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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高质量读后感600字1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在今年暑假,妈妈为了让我增加阅读量,提高写作水平,给我买了一本书,那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
一买回家,我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被书里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一个个活灵活现的英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性格刚烈的黑旋风李逵、莽撞的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行者武松、神机妙算的智多星吴用、武艺高强的玉麒麟卢俊义、精明能干的拼命三郎石秀、排兵布阵的神机军师朱武、 枪 法出众的豹子头林冲、精通炮法的轰天雷凌振、筑建城垣的九尾龟陶宗旺……
这本书主要写宋江等一百零八个好汉打家劫舍,劫富济贫的故事,后受招安,受职先锋,打辽国、击田虎、征王庆、伐方腊成功后,许多英雄被高俅陷害而死。我对梁山好汉由衷的敬佩,对高俅、童贯、蔡京之流的奸臣无比痛恨。
梁山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天闲星入云龙公孙胜,他不仅能腾云驾雾,而且能呼风唤雨,精通法术,在梁山排行第四。公孙胜曾破过高廉、乔道清、马灵等人的法术。摆起阵法,无人能敌。在打辽国时,还用这法,让兀颜统军的大将束手就擒。我对他真是佩服得无体投地。
在《水浒传》中,我既喜欢公孙胜,也喜欢方腊的猛将石宝。石宝武艺高强,惯使流星锤,一把劈风刀也神出鬼没。有一次,他和天空星急先锋索超相持,两个更不打话,斗了二十回合,不分胜负,突然,石宝用流星锤打将来,索超措手不及被打死于马下。邓飞大怒,挥舞铁链来战,石宝和邓飞过招十合,邓飞力怯,被劈死于马下。还有一次,李逵、鲍旭、项充、李衮四将敌石宝,石宝不战,李逵刚休息,石宝就冲上来,挥起劈风刀将鲍旭斩为两段。瞧!石宝武艺多高强,我多想拜他为师呀!
《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一直以“忠义”两字为主,忠的代表是宋江、卢俊义,义的是代表是李逵、鲁智深。宋江以忠义而深受梁山好汉的拥护,我却认为这是愚忠,毛泽东说过,宋江被招安后,成了朝廷镇压农民起义的工具,成了一把夜壶,人要用就用,用不着,谁都说脏。宋江真不该投奔朝廷,最后落得可悲的下场,使梁山兄弟也受到连累。看着梁山好汉一个个倒下,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
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这不愧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水浒传高质量读后感600字2
读了《水浒传》后,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农民革命'?显然都不是。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晁家庄园,三阮则'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没忘进房中搜看,'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水浒传高质量读后感600字3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着,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看到这本书我就想起了刘欢的好汉歌。梁山好汉他们个个侠肝义胆,敢报天下之不平,其好爽的性格光彩照人,令世人敬仰。这本书中以大量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小说中智取生晨纲、大闹清风寨、倒拔垂杨柳等一系列故事情节都描写得绘声绘色,引人入胜。
在《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宋江了。他被人称为“及时雨宋江”,是郓城县的一个小官史,为人好义疏财,并且非常孝顺父亲。因为他乐于帮助穷困的人,所以各地方的人们,都景仰他的德望。他受了小人的陷害,蒙上了不白的冤罪,被判了死刑。在万分危急的时候,梁山伯的英雄赶来劫法场,把他救上山去。后来,宋江当了他们的首领,大破高太尉所率领的军队。
《水浒传》充满了官逼民反的悲壮和“替天行道”的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小说通过对宋江领导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全过程的描述,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面貌,在封建专制社会具有普遍意义。作为对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治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士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酷暴虐的地方官;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社会黑暗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完全通俗口音写成的长篇小说,它标志着古代通俗小说语言艺术的成熟。《水浒传》的语言生动、活泼,极富表现力,充满生活气息。
无论写人叙事,还是描景状物,其语言或细腻,或简洁,或夸张,或明快,都显得粗俊爽,雄健豪放。在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水浒传》是运用日常口语达到炉火纯青艺术境界的典范。
《水浒传》不仅是农民起义的壮丽史诗,而且是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的光辉典范。它以辉煌的艺术成就了彪炳文学史册!
水浒传高质量读后感600字4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水浒传高质量读后感600字5
四大名著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吃亏后悔,却有“富贵淫,贫贱移,威武屈”的气概,最的是他身上有英雄气概,有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点让我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多少人能有他的魅力。这他的相貌,也他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在生活中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礼节,拘束,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的爱——一份关怀。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微笑不会让你失去,只能让你的人格升华。
水浒传个人读后感
夏洛的网高质量读后感500字1
《夏洛的网》一首关于生命、友情、爱与忠诚的赞歌。《夏洛的网》,一本看了就会让你爱不释手的书。
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作为一只落脚猪,威尔伯生来就注定要被送进屠宰场做成熏肉火腿,可是夏洛却利用自己吐丝的天赋使威尔伯免于一死,从此威尔伯安享天命,命运彻底被改写,可夏洛却鞠躬尽瘁,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夏洛先后在蜘蛛网上编织了四次字,从而彻底将威尔伯解救,它不畏辛苦,甚至为了朋友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何等高尚的情操?!与夏洛的无私奉献相比,我实在过于渺小,想起在弟弟傅邦家过夜吗,我居然拒绝为他做一些小事,我这样的哥哥,当的实在不够称职。
在夏洛死后,书中写了这么一段令人动容的话: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夏洛。'因此他还将夏洛的卵袋拿了回去,不过救威尔伯的还有坦普尔顿--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就是它从垃圾场里啃来纸片让夏洛抄写一些字眼。虽然它也讨厌威尔伯死了,那么它也没救了,老羊说:'到冬天就在乎了,那时的早上只有零度,如果威尔伯不在,你吃什么?'于是老鼠坦普尔顿就去垃圾场了。
我在想:如果坦普尔顿是个人该多好,那它就不用去垃圾场了。
现在人也是这样。又一次,我爸爸要去河南郏县,小赵老师的家在那儿,很想回家的小赵老师说:'如果我能变成裤子放进行李箱里该多好啊!'但你有没有想过,你到了那儿怎么出来?如果到了那里真的从行李箱蹦出来还不把我老爸吓死?
蜘蛛出生后有三只停在了谷仓,因为它们喜欢威尔伯,知难而进是蜘蛛的本性,友谊对人类是金钱,但爸爸说:'朋友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朋友认识就会有好运的,但是跟朋友一起更要讲义气。'
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是友情与朋友,如果失去了那两个词就等于失去了生命,所以行动起来吧!
夏洛的网高质量读后感500字2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夏洛的网》的书,其中我对夏洛的遭遇和命运很有感触。在别人将要把小猪威尔伯杀掉做成餐桌上的一盘美味的火腿时,夏洛用自己的丝编织了一个网,上面出现了五个奇迹般的字“了不起的猪”,这不仅使威尔伯逃脱了被杀的命运,还成为了一只“明星猪”,而夏洛的生命也慢慢走向了尽头……
我读了小说,有所沉思也有所感慨。夏洛这般为小猪威尔伯舍己救人的友谊力量,让我感到震惊。我认为友谊就是像夏洛对于威尔伯的情谊那般。
让我们去看看吧!有一位盲人小女孩,长时间的生活在黑暗中使得她极其渴望得到光明;一位即将走向死亡的小女孩将自己身上健全的器官捐给了那个盲人小女孩,让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在他人身上继续存活着,为别人带去生活的希望……雷军曾经说过:好咖啡要和朋友一起品尝,好机会也要和朋友一起分享。是啊!友谊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正所谓,千金易得,知己难求。茫茫人海,环目四顾,何人可引为知己?何人可堪称知己?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没有一个人不曾有过朋友,却有人不曾品尝友谊真正的滋味。是啊,夏洛与小猪威尔伯也是如此,为什么夏洛把小猪威尔伯当做知己,威尔伯也把夏洛当做知己?因为在威尔伯遇到困难的时候是夏洛不顾自己,拼命救了威尔伯,这份深情让威尔伯感动。
正是因为这种舍己的友谊力量使得我不得不为夏洛献上掌声。因为友谊,我们不再失落迷茫;因为友谊,我们慢慢走向成熟的殿堂;因为友谊,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绚丽多彩;因为友谊,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精彩纷呈。让我们倍加珍爱友情,让友谊天长地久!
夏洛的网高质量读后感500字3
承诺的份量很重,但凡给予他人承诺,就必须竭尽全力去完成它。然而谁又能把承诺演绎得了不起?当然是《夏洛的网》这本书里那只名叫夏洛的蜘蛛。
这本书讲述了小猪威尔伯与蜘蛛夏洛之间真挚的友情,让我重温了爱和友谊。夏洛用一张张写满字的网,夜以继日编织,只为朋友小猪威尔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承诺。最终,这个承诺让威尔伯获得了集市上的特别奖,免去一死。可却让夏洛的生命走向了人生的尽头……
威尔伯、夏洛之间演绎的凄美童话故事,深深打动了我,让我想起生活中也有许多良师益友。看完书后,我轻轻地闭上了眼睛,脑海里闪过一个人。只有他,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放学了,我正准备回家,天却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想冲进大雨之中,但又害怕被淋成落汤鸡,家里人都有事情,不可能来接我。沮丧的我只能回到教室,刚巧我的好友骏骏王在教室做值日。他见了我,疑惑地问:“你怎么不回家?”“外面下大雨,我又没有带伞。”我垂头丧气地回答。“我刚好带了两把雨伞,借你一把吧!”他把伞递给了我。“啊!太好了!”我喜出望外“要不我等你一起走?”“不用了,你家比较远,我还要好一会儿,你快回家吧!别冻着”他边说边把我推出了教室。
第二天直到中午,他都没来上学,我十分着急,便去问老师。老师告诉我:“骏骏王啊,他昨天没带伞,淋雨了,回家后就生病了,现在还在发高烧呢。”我听了老师的话,愣了……
《夏洛的网》伴我成长,它和我的朋友告诉我一个道理: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友情吧,莫要等它失去后才追悔莫及。
夏洛的网高质量读后感500字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夏洛的网》,它令我心潮澎湃。这本书主要写了小女孩弗恩救下了一只落脚猪,当她把猪养到父母不同意再养时,送到了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在那里,小猪威尔伯与蜘蛛夏洛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当夏洛知道威尔伯的命运将是熏肉火腿时,义无反顾地编织出各种奇异的文字,救下了小猪。从此,威尔伯有了一个安享天年的晚年,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为了小猪,夏洛奉献了太多太多。当威尔伯孤单时,是夏洛陪伴他一起走过了无数个漫长、难熬的黑夜,给小猪带来了快乐;当威尔伯面临宰杀时,还是夏洛,用爱编织成了大网,拯救了小猪……至今,我依然记得夏洛在死前编织的“谦卑”二字,在我心中,是在赞美夏洛。夏洛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为了回报吗?不,当然不是,友谊是不需回报的。为了朋友,夏洛无时不刻不在忙碌着,即使在临死前也在为威尔伯着想。这难道不是人间最纯真的友谊吗?此刻,我的心中不免泛起阵阵波澜。
感动之余,也引起了我的沉思。在这个处处充满竞争、人人想成为人上人的社会,这种友谊还多么?难道过惯了舒适生活的我们已经不习惯这种人间最平凡的友谊了吗?
想着想着,我的思绪回到了几天前,那天,我正在认真地做作业,朋友走过来问了我一道很难理解的奥数题。“那是我思考了好久才想出来的题”,我把头一扭,心想:“我花费了精力、时间好不容易才想出来的题,凭什么你不动脑筋就可以知道答案?”于是,我摆了摆手,说了一句:“这道题我也不会,你去问别人吧。”看着朋友失望地走了,我心里还得意。夏洛为了朋友可以付出那么多,可我却如此小气,真是太不应该了。
读了这本书,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至死不变。我想,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她虽然只是一只又小又卑微的蜘蛛,却能做出如此多令我们人类为之感叹的事,那我们,就更应该凡事多为朋友着想,建立真正的友谊的桥梁。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读《夏洛的网》这本书吧!一起来感受人间可贵、纯真而感人至深的友谊吧!
夏洛的网高质量读后感500字5
今年,寒假,我读了《夏洛的网》那本书,里面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又颇受感动。
《夏洛的网》主要讲:在朱克曼家的粮仓里,住着一群小猪及其它一些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异常深厚的友谊。然而,威尔伯的未来和命运却是成为一根根熏肉火腿。作为一头猪,威尔伯只好悲痛、绝望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可是,好伙伴夏洛坚信它能救威尔伯。夏洛吐出一根根蜘蛛丝在猪栏字上织出了被人们称为奇迹般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它终于得救了。但是这时,夏洛的生命却已经走到了尽头。
是啊,正是因为真挚的友谊,夏洛的美好品质更让无数读者感动。看到夏洛织网时的耐心、辛苦时,我不禁为她担心起来,害怕她会突然从网上掉下来。看到夏洛平静地死去时,我为她能用毕生心血完成承诺而感动,流下了眼泪,对她十分佩服。看到夏洛给了威尔伯承诺后,我觉得一只小蜘蛛完成不了这个关于命运的诺言,可看到夏洛想出这个好办法时,我又体会到她的机智。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种无价的财富叫做“友谊”。要是我们的生活中,社会中,没有知心的朋友,没有真正的的友谊,那么,你将会多么的孤独啊!
记得有一次,我的朋友向我请教一道数学题。那道题可是,我整整用了半个小时才想出来呢!我想:这可是我的劳动成果,怎么能告诉你呢?于是我对他摆摆手,说道:“这道题我也不会,你去问别人吧!”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我内疚极了。既然是朋友,就应该互相帮助,而不应该为一点点利益而斤斤计较。我看着他焦急不安的样子,急忙跑上去,说:“刚才那道题我想出来了!来,我教你吧!”我耐心地为他讲解,碰到他不懂的地方就不厌其烦地为他讲解好几遍,直到他完全弄懂为止。
读了这本书后,我更加深信,朋友之间是不计较得失的,真正的友谊是经得起考验的!在朋友需要帮助时,我们要及时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我们要用真诚和善良浇灌友谊之花,让它永远长青!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
读完了《平凡的世界》我有很多感触。
《平凡的世界》是作家路遥的作品,这部书激励了无数青年,让无数人重燃对生活的希望。它主要讲了孙少平一家艰苦奋斗的经历,其中的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例如永不服输的少平少安两兄弟、善解人意的润叶、爱议论别人的侯玉英等等等等。
这部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情节的跌宕起伏,书中的一字一句都牵动着我们的心,读到最后更是令人感动,从书中不难看出作者路遥为此书做下了许多的生活积累,此书最令人振奋的便是两兄弟的奋斗历程,两人家境并不富裕,甚至是出奇的贫困,可他们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与生命做起了斗争,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自己的生活。
另外,还有他们的爱情,少安因为家境贫寒又要供弟弟妹妹上学,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同时也放弃了和润叶的爱情,当润叶再次向少安说明自己的心意是,少安明明喜欢着润叶,可是为了润叶的生活,他放弃了这份爱,这是多么伟大的品质,多么让人感动。
从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道理:比如坚持、努力、适当的放弃、忍耐。
我推荐大家都去读一读这本书,它会让我们更好地面对生活,面对压力,面对困难。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2
亲情,是一个温暖而沧桑的字眼,浸润在这部小说的角角落落。
少安和少平多少次面对自己年迈的父母和幼小懂事的妹妹时都流下了眼泪。眼泪不该为肉体上的疼痛而流;也不该为挫败和世人的不理解而流。男人应该把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留给自己心爱的人。哪怕有座山背负在身上,家,都是唯一的港湾。
这本书,也将我从爱情的懵懂中惊醒,不再认为爱情不过是两个人之间的事。路遥笔下的爱情是纯洁平淡而又灿烂夺目的。少安因为一天比一天更差的光景而拒绝自己深爱而且会一辈子放在心里的润叶,这是一种深沉的爱;兰花满心爱着不中用的王满银,只因为他曾给过少女时的自己最美好的时光。这是一种偏执却深刻的爱;少平两年后孤身一人来到与晓霞约会的地点守候着她不可能的出现,这是一种亘长的爱。总之,每一段发生在这里的爱情都让人有长久的思考。少安与秀莲的爱是因为两人共同度过了人生最艰难的时期。少平与晓霞的爱是因为两人之间有着深刻的理解与信任。路遥告诉我们,爱总是在岁月的流淌中不经意萌发的,像初芽的杨柳一样令人愉悦。一直很讨厌自己丈夫李向前的润叶在丈夫压断了双腿之后居然奇迹般地萌发出了对这个不幸的男人的爱;最让人惊讶而且欣慰的是田润生与郝红梅的意外相逢以及之后的坠入爱河,爱情原来是这样让人雀跃和充满活力。
一座隐在沟壑万千的黄土高原里的村子。一个平凡的世界的缩影。却因为路遥,我们却能在平凡中看到那些点点滴滴的不平凡。善与美、丑与恶,全部由路遥创造出来的世界里面的那些平凡的人来演绎。
在这厚重的文字中,我在努力感受一个个平凡而崇高的灵魂。也渐渐明白,不要埋怨生活不能给予你所有的渴望,也不要后悔自己选择每一步前进的道路。生活是很普通的,是需要创造,需要苦心经营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3
这个暑假,我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品读了大作家路遥的名作《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就像一扇大门,把我带进了一个从未认知过的世界,带回到了中国的过去,认识了平凡却不简单的人——孙少平和孙少安。
这是一部十分感人的小说,虽然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但主角孙少平和田晓霞那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就像让我回到了过去,回到了他们的年代。而作者细腻的描写,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孙少平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他虽然因为家庭环境而有些自卑,但他从来不向贫苦的生活低头,为了自己的.目标,一直努力前行。自从认识田晓霞后,他开始不自卑了,成为了一个开朗、阳光的少年。通过自己的努力,孙少平从一个月薪几十元的揽工汉,变成了一个月薪好几百的掏碳工班长,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进步啊!所以,我要像他一样,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畏惧,努力做好每件事。
而孙少平的哥哥孙少安也是一个性格坚强,舍已为人,值得大家学习的人。13岁时,因为家庭原因,他不得不放弃学业,把学习机会让给弟弟妹妹,与父亲共同承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任。这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大无畏精神啊!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好家人。而我现在与他年纪相当,却连家务都很少做,离开父母,生活都不能自理,在父母的保护伞下,要什么有什么。却偶尔还要发脾气,做一些惹他们不高兴的事情,真是觉得惭愧极了。
《平凡的世界》鼓舞了不少的青年人,真的是“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啊!我相信你们也会从中看出书中的不平凡,希望大家也可以仔细品读这本史诗级巨作。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4
《平凡的世界》是作者路遥1988年完成的百万字小说。1991年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部小说分为三部。
我最喜欢其中的第二部。写的是孙少平因为家里光景不好,所以孙少平的哥哥孙少安,十三岁在家干农活,孙少平读书到高中毕业,开始当教师,然而他并不满足现在。于是和家里人说去黄原打工,孙少安这时已经和妻子开起“砖厂”,孙少安的父亲提出分家,孙少安无奈同意了,所以一家子的重担落到了孙少平的肩上,他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寄钱。因为妹妹要考大学,所以孙少安也要给妹妹钱。可她不要,没办法,去找孙少安,让孙少安说是他寄去的。孙少平工作很卖力,每天干完活都会伤痕累累的,但他觉得这不苦,以为是他自己选择的道路。后来妹妹考上了大学。
我觉得孙少平的精神非常好,他愿意寻找别的出路,而不愿意受命运的摆布,他要走自己选择的路,不管将来成什么样,他都不会放弃自己的路。就算他选择的路还没有原来的好,也不会打退堂鼓。他相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出路。
孙少平有着自己的理想,哪怕他的立项并不太好,他不觉得自己的工作就是他的理想。他只想让自己感觉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并且他觉得,重要的是工作要有快乐,就算工作不好,只要满足着两个条件,就是值得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5
站在浮华的世界尽头,一切似乎都只是过眼云烟,可是蓦然回首你会发现,褪去浮华的简单,平凡的世界,虽然没有轰轰烈烈,却安详而又和平。
《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当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的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故事中,主人公孙少安带着一家人,经历了贫穷,饿着肚子劳动过日子,兄弟姐妹们一天天长大。可是造化弄人,他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教师田润叶忍痛分手,与后来结为夫妻的秀莲相亲相爱,虽然日子十分的艰难,但他从未放弃,而是一直努力,与妻子并肩奋斗,为了过上富裕的日子,照顾好一大家子的人,没日没夜辛苦的劳动,好在最终他成功了,开办了属于自家的砖厂,带领全村人致富。孙少安的弟弟孙少平有着高尚的品格,他的理想与钱财无关,与功名利禄也不相连,那种单纯的理想好像能够净化人的灵魂,使人读来如沐春风。
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如此苦难,可这样的一家人仍然相亲相爱,与现代社会的人和家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现在社会中部分子女在分家时,为了多分得父母的财产,不惜对簿公堂,以至于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有的子女甚至从来没想过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路遥为我们讲述的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处处充满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应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还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有所收获。
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高质量1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呼兰河传〉〉,它是一个20世纪80年代的一个叫萧红的女作家写的,我觉得她的文笔非常大气。萧红以灰色的笔调描述了。
书中,萧红用轻盈的笔调写下了她的童年,其中,萧红很多次提到了她的祖父与她嬉戏玩耍的场面,因为在家中,只有祖父最关心她,而其他人却非常歧视她。书中有一处情节最是我难忘,萧红趁祖父不注意,往他的帽子上插满了玫瑰花,祖父却没有察觉,还说:“这季节的玫瑰真香啊!”萧红在旁边哈哈大笑。
读到这里,我感觉萧红的童年是过得非常无悠无律同时也感到自己身在童年感到高兴,是呀,童年是上帝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童年。我又为萧红感到惋惜,因为她31岁就死了,如果她不这么早死的话,也许还能给我们留下更多更好的作品。
呼兰河畔的生活,故事里充满了那时候的人的迷信的影子,什么海龙王啊,什么叫魂啊的,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个大泥坑。那里人是萧红那年代最平凡的一种人,靠自力更生却摆脱不了小市民的身份,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喋喋不休。烂漫的笔调下刻画出的一个寂寞的世界。迷信还是迷信,跳了大神,给人去病。看了生日再去嫁,若是生日不好但家财万贯的男孩是可以嫁得的。虽然这么愚昧,这么这个样却在这么个家庭还有这么个温馨,点点的那种,好像炊烟一样迷茫,摸也摸不着,碰也碰不透
啊,真想永久停留在童年。可是时光总是要走的。那就用一颗善良、热情、奋进的心来好好珍惜、感受这如花的大好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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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读了《呼兰河传》。
一开始读,觉得味道怪怪的,老有一种调侃味道流露于字里行间;再往后读,心情逐渐变得沉重起来,感觉作者的平实的叙述中似乎在揭示国民的劣根性,再后来,感觉就更复杂了,一时间觉得说不清楚。于是,去了解作者萧红,了解此书的创作背景。
被誉为“30年代的文学洛神”的萧红,是民国四大才女中命运最为悲苦的女性,也是一位传奇性人物,她笔锋犀利,有着与女词人李清照那样的生活经历,并一直处在极端苦难与坎坷之中,可谓是不幸中的更不幸者。然而她却以柔弱多病的身躯面对整个世俗,在民族的灾难中,经历了反叛、觉醒和抗争的经历和一次次与命运的搏击。她的作品虽没有直接描述她的经历,却使她在女性觉悟的基础上加上一层对人性和社会的深刻理解。她把“人类的愚昧”和“改造国民的灵魂” 作为自己的艺术追求,她是在“对传统意识和文化心态的无情解剖中,向着民主精神与个性意识发出深情的呼唤”。萧红的一生是不向命运低头,在苦难中挣扎、抗争的一生。作者在写完《呼兰河传》两年后去世,葬于香港的浅水湾。
《呼兰河传》是萧红以自己的家乡与童年生活为原型创作的。作者写了她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城镇的单调的美丽、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在艺术形式上是独特的:它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述故事,却没有主轴;全书七章虽可各自独立却又俨然是一整体。作家以她娴熟的回忆技巧、抒情诗的散文风格、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造就了她“回忆式”的巅峰之作。茅盾曾这样评价她的艺术成就:“它是一篇叙事诗,一片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越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这美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惑。”
《呼兰河传》前四章,作者以画家的笔墨描绘出呼兰河的风俗人情画面,可谓多姿多彩,生动自然,又创造出一种散文诗的意境,纯朴清新,一种别样的美。
“天空是灰色的……而且整天飞着清雪。人们走起路来是快的,嘴里边的呼吸,一遇着严寒好像冒着烟似的,七匹马拉着辆大车,在旷野上成串的一辆挨着一辆地跑,打着灯笼,甩着大鞭子,……这批人马在冰天雪地里边竟热气腾腾的了。”多么典型的东北小镇,多么有意境!
那卖馒头的老者,脚踏有圆滚滚的鸡蛋大冻掌子的鞋子,背着箱子颤颤惊惊地往前走,眼睛晴挂着霜,胡子的冰溜沉甸甸的……
大泥坑子、卖麻花的、卖豆腐的、跳大神、放河灯、野台子戏、逛庙会、祖父的后园、玫瑰花、狗尾草、火烧云……读吧,小镇的童年生活皆历历在目。 “拉大锯,拉大锯,老爷(外公)门
口唱大戏。接姑娘、唤女婿,小外孙也要去。”……听吧,有趣的童年歌谣亦声声入耳。作者信笔写去,自然而洒脱,毫不娇柔造作。
小说的后几章写了漏粉的生活,虽贫苦却能苦中作乐,让人感到一种凄凉和悲哀。写小团圆媳妇被折磨死,周围邻居评头品足,使人既为他们的愚昧狠毒而痛恨,也为他们被毒害不觉悟而痛心。最后写王大姑娘同磨官冯歪嘴子的爱情,让人不禁为他们的勇敢,为他们顽强的生命力而赞叹。
特别欣赏作者的语言风格。读文章,感受作者娓娓道来,感受语言中透出的机智的幽默。你绝不会因为一个个情景的有趣而欢笑,即使有笑也是沉重的,凄凉的,含着眼泪的。让我们既同情呼兰河镇老百姓的的不幸,又原谅他们的麻木。
最喜欢“祖父的后园子”,有诗一般的意境,童话般的情调,有祖父的庇护、娇惯、溺爱中那种悠然恣意的任性的成长快乐。真好!
合上书,觉着茅盾先生的评价真是太到位了,《呼兰河传》——如诗、如画、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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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作《呼兰河传》。这本书讲了呼兰河城的一些有趣的习俗和那里人的生活。
在呼兰河城,人们会说到“龙王爷”。这个“龙王爷”应该是那里人的迷信,有点类似于我们说的老天爷。有一位父亲说没有龙王爷,我觉得他是对的。有个小孩给龙王爷戴了个草帽,别人都在议论这个小孩。我觉得没什么,而且还挺好玩的。
呼兰河城经常下雨,下雨后,就会有泥坑。这可不是一般的泥坑,这是“杀手泥坑”。许多动物都死在里面,因为上面有一层硬壳,动物们不知道下面就是陷阱。我觉得如果死的多了的话,硬壳上应该有很多很多洞,这样的话动物们和主人们应该会注意的。
城里有一些卖麻花的,这些人都是挨家挨户地问。一位母亲和她的孩子们买了一些麻花,但大小不一,就开始互相抢了。母亲追过去,他们也开始跑,结果母亲摔到了泥坑里。我认为这些孩子太调皮,也有一点自私了。大姐先挑,老小最后,这是常理。而且自己就吃自己挑的,有什么不好?孔融让梨的道理多好啊!可能还有点笨,因为追着追着自己的就容易坏。大的没拿到,小的也没了。
还有一个就是呼兰河的冬天。唯一一个特点就是――――冷。作者也很夸张,再冷不可能冻掉耳朵呀!除非是高原。平常冬天可能鼻子、耳朵都红了,再厉害点也就僵了、裂了。大自然太威风了。
还有一个迷信,就是“跳大神”。有一个大神,也要有一个二神。不好的二神可能会惹怒大神,但大神却会骂病人。这太不合道理了!谁欺负你,你就骂谁,拿无辜的人当出气筒,这可不行。病人被大神骂是不吉利的,看来病人的安危都在二神的手上啊!
这就是呼兰河城。是不是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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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和追求美人类固有的天性,人们欣赏自然的美,创造生活的美。而作家艺术家们开垦出人类美的艺苑,以自己的才华和心血培植出一株株千姿百态的艺术之花,为人类生活增添无比绚丽的色彩。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这部书是着名女作家萧红后期的重要作品。在中国三十年代文坛上,年轻的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融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为世界文苑开出一朵美而不艳的奇葩。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的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有着心智未开的居民和乡村应有的纯净生活,虽然不如大城市的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写童年时的爱玩的花园: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我特别喜欢这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小团圆媳妇那一章,看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和萧红同样大的一个女孩,也就12岁。12岁一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本该在父母面前撒娇,却千里迢迢到这里当童养媳,因为活泼,不像媳妇,所以受到婆婆的打,叫她变得更懂事更听话,这打持续一个冬天,不管白天黑夜,“一天打八顿,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她婆婆这样说,打她是为了让她懂规矩!后来女孩子给他们折磨得快发疯了,他们就听跳大神的话请人给她洗热水澡,滚水,昏过去用冷水浇醒再洗,洗了三回,就这样活活把人折磨死了!愚昧,可悲!
整篇小说朴素流畅,宛如你与作者在一个美丽的繁星当空的夜晚,听她娓娓讲述着呼兰河—她美丽的家乡。尽管凄婉,尽管优郁,却仍然美丽得动人。恰如茅盾所言,比象一部小说更为诱人。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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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学《祖父的园子》一文时,史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本书是萧红的一生将走到尽头时写的长篇小说,当时她还不到30岁,但身体十分虚弱,患有多种的疾病,31岁时就去世了。
这本书萧红用了灰色的笔调写了呼兰河,呼兰河也是萧红的母亲河。书中大多数的内容都是她童年时候的故事,很多都是她和祖父在一起的趣事。萧红小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家族中好多人歧视她,只有祖父关心她。她和祖父在一起总是快乐的。
书中有些情节是很好玩的,比如萧红趁祖父不注意,就把几朵玫瑰插到祖父的帽子上,她祖父毫不知情,还说:这园子里的玫瑰真香啊,萧红在旁边乐的哈哈大笑。读到这里,也可以感觉萧红童年和祖父在一起的快乐,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了吧?
在《祖父的日子》这篇文章中也可以体会到这种快乐,她去给祖父“帮忙”,她拿不动整把锄头,祖父就给她锄头的“头”。她在地里乱锄一阵,祖父也不生气,两个人还开小差玩了起来。
样就故事还有很多,都能让人捧腹大笑。
看完这本书后,我还感觉那时的人很迷信,什么海龙王啊,叫魂啊?
仔细读完这本书,我内心复杂。萧红回忆了很多童年的事,可是笔调是灰色的。平淡的像秋水一样,灰色的天空,灰色的城市,灰色的社会……我想这就可能因为作者身体的疾病让她觉得所有东西都是灰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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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书店,在书架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一本我熟悉的书,那是萧红的《呼兰河传》,书的封面是土黄色的,加了很多精美的画片。而我家中藏有的这本书的封面是黑色的,只有一张作者的小照,忧郁的眼晴看着前方。
初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年龄还小,对于书中表达的深层次的悲哀无所体会,只觉得作者描绘的童年生涯是格外的生动有趣。慢慢长大,再次阅读萧红的时候,却从她那字里行间读出了淡然的忧伤。《呼河兰传》由几节故事组成,看似这些故事是零是零落的,形不成完整的线索,但文章始终带着细腻的抒情。她用一种很散淡的语言来描写荒凉,“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种笔调就像有人给她写的传记中说到的那样:这个人的手臂里有内伤,伤到了骨骼,那骨骼就是给扁鹊看,也已经变色。但是她倒背着双手。她到门外面去,她说天凉,说风大,说橡树的红色叶子落了满地。
萧红的一生是很不幸的,虽然她被鲁迅认为是“当今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但她柔弱多病的身躯几乎承受了那个动荡时代的全部屈辱和苦难:社会的、民族的和性别的;精神的和肉体的。她在临终时的留言:“我一生最大的痛苦与不幸,都因为我是个女人。”令人心酸。印像中萧红总是在路上漂泊,在战火纷飞中从中国最北方的城市到中国最南方的城市, 她总是在行走,而在行走的路上,过往的、留下的,皆又是最寂寞的风景。
《呼兰河传》写作的时间跨度很大,在“七 七”抗战爆发时开始酝酿,“八61一三”上海抗战失败后开始动笔写作,直到1940年12月才在香港完成。而这个时期几乎是萧红一生不幸的缩影,她在疾病中还因战乱颠沛流离;在感情是中深泥淖。她虽被开除出“祖籍”,故乡也早沦于敌手,但人总是会有一种思返的心理,尤其在对前路深感茫然的时候,这样的想法愈发的强烈。
从《呼兰河传》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深深地感觉到当时的萧红是孤独、寂寞的。她曾对老朋友白朗这样说:“未来的远景已摆在我的面前,我将孤寂、忧郁以终生!”她渴望着从现实的重负中解脱,而这种解脱恰恰是难以做到的,于是,她便想留守着一方童稚年代的美丽的土地,幻想着远离喧嚣的宁静。
但是,作者小时候对于荒凉的记忆像是深深的烙印,存于她的思想中。所以整部小说的基调是深沉的、哀婉的。印像最深的那一段是她写的跳大神: “跳到了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回山的鼓,个个都打得漂亮。若赶上一个下雨的夜,就特别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起来彷徨。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途的人在夜里拆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在生离死别,万分地难舍。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人世间,再多的繁花胜景,终了也难以逃脱最后的凄凉。很平淡的一些句子,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悲哀。
那里的人们似乎都过着卑琐平凡的生活:“天黑了就睡觉,天亮了就起来工作。一年四季,春雨冬雪,也不过是随着季节,穿起棉衣来,脱下单衣地过着。”“老,老了也没有什么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吞;走不动了,就瘫着。”“病,人吃五粮,谁不生病呢?”死了,哭一场,埋了之后,活着的仍旧过日子。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小说描绘的日子何尝不是现实生活中的缩影,过去是怎么来的,未来又会怎么样,生或死,都是自然的规律,该发生的事就那么平静而自然地发生了,有什么是不该发生的事呢?人们麻木地生活着,一天又是一天。
我不知道,作者笔下后园的小倭瓜是不是还在年复一年地开着小黄花,但我却知道,岁月可以流逝,人会变老,而有些记忆却永远都不会走远。于是我开始向往,向往着去那片黑土地上走一走,去看一看,去感受一下时空的流转,也许,在现在与未来的道路上,我们永远都知道,风景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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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暑假又来了,在开头这几天,看了萧红姐姐的《呼兰河传》,这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全书共七章,描写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东北小城呼兰的风土人情,真实而生动地再现了当地老百姓平凡、卑琐、落后的生活现状和平庸愚昧的精神状态。第一章: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的交通要道上坐落着一个“大泥坑”。第二章:民俗民风: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等。第三章:写与祖父的快乐生活。第四章:荒凉的家、荒凉的园子。第五章:胡家小团圆媳妇的悲惨之死。第六章:我家的一个亲戚有二伯,他是一个光棍,他古怪的性格。第七章:邻居“磨官冯歪嘴子”的苦难生活,卑微的活着。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描写童年时的爱玩的花园: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 我特别喜欢这一段,几翻就翻到,快背得出来了,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如果童年的花园和爷爷带给了她许多的快乐,那么和她差不多年龄的小团圆媳妇那一章节,让人看得透不过气来!让人悲哀!12岁,一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本该在父母面前撒娇,却千里迢迢到这里当童养媳,因为活泼,不像媳妇,所以受到婆婆的打,叫她变得更懂事更听话,这打持续一个冬天,不管白天黑夜,“一天打八顿,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她婆婆这样说,打她是为了让她懂规矩!后来女孩子给他们折磨得快发疯了,他们就听跳大神的话请人给她洗热水澡,滚水,昏过去用冷水浇醒再洗,洗了三回,就这样活活把人折磨死了!愚昧,可悲!
“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越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这美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惑。”推荐大家有空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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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看了矛盾的评价,使我很好奇作者萧红笔下的故乡的故事和人们?她的故乡是什么样子使他怀念?很想知道关于作者故乡呼兰河城的人、事、景、也就是所说得风土人情,人情世故。在那个时代,没有通讯设备,信息工具人呼兰河城人们的生活娱乐又是怎么打发的?带着这些问题,怀揣着好奇心我走进了她的故乡。
作者总共用七章篇幅描述呼兰河城里的故事,1、讲述了故乡呼兰河城的大环境、2、故乡呼兰河城的精神面貌,娱乐。3、故乡呼兰河城的自己家里的故事,和祖母祖父亲戚间的故事,4、故乡呼兰河城作者的邻居街坊的故事,5、因为跳大神团圆媳妇的死,6、在城里四处游荡好吃懒做的有二伯,7、工人冯歪嘴子的生活。
通过,第一章介绍的故乡的整体环境,轻轻松松把读者引进故乡呼兰河城,让读者感受到呼兰河城是一个自然,美丽,可爱的地方,“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的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着自然的结果。”在当时没有出现信息工具,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娱乐方式,晚饭后大家(邻居们)围坐在一起,看天上的火烧云,唠唠家常。
每一章读后感受如同矛盾评价的“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读完第五章,因为跳大神团将一个如花的少女活活整死。我的眼角湿润了。因为人们的愚昧和无知,在那个时代女性的地位始终不可以和男人平起平坐,他们的行为举止一定要附和当时人们所认为的规矩,说话小声小气,走路慢油油,一旦不符合标准一传十,十传百,都认为你是外星人来的怪物,没有自我可言,更无法谈论女性自己的想法,要么使用酷刑(暴打)让你顺服。
团圆媳妇因为平时大大咧咧,为了把活做完,走路如风,平实说话口无遮栏,只 有12岁的她,受不住婆婆的暴打,而喊回家,暴打的程度更变本加厉,团圆媳妇受不住,倒下了,本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在左邻右舍的胡乱猜疑下,团圆家给团圆媳妇请来了大神,没病都被整出病来,跳大神里的各种奇怪、病态的动作,吓坏了团圆媳妇,半夜常常被噩梦惊醒,又哭又叫,吓坏了团圆家,不断的请大神,就这样来来去去,跳大神中各种病态的举动,将一个活生生的少女折腾死了。
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因为她的言行举止,对于现代的眼光去看待团圆媳妇的一举一动,她和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样只是真实的表现自我,一个天真可爱的少女,但在那个封建,迷信,愚昧,无知,偏僻的呼兰河城里 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在这种无知,不科学的行为活生生的折腾致死,
而左邻右舍,面对团圆媳妇的死表现得麻木不仁,当初跳大神活动各种病态的举动,对于他们是再好不过的大戏,他们以看热闹的角色,在边上添油加醋,事后当成家常便饭后的娱乐新闻,家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团圆媳妇的进展。
我深深感受到那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在一个平平淡淡的小城里,因为那地方充满愚昧无知,在深处藏着一只吃人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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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抱着一叠从书店买回来的书回到了家里,喜欢泡上一杯奶茶走进书中感受人与人之间现实生活当中没有的情感。这种感觉,这种处境,这种生活,也许也是仅有童年的萧红才会有,看似是完美的,但其中却是悲哀的。
记忆中、脑海里仍然浮现着《我和祖父的园子》中那个名叫萧红的小女孩的调皮可爱的映像,一向想去认真地读读她写的那本《呼兰河传》,仔细的品味书中萧红童年的纯真的情感,我也把这本书放在了最终的阅读中。带着这样一种纯真、完美的印象,我在一个午饭后抱着几种复杂的情绪,翻开了这本《呼兰河传》。
在故事里,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人们和家畜无论是在晴天,还是在下雨天都会遭受到灾难,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那里边。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这是在文章的第一章所出现的一个让人有些愤怒和感觉可怜的镜头,它让我不又不感慨:当初的人民是多么愚蠢啊!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命的,这就是他们悲哀的地方!我完全不明白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的相信天命,是什么让他们掉入这个万丈深渊。
其实很多时候,生活就如同萧红所说的,人们也不必须都是精神饱满的,而大半是被吓得脸色发白。有的虽然已经过去多时,还是不能够很快得抬起腿来走路,因为那腿还在打颤。
文中的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她芳龄十二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天真无暇的学习时光,但在她的生活中,十二岁也许是个噩梦,是一份孤单与无奈的痛。她被过早地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刚来时是那样的健康、活泼,开朗。但不久后,她就一个人孤单地生活在一个陌生而又可怕的环境里,尽心尽力地做事,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毫不留情的打骂,在人们眼里,婆婆打她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但没多久她就匆匆地离开了人世,也许她还有什么心愿未了,也许,死对她来说,是个解脱。
让人寒心的还在后面。她的家人的确辛酸,但不是因为她的死,而是自我为了她用了那么多的钱,花了那么大的心血,认为这是一个赔本的买卖。与其说团圆媳妇的死是被吓的,还不如说她的死是被当年封建社会害的,如果不是封建社会,也许她会继续天真下去,继续勇敢的活下去。我不明白在这个村庄里,在这座城市里,在旧中国这片土地上,还有多少像团圆媳妇这样受到迫害的小姑娘,一个团圆媳妇的死去,也换不来更多的像团圆媳妇这样守着迫害的女孩!王大姑娘的死,胡家媳妇的死。也许在那个年代里,她们的遭遇在人们看来是活该,是自作自受的,是没有人能够拯救的,原因仅有一个,那时候的人,早以被钱蒙蔽了双眼,这就是以往的中国,以往的社会,以往的堕落,以往的不平等的人啊!
在萧红的记叙中,她的童年生活是又欢乐又寂寞,因为她的活动地就是后院的那个大花园。在这座大花园里,可爱的萧红和祖父一齐玩耍,一齐干活,一齐欢乐。萧红童年的生活充满了特殊的乐趣。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我的童年,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像一幅神奇的画,只因为有泪,也有乐,还有那学习时流下的汗水;又像一首诗,只因为它记录了我们一生中最最完美和天真的时光,在某一个地方也埋下了我们的汗水;还像一曲歌,歌唱了童年,也歌唱了以往的稀释年华动人的故事。
在童年里,我们能够自由地玩耍,没有烦恼,没有战争。仅有落叶一片一片触地,时代一点一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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慵懒的周末,在阳光的催促下,我拉开散满墨香的书柜,捧出一本《呼兰河传》。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我轻轻地翻到扉页,漂浮的目光落在了黑色的字体上。
严冬封锁了大地,则大地满地裂着口。在那座逼仄简陋的呼兰河城里,在那条从南到北五六里长的东二道街上,上演着一幕幕悲喜剧:卖豆芽菜的王寡妇的独子到河边去洗澡,掉河淹死了,王寡妇也从此疯了;染缸房里两个年轻的学徒为争街头上一妇人,其中一个把另一个按进染缸里淹死了;豆腐坊里两个伙计打仗,把拉磨小驴的腿打断,使一个妇人的眼睛哭瞎了……寒冷荒凉的东北大地,卑琐平凡的生活,对生命漠然的人们……“满天星光,满屋月光,人生何如,为什么这么悲凉?”萧红如是感叹。
火烧云上来了,霞光照得小孩子的脸红红的。那片园子,便是萧红童年无拘无束的小天地。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在天上逛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会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是自由的。
萧红跟着祖父在菜园里溜平土窝,却一脚把菜种踢飞了;她跟着祖父浇菜,却拿了水瓢,拼尽力气把水往天上洒;她……园子里荡漾着她的笑声,一串一串追着人走,只是满世界的流光溢彩。生机盎然的园子,多姿多彩的生活,与祖父欢乐着萧红……“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萧红回忆趣味横生的园子和舒展她人生的祖父。
掩卷沉思,萧红为呼兰河城所做的传,何尝不是她自我的人生阅历呢?萧红用生动的字句娓娓道来的,何尝不是对岁月易逝,人生无常的叹惋呢?小城人们麻木不仁的态度,何尝不是封建剥削和压迫导致的呢?
小城人们听天由命,对生老病死置之不顾,无疑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我想,生命不是彩排,对生活以无限热情,拥抱无限精彩的明天。宗璞亦说“花和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所以,我们要永怀希冀,将有限的生命汇入无限的生命长河,共创辉煌。
对生命憧憬的冯歪嘴子,敢于打破封建传统规矩,勇敢地追求幸福,任凭人们奚落,仍与王大姑娘结了婚。婚后,打击接连落在他肩头。然而,冯歪嘴子却顽强与命运斗争。冰冻的黑泥之上,生命正在昭示光辉。我想,风雨来临之际,应以坚韧、永不言弃的态度而对。在失败中找到转机,在成功中奠定基石,在逆境与顺境中同样坚持奋斗的姿态。
漏粉房里飘荡着凄婉却不息的歌声,演绎着生命的本色。
阳光从脚尖悄悄爬上眉睫,我慢慢合上书。
风拂过,吹走心灵废墟,顽强以待。
风拂过,吹散心灵喑哑,重现笑靥。
呼兰河传读书感悟
高质量读后感600字西游记1
《西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书,它是一本神话故事,也是四大名著之一。它讲的是唐朝时期,有一个和尚,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的艰难险阻。
他的三个徒弟有:猪八戒.孙悟空和沙僧。和大家一样,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每次都是孙悟空把唐僧从险境中就,救出来。其次就是猪八戒了。他鼓着个大肚皮。成天好吃懒做。背着个大耙子,还天天号称自己以前是天蓬元帅。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终于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弱点很多的人能讨人喜欢,让人记住,是很不容易。沙僧老实厚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个鲜明的特点,每个特点都被作者表现的活灵活现。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
高质量读后感600字西游记2
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高质量读后感600字西游记3
暑假里读了《西游记》,我被这本神话书深深吸引。
书中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他们每一次的历险都是那么的扣人心弦,看到紧张处,我连大气都不敢出,直到最后降伏妖怪,我才松了一口气。
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本领高强,有正义感,遇到妖怪总是毫不畏惧,碰到困难也从不放弃,保护师傅取到真经,他的功劳最大。猪八戒虽然有些小缺点:贪吃,还有点懒惰,但是他任劳任怨,常常会被孙悟空派去做一些苦差事。猪八戒经常会闹出一些可笑的事情来,每次看到这些地方,我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沙和尚和白龙马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一个挑担,一个驮师傅。师傅唐僧只会念经,不会降魔,可是他却有坚定地信念:不取到真经,就绝不回去。他常常分不清谁是妖怪,每次看到他把妖怪当好人,还常常冤枉孙悟空,我就很着急。好在最后师徒同心合力,终于克服所有的困难,取回了真经。
这本书讲的故事虽然是神话,但在现实中却很有意义。它告诉我,要想做成一件事,首先必须不怕艰苦,要付出努力,才能成功。其次,还要和同伴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能发挥最大的优势。
高质量读后感600字西游记4
暑假,我读了一本故事书,这本故事书的名字叫《西游记》。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人保护唐僧去西天如来佛祖那里取经的故事,沿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孙悟空能打败妖怪,保护好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是妖怪们的克星。下面,让我来介绍这四个人物。
孙悟空:有无穷的本领和智慧,无论是活还是死,都保护唐僧打败想吃唐僧肉的白骨精,会喷火的红孩儿,黑水河妖、比丘二妖和金鼻白毛老鼠精。
猪八戒:好色好吃好玩,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沙和尚:忠厚老实,一心跟随着师父取到真经,她的决心和态度令人赞颂。
唐僧:啰嗦,取经路上不顾劳顿、是非不分、慈悲善良、不为财色迷惑;不畏困难退缩,她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言。
《西游记》这篇故事让我领会到了许多道理:做一件大事并不是非常容易,而且还可能困难重重。就比如我们自己:从小到大,虽然没有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但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应该取长补短,让自己更进步,这样才能更健康更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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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只有擦亮眼睛,明辩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读过《西游记》使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这就是我读《西游记》从中得到的启示吧!
西游记个人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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