安宁平静的生活。就在他们即将离开的前夕,邓巴想起自己的日志丢在了要塞,为了免于后患,他决定铤而走险回去取。可是,他远远看到有一大群白人士兵占领了要塞,他们野蛮地开枪打死了邓巴的战马,打伤了邓巴并把他带回去审问为什么要叛国,邓巴向他们解释事情的原委,他是被派来驻守边防的。然而,蛮横的士兵露出狰狞的面孔对邓巴百般折磨。后来,邓巴告诉他们他是与狼共舞,他不屑回答他们的问题。在少校决定把他带回美国进行绞死的途中遇到和邓巴在草原上嬉戏的狼,士兵们举枪射击,狼躲避子弹徘徊在草原上不愿离去。人心的泯灭在此刻突显,和影片的主旨相映衬,影片情节因此而达到了高潮,揭露了生活在文明社会里的人有时比自然界的动物还要凶残,还要冷血,还要无情。
印第安人救回了邓巴。而邓巴为了苏族人的安全决定和妻子离开,苏族人依依惜别目送他们远去……
整个故事给人们留下深深的感触,和平的社会环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其的重要,地球是属于万物的,没有哪一物种能够独自享有,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和平共处,相惜相容。可是因为人的自私、贪婪与永不满足又给弱者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不可忘却的灾难。在逆境中,野兽都能和人和平共处产生感情,而作为有着高级动物称谓的人类却在自相残杀,毁坏自然,毁坏别人安宁的家园,致使同是地球上的其它弱势种族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原始生活习性在多年后的今天才被安居乐业的人们所重视。为什么人类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起一些有价值的事物,一些被遗忘的东西,一些本该和大家在共同拥有的地球上安居乐业的弱势群体呢?所以,拥有时要懂得珍惜,只为失去后不再忏悔。
关于观与狼共舞影片观后感2
广阔的草原,碧蓝的天空,清澈的湖水。纯朴,原始的美国西部风景,这一切都让人神往。但是更让人神往的是远离现代社会污染的原始简单的生活。
人与大自然的身体,灵魂的完全接触,整个身心都沉浸于大自然丝丝的眷恋中。
这样的生活让人觉得大自然就像是自己的年少初恋,既熟悉又陌生。让人无法忘记,深入骨髓。
征服,人存在一种征服的欲望。征服大自然,征服一切生灵,征服一个人,征服一个民族。这种欲望不断的蔓延,像是爬山虎一样从墙角开始,一直不停的长,爬上墙头。弥漫了整个墙壁。
在看到人类对于大自然的影响越来越深的时候,人类突然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人类自己营造的人类生态圈里面,逐渐的脱离了人作为动物生活的自然生态圈。现代人必须学会的是在生活生态圈里生活的生存法则。物极必反,当人类厌倦了这样的生活的时候,突然觉得尝试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是一种放归人类本性的好方法。奥斯卡将最佳影片的奖项颁给这部电影,可以说也是现代人对于原始生活的向往留恋。
电影对于美国历史的叙述,并不是重点。而是将北美最原始的风貌展现在银幕上。还有人对于现代生活的憧憬和恐惧。人憧憬现代社会,这种表现性的符号著重放在了印第安部落身上,现代生活的武器火药帮助他们捕猎,自卫。他们情愿用自己贵重的衣服去换取白人服装,来获得现代的认同感。努力的去了解白人的文化。
但是这种憧憬的心理是矛盾的,在所谓现代文明即将涌入的时候,印第安人在担心,担心现代人是不是会像洪水一样涌入这块印第安人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夺取他们生存的权利。当他们看到这种担心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他们开始了恐惧。印第安人杀死了野蛮的侵入者,而和回归原始的邓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当邓巴为了不连累印第安部落离开的时候,一个印第安族人在山上大声的叫邓巴的名字。好像有原始和现代产生和谐的感觉。
狼
再来说说电影中的另一个象征性符号——狼,一只草原上落单的狼。狼从最开始的和邓巴互相观望,到后来互相帮助。虽然人与狼之间永远都不可能有言语上的交流。但人与狼在这广袤的大草原上真的成为了好朋友。在邓巴被白人押送到城镇的路上,狼一直不停的跟随押送车队。直到被发现,白人们开始了对狼的射杀。狼在枪口前没有躲闪,可能单纯的狼并不知道火药是什么东西,可能狼只是不舍得离开邓巴。当白人一次次的开枪射杀狼未果时,让我感觉到这枪声是人对于大自然的侮辱,是对于万物生灵的挑衅。那枪声就像是巴掌一样,打在人类自己的脸上。
关于观与狼共舞影片观后感3
1990年作品,在西部片沉默数十年后,它将西部片从一个低谷推向了另一个高点;其一改传统西部片一般模式,运用写实加浪漫的手法获取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超越--新的意识形态指向;亦不再是一味的野蛮与文明的对抗与冲突。
先前观西部片诸如《火车大劫案》(1905)、《关山飞度》(1939)、《正午》(1952)等,系传统西部片的一般模式:善良的白人移民遭暴力威胁的情节;善恶分明的影片人物;反映某种道德,理想,神话,宣扬“美国精神”的意识形态走向。
而《与狼共舞》虽有传统西部片的深刻烙印,但其所作实为对其的继承与发展,尤其在意识形态方面已不再是“某种道德,理想,神话,抑或对‘美国精神’的宣扬”,而更侧重于对现实,对真理的追求,对传统意识形态的超越···并且影片中我们看到了以往西部片不会有的东西--一幅完整的印第安部落的生活画卷;我想这就是一种很好的超越,对于整部影片所要表达的也很必要。
从叙事上来讲,影片叙事主体采用第一人称,这样使得影片更具主观性、灵活性,而不至于那么呆板,抑或产生一定意义上的决定性,从而思想定格。
在事件和人物上讲的也不再是单一的文明与野蛮的母题,此中亦包含着反战,对文明“开化”的质疑,对野蛮与文明的定位等丰富的主题;在故事(情节)上,环境的铺垫,情节点的设置可谓神来之笔,皆寓于深刻含义。
再者从另一条线索来说,与狼的关系,这个关系与其与印第安的关系却也如此相似,作为一条并行线索其功用与种种情节点的设置如出一辙,但也高于情节点。
遇狼→共处→嬉戏→喂食→以生命拯救对方,这个过程同样可以看做是归化自然地一个过程。同样也是影片名字的由来,主题的的深刻影射。随着狼的死去,“与狼共舞”也从此离去,不再会有,也是印第安种族文明被同化结束的预示!
影片对传统意识形态的超越用片中一句对白来说最具说服力“我想看看边疆,”“趁它未被开化”;但这种超越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正如托马斯·沙兹所言:由表现出这个国家充满无限的可能性和远景的形式化理想境界,因而进一步合理化了西部扩张和宿命的政策。
关于观与狼共舞影片观后感4
广阔的草原,碧蓝的天空,清澈的湖水。纯朴,原始的美国西部风景,这一切都让人神往。但是更让人神往的是远离现代社会污染的原始简单的生活。
人与大自然的身体,灵魂的完全接触,整个身心都沉浸于大自然丝丝的眷恋中。
这样的生活让人觉得大自然就像是自己的年少初恋,既熟悉又陌生。让人无法忘记,深入骨髓。
征服,人存在一种征服的欲望。征服大自然,征服一切生灵,征服一个人,征服一个民族。这种欲望不断的蔓延,像是爬山虎一样从墙角开始,一直不停的长,爬上墙头。弥漫了整个墙壁。
在看到人类对于大自然的影响越来越深的时候,人类突然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人类自己营造的人类生态圈里面,逐渐的脱离了人作为动物生活的自然生态圈。现代人必须学会的是在生活生态圈里生活的生存法则。物极必反,当人类厌倦了这样的生活的时候,突然觉得尝试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是一种放归人类本性的好方法。奥斯卡将最佳影片的奖项颁给这部电影,可以说也是现代人对于原始生活的向往留恋。
电影对于美国历史的叙述,并不是重点。而是将北美最原始的风貌展现在银幕上。还有人对于现代生活的憧憬和恐惧。人憧憬现代社会,这种表现性的符号著重放在了印第安部落身上,现代生活的武器火药帮助他们捕猎,自卫。他们情愿用自己贵重的衣服去换取白人服装,来获得现代的认同感。努力的去了解白人的文化。
但是这种憧憬的心理是矛盾的,在所谓现代文明即将涌入的时候,印第安人在担心,担心现代人是不是会像洪水一样涌入这块印第安人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夺取他们生存的权利。当他们看到这种担心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他们开始了恐惧。印第安人杀死了野蛮的侵入者,而和回归原始的邓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当邓巴为了不连累印第安部落离开的时候,一个印第安族人在山上大声的叫邓巴的名字。好像有原始和现代产生和谐的感觉。
狼
再来说说电影中的另一个象征性符号——狼,一只草原上落单的狼。狼从最开始的和邓巴互相观望,到后来互相帮助。虽然人与狼之间永远都不可能有言语上的交流。但人与狼在这广袤的大草原上真的成为了好朋友。在邓巴被白人押送到城镇的路上,狼一直不停的跟随押送车队。直到被发现,白人们开始了对狼的射杀。狼在枪口前没有躲闪,可能单纯的狼并不知道火药是什么东西,可能狼只是不舍得离开邓巴。当白人一次次的开枪射杀狼未果时,让我感觉到这枪声是人对于大自然的侮辱,是对于万物生灵的挑衅。那枪声就像是巴掌一样,打在人类自己的脸上。
关于观与狼共舞影片观后感5
影片《与狼共舞》是好莱坞明星凯文·科斯特纳执导并主演的。曾荣获第六十三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音乐等七项大奖。影片以第一人称记事的手法,讲述了美国的印地安人,为了祖辈生活的领土不受外敌侵犯,期望过一种平安宁静的生活而与其它种族之间产生的冲突与博杀。让观众了解了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与他们从内心希望能和政府军和平相处的愿望。可是,人世间一种不成文的规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结局永远成为弱者难以翻越的一道篱笆。
英雄邓巴中尉骑着战争中奖给的战马“西斯科”来到了神奇的西部,大草原的壮丽美景深深吸引了他,当他决定留在渺无人烟的大草原时,令带路的农夫目瞪口呆。
满目的尸体与战斗过的痕迹,人去屋空的边防哨所,水塘里动物腐烂的尸体,一个个触目惊心的镜头把观众和主角邓巴带入了一个迷一样的境地,战争已经结束,辽阔壮丽的大草原充满了战后的血腥与令人毛骨悚然的尸体。英雄终究是英雄,严谨的生活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军人风格是逆境中的他们对生活和自我的极大挑战。
在荒芜人烟的大草原上,寂寞和孤独是难免的,不确定的侵扰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生命在每一刻都显得极其珍贵。邓巴以记日志的方式记录下对大草原的感受和期盼政府军来支援的迫切心情,用坚定的信念维系着生存的动力。他哼唱着来自心底的歌,渴望有一位温柔善良的姑娘来和他相爱。
裹兽皮插翎毛的西部印地安人,为了保全祖辈生活的领土不被侵略,不惜流血牺牲和外族抗衡。他们平静单调的生活与质朴纯真的个性让孤独失望中的邓巴中尉改变了人生的理念。他决定放弃对政府的信任而选择印地安人的生活方式。
印地安人的部族会议通过了和白人邓巴的友好来往;欢庆保全食物、保护妇女儿童不受侵害后的篝火舞会;狩猎放牧的迁徙生活让邓巴看到了印第安人的无奈;做爱不回避外人让邓巴感到尴尬;生吃动物内脏的原始生活习性等一系列镜头让观众更多地从此影片中了解了印地安人的独特的历史文化。
政府肆意屠杀草原上的生灵、侵占印地安人的土地,给他们的生存带来极大的威胁,令他们流离失所,到处迁徙。邓巴对政府的希望逐渐转化为对他们的失望,无法预知未来的迷惘心情,内心痛苦的思想斗争时常令他在深夜辗转反侧。而天亮后,新的希望又在心中升起时,消除与印地安人的隔阂与他们友好相处融入他们生活的渴望激励着他去接近他们。
印地安人没有姓氏,他们根据自然界的现象而随意取的名子非常有趣。沉着冷静的族长叫十熊,捍卫家园的首领叫踢鸟,踢鸟的老婆“黑围巾”是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女人,她很少说话,但在邓巴和从小被印地安人收养,后来成为邓巴女人的白族女孩握拳而立的婚事上,却尽力说服了丈夫,成全了两个相爱的人;个性直率的随风散发从起初对邓巴的怀疑到深处后对邓巴的留恋不舍,喜好争斗的小姑娘很多微笑;和狼在大草原上嬉戏的邓巴被印地安人尊称为与狼共舞。这些好玩有趣的名子让观众对印地安人的文化产生了浓烈的新奇与好感。影片中英语和印地安人的语言交替使用的手法,令观众对了解印地安的人文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致。
在邓巴告诉“踢鸟”将有更多的白人来侵犯印地安人的时候,族长“十熊”决定带领族人继续迁移,远离战争寻求安宁平静的生活。就在他们即将离开的前夕,邓巴想起自己的日志丢在了要塞,为了免于后患,他决定铤而走险回去取。可是,他远远看到有一大群白人士兵占领了要塞,他们野蛮地开枪打死了邓巴的战马,打伤了邓巴并把他带回去审问为什么要叛国,邓巴向他们解释事情的原委,他是被派来驻守边防的。然而,蛮横的士兵露出狰狞的面孔对邓巴百般折磨。后来,邓巴告诉他们他是与狼共舞,他不屑回答他们的问题。在少校决定把他带回美国进行绞死的途中遇到和邓巴在草原上嬉戏的狼,士兵们举枪射击,狼躲避子弹徘徊在草原上不愿离去。人心的泯灭在此刻突显,和影片的主旨相映衬,影片情节因此而达到了高潮,揭露了生活在文明社会里的人有时比自然界的动物还要凶残,还要冷血,还要无情。
印第安人救回了邓巴。而邓巴为了苏族人的安全决定和妻子离开,苏族人依依惜别目送他们远去……
整个故事给人们留下深深的感触,和平的社会环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其的重要,地球是属于万物的,没有哪一物种能够独自享有,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和平共处,相惜相容。可是因为人的自私、贪婪与永不满足又给弱者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不可忘却的灾难。在逆境中,野兽都能和人和平共处产生感情,而作为有着高级动物称谓的人类却在自相残杀,毁坏自然,毁坏别人安宁的家园,致使同是地球上的其它弱势种族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原始生活习性在多年后的今天才被安居乐业的人们所重视。为什么人类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起一些有价值的事物,一些被遗忘的东西,一些本该和大家在共同拥有的地球上安居乐业的弱势群体呢?所以,拥有时要懂得珍惜,只为失去后不再忏悔。
《与狼共舞》观后感1
这是一部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包含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音响等。凯文·科斯特纳,印象深刻的,是他主演的三部电影:《未来水世界》、《邮差》、《与狼共舞》。
《未来水世界》,渺小的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大灾难之后,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重建虽然艰难,却也可行。他成为了引领人类方向的那一星勇敢的灯火。
《邮差》,一个小人物,以好奇、游玩的心情,将自己无意得来的一些信件,投往各地。这是一个无心之举,却使得久已瘫痪的、四分五裂的国家在废墟上重建,成为国家统一、人民融合进程当中不可小视的力量。小人物因使命的神圣,变得崇高而伟大。
《与狼共舞》,印第安苏克斯部族人在融入美国前,最后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电影表现了太多的冲突与抗争,而融合,既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这一切就不可避免。令人乐观的是,融合以后的和谐可以期待,因为,有太多凯文?科斯特纳扮演的角色,成为美国与印第安部族之间深入沟通的桥梁。
大约4个小时的电影,将这一段特殊历史背景下,一个民族独特的风情、语言、文化、生存方式展现得既细微又鲜活,观众因为这独特的领略而醉心于电影,更因为这史诗般的巨制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一、求变是必然。人如此,国家同理。任何一成不变或墨守成规,都将被发达与先进所取代,这个过程不论多么痛苦——流血、冲突、依依不舍,都无法阻挡“必然”的步伐。
二、在历史进程中,侵略与被侵略,统治与被统治,占领与被占领,不论以何种方式——野蛮也罢,怀柔也罢,最后胜出的,永远是强大的一方,个人情感只能退居其次。
三、关于争战与死亡。电影有几处的表现,处理都偏重于理性与审慎。这其中,男主角是一个和解者——他从战争中走过,深知个体生命生存的权利,不以种族等外在因素所左右,死神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法则,那就是顺其自然。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更多没有露面的持这种态度的人,他成为他们的代表,从而使得一个弱小民族在强大民族的征服面前,不至于完全被消灭。
一)看到路边的骸骨,他只是默默捡起一根箭头察看,但他心里明白,那是印第安人的箭,射杀的只能是白人。
二)剥野牛皮的手法太残忍,他明白是白人所为。当印第安人杀死那些白人的时候,他的内心虽也有着短暂的震撼,但很快就释然了。他躺在印第安人狂欢的圈子外面,在心里说,我不气愤,也不难过。他明白,这,也是一种弱肉强食。
三)印第安人救下他时,几乎杀光了那些押解他的白人军人。他说,你们杀得好,他们该杀。他其实是一个有着相当高道德准则的人,而那些军人,在他面前,表现实在低劣而残忍,为他所不齿。他是宁可与狼共舞,也不愿意向他们解释什么的。
四、神性的`光环。他得到了印第安人为他起的名字——与狼共舞。当狼也与他和谐共处、一起起舞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如同相信印第安人的眼睛一样——看不见的一种东西,将他与狼相连。这很神秘吗?也许。但它是一种真实存在,一种神性的光辉环绕在他身上。世间万物原该有一种神秘气息相通,总有一天,当人类更深地融入自然当中时,一定能更深地嗅到那种气息,它是比语言、音乐还要博大精深而又沟通无限的。
它,便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
《与狼共舞》观后感2
电影《与狼共舞》时常4小时讲述了一个白人约翰邓巴中尉的经历为线索来真实的反映出边疆印第安人的生活,体现一种与众不同的平原马背文化与真实的一段美国历史。
主角约翰邓巴是一个追求自由富有冒险精神的人,他自愿申请去荒凉的西部驻守。初到西部,这里与繁华中东部有着迥异的景色,一望无际的草原与碧蓝高远的天空相接,荒芜苍茫中隐藏着西部草原独有的气质。终于到达了驻地,却发现这里空无一人,在给养充足,却险象环生的驻地,邓巴自由而快乐的生活着,他每天整理着驻地,有条不紊的给自己安排工作,等待着援军的到来。闲暇时会游游泳、洗洗衣服,和野狼逗趣。如果没有踢鸟的误闯,可能他会这样一直等到援军的到来。当印第安人前来挑衅的时候,他会用咖啡和白糖取悦他们,也会不失时机的展示自己的友好;在夜晚的篝火旁,他可以和狼一起翩翩起舞;当他和印第安人成为朋友的时候,他会义无反顾的保护自己的朋友。在一场印第安人种族间的战争取得胜利后,他认为这场他保卫老弱病残安危的胜利,是他一生最伟大的胜利;在美国军人占领驻地之后,威逼他找到苏族人时,他依然选择保护他们的安危,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影片中交织的各种情感正是让人感动的所在,也是影片成功所在。
印第安人与白人有着迥然不同的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可以看到一种原始人的气味。人们的生活纯朴,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之间是以感情为基础建立起,而部落对外界的人有强烈的排他性。部落与部落之间经常会因为食物的抢夺的发生战争,也会为保护自己的家园而发生战争。
在影片中,我们看到了苏族与波尼族的战争。而在与波尼族的战争中,苏族人取得了胜利。在面对波尼族的进攻时,“与狼共舞”产生了很大的作用,他为他们带来了最先进的火枪,这是其他印第安人部落不能够抵挡的武器。与波尼族的战争是一场没有黑暗政治背景,也不是为了争地、图财、救人,只为保持冬天的贮粮,只为保卫妇儒的生命,免于饥饿困挠的战争。
在印第安人部落里,没有政治之间的冲突,没有什么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在这里战争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保卫自己的食物,自己部落的财富与亲人。
在“文明人”的眼中印第安人无疑是残忍野蛮﹑落后迷信的,但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可以说是他们的习俗,是历史的遗留与见证,如若强行改变那千百年后还有什么能证明他们的存在?
曾经有一位冒险家只身进入食人族去了解他们的生活,他们有着在我们看来不能理解的习俗:如果有一位亲人去世,那活着的人要自断一节手指。这在我们看来是血腥而又无法理解的,然而这恰证明了传统部落人与人之间强烈的羁绊,亲人之间无可替代的情谊。相比于当代人间的人情冷漠,亲人间的相互猜疑,这种简单的方式更让我震撼﹑感动。
所以说传统部落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更纯洁质朴,不会夹杂任何利益色彩。
当影片的最后,“风中散发”在邓巴即将离去的时候高声呼喊“与狼共舞,我是风中散发,我是你永远的朋友。”时,喊声越含越嘶哑,我的心在那一刻真的被震撼了,之后,一匹狼站在山顶,高高地仰起头深深地竭力地悲鸣。整个人失魂一般,思绪久久拉不回来。从没想过一部影片能带给我如此震撼,虽然整个影片所有的场景几乎都取于美国的边疆,那个看似可野蛮荒芜之地,可是处处展现的确是无尽的美好,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的融合。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1
以前,我总认为,狼是一种凶猛、可怕、无情的杀手。自从我读了《与狼共舞》这个故事后,却改变了我的这种看法。
故事发生在1941年的春天,美国青年艾尔来到森林里观赏风景,突然看到一只遇难的母狼。艾尔决定帮助它,起初不敢接近它,就找来它的孩子,而后又为它找来一只死鹿给它喂食。渐渐地,他们熟悉了,亲近了起来。最后艾尔又救了母狼。时隔四年后,这只母狼依然认识它。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更需要我们的保护。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但可以想象出他们在一起有多快乐,没有一丝的敌意。其实并不是所有动物都天生无情可怕,而是为了生存,由于我们大量捕杀动物,它们就自然把人类当做敌人。一但没有了狼,那么田地里的田鼠、野兔等就能称“大王”了。如今,狼的数量越来越少,现在它们被我国定为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数量终于逐步增加。
同学们,只要天下所有的狼都能像这只狼,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像这个青年,那么天下一定其乐融融,人类和动物都生活在一个欢乐的世界里。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夜已经很深了,我久久不能入睡。保护动物,珍惜动物的呼唤,不断在我耳边回响。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2
夕阳下,古道边,一声悲壮的吼叫,划破长空,留下一片凄凉。
幼狼与母亲走过风风雨雨,在一天天长大,今天他开始了孤独。
母亲在黄土地上安静的躺着,幼狼站在一旁望着母亲。落日的余辉将幼狼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母亲动了动眼睛,直盯着她的孩子,眸中满是泪水,这是悲痛的泪,在夕阳下像火一样越烧越烈。
生命待尽,母亲想的是孩子以后的路,她长吼一声,叫得凄惨,悲凉。幼狼用鼻子嗅着母亲身上的气味,然后用嘴将母亲身上的毛舔了一遍,向后退了几步,回应似的吼叫了几声。让人心痛,心碎。古道上,哀愁与余辉交织。
幼狼紧紧地依偎在母亲身旁,这是来了一个饥饿的狼群,狼群要将幼狼的母亲吃掉,群狼开始了嚎叫,可幼狼没有丝毫要走的意识,他要保护母亲的遗体。
狼群开始了攻击,幼狼拼命的保护母亲不让狼群靠近,可一只狼又怎么能抵得过一群饥饿的狼呢?
幼狼累了,他想睡在地上,永不起来。可他没有,他依然和群狼打斗着。群狼被震撼了,退到一边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幼狼实在太累了,身上的血染红了古道,与夕阳融会在一起。
幼狼的生命远离了地平线,他知道自己要迎来死亡,可他并没有就地睡去,而是伏在母亲身上沉睡去。
狼群开始移动,慢慢靠近幼狼和他的母亲,就在接近时,幼狼昂起头仰天长吼一声。豪迈而悲壮,凄美而惨淡。
狼群吓的退后了几步,幼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出吼叫后,低下沉重的头,且将永远……
群狼们先吃的是幼狼,因为幼狼伏在他的母亲身上……
芳草有情,夕阳无语。血将古道染成了红色,吼叫声将西风掩盖,夕阳下满是母爱,空气里都是孝心……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3
近几年,感觉自己对影视作品的欣赏逐渐有所变化。越来越不喜欢看生活片,那种大呼小叫的言情片,是对人精神的摧残;韩国的肥皂剧,剧情不断地重复,看这种片子的确是对人生命的浪费。
看了几部国外的奥斯卡获奖作品,对经典影视作品的认识也渐渐加深,经典的作品往往极具震撼力,深刻剖析生命的本性,比如《肖申克的救赎》《英国病人》《阿甘正传》……
今天,终于看完了美国片《与狼共舞》,主人公以他的平和、善良,赢得了野狼“两只白袜”的信任,同样也令印第安人折服,印第安人野蛮、残忍,但是,在友好的邓巴面前,他们也表现出了人性的宽容和友好,他们接纳了邓巴,把他当成朋友、英雄。在他和妻子“握拳而立”决定离开的时候,首领“踢鸟”送给他珍贵的礼物作纪念,“风中散发”这个曾经不太喜欢邓巴的苏族人,也一再的呼唤他:要成为他永远的朋友!看到这里,我哭了,印第安人的友好令人感动,野狼的哀嚎更让人感到邓巴的离去时,整个西部地区的凄凉。但是,战争是残酷的,征服者的野心是残忍的,13年后,苏族人最终失去了他们仅有的家园。
邓巴的故事,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只要你友好待人,就可以取得他人的信任,哪怕是你的敌人,甚至是凶恶的野狼也是可以友好相处的。保持你善良友好的'本性,你就可以生活愉快,创造和谐。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4
这是一部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包含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音响等。
凯文·科斯特纳,印象深刻的,是他主演的三部电影:《未来水世界》、《邮差》、《与狼共舞》。
《未来水世界》,渺小的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大灾难之后,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重建虽然艰难,却也可行。他成为了引领人类方向的那一星勇敢的灯火。
《邮差》,一个小人物,以好奇、游玩的心情,将自己无意得来的一些信件,投往各地。这是一个无心之举,却使得久已瘫痪的、四分五裂的国家在废墟上重建,成为国家统一、人民融合进程当中不可小视的`力量。小人物因使命的神圣,变得崇高而伟大。
《与狼共舞》,印第安苏克斯部族人在融入美国前,最后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电影表现了太多的冲突与抗争,而融合,既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这一切就不可避免。令人乐观的是,融合以后的和谐可以期待,因为,有太多凯文?科斯特纳扮演的角色,成为美国与印第安部族之间深入沟通的桥梁。
大约4个小时的电影,将这一段特殊历史背景下,一个民族独特的风情、语言、文化、生存方式展现得既细微又鲜活,观众因为这独特的领略而醉心于电影,更因为这史诗般的巨制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一、求变是必然。人如此,国家同理。任何一成不变或墨守成规,都将被发达与先进所取代,这个过程不论多么痛苦——流血、冲突、依依不舍,都无法阻挡“必然”的步伐。
二、在历史进程中,侵略与被侵略,统治与被统治,占领与被占领,不论以何种方式——野蛮也罢,怀柔也罢,最后胜出的,永远是强大的一方,个人情感只能退居其次。
三、关于争战与死亡。电影有几处的表现,处理都偏重于理性与审慎。这其中,男主角是一个和解者——他从战争中走过,深知个体生命生存的权利,不以种族等外在因素所左右,死神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法则,那就是顺其自然。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更多没有露面的持这种态度的人,他成为他们的代表,从而使得一个弱小民族在强大民族的征服面前,不至于完全被消灭。
一)看到路边的骸骨,他只是默默捡起一根箭头察看,但他心里明白,那是印第安人的箭,射杀的只能是白人。
二)剥野牛皮的手法太残忍,他明白是白人所为,但当印第安人杀死那些白人的时候,他的内心虽也有着短暂的震撼,但很快就释然了。他躺在印第安人狂欢的圈子外面,在心里说,我不气愤,也不难过。他明白,这,也是一种弱肉强食。
三)印第安人救下他时,几乎杀光了那些押解他的白人军人。他说,你们杀得好,他们该杀。他其实是一个有着相当高道德准则的人,而那些军人,在他面前,表现实在低劣而残忍,为他所不齿。他是宁可与狼共舞,也不愿意向他们解释什么的。
四、神性的光环。他得到了印第安人为他起的名字——与狼共舞。当狼也与他和谐共处、一起起舞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如同相信印第安人的眼睛一样——看不见的一种东西,将他与狼相连。这很神秘吗?也许。但它是一种真实存在,一种神性的光辉环绕在他身上。世间万物原该有一种神秘气息相通,总有一天,当人类更深地融入自然当中时,一定能更深地嗅到那种气息,它是比语言、音乐还要博大精深而又沟通无限的。
它,便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5
影片《与狼共舞》是好莱坞明星凯文·科斯特纳执导并主演的。曾荣获第六十三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音乐等七项大奖。影片以第一人称记事的手法,讲述了美国的印地安人,为了祖辈生活的领土不受外敌侵犯,期望过一种平安宁静的生活而与其它种族之间产生的冲突与博杀。让观众了解了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与他们从内心希望能和政府军和平相处的愿望。可是,人世间一种不成文的规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结局永远成为弱者难以翻越的一道篱笆。
英雄邓巴中尉骑着战争中奖给的战马“西斯科”来到了神奇的西部,大草原的壮丽美景深深吸引了他,当他决定留在渺无人烟的大草原时,令带路的农夫目瞪口呆。
满目的尸体与战斗过的痕迹,人去屋空的边防哨所,水塘里动物腐烂的尸体,一个个触目惊心的镜头把观众和主角邓巴带入了一个迷一样的境地,战争已经结束,辽阔壮丽的大草原充满了战后的血腥与令人毛骨悚然的尸体。英雄终究是英雄,严谨的生活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军人风格是逆境中的他们对生活和自我的极大挑战。
在荒芜人烟的大草原上,寂寞和孤独是难免的,不确定的侵扰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生命在每一刻都显得极其珍贵。邓巴以记日志的方式记录下对大草原的感受和期盼政府军来支援的迫切心情,用坚定的信念维系着生存的动力。他哼唱着来自心底的歌,渴望有一位温柔善良的姑娘来和他相爱。
裹兽皮插翎毛的西部印地安人,为了保全祖辈生活的领土不被侵略,不惜流血牺牲和外族抗衡。他们平静单调的生活与质朴纯真的个性让孤独失望中的邓巴中尉改变了人生的理念。他决定放弃对政府的信任而选择印地安人的生活方式。
印地安人的部族会议通过了和白人邓巴的友好来往;欢庆保全食物、保护妇女儿童不受侵害后的篝火舞会;狩猎放牧的迁徙生活让邓巴看到了印第安人的无奈;做爱不回避外人让邓巴感到尴尬;生吃动物内脏的原始生活习性等一系列镜头让观众更多地从此影片中了解了印地安人的独特的历史文化。
政府肆意屠杀草原上的生灵、侵占印地安人的土地,给他们的生存带来极大的威胁,令他们流离失所,到处迁徙。邓巴对政府的希望逐渐转化为对他们的失望,无法预知未来的迷惘心情,内心痛苦的思想斗争时常令他在深夜辗转反侧。而天亮后,新的希望又在心中升起时,消除与印地安人的隔阂与他们友好相处融入他们生活的渴望激励着他去接近他们。
印地安人没有姓氏,他们根据自然界的现象而随意取的名子非常有趣。沉着冷静的族长叫十熊,捍卫家园的首领叫踢鸟,踢鸟的老婆“黑围巾”是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女人,她很少说话,但在邓巴和从小被印地安人收养,后来成为邓巴女人的白族女孩握拳而立的婚事上,却尽力说服了丈夫,成全了两个相爱的人;个性直率的随风散发从起初对邓巴的怀疑到深处后对邓巴的留恋不舍,喜好争斗的小姑娘很多微笑;和狼在大草原上嬉戏的邓巴被印地安人尊称为与狼共舞。这些好玩有趣的名子让观众对印地安人的文化产生了浓烈的新奇与好感。影片中英语和印地安人的语言交替使用的手法,令观众对了解印地安的人文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致。
在邓巴告诉“踢鸟”将有更多的白人来侵犯印地安人的时候,族长“十熊”决定带领族人继续迁移,远离战争寻求安宁平静的生活。就在他们即将离开的前夕,邓巴想起自己的日志丢在了要塞,为了免于后患,他决定铤而走险回去取。可是,他远远看到有一大群白人士兵占领了要塞,他们野蛮地开枪打死了邓巴的战马,打伤了邓巴并把他带回去审问为什么要叛国,邓巴向他们解释事情的原委,他是被派来驻守边防的。然而,蛮横的士兵露出狰狞的面孔对邓巴百般折磨。后来,邓巴告诉他们他是与狼共舞,他不屑回答他们的问题。在少校决定把他带回美国进行绞死的途中遇到和邓巴在草原上嬉戏的狼,士兵们举枪射击,狼躲避子弹徘徊在草原上不愿离去。人心的泯灭在此刻突显,和影片的主旨相映衬,影片情节因此而达到了高潮,揭露了生活在文明社会里的人有时比自然界的动物还要凶残,还要冷血,还要无情。
印第安人救回了邓巴。而邓巴为了苏族人的安全决定和妻子离开,苏族人依依惜别目送他们远去……
整个故事给人们留下深深的感触,和平的社会环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其的重要,地球是属于万物的,没有哪一物种能够独自享有,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和平共处,相惜相容。可是因为人的自私、贪婪与永不满足又给弱者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不可忘却的灾难。在逆境中,野兽都能和人和平共处产生感情,而作为有着高级动物称谓的人类却在自相残杀,毁坏自然,毁坏别人安宁的家园,致使同是地球上的其它弱势种族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原始生活习性在多年后的今天才被安居乐业的人们所重视。为什么人类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起一些有价值的事物,一些被遗忘的东西,一些本该和大家在共同拥有的地球上安居乐业的弱势群体呢?所以,拥有时要懂得珍惜,只为失去后不再忏悔。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600字1
《与狼共舞 》1990年作品,在西部片沉默数十年后,它将西部片从一个低谷推向了另一个高点;其一改传统西部片一般模式,运用写实加浪漫的手法获取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超越--新的意识形态指向;亦不再是一味的野蛮与文明的对抗与冲突。
先前观西部片诸如《火车大劫案》(1905)、《关山飞度》(1939)、《正午》(1952)等,系传统西部片的一般模式:善良的白人移民遭暴力威胁的情节;善恶分明的影片人物;反映某种道德,理想,神话,宣扬“美国精神”的意识形态走向。
而《与狼共舞》虽有传统西部片的深刻烙印,但其所作实为对其的继承与发展,尤其在意识形态方面已不再是“某种道德,理想,神话,抑或对‘美国精神’的宣扬”,而更侧重于对现实,对真理的追求,对传统意识形态的超越···并且影片中我们看到了以往西部片不会有的东西--一幅完整的印第安部落的生活画卷;我想这就是一种很好的超越,对于整部影片所要表达的也很必要。
从叙事上来讲,影片叙事主体采用第一人称,这样使得影片更具主观性、灵活性,而不至于那么呆板,抑或产生一定意义上的决定性,从而思想定格。
在事件和人物上讲的也不再是单一的文明与野蛮的母题,此中亦包含着反战,对文明“开化”的质疑,对野蛮与文明的定位等丰富的主题;在故事(情节)上,环境的铺垫,情节点的设置可谓神来之笔,皆寓于深刻含义。
再者从另一条线索来说,与狼的关系,这个关系与其与印第安的关系却也如此相似,作为一条并行线索其功用与种种情节点的设置如出一辙,但也高于情节点。
遇狼→共处→嬉戏→喂食→以生命拯救对方,这个过程同样可以看做是归化自然地一个过程。同样也是影片名字的由来,主题的的深刻影射。随着狼的死去,“与狼共舞”也从此离去,不再会有,也是印第安种族文明被同化结束的预示!
影片对传统意识形态的超越用片中一句对白来说最具说服力“我想看看边疆,”“趁它未被开化”;但这种超越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正如托马斯·沙兹所言:由表现出这个国家充满无限的可能性和远景的形式化理想境界,因而进一步合理化了西部扩张和宿命的政策。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600字2
dance with the wolf 看到这个名字的第一眼想起了《狼图腾》,感觉应该也是借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破坏来反映人性贪婪的电影。四个多小时的长度,当打开“观看”的时候,还在想,导演一定要好好把握着节奏,不然再精彩也会觉得困乏。
影片以常见的战争开始,厌倦了生活又寻死不成的大兵来到所谓边界。只身一人开始了自己不寻常的人生之旅。与狼图腾不同,狼的出现是一种映射,与狼之间的交流和情感的交汇其实就是反应了他与印第安人之间的由敌视恐惧到和谐融洽。然而会有这样的结果的过程却不是每个白种人都能做到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民族怎么可能与语言信仰价值观不同的民族和谐相处。而当自大的民族又不断的开始杀戮和征服,于是各种惨案也就发生了。。原来奥斯维辛之前,人类的发展史上就早已开始了肮脏。
即使对待同样是白种人的主人公,与自己思想不同便成了“叛国”。一种无奈绝望的感情伴着主人公痛苦的表情深深的围绕在我心里。为什么不能试着理解,彼此接纳。开始看到印第安人的举动还觉得有些血腥粗鲁,但是当看到得剥了皮的野牛,到处杀戮的白种人,才感到现代文明不就是建立在这些血腥基础上,那我们又能称之为“文明”吗。。想起了很多这种题材的电影如阿凡达等。我们所谓的人类的政治,经济,科技发展如果伴随着文化的退后,精神的匮乏,那就是整个人类的退后吧。
恕我愚钝,才疏学浅,很多比如价值观碰撞,人性等也不能辩证的分析出个所以然来,但是觉得四个小时,真的是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最后的破坏其实很短,影片的大篇幅留给了主人公与印第安人的彼此交流接纳中。人与人之间还不是这样,要做到彼此理解真的需要很长的时间还不一定做到,但是破坏只要一秒钟可能就是锥心刺骨的痛。
当风中散发在山上高喊“与狼共舞,我是风中散发,你愿意做我一生的朋友吗”好伤感,杀戮之后,白种人占领了美洲大陆。无奈心寒啊。。。
就孤独的与狼共舞吧,这个世界终究不会随你翩翩,不是我悲观,而是,,,在死的生灵面前,连“乐观”两个字都是灰色的。
最后说一句,中国哪个导演敢用四个小时拍部这样的电影。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600字3
邓巴回到他的“堡”取日记本时,与他生死与共的马儿(西斯科)被白人打死了。
邓巴在被以叛徒的罪名押往海斯要塞时,与他共舞的伴“郎”“两只白袜”被白人打死了。
或许是这两位重要伴友的离去已经让人们感到无比的悲痛,作者,仁慈的给了邓巴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当然,三个多小时的影片绝不会仅仅讲这些,更多的精彩还在片中。影片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到西部前线驻守,空无一人时,跟印第安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后来西进的白人军队将他视为叛徒,对他暴力相向。也使邓巴永远成了“与狼共舞”。
看了开头部分,我们不禁会笑,邓巴的弄巧成拙出现的也太巧了。敌人那么多子弹怎么会没把他打死呢?哈哈,这里我不由的想到造物弄人。邓巴宁愿战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意做一个没有腿的残废。这里反映以他的英雄本色,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当然,由受伤—想死—英雄—驻边—与狼为伴—以苏为友—融入苏族—握拳而立—叛徒—受虐—流浪等等可以看出,邓巴显然是全片的线索。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然而,我感觉《与狼共舞》这部电影之所以那么有名,主要是他喊出了印第安人的心声,带着人们从一个正确的角度去看待印第安土著居民,正确了解美国的西进运动。
首先,我们最先看到的是印第安帕尼族残忍杀害被邓巴称为“很好的人”的农民兼车夫。与此同时,另一个部族苏族也发现发现邓巴的存在。苏族首领“踢鸟”在偷马儿的时候被赤身的邓巴吓得慌忙而逃。或许从那时开始,踢鸟已经在心里和邓巴交上了朋友。两个部族的同时出现,无非是起到一个对比的效果,向我们展现两个普通而又极端的部族生活习性。异曲同工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保卫他们的土地。但是,主人公邓巴最后融入了苏族,这或许是作者有心之作,人的视线跟着主人公走,自然会走进苏族人的日常生活,从而了解认识他们。这是作者高明之处,我理解为,这是作者在为了印第安人而推翻历史所做的努力。不管怎么说,公道自在人心。
踢鸟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到底还有多少白人要来?”邓巴在心里回答“还有很多很多,像星星一样多”。白人对印第安人的迫害我们不言而喻,多少的纪录片已经将事实解释得一清二楚。所以影片对白人荼毒土著人的现象不多提及。然而苏族对白人的忌惮将一切展现无遗。
话说,每部片里都有爱情,邓巴(后改为与狼共舞)与握拳而立的巧合式爱情也是吸引人眼球的一个亮点。
美国西进运动成功,必定伴随印第安人的严重损失,一个文明的逝去。
宁静致远,看与狼共舞不是看热闹,看出的是,你的心境。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600字3
以前,我总认为,狼是一种凶猛、可怕、无情的杀手。自从我读了《与狼共舞》这个故事后,却改变了我的这种看法。
故事发生在1941年的春天,美国青年艾尔来到森林里观赏风景,突然看到一只遇难的母狼。艾尔决定帮助它,起初不敢接近它,就找来它的孩子,而后又为它找来一只死鹿给它喂食。渐渐地,他们熟悉了,亲近了起来。最后艾尔又救了母狼。时隔四年后,这只母狼依然认识它。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更需要我们的保护。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但可以想象出他们在一起有多快乐,没有一丝的敌意。其实并不是所有动物都天生无情可怕,而是为了生存,由于我们大量捕杀动物,它们就自然把人类当做敌人。一但没有了狼,那么田地里的田鼠、野兔等就能称“大王”了。如今,狼的数量越来越少,现在它们被我国定为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数量终于逐步增加。
同学们,只要天下所有的狼都能像这只狼,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像这个青年,那么天下一定其乐融融,人类和动物都生活在一个欢乐的世界里。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夜已经很深了,我久久不能入睡。保护动物,珍惜动物的呼唤,不断在我耳边回响。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600字5
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
,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的观后感1
这是一部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包含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音响等。
凯文·科斯特纳,印象深刻的,是他主演的三部电影:《未来水世界》、《邮差》、《与狼共舞》。
《未来水世界》,渺小的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大灾难之后,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重建虽然艰难,却也可行。他成为了引领人类方向的那一星勇敢的灯火。
《邮差》,一个小人物,以好奇、游玩的心情,将自己无意得来的一些信件,投往各地。这是一个无心之举,却使得久已瘫痪的、四分五裂的国家在废墟上重建,成为国家统一、人民融合进程当中不可小视的力量。小人物因使命的神圣,变得崇高而伟大。
《与狼共舞》,印第安苏克斯部族人在融入美国前,最后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电影表现了太多的冲突与抗争,而融合,既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这一切就不可避免。令人乐观的是,融合以后的和谐可以期待,因为,有太多凯文?科斯特纳扮演的角色,成为美国与印第安部族之间深入沟通的桥梁。
大约4个小时的电影,将这一段特殊历史背景下,一个民族独特的风情、语言、文化、生存方式展现得既细微又鲜活,观众因为这独特的领略而醉心于电影,更因为这史诗般的巨制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一、求变是必然。人如此,国家同理。任何一成不变或墨守成规,都将被发达与先进所取代,这个过程不论多么痛苦——流血、冲突、依依不舍,都无法阻挡“必然”的步伐。
二、在历史进程中,侵略与被侵略,统治与被统治,占领与被占领,不论以何种方式——野蛮也罢,怀柔也罢,最后胜出的,永远是强大的一方,个人情感只能退居其次。
三、关于争战与死亡。电影有几处的表现,处理都偏重于理性与审慎。这其中,男主角是一个和解者——他从战争中走过,深知个体生命生存的权利,不以种族等外在因素所左右,死神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法则,那就是顺其自然。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更多没有露面的持这种态度的人,他成为他们的代表,从而使得一个弱小民族在强大民族的征服面前,不至于完全被消灭。
一)看到路边的骸骨,他只是默默捡起一根箭头察看,但他心里明白,那是印第安人的箭,射杀的只能是白人。
二)剥野牛皮的手法太残忍,他明白是白人所为,但当印第安人杀死那些白人的时候,他的'内心虽也有着短暂的震撼,但很快就释然了。他躺在印第安人狂欢的圈子外面,在心里说,我不气愤,也不难过。他明白,这,也是一种弱肉强食。
三)印第安人救下他时,几乎杀光了那些押解他的白人军人。他说,你们杀得好,他们该杀。他其实是一个有着相当高道德准则的人,而那些军人,在他面前,表现实在低劣而残忍,为他所不齿。他是宁可与狼共舞,也不愿意向他们解释什么的。
四、神性的光环。他得到了印第安人为他起的名字——与狼共舞。当狼也与他和谐共处、一起起舞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如同相信印第安人的眼睛一样——看不见的一种东西,将他与狼相连。这很神秘吗?也许。但它是一种真实存在,一种神性的光辉环绕在他身上。世间万物原该有一种神秘气息相通,总有一天,当人类更深地融入自然当中时,一定能更深地嗅到那种气息,它是比语言、音乐还要博大精深而又沟通无限的。
它,便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的观后感2
《与狼共舞 》1990年作品,在西部片沉默数十年后,它将西部片从一个低谷推向了另一个高点;其一改传统西部片一般模式,运用写实加浪漫的手法获取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超越--新的意识形态指向;亦不再是一味的野蛮与文明的对抗与冲突。
先前观西部片诸如《火车大劫案》(1905)、《关山飞度》(1939)、《正午》(1952)等,系传统西部片的一般模式:善良的白人移民遭暴力威胁的情节;善恶分明的影片人物;反映某种道德,理想,神话,宣扬“美国精神”的意识形态走向。
而《与狼共舞》虽有传统西部片的深刻烙印,但其所作实为对其的继承与发展,尤其在意识形态方面已不再是“某种道德,理想,神话,抑或对‘美国精神’的宣扬”,而更侧重于对现实,对真理的追求,对传统意识形态的超越···并且影片中我们看到了以往西部片不会有的东西--一幅完整的印第安部落的生活画卷;我想这就是一种很好的超越,对于整部影片所要表达的也很必要。
从叙事上来讲,影片叙事主体采用第一人称,这样使得影片更具主观性、灵活性,而不至于那么呆板,抑或产生一定意义上的决定性,从而思想定格。
在事件和人物上讲的也不再是单一的文明与野蛮的母题,此中亦包含着反战,对文明“开化”的质疑,对野蛮与文明的定位等丰富的主题;在故事(情节)上,环境的铺垫,情节点的设置可谓神来之笔,皆寓于深刻含义。
再者从另一条线索来说,与狼的关系,这个关系与其与印第安的关系却也如此相似,作为一条并行线索其功用与种种情节点的设置如出一辙,但也高于情节点。
遇狼→共处→嬉戏→喂食→以生命拯救对方,这个过程同样可以看做是归化自然地一个过程。同样也是影片名字的由来,主题的的深刻影射。随着狼的死去,“与狼共舞”也从此离去,不再会有,也是印第安种族文明被同化结束的预示!
影片对传统意识形态的超越用片中一句对白来说最具说服力“我想看看边疆,”“趁它未被开化”;但这种超越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正如托马斯·沙兹所言:由表现出这个国家充满无限的可能性和远景的形式化理想境界,因而进一步合理化了西部扩张和宿命的政策。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的观后感3
近几年,感觉自己对影视作品的欣赏逐渐有所变化。越来越不喜欢看生活片,那种大呼小叫的言情片,是对人精神的摧残;韩国的肥皂剧,剧情不断地重复,看这种片子的确是对人生命的浪费。
看了几部国外的奥斯卡获奖作品,对经典影视作品的认识也渐渐加深,经典的作品往往极具震撼力,深刻剖析生命的本性,比如《肖申克的救赎》《英国病人》《阿甘正传》……
今天,终于看完了美国片《与狼共舞》,主人公以他的平和、善良,赢得了野狼“两只白袜”的信任,同样也令印第安人折服,印第安人野蛮、残忍,但是,在友好的邓巴面前,他们也表现出了人性的宽容和友好,他们接纳了邓巴,把他当成朋友、英雄。在他和妻子“握拳而立”决定离开的时候,首领“踢鸟”送给他珍贵的礼物作纪念,“风中散发”这个曾经不太喜欢邓巴的苏族人,也一再的呼唤他:要成为他永远的朋友!看到这里,我哭了,印第安人的友好令人感动,野狼的哀嚎更让人感到邓巴的离去时,整个西部地区的凄凉。但是,战争是残酷的,征服者的野心是残忍的,13年后,苏族人最终失去了他们仅有的家园。
邓巴的故事,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只要你友好待人,就可以取得他人的信任,哪怕是你的敌人,甚至是凶恶的野狼也是可以友好相处的。保持你善良友好的本性,你就可以生活愉快,创造和谐。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的观后感4
邓巴回到他的“堡”取日记本时,与他生死与共的马儿(西斯科)被白人打死了。
邓巴在被以叛徒的罪名押往海斯要塞时,与他共舞的伴“郎”“两只白袜”被白人打死了。
或许是这两位重要伴友的离去已经让人们感到无比的悲痛,作者,仁慈的给了邓巴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当然,三个多小时的影片绝不会仅仅讲这些,更多的精彩还在片中。影片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到西部前线驻守,空无一人时,跟印第安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后来西进的白人军队将他视为叛徒,对他暴力相向。也使邓巴永远成了“与狼共舞”。
看了开头部分,我们不禁会笑,邓巴的弄巧成拙出现的也太巧了。敌人那么多子弹怎么会没把他打死呢?哈哈,这里我不由的想到造物弄人。邓巴宁愿战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意做一个没有腿的残废。这里反映以他的英雄本色,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当然,由受伤—想死—英雄—驻边—与狼为伴—以苏为友—融入苏族—握拳而立—叛徒—受虐—流浪等等可以看出,邓巴显然是全片的线索。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然而,我感觉《与狼共舞》这部电影之所以那么有名,主要是他喊出了印第安人的心声,带着人们从一个正确的角度去看待印第安土着居民,正确了解美国的西进运动。
首先,我们最先看到的是印第安帕尼族残忍杀害被邓巴称为“很好的人”的农民兼车夫。与此同时,另一个部族苏族也发现发现邓巴的存在。苏族首领“踢鸟”在偷马儿的时候被赤身的邓巴吓得慌忙而逃。或许从那时开始,踢鸟已经在心里和邓巴交上了朋友。两个部族的同时出现,无非是起到一个对比的效果,向我们展现两个普通而又极端的部族生活习性。异曲同工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保卫他们的土地。但是,主人公邓巴最后融入了苏族,这或许是作者有心之作,人的视线跟着主人公走,自然会走进苏族人的日常生活,从而了解认识他们。这是作者高明之处,我理解为,这是作者在为了印第安人而推翻历史所做的努力。不管怎么说,公道自在人心。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的观后感5
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
,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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