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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8篇)

发布时间:2023-06-18 热度:51

【导语】重返狼群读后感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8篇优秀的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重返狼群读后感

【第1篇】纪实文学《重返狼群》读后感

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下面是第一心得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读《重返狼群》有感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读《重返狼群》有感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_____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_____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_____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_____,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纪实文学《重返狼群》读后感

【第2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下面是第一心得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重返狼群》读后感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重返狼群》读后感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

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那裂缝中的阳光终是会铭刻一生吧。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诈,那又如何,它只知道弱者终是要被淘汰的。

不论你多么大爱无疆,死了就是死了,没人会管你是不是一心向善,那只是弱者的借口。在狂风黄沙的摧残下,它终于不再稚嫩,不再天真,不再弱小,可以让处处保护它的妈妈微笑地在它身后。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狼的爱不轻易付出,一但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

有时她或许也会莞尔,如今的它已经回归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族群,有了自己的同伴。但是为什么仍然忘不掉雪地里面,它一步一回头的身影?也许你会不屑于这个故事,但我却要感谢它,感谢它告诉了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重返狼群》读后感

【第3篇】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精选)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精选)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1

假期,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这本书让我了解到狼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和对待'家人'的情感。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写生的时候偶然救了一只出生才五天的小狼。作者把小狼带回城市的家喂养,并给小狼取名叫'格林',可是没有养多久,因为各种原因,作者发现在城市里不再适合喂养小狼了,为了保持小狼的野性,作者决定把格林带到草原。于是他们来到草原的獒场生活,从此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

作者和小狼亲如母子,在书中'狼之柔情'里写到:有一次作者感冒了,每次听见作者咳嗽时,小狼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引颈相探,它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闹,宁愿一直官运亨通在窗外观望。作者在小桌前写日记,小狼就把前爪搭在窗台上看着作者;作者躺下休息,格林就在窗口看着作者睡觉,站累了就回到正对窗口的草地上像狮身人面像一样守望着。作者连日来死撑硬扛,结果病情趋于恶化。也许狼能闻到死亡的气息,小狼越来越不安,在作者窗前来回徘徊,日夜翘首以待。就在作者病中昏睡的时候,小狼毫不犹豫地选择忍饥挨饿,把自己的救命粮献出来。小狼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学会关心'妈妈'.

书是通过一个个小故事进行讲述的',通过这些故事让了解到在草原上,作者和小狼相守相依,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在作者不懈的努力和帮助下,小狼终于得到了狼群的认可,离开人类重新回到狼群中生活。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2

“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李微漪曾发出这样的叩问……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狼心也是肉长的,狼也懂得爱。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的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自己伤痕累累而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无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它爱“妈妈”,并且体谅“妈妈”。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纯真美好而又充满爱的一面,是的,格林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非常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是为了对“妈妈”的爱,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不残忍了?想到这里,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憎恨狼,还有什么资格去猎杀狼?人们一向都觉得狼是多么的无情,多么的冷酷。那么,我们又比狼好多少呢?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3

拿到《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我便一直没碰它,因为我讨厌狼。今年寒假的一天,我随便翻开,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便认真品味起来。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小狼所展开,虽然故事很简单,但却动人心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救活了一只小狼,并把它带回家饲养。但在城市中管不住小狼的野性,经常和居民发生冲突。李微漪只能把小狼带回草原,进行野化,在经历了无数次生生死死,小狼终于回归草原狼群。

在读这本书之前,狼是贪婪的动物就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什么《三只小猪》《小红帽》《小兔子乖乖》。狼都是一个反派角色。翻开成语词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都是在说狼是最坏的动物。所以刚看这本书时,我是抱着抵触的心理去读的。可读完后,不管这故事是真是假,我还是被打动了,狼,看上去凶狠,奸诈,贪婪,谁又能想到,“狼妈妈“生病时,不进温暖的棚子,无论风吹雨打,还是睡意朦胧,都坚持守在窗边。“狼妈妈”被一群大狗追咬时,奋不顾身地扑上去追赶大狗。冬天食物匮乏时,总是跑出来之不易的猎物分享给“狼妈妈”。这些真实又感动的事例,颠覆了我对狼的认知。

不仅是这样,狼对于自然生态的平衡也有一席之地。如果没有狼,野兔会疯狂地吃光花草树木,传染病疯狂地席卷世界,自然平衡就会遭到严重的破坏,现在很多人站起来为狼平反昭雪,我也是其中之一。

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对狼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同时我也在思考李微漪的一句话“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精选)

【第4篇】《重返狼群》读后感范例

《重返狼群》小说详细地描写了一头狼从刚出生的幼崽逐渐长大、最后回归大草原的过程,下面是第一心得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重返狼群》读后感范例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重返狼群》读后感范例

近日,阅读了一部题为《重返狼群》的长篇纪实文学作品。此书由四川女画家、作家李溦漪女士所著。大意是作者前些年把一只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人无情杀戮的小狼耐心地哺育长大,然后又训练它的野性,使之逐渐恢复了天然本能,适应了野外的生存,最后,作者恋恋不舍的又把它放归大自然。

李溦漪女士在与小狼相处的日子里,发生了很多的故事。她给小狼起名为格林。为了格林的健康成长,首先要解决它的饮食问题。李溦漪女士坚持给格林喂牛奶,喂熟肉,喂活鸡,想了很多的办法,不断增强它的体质和发育,恢复它的野性,使之在丧失母亲哺乳的情况下,依然茁壮的存活了下来。看着格林一天天长大,李溦漪女士十分开心。当初,为了给它提供一个较好的生存环境,不惜让它吃住在自己的画室里,一边喂养,一边训化,还让自己的另一只宠物,即名为狐狸的小狗陪伴着格林。当它们相互不了解产生矛盾时,李溦漪女士主动帮助格林,不让狐狸因吃醋而欺负格林,在生活上等各个方面予以格林极大的照顾和帮助。在这个过程中,狐狸也慢慢接受了格林这个新朋友。从此,他们友好相处,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尤其是对养育它的妈妈李溦漪女士,格林始终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显示出只有人类才具有的那般美好情感。一次,李溦漪女士患病卧床休息,格林急的团团转,不断把头伸进窗户,看望它的救命恩人,并把自己准备过冬的最宝贵的食物,一只野兔叼来送给李溦漪女士。这个场景,令李溦漪女士感动的热泪盈眶。当李溦漪女士把它放生送往大草原时,格林一步三回头,久久不愿离去。但最终还是重新返回到草原深处的狼群里。

阅读了李溦漪女士的这部书,欣赏了随书赠送的一张光盘,我的心中就像大海里的波涛一样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作者李溦漪女士尊重爱护野生动物的善举所深深感动,也为可爱的格林的有情有义行为所感慨万分。尤其是通过阅读,不仅对作者的勇敢精神和一片爱心十分敬佩,而且对过去凶残狡猾的狼的印象有了改变,从狼的身上受到了启迪。我觉得,人类应该向野生动物学习借鉴的地方很多,在很多方面,它们都堪称是我们的老师。

首先,李溦漪女士的勇敢和善良精神令人肃然起敬。她真不愧为是狼女,不顾自身生命危险,拯救频临死亡的野生动物格林。正是她付出了超越常人的辛勤努力和一片爱心,才使格林起死回生,在大自然界里,又多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我们要为李溦漪女士喝彩,这位漂亮的女士不仅充当了格林的妈妈,还是野生动物的忠实朋友。她用自己的母爱制止了杀戮,挽救了生命,播撒了爱的雨露,滋润了动物的心灵。这一点是值得所有的人们学习和效仿的。李溦漪女士确实给我们大家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其次,对狼这个野生动物的评价有了客观认识。《重返狼群》这个真实的故事彻底否定了过去人们常说什么狼子野心,忘恩负义的说法。也说明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是虚构的,不符合实际。狼其实也是有情有义的野生动物,我们认识的狼并非都是过去所宣传的那些负面的形象。这个可爱的生灵与我们人类也是好朋友,关键是我们要正确看待它,理解它,与它和睦相处。要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等工作,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家园,不要杀戮它们,不要与它们争夺领地,要尊重爱惜它们,给它们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须知,它们也是自然界里的一员,也是鲜活的生命。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珍惜保护每一个生命,包括机智勇敢、坚强可爱的狼。

第三,狼的团队精神确实值得人类学习借鉴。狼习惯过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匹狼都要为团队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当它们捕猎时,相互之间善于密切配合,这些成为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联想到我们人类,无论做什么,大家必须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克服困难,才能完成任务,实现追求的目标和梦想。因此,除了学习借鉴狼那种团队合作的精神之外,还要具备锲而不舍的耐心和对成功的坚定不移的向往,以及顽强拼搏的大无畏气概。如果大家做到了这些,那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离我们不远了。我们都期待着那一天早些到来。

《重返狼群》读后感范例

【第5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下面是第一心得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重返狼群读后感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重返狼群读后感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

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那裂缝中的阳光终是会铭刻一生吧。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诈,那又如何,它只知道弱者终是要被淘汰的。

不论你多么大爱无疆,死了就是死了,没人会管你是不是一心向善,那只是弱者的借口。在狂风黄沙的摧残下,它终于不再稚嫩,不再天真,不再弱小,可以让处处保护它的妈妈微笑地在它身后。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狼的爱不轻易付出,一但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

有时她或许也会莞尔,如今的它已经回归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族群,有了自己的同伴。但是为什么仍然忘不掉雪地里面,它一步一回头的身影?也许你会不屑于这个故事,但我却要感谢它,感谢它告诉了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第6篇】《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

一人一狼,相守相依!

——读《重返狼群》有感

扉页里,金色的阳光下,一只手与一只毛茸茸的狼爪亲密相依,画面柔和而温暖,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这个来自神秘草原的真实故事——《重返狼群》。几年前,年轻的女作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的时候,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未睁开双眼将要断气的小狼。也许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从此一段温暖而令人感动的故事便真实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李微漪看着可怜的小狼崽最后决定把这最后一只小狼崽带回城市抚养,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格林”,?就是英文“green”绿色的意思,因为绿色代表着生命,也代表着草原。她视格林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小狼崽渐渐长大,李微漪发现繁华的城市终究不是小狼崽的家,野性草原狼的家应该回到它真正的家园——大草原,于是她带着小狼剑走偏锋,重回荒原。“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带着李微漪的这份执着、坚强、艰辛与不舍,小狼终于重返狼群,它也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条由人抚养后成功放归的野性狼,人狼之间的故事成就了一段令人震撼的传奇。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曾经这样评价这个故事:这里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强者的风采,更有“母子情深”的感动。是的,书中所描述的李微漪和格林之间相互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

文中这样写到,住在獒场期间李微漪病得很严重,“无论白天黑夜,为了守候我,格林宁愿选择不适与困苦。他不再四处闲逛与觅食,也不再钻回温暖的獒笼中睡觉,而是坚定地卧在窗户前等上几个小时,就是为了见我一面,只要我靠近窗户他就飞奔上来,趴在窗上感受一下我的亲切抚摸。然而随着病情的加重,我挣扎起来的次数更少了,格林越发坐卧不安,他来回跑动着,爬上窗户隔着玻璃看我好几次谈着大脑袋端详”“恍惚中窗外传来低沉的、半啜泣的呜呜声,然后又是一阵探寻的嗅鼻声,接着格林发出极其痛苦的长声哀号。”“蒙眬中格林的眼神焦急而关切,嘴里含含糊糊,叼着什么东西往屋里扔。”竟然是半只野兔,是格林送给“妈妈”的珍贵礼物,因为在他的狼性概念里,“食物”和“活力”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只要能吃就能活!平时拼命抢食、护食的狼,真正到了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他却毫不犹豫地忍饥挨饿,把自己的救命粮献出来。李微漪清楚地感受到了这份无法言语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而我此时也真切地感受到:格林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学会关心妈妈了!这一刻,真为他自豪!

在与格林的相处过程中,李微漪越发深刻地体会到:无论对人,对狼,对任何生灵而言,自由胜于一切。所以为了感应狼的这份细腻而博大的爱,她觉得为格林做什么都是值得的,她下定决心,闯狼山,想真正的“狼母”一样,激发小狼的野性,想方设法训练他的野外生存能力,并一定要让格林重返狼群。一次又一次,“母子俩”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最终小狼得到野狼群的接纳。可是,到了真正的分离之际,“我捧着格林的脸,又哭又笑,和他碰着鼻子,亲着他的大脑门儿。”“格林,你还好吗?我好想你,你知道吗?”“格林可着劲儿地舔我的脸,他的眼里有种很深沉、很炽烈的东西,我笃定他都听懂了。”“我凝望格林,泪水长流。我当然舍不得这相依数月,有过那么多共同经历的狼儿……”而格林也是不断走走停停,终于,最后的足音消失了

读完《重返狼群》,我似乎明白了:爱并不是仅仅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爱是存在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的,李微漪对格林充满了不舍,但是爱他,就应该给他自由。虽然分离的过程是痛彻心扉的,但是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能够让最心爱的“儿子”,不再孤独,在残酷的草原上生存下来,而且能生活得更好。这才是妈妈对孩子最深沉的爱。“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自己走了……”我们人类何尝不是这样,父母不可能带我们走一辈子的路,他们只能在旁边扶着你教你走路,后面的路必须要靠你自己走完。

最后我想说:小狼格林,你好幸运!妈妈的爱永远和你“相守相依”!

《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

【第7篇】《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3000字

狼亦有本心,何求吃喝足?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温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囚禁的是狗,自由的是草原狼。

——题记

被人类驯服,套上项圈的狼,成了狗。狗没有绝对的自由,有沉重的铁链,轻便的牵引绳及项圈等束缚。难以感受祖先生活极地赐予的狂热跳动的心脏。却能享受安逸及衣食无忧的生活。

保留高贵血统,生活在高原冰川中的狼,成了王。狼有无人束缚的自由,有自己拼命狩猎追捕的战利品,有最团结的群体。难以感受到家犬的舒适安逸,却能做傲立于冰雪山川的风之子。

不自由,毋宁死!

小狼格林在城市中成长着,向往的却不是那种吃饱喝足的感觉,他一定要去外面更广阔的地方闯一闯。这不一定是调皮,因为他的内心深处有草原给予它的澎湃热血。生命中有个声音告诉他:有个地方,是完全没有拘束的!囚禁在小小的房里,这本不应是狼生命中会发生的。所以格林总是想要出门,想要追求自由。

“格林身上有种神秘而不可阻挡的力量——生长的力量。这力量最明显而外在的表现就是好奇和探寻,没有什么可以阻止这股力量在他体内升腾,而他最向往的就是家外的世界。”大城市里人流穿梭,虽然没有草原中的兽类的突袭,却也隐埋着重重危机。来往的车辆,赶路的行人,都对格林有着极大的生存威胁。但是草原上就相对安全了吗?

草原空其辽阔,却没有一丝生机,反而有很多狼的生存中的巨大阻碍。来势凶猛的领地狗在一方称王称霸,獒犬对狼“与生俱来”的“怨恨”,人类对狼的憎恶,偷猎者对狼皮的图谋……草原上的狼迅速减少,甚至连露面都不敢了。但无论草原会给格林带来多大的危险,他仍旧以难以抵抗的魅力向格林频频招手。

放弃了都市生活,失去了安逸,没有了食物的保障。回到最初赋予他生命的草原。草原给了他那颗跳动的炽热的心脏,草原的呼唤恰似母亲,格林没有丝毫犹豫就飞奔了出去。草原,就是他出生的地方,这里有他幼时熟悉的味道,他真正的母亲也永远地留在了这片草地,时刻守护着这片草原。小狼格林听到了自由和野性的召唤,他知道,自己可以不再害怕城市中的水泥味,金属味,汽油味,还有那些会撞死自己同伴的钢铁巨兽。芳香的野草和着泥土的气味,小动物的气味挑逗着格林的神经,恶犬追赶也不减格林的兴致。一望无际的草原,心向往之的自由才是狼的本心。

在獒场,小狼格林也尽显其野性。獒对同类的仇视远胜于对人类,他们都欺负小格林。虽然不会被置于死地,但格林每天都会不同程度地挂点彩。但当逃兵可不是狼的性格,他收集着一切有用的信息来与獒犬们斗智斗勇。水是獒的救命甘露,这些情形,格林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狗不犯我我不犯狗,狗若犯我我必犯狗!”格林当然也不想总是被獒们当成“沙袋”,更何况“冤家”森格总是会冷不丁下狠口。用了三四天时间,格林终于挖好了一个一米深的洞,爪子红肿流血。格林在为自己的“战果”感到骄傲时,读者们也替他感到自豪,坚持不懈有耐力,富有智慧并善于作战,这才是真正的狼!自知体格太小,敌不过众獒的格林,他知道该动脑筋而不是去硬碰硬。他就是躲在洞里不出来,还将头放在爪子上“闭目养神”,以此来气森格。可是藏獒的头是塞不进洞口的,森格气得把喉咙都吼哑了。“想咬我?本小狼就让你们尝尝口干舌燥的滋味儿!”凭借着自己出色的奔跑速度,格林第一个跑到水盆边,喝够了水就叼起盆角,趁着藏獒们还没赶来,掀翻了水盆。一盆宝贵的水被掀翻,眼看着一天都要被太阳烤灼,獒犬们自然怒不可遏,可是又拿在洞里的格林无可奈何。报仇时间到!那天除了格林的“干爸”——长毛獒“皇帝”,所有的獒犬都不同程度的挂了彩。有仇必报,不做缩头乌龟,这才是狼的天性!

格林是狼,进食不过十一秒,而藏獒们闲散的日子过惯了,最短也要五六分钟。这下轮到格林得意了:“哼哼,平时你们欺负我,咬我,今天就让你们再尝尝吃不饱肉的滋味儿。”格林吞完自己的“口粮”后,迅速钻出笼子再挤进藏獒们的笼子飞速抢食,平时欺负格林的森格气得双眼冒火。格林不是为了吃饱而抢食,他是为了“报仇”,戏弄那些獒犬,逗得獒犬们狂叫扑咬。有了这个“霸道”的小“抢食者”,所有的藏獒都加快了进食速度,唯恐格林会把牛肉抢个精光。从前的藏獒没有被夺食的危机感,正如作者李微漪所说:“狼还不按狗的规矩办事,藏獒每天食物的精华部分都面临被狼掠夺的危险,藏獒们吃得一个比一个快起来,拼命地跑,拼命的吃,这样锻炼出来的身体不结实才怪。”狼的到来不一定是坏事。

可是,格林的抢食真的是因为没吃饱吗?作者带回许多牛肉及牛骨架,把小格林喂得饱饱的,将他关在笼子里。如果是狗,应该不会再出来了吧。可是格林是狼!趁作者准备给藏獒食物时,往笼子外钻。可惜,篮球大的狼肚子被卡住了。小格林气得皱起了鼻子,露出了狼牙。可是正当作者要给藏獒们喂食时,格林把刚吃进去的肉呕了出来,迅速钻出了笼子,打翻了满盆狗粮。格林狠狠吃了几口狗粮,又回去把刚呕出来的肉几口吞下,还不忘轻蔑地瞥作者一眼。显然,他并不屑于吃狗粮,但有吃的一定会抢。笼子远远困不住夺食之狼,他不是饥饿,他是抢食。狼的本性暴露无遗,狼为食狂。

那么,小狼格林真的是把食物看得很重吗?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格林却不是这样。玩大吃大老妈最大,格林最爱的是他的狼妈。在格林小时候,是他最爱的狼妈不顾咬伤喂他吃食物,是他最爱的狼妈不怕舆论养他到长大,是他最爱的狼妈不管危险带他回草原,是他最爱的狼妈不顾生命跟他回狼山……从小到大,狼妈李微漪对他的照顾呵护,小狼都铭记在心。这些恩情,在小狼心中慢慢氤氲成了一种感情,难以割舍的感情。

在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似乎知道妈妈的不适,天天在窗口深情的凝视着狼妈。即使是下雨,豆大的雨点打得狼睁不开眼,他依然在那里守着,他一定要看着妈妈健康起来!他不知道人类是会有疾病的,但是他知道妈妈很难受。在狼心中,食物就象征着生命,有吃的就能活!格林当然知道食物的重要性,打猎是拼命的,甚至要潜伏在雪中几个小时,追捕跑几千米,所以狼习惯藏食给自己预留着,以备不时之需。但是狼妈似乎很不舒服,出于对狼妈的爱他没有犹豫,刨开了自己的藏食点,叼起自己努力狩猎获得的野兔。格林一定是这样想的:“前半截以前吃掉了,后半截肥嫩鲜美,献给不舒服的狼妈吧,吃了就能活……”格林跑到妈妈窗前,努力扒开窗,将自己的野兔扔给了李微漪。“噗通”一声,狼心应该也随之落地而放心了吧,妈妈有了吃的就能活了。当然,小狼的努力,终究阻止不了狼妈要回城治病,短暂的分别仿佛是几个世纪,格林该有多么思念他最爱的狼妈呀!“妈妈,你说过你会好起来,你答应过不会离开,可是你要丢下格林了吗?……”格林浑身剧烈的颤抖,颈毛根根紧张地竖立起来,眼圈发红,牙齿因为激动而碰撞得咯咯直响。

车开了,格林哀嚎着追车,一颗狼心与人心既然连在了一起,就不能再分开!狼的赤子心,滚烫充满柔情,狼爱他的妈妈,他不能和妈妈分离!他已与他的亲妈经历了生死分离,一条阴阳界,格林在这边,妈妈在那边。而现在,把他呵护长大的狼妈又要离开他了……这对小狼是多么大的打击!爱使一个人、一条狼走到了一起,又是爱让他们一直没有分离。现在,格林与妈妈要道别了,他怎么那接受啊!多么可怜,像失去妈妈的孩子,哀嚎着,目送车子远去。格林拥有比人类更敏感的心,他深深爱着狼妈,不舍得她走,这是狼的一颗赤子心,也是狼的本心。是谁形容不讲义气,忘恩负义之徒为白眼狼?狼有本心,这颗本心有情有义,最纯净而没有一丝杂质。

狼亦有本心,何求吃喝足?狼就是狼,他永远会昂着头颅,告诉人们,告诉荒原,告诉世界:我是狼,我是荒原之王,我是不会戴上象征着囚禁的项圈的!不自由,毋宁死。我出生于自由,消失于自由,我们狼的一生是为自由而活,而战!即使是死,我们也会坦然面对,因为我们不怕,我们是狼。自由,是狼的本心,但是这本心向善,包容千万情缘。

狼以一颗本心,包容下了情,人狼之情,狼獒之情,他懂得如何去爱,懂得至深的爱如何表达。

狼以一颗本心,包容下了义,劫后报答,为母觅食,他懂得感恩父母,懂得无私的爱如何回报。

狼以一颗本心,包容下了忠,忠心爱母,叼食反哺,他懂得回报给予,懂得最美的爱如何坚守。

即使是缺衣少食,即使是极地荒原,即使是艰难险阻,都阻止不了狼以一颗本心,给同伴,为狼妈,对自然,馈赠以最深情的爱。狼儿有本心,这本心就是自然的心,那颗自然赐予他,在体内狂热跳动的心,那颗同伴与狼妈共同守护的心,那颗为同伴为狼妈铤而走险的心,那颗永远塑造热血狼儿的永远跳动的心。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3000字

【第8篇】《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5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

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一匹狼与人和平共处的惊世美丽传说在若尔盖草原上诞生了。

李微漪,一个柔弱的80后女子凭着博大的母爱与坚强的毅力跳出这支前所未有、可歌可泣的“与狼共舞”。格林,一匹货真价实的草原狼,用它那知恩图报的纯情颠覆了狼在人们心目中的丑恶形象,打动了所有观众的心。

我已经把《重返狼群》读了四次,但仍然想读,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或因为格林的悲惨身世掩卷而泣,或因为格林把大獒们逗得团团转而笑出了声,或因李微漪的似水柔情而感动得泣不成声。这不仅仅是一本书,也是一篇惊天动地的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动人乐章。它道不尽的是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欢乐,说不完的是人与自然相依相伴的可爱的友情。李微漪用她那女性独有的温柔,细腻的文笔,不仅为狼申冤,同时也对残害野生动物的罪恶人类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她在文中这样写到:“……又饥又寒的时候,我和格林找不到任何吃的东西,但我心中却没有绝望,我知道格林还在我身边陪着我,它已经长大了,一定会帮助妈妈的……果然,格林把它埋在雪堆里的半截野兔留给了我……”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试问哪个人愿意把一口救命粮拱手让人,自己却饿着肚子?何况这只是一匹狼啊!不知道它比那些干喊着感恩的口号却不做事的人可爱多少倍!

李微漪只是一个人,她也只是救了一匹狼,但她救得更多的是人们被利益蒙蔽了双眼的心。有的人天天喊着“保护大自然,与大自然和平共处”的口号,转过身去,却在心里盘算着下一餐是吃熊掌呢还是吃鱼尾,我说不出来对这种人有多么的鄙视。前几天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世界最大剁椒鱼头在长沙开锅”,这鱼可是在水中活了三十年啊,在水中它就是鱼王,可是它被疯狂的人类捕捉了去,做成了鱼头,还申请了那可笑的“吉尼斯”记录,简直是荒谬至极,那可怜的鱼儿成为了那些高官口中的大餐,吃的时候还微笑着脸,眯着眼睛不停点头称赞:“嗯!野生鱼王味儿就是不错!”吃完之后又打着“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旗号四处招摇。唉,多么可悲!悲的岂只是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还有那人们被世俗利益蒙蔽了双眼的心。

有位网友是这样评论李微漪的:“这女人肯定是疯子,居然把野狼带回家喂养,居然敢与野狼在狼山上共处达三个月之久,简直不可思议!”当看到这时,我不禁要发问了,试问这位网友,就算给你一百万,你敢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快要绝种的草原狼吗?何况还是不求回报的。

李微漪不仅是一个人,还是一种精神,一种对大自然有深切的爱有精神;是一把钥匙,一把开启心灵尘封已久的对大自然受的本能的钥匙,是一束阳光,温暖人心,给予大自然深切的爱意。以前的我,可能是因为年纪小吧!心无一点怜悯之心。经常和玩伴爬上大树去掏鸟蛋、捉小鸟,手无“缚鸡之力”的小鸟被我们玩弄于鼓掌之中,急得鸟妈妈在枝头上乱蹿,我们却在树下掩嘴偷笑。有时候把蛇呀、老鼠呀、青蛙呀抓起来关在一个盒子里,让它们自相残杀,以此取乐,殊不知这些可怜的小生命也是有灵性的,正如李微漪照顾小格林,格林也会反哺一样,它们都会感恩,它们都懂得感恩!

当我第一次读完这本书时,泪流满面,心中惭愧难当。对不起!那些被无知的我折磨死去的小生灵们!请你们原谅我的无知,我将会尽最大的努力去保护好你们的后代,以此来弥补我过失。让我们一起沐浴在李微漪那神圣的爱之光里,让我们也用爱心去感化那罪恶的猎枪,去感化那无情的猎夹,去感化那冰冷的屠刀。让我们一起高呼“人与自然,和平万岁”!

姜戎说:“图腾仍在飘扬,狼以成为传说”并不是仅有狼将要成为传说,还有更多的动物都将要成传说,人与自然相依相伴直至今天,为了不让我们人类也成为“传说”,所以我们得行动起来,一起去拯救更多将要绝种的野生动物,一起去拯救我们的未来。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经马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画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误食牙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伤的样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认獒作“父”,跟藏獒“皇帝”亲密无间的样子让我的心里一阵温暖,当自家藏獒与其他场子的藏獒血战时,小狼格林被关在铁笼子里,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铁笼子,导致头上从此多出了个“天眼”……

我永远忘不了小狼格林与李微漪分手的时候,凄厉的北风吹过,在洁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没有几个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迹中隐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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